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網給各位考生篩選整理了: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2017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的資訊請持續關注學分網。
▲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之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辦學特色
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素質為核心,以技能為本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互通、校園文化與企業文化共融”的辦學特色,圍繞“三全”育人方針,成功打造知行合一的思想教育平臺、學練合一的專業教學平臺、全面參與的服務管理平臺。與此同時,學院與郵政和通信企業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人才培養、職業培訓和學生就業等方面深入對接,建立了長期良好的教育培訓合作伙伴關系,為學院搭建了一個開放的、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養平臺,學生因較強的專業對口性和良好的專業素質受到企業歡迎,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續五年保持的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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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我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校招生部委代碼:136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8
第六條辦學地點:浙江省紹興市
第七條辦學類型:省屬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辦學層次:省屬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高職)
▲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
第九條招生對象: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浙江省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條收費標準:按浙江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公布的浙江省公辦普通高職院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執行。具體如下:
1.各專業學費:軟件技術、光通信技術、通信技術、智能監控技術應用、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移動應用開發、物聯網應用技術、通信系統運行管理等八個專業學費為6600元/年;市場營銷、金融管理、快遞運營管理、工商企業管理、郵政通信管理等五個專業的學費為6000元/年;移動通信技術、電信服務與管理兩個專業的學費為7500元/年;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9000元/年(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6600元/年(普通類)。
2.住宿費:學院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條件共分為四個標準,分別為:1600元/年;1280元/年;1200元/年;960元/年,住宿費的收取按學生實際入住寢室的條件確定。
第十一條學歷證書:學生畢業后頒發由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印簽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及學院招生負責人
1.聯系電話:0575-88053348,0575-88052795
2.傳真:0575-88052795
▲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
3.聯系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亭山路474號
4.郵政編碼:312016
5.E-mail地址:zs@zptc.cn
6.院校網址:http://www.zptc.cn
7.學校招生網址:http://zs.zptc.cn
8.學校招生工作負責領導:陳興東
▲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我院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教育考試機構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無。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所有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要求:所有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執行。新生入學后,學院將組織新生體檢復查,對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的學生,學院將按相關文件處理。對于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病史的,學院將作不予入學處理。
第十七條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序號 | 層次 | 專業代碼 | 專業(類)名稱 | 選考科目數 | 選考科目范圍 |
1 | 高職(專科) | 610305 | 電信服務與管理 | 0 | 不限 |
2 | 高職(專科) | 630701 | 市場營銷 | 3 | 技術 思想政治 歷史 |
3 | 高職(專科) | 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0 | 不限 |
4 | 高職(專科) | 610212 | 移動應用開發 | 3 | 物理 化學 技術 |
5 | 高職(專科) | 610205 | 軟件技術 | 3 | 物理 化學 技術 |
6 | 高職(專科)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思想政治 歷史 技術 |
7 | 高職(專科) | 600702 | 快遞運營管理 | 3 | 技術 地理 物理 |
8 | 高職(專科) | 600701 | 郵政通信管理 | 3 | 技術 地理 物理 |
9 | 高職(專科) | 630601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技術 歷史 地理 |
10 | 高職(專科) | 610304 |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 | 3 | 技術 地理 化學 |
11 | 高職(專科) | 610306 | 光通信技術 | 3 | 技術 地理 化學 |
12 | 高職(專科) | 610301 | 通信技術 | 3 | 技術 物理 化學 |
13 | 高職(專科)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 | 技術 物理 化學 |
14 | 高職(專科) | 610303 | 通信系統運行管理 | 3 | 技術 物理 化學 |
15 | 高職(專科) | 610302 | 移動通信技術 | 3 | 技術 物理 化學 |
16 | 高職(專科) | 610106 | 智能監控技術應用 | 3 | 技術 物理 化學 |
第十八條專業加試要求:無
▲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
第十九條具體錄取方式:
1.根據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及相關錄取規則,對符合我院章程要求且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分專業(專業類)按總分排序,專業排序名次在學院該專業(專業類)缺額計劃數以內的(含缺額計劃數),予以投檔;對于投檔考生,學院逐一審核,并根據審核情況提交錄取意見。
2.對于同分考生,按照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規定執行。
3.我院2017年面向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安徽、甘肅、云南七個省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適用于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章程中所涉“我院”、“學院”等文字均指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十一條我院其他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與本章程有沖突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或省市相關招生政策有沖突的,以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執行,由學院負責解釋。
提示:以上是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省內招生章程,2017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學分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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