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是改革重點;今年地方性加分已由124項減至86項,減少近1/3
“各地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微博]加分項目,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適宜的加分項目。”昨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王輝表示,教育部文件雖然沒有提出具體量化指標,但原則是從緊從嚴,鼓勵各地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項目。
減少加分項目是重點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guī)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
“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是改革重點,各地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長王建國表示,確有必要保留的,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qū)、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qū)、市)招生。
據教育部學生司負責人此前透露,原來沒有的加分項目,各省(區(qū)、市)也不得新增。
據了解,各地調整規(guī)范高考加分實施方案將于2015年1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實施。
教育部今年6月底公布的數據顯示,天津等6省市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而地方性加分項目合計由往年124項,調減至2014年的86項,減少近1/3。近年來全國每年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約3萬名,2014年減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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