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高校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及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微博)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商務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078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煙臺市高新區金海路1001號 郵編:264670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和批準單位: 2006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行政隸屬于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糧食局。
第八條 辦學特色:學院以“立足行業,服務藍黃經濟”為辦學宗旨,以“依托金色產業、服務藍黃戰略、培育綠色文化、造就多彩人生”為特色,全面實施“特色立校、質量強校、文化興校”戰略,著力打造特色優勢專業群,形成了以糧食專業為特色、現代商務類專業為主體、電子信息類專業和機械制造類專業為支撐的專業格局,建成了獨具優勢的經濟管理、食品科技、機械數控、信息技術、會計財務、商務外語、藝術設計、建筑工程等八大專業群。
學院全面開展職業素質教育,有效實施職業技能教育,大力推動學校教育與行業企業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動“校企互動、學崗互通”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形成了以能力為本位的特色職業教育體系。學院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及職業能力的培養與提高,于2012年全面啟動愛心學院、綠色學院、技能學院、藝體學院和創新學院等“五個學院”建設,大力培育“綠色、誠信”的校園文化,努力打造文化育人平臺,為學生的成長和成才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第九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院坐落于煙臺市國家級高新區的中心地帶,北臨大海,風景秀麗。學院占地1397畝,校舍建筑面積35.2萬平方米,建有2.5萬平方米的現代化圖書館,館藏圖書98萬冊。建有6萬平方米的實驗實訓中心,設有隸屬于國家糧食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的14個技能鑒定站,建有高標準的專業實驗室、實訓室110多個,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達7000余萬元。學院現有教師73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5人,專任教師中“雙師型”教師占60%以上,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占80%。同時,學院借助行業辦學優勢,與多家企業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關系,建有200多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目前在校生達12000人。
第十條 招生專業:學院設會計系、經濟管理系、食品工程系、機械工程系、信息工程與藝術設計系、商務外語系、建筑工程系和基礎課教學部等8個教學職能部門;設圖書信息中心、實訓中心、教學研究室和成人教育處等4個教學輔助機構。
開設會計、會計電算化、審計實務、投資與理財、國際經濟與貿易、連鎖經營管理、商務經紀與代理、物流管理、港口業務管理、營銷與策劃、糧食工程、食品營養與檢測、糧油儲藏與檢測技術、食品生物工藝、機械制造與自動化、數控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開發與項目管理、物聯網應用技術、裝潢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動漫設計與制作、應用韓語、商務日語、應用英語、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和建筑裝飾工程技術等32個專業,學制三年。
第十一條 辦學成果:學院積極面向行業改革發展和當地經濟建設的主戰場,集中研究解決有關的重大理論問題和關鍵技術問題,充分發揮高校“智囊團”作用,為行業改革發展和當地經濟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援。學院現有中央財政支持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級職業教育實訓基地2個,省級實訓基地1個;擁有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精品課程15門;學生在省級以上職業技能大賽、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信息化技術大賽等各項賽事中獲獎300余項。近年來,學院先后取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6項,國家專利16項,出版專著、教材200 多種。優異的育人質量和雄厚的辦學勢力,使學院連續多年超額完成招生計劃,尤其是2011、2012年,學院錄取新生全部為第一志愿,成為全省招生情況最好的幾所院校之一。畢業生就業工作成績突出, 近年來,學院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十二條 辦學榮譽:學院連續15年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是全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德育與校園文明建設“雙優”高校、國家糧食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煙臺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通過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得到了評估專家的高度評價。學院現為全國糧食職業教育研究會會長單位、中國職教學會商科委員會副主任單位、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常務理事單位、山東省糧食經濟學會和山東省糧食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在全國糧食行業職業教育中發揮了很好的引領示范作用。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院錄取2013年新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教育部頒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參加2013年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
3.身體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所有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 錄取具體方式:
1、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我院為普通高校專科批次錄取院校,錄取時按考生填報院校的志愿確定錄取資格。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檔,依此類推。
2、錄取線內按報考我院的第一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
3、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4、對于按照國家規定可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與同成績的其他考生同樣對待,無單科成績要求。
5、山東省春季高考(微博)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依次按高低分進行錄取。
6、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美術類考生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線分數的,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專業測試成績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7、通過郵政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8、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五章 學費標準及獎學金、貸學金制度
第十八條 根據山東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大專(高職)學費標準為4800-5000元/年。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執行政府新規定的標準。
第十九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學費一定比例專門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落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等獎助學獎勵政策。同時,學院還實行了“學費減免”、“特困補助”、“勤工儉學”、“院長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項目。
第二十一條 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可持學院錄取入學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二條 學院合格畢業生,頒發經省教育廳審核、編號、網上電子注冊的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專升本事宜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學院招辦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535-6925031,6925032,6925035。
學院網址:http://www.sdbi.edu.cn http://www.sdbi.com.cn
學院招辦網址:http://zs.sdbi.edu.cn
學院招辦郵箱:swzsb6688@163.com。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商務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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