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及福建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為了保證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坐落在福州大學城,占地443畝(預留600畝),首期投入3億多元,建筑總面積12.97萬平方米。現為中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單位、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會會長單位、福建省高教學會副會長單位、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綠色學校、福州市文明學校。2006年12月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2008年7月被確定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院校。
二、學院性質、辦學地點
1、性質:公辦
2、層次:大專
3、學制:三年制(高職單招工藝美術類、商貿管理類、財經類、旅游類專業為兩年制)
4、辦學地址:
(1) 大學城院本部:福建省福州大學城源陽路1號
(2) 倉山校區: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39號
三、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嚴格按福建省招委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陽光操作。
(二)調檔比例: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省招委會規定,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三)錄取方法:
1、按照福建省招委會規定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工作。
2、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外語語種要求:英語。
4、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及各省、市、自治區高招辦公布為準。
5、學費標準:計算機系統技術(中加合作辦學)每學年12000元,藝術設計(動漫設計)專業每學年7000元;市場營銷(倉山校區辦學)、國際商務(倉山校區辦學)、客戶服務與管理(倉山校區辦學)、商務日語、商務英語、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汽車運用技術、數控技術、會展策劃與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專業每學年6000元;文秘、廣告設計與制作、金融保險(倉山校區辦學)、會計電算化(倉山校區辦學)、電子商務(倉山校區辦學)、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連鎖流通)、房地產經營與估價、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每學年5000元。
四、監督與保證
1、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院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學院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招生工作的信譽。
3、學院招生工作在院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確保學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錄取結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招辦網站和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可在錄取結束后登錄我院網站查詢是否錄取。網址:http://www.fvti.cn 。
2、學院在招生錄取結束后,以郵寄錄取通知書方式及時通知考生。
六、獎學金、貸學金及勤工儉學
1、獎學金:按國家規定每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分別為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各項單項獎學金,依據獎學金評定條件,每學年評獎一次,約有20%的學生可獲500-1500元的各等獎學金。
2、貸學金: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可依據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今年開始,我省出臺生源地貸款政策,學生還可向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貸款。
3、勤工儉學:學院將盡可能開辟勤工儉學渠道,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七、畢業待遇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時,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并經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學院實施“以就業為導向,以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核心”的培養模式,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的同時,接受與專業相應的技能培訓與考核,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八、咨詢通訊方式
1、招生咨詢:0591-83760326 83760899(日常辦公) 傳 真:0591-83760899
2、網址:http://www.fvti.cn
3、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學城源陽路1號 郵編:350108
4、電子郵件:zsb@f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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