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高考大戰又要開始,今天距離高考還有98天,雖然距離高考還有98天,但是距離高職單招的時間卻越來越近了,這是對成績在中下游學生的一次機會。學分網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的招生簡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有其他最新的資訊,小編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大家,請大家持續關注學分網(http://www.zsatt.com/)。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天津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繼續實行自主招生,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2016年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歷史時期適合高職院校培養需要、適合學生成才發展的選拔模式,推進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使分類考試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舉措。其原則是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能力考試為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階段的錄取,但不再參加高職高專階段錄取,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錄取。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二、辦學層次:高職
三、學校基本概況: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具有五十多年的辦學歷史,始終保持著良好的辦學聲譽和社會影響,是國家教育部與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天津市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和服務外包培訓基地。迄今,已累計為國家培養出近13萬名優秀畢業生,每年為社會培訓各類專業人才近萬人。
學院現有三個獨立校區:海河教育園新校區、六緯路校區和珠江道校區,分別承辦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和各類教育培訓。目前,高職在校生近8000人,中職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
學校設有應用外語學院、經濟貿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國際物流學院、會計學院、服務外包學院等6個二級學院。共開設34個專業。其中,國際貿易實務、會計、商務英語、市場營銷、報關與國際貨運、商務經紀與代理、稅務等示范性專業,分別得到國家和市財政專項支持。經過多年專業調整與建設,初步形成了以服務外貿、外經、外語、外包、電子商務以及商貿流通等服務業、具有鮮明應用文科特色的專業布局。
隨著全國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學院在繼承過去辦學優秀傳統的基礎上,堅持特色辦學、內涵發展、創新驅動,走在了全市高等職業教育的前列。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介紹
第五條: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根據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針對自主招生優選十個學校骨干專業并制定2016年分專業自主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計劃詳見《2016年天津市高職自主招生計劃》。
商務英語專業
國際貿易實務專業
商務經紀與代理專業
物流管理專業
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
會計專業
旅游管理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
軟件技術(歐美軟件外包方向)專業
會展策劃與管理專業
第三章 報考要求
第六條:報名條件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具有本市戶口或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且參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到高考報名所在區縣招辦或居住證所在區縣招辦,申請報考高職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關要求進行。
第四章 報名及確認
第七條: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3 月6 日至3 月8 日,登錄招考資訊網( www.zhaokao.net),或從該網站下載“考務通”手機APP(僅限安卓手機)進入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
第八條: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3月10-11日,持本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同等學力報考者還須持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到區縣招辦規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第五章 考試安排
第九條:2016年高職自主招生全市統一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時事政治知識、言語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職業適應能力,是考生知識和能力的日常積累,考生無需專門復習備考。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長120分鐘,成績總分200分。考試時間為3月28日上午8:00-10:00。考試地點由所屬區縣招辦指定。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一條:普通批次設兩個順序志愿,第一志愿設有6個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志愿設有3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欄中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十二條:錄取時,考生的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8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A等第計為25分,B等第計為20分,C等第計為15分進行換算),與綜合能力考試成績一起計入錄取總分。
第十三條:院校志愿投檔錄取,執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制定的規則。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優先,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綜合能力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即將總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天津市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天津商務職業學院一般專業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天津商務學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新生錄取后,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按時到校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如遇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生手冊》、《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學校開辟了“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積極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凡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大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此外,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及減免當年全部學費的資助;按學校相關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可享受相應等級獎學金;為鼓勵在校生努力學習,學校設立了校級三好學生、校優秀干部及其他各類單項獎學金。
第二十一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6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高職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高職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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