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網給各位考生篩選整理了: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17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的資訊請持續關注學分網。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之浙江金融職業學院辦學特色
辦學40余年來,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勵精圖志、開拓進取,累計為浙江省乃至全國的金融機構輸送了近5萬名優秀的經濟金融人才,約占全省金融從業人員的1/4,前期畢業生大多已走上領導崗位或成為業務骨干,有近百名校友成為省級分行及以上領導,其中支行副行長以上干部5000余人,形成了良好的社會品牌,學校因此被譽為浙江省金融界的“黃埔軍校”、“行長搖籃”。學校堅持“職業素質與職業技能培養并舉”的方針,以學生“千日成長工程”為抓手,深入實施以“品德優化、專業深化、能力強化、形象美化”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職業素質提升工程,按照“一年熟練崗位、三年成為骨干、五年成為主管、七年實現發展、九年成就事業、一生平安幸福”的要求積極推進職業生涯規劃和創業就業教育,人才培養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7%以上。
點擊查看:2017年浙江院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由浙江省教育廳領導和管理,是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高職學歷證書。中澳合作項目專業學生完成雙方聯合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達到畢業要求者,可獲得由浙江金融職業學院頒發的普通高等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澳大利亞陽光海岸大學頒發的學習證明。中美合作項目專業學生完成雙方聯合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達到畢業要求者,可獲得由浙江金融職業學院頒發的普通高等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美國西雅圖城市大學頒發的學習證明。
第四條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于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具有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是一所金融特色明顯的多學科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五條學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占地面積612畝,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產學合作廣泛,后勤服務實行社會化。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2017年面向全國18個省(市、自治區)招收高職生330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在3300名計劃中含在浙江省提前招生的500名計劃,提前招生如計劃有余額,經浙江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浙江省普高統招。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學校專業培養以英語為外語考試的語種。
第十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對高考體檢結論不合格者予以退檔。
第十一條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不超過110%;省內首輪投檔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十四條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文體特長、綜合素質好、英語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為必考的考試科目,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不限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我校各專業(類)選考的科目范圍詳見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的《2017年在浙招生普通高校專業(類)選考范圍》。
第十八條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分段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及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三段錄取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后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學生學費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金融管理、會計、國際貿易實務、投資與理財專業學生學費每人每年6900元;中澳合作項目專業學費每人每年15000元;中美合作項目專業學費每人每年18000元。住宿費四人間1600元/人/學年,六人間1200元/人/學年。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條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各類獎學金及新生“鉆石”獎學金等二十多項校外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和愛心幫困等各類資助政策,建立了“綠色通道”幫困制度。
第二十三條學校通過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學校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571-86739200
(2)傳真:0571-86739000
(3)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18號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4)學校網址: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眾號:浙金院招生信息窗(zjyzsxxc)
(5)E-mail地址:zfc86739200@163.com
(6)監督電話:0571-86739268/86739297
提示:以上是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017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學分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全國排名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單招錄取分數線
2017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簡章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最好的專業排名
@xuefen.com.cn 2013-2022 蘇ICP備2022025589號-4-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