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網給各位考生篩選整理了: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17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的資訊請持續關注學分網。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之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辦學特色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緊密依托義烏市場優勢,打破常規、開拓創新,結合辦學實際和市場需求走出了一條以“創”立校的特色辦學之路,形成了創業教育、創意教育、國際教育三大特色教育,在培育創業創新人才,服務地方經濟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建有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學院、電子商務學院,開設了電子商務創業班、敦煌班、ebay班,為學生開展創業活動搭建實踐平臺。據不完全統計,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目前95%的在校生有過勤工助學的經歷,年收入2800余萬元,1800余名在校生投身創業實踐活動,年收入3500余萬元,有的在校生已成為百萬富翁。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8%以上,創業率連年居全省高校首位。因在網商培訓與教學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獲得“全球最佳網商搖籃”稱號,并被省政府確定為“創業型大學”試點院校。創業文化、“創”文化分別于2008年、2016年獲教育部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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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院校部委碼:13003浙江省代碼:0062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第八條辦學地點: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郵政編碼:322000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九條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坐落在國際商貿名城義烏,是一所特色鮮明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前身是創辦于1993年的杭州大學義烏分校。學校堅持“面向市場,面向學生,面向實踐”的辦學理念和“遵循高教規律,強化實踐實效,提升創意創業,發展國際教育”的發展戰略,突出創業教育、創意教育、國際教育三大特色,致力于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努力建成社會滿意度高、服務區域發展能力強、特色鮮明、具有國際影響的全國知名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學校接受各省級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面向浙江、河南、貴州、江西、安徽、山西、福建、甘肅等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三條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各省(市、自治區)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錄取規則和辦法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新生入學時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其他語種替代英語作為必修的公共外語,可選的語種有日語、韓語、西班牙語、法語、阿拉伯語、德語等。
第十八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過1:1.2;省內首輪投檔比例一般為1:1。具體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按照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
浙江省生源錄取具體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專業。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擬在浙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序號 | 專業名稱 | 選考科目范圍 |
1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物理 技術 思想政治 |
2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技術 物理 思想政治 |
3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技術 物理 思想政治 |
4 | 印刷媒體技術 | 不限 |
5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物理 技術 思想政治 |
6 | 數字圖文信息技術 | 技術 歷史 思想政治 |
7 | 市政工程技術 | 物理 地理 技術 |
8 | 建筑工程技術 | 技術 物理 化學 |
9 | 建設工程管理 | 技術 物理 化學 |
10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技術 地理 歷史 |
11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歷史 地理 技術 |
12 | 產品藝術設計 | 歷史 地理 技術 |
13 | 模特與禮儀 | 不限 |
14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地理 歷史 技術 |
15 | 電子商務 | 技術 歷史 物理 |
16 | 金融管理 | 歷史 物理 技術 |
17 | 工商企業管理 | 歷史 物理 技術 |
18 | 市場營銷 | 歷史 物理 技術 |
19 | 會計 | 歷史 物理 技術 |
20 | 酒店管理 | 不限 |
21 | 旅游管理 | 不限 |
22 | 導游 | 不限 |
23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地理 歷史 技術 |
24 | 文秘 | 思想政治 歷史 技術 |
25 | 社會工作 | 不限 |
26 | 物流管理 | 技術 物理 地理 |
27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技術 化學 思想政治 |
28 | 應用英語 | 技術 化學 歷史 |
29 | 應用西班牙語 | 不限 |
30 | 國際商務 | 技術 化學 思想政治 |
31 | 經濟貿易類(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商務) | 不限 |
非浙江生源考生錄取方式: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學校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二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分專業收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
第二十三條被錄取的新生,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超過兩周者,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和國家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第二十六條國際商務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的學生,修完項目內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畢業時可獲得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NEWZEALANDDIPLOMAINBUSINESS,LEVEL6(新西蘭商業專科文憑,等級6)。
▲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ywu.cn
2.學校招生咨詢熱線:0579-85633555;傳真:0579-85633555
3.學校地址: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郵政編碼:322000
4.E-mail地址:zsb@ywu.cn
5.招生網:http://zsb.ywu.cn
6.網上咨詢平臺:http://zszx.ywu.cn/
7.招生微信公眾號: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提示:以上是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017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學分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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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介紹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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