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經貿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探索高等職業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等有關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8號】通知精神,為確保此項工作規范、公正、科學進行,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經貿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河南經貿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88)。
第三條 學院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職院校,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條件:學院位于省會鄭州市,占地843畝,建筑面積45萬平方米,在校生2萬余人。學院設有9系2部2個二級學院,46個專業。學院擁有功能齊全的綜合教學樓、多媒體樓、實訓樓、圖文信息中心、體育館、學術報告廳、400米標準塑膠運動場等;建設有數字化校園、多媒體教學網、電子閱覽室等現代化設施。
第七條 師資隊伍: 學院擁有一批學歷高、技能強、素質好的師資隊伍,學院現有教授、副教授153余人,國家級教育專家、省級教育專家、省廳級學術技術帶頭人50余人,專業技能鑒定人員80余人,并聘有外籍教師承擔部分課程的授課任務。
第八條 院系設置: 學院設有財經金融系、會計系、經濟貿易系、工商管理系、電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藝美術系、外語旅游系、技術科學系、社科部、體育部和軟件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第九條 就業安置:學院與數百家省內外用人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按照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原則,為畢業生搭建了良好的就業平臺,每年就業率均在96%以上。學院被省教育廳批準為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和河南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領導小組:
河南經貿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蘇萬益
副組長:高慶新
成 員:葛云飛 成光琳 周 勇 郭長慧 侯麗萍 王麗麗
李存永 陳志宏 王君華 王仲英 陳利軍 李 博 易海峰
全面負責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就業招生處。
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 任:高慶新(兼)
副主任:葛云飛 成光琳
成 員:郭長慧 楊峻鵬 楊 瑩 王侃
鄭春武 朱志偉
負責高職單招工作具體事務。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一條 監督措施:河南經貿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高職單招工作實施監督。紀檢檢察組全程監督與指導高職單招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章 招生對象、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普通類(包括藝術)專業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對口類專業只接收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職業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
第十三條 2016年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16年46個專業進行高職單招,招生計劃4200人,各招生專業計劃及考試課程如下表:
考生類別 | 考試課程 | 專業 科類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生 計劃 | 招生對象 | 學費 (元/年) |
普通類(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數學(80分) 3.職業潛質面試(100分) | 01 (440) | 應用電子技術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站設計師)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2 (38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信息安全與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動漫制作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軟件技術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3 (285) | 經濟信息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工程造價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物業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4 (415) | 會計(電算化)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審計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稅務(稅務會計)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會計(注冊會計師)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會計(涉外會計)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5 (265) | 投資與理財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資產評估與管理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金融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互聯網金融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財務管理 | 3 | 5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6 (12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8000 | ||
動漫制作技術 | 2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8000 | |||
普通類(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英語(80分) 3.職業潛質面試(100分) | 07 (285) | 市場營銷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電子商務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網絡營銷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3 | 9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品牌代理經營 | 3 | 45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08 (38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物流管理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10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09 (610) | 商務英語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應用英語 | 3 | 6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旅游管理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文秘(智能辦公)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300 |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空中乘務 | 3 | 110 | 高中文、理考生 | 3600 | |||
10 (140) | 會計(與加拿大合辦) | 3 | 70 | 高中文、理考生 | 12000 | ||
市場營銷(與加拿大合辦) | 3 | 70 | 高中文、理考生 | 12000 | |||
普通類(美術, 普通高中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20分) 2.素描(80分) 3.職業潛質面試(100分) | 11 (460)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11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室內藝術設計 | 3 | 11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3 | 60 | 高中美術類、普通類考生 | 5600 | |||
對口類 (中職信息采集學生) | 1.語文(100分) 2.素描(100分) 3.職業技能面試(100分) | 12 (420) | 室內藝術設計 | 3 | 60 | 中職、職高美術類考生 | 5600 |
1.語文(100分) 2.機上操作(100分) 3.職業技能力面試(100分)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60 | 中職、職高計算機類考生 | 3600 | ||
1.語文(100分) 2.營銷基本知識(80分) 3.職業技能面試(100分) | 市場營銷 | 3 | 90 | 中職、職高營銷類考生 | 3300 | ||
1.語文(100分) 2.會計賬務處理實操(100分) 3.職業技能面試(100分) | 會計(電算化) | 3 | 90 | 中職、職高財經類考生 | 3300 | ||
1.語文(100分) 2.形體表演(100分) 3.職業技能面試(100分) | 空中乘務 | 3 | 60 | p>中職、職高所有類考生 | |||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取得2016河南省高考報名資格(包括參加中職生“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參與我院單招報名者,只能填報我院一個專業科類,再選報這個專業科類中的1-5個不同專業志愿。
第十五條:考核辦法及考核時間:考核由文化基礎知識考試、職業潛質(職業技能)考核兩部分組成。考核地點設在河南經貿職業學院【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龍子湖內環路與博學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普通類(科類01-11):公共考試課程《語文》滿分120分,科類01、02、03、04、05、06加考《數學》滿分80分,科類07、08、09、10加考《英語》滿分80分,科類11加考《素描》80分。
對口類(科類12):公共考試課程《語文》滿分100分,室內藝術設計加考《素描》滿分100分,計算機應用技術加考《機上操作》滿分100分,市場營銷加考《營銷基本知識》滿分100分,會計(電算化)加考《會計賬務處理實操》滿分100分,空中乘務、旅游管理均加考《形體表演》滿分100分。
(二)職業潛質(職業技能)考核
普通類進行職業潛質面試,滿分100分,建立面試試題庫,分專業科類進行;對口類進行職業技能面試,滿分100分建立面試試題庫,分專業進行。
(三)考核時間
2016年4月10日
上午8:30-10:30 公共考試課程《語文》
上午10:50-12:20 加考課程(《數學》、《英語》、《素描》等)
下午2:30-6:00 職業潛能(職業技能)面試
第十六條:錄取政策: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高職單招領導小組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報到后,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加分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1)獲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的子女;
(2)縣級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3)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縣級獲獎得者;
(4)獲得各類初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
(1)市級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市級獲獎得者;
(3)獲市(地)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的子女;
(4)獲得各類中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5分
(1)省級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省級獲獎得者;
(3)獲省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
(4)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5)獲得各類高級資格證書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全國優秀學生、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2)各種學科(包括體育、藝術、技能大賽等)大賽國家級獲獎得者;
(3)獲全國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者;
(4)烈士子女;
(5)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三)錄取原則
(1)除專業科類06、10外的其他科類錄取原則:文化課基礎知識成績中,加考課程成績低于滿分的50%(不包括50%)不予錄取,符合上述成績者按專業科類(對口類12按專業),以總分(總分是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潛能(職業技能)面試成績、加分項之和)從高到低根據科類計劃數依次錄取,再根據專業志愿錄取到各個專業。
(2)專業科類06、10的錄取原則:以總分(總分是文化考試成績、職業能力成績、加分項之和)從高到低根據計劃數依次錄取。再根據專業志愿錄取到各個專業。
第五章 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七條 學生待遇: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學院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綜合獎(助)學金、院單項獎學金、院特困生獎學金。按照國家規定,貧困生報到注冊后可以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八條 學生畢業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
第七章 學校地址、咨詢熱線
第十九條 學院地址:
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龍子湖內環路與博學路交叉口)
第二十條 咨詢電話:
0371-86661272 86661222 15138956385 1513895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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