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九江職業大學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九江職業大學——江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
二、國際代碼:11505
三、學校性質:公辦(全日制)
四、辦學層次:大專
五、校址及辦學地點: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號(鶴問湖校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號(新校址)
六、錄取規則:
1、嚴格按陽光招生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按照考生報考志愿順序錄取,專業根據相關規定及學校招生情況適當調劑。
3、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4、藝術類專業: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按各省招辦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定執行。
5、招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不限。
7、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1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予以退回。
8、收費標準:學校收費嚴格按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規定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5000元/人學年;學生公寓1000元/人學年。
9、獎學金、助學金按國家、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同時對家庭特困的學生實行“獎、貸、助、補、減”五位一體扶貧助困的方式給予幫助。
七、畢業生就業:我校是江西省高校就業評估優秀單位,設有就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負責推薦就業。幾年來就業率均在95%以上,學前教育、護理等部分專業就業率100%,用人單位滿意率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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