2014年湖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的校名全稱為湖南師范大學,學校國標代碼為10542,英文校名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條 我校位于全國歷史文化名城 —— 湖南省省會長沙市,注冊地址為長沙市岳麓區麓山 南路36號,分本部、桃花坪、南院、咸嘉湖、張公嶺、馬坡嶺6個校區。
第四條 我校是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擁有哲、經、法、教、 文、史、理、工、農、醫、管等11個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國家 “211工程”重點建設 的大學。我校憑借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培養各類高級人才, 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博士后流動站。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湖南 師范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 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校黨委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錄取原 則和規程,領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 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為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黨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
2、組織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3、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4、實事求是的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負責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2014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上 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 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等31個省、市、自治區計劃招收5200人。所有 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條 我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 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 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投檔比例,提檔比例不超過我校在 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的110%。湖南省各科類提檔比例不超過相應科類招生計劃數 的103%。
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專業 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 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若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 我校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他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對于根據 分數和等級投檔的省份,我校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執行省級招生主管 部門的統一規定,考生投檔原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第十四條 我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 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并要求英語口試合格;日語專業要求考 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日語;俄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俄語;朝鮮語 、法語專業不受語種限制。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我校非外語專業只開設英語公共 課。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 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 武警國防生只招男生,護理學專業只招女生,其它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比例。
第十八條 經我校專項水平測試合格,達到相應要求的藝術、體育特長生,按湖南省教育廳有 關文件規定錄取。
第十九條 經我校專項水平測試認定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含一級運動員)按教育部的有關文 件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省外藝術類考生,美術類專業、音樂類專業、舞蹈學專業、播 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在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 合成績(綜合成績 = 校考專業分×60%+高考文化分×4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專業成績特別 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須校考專業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 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自主選拔錄取、國防生錄取、運動訓練單獨招生路的招生錄取按國家和我校有關 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 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收 費標準執行收費。
第二十四條 我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特殊困難 補助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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