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經濟學院2015年普通類本專科招生章程
圖為:湖北經濟學院
一、總則
1、學校名稱:湖北經濟學院,國標代碼:11600,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湖北經濟學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科門類設置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干,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協調發展。
2、湖北經濟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組織機構
1、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指導下,負責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考辦法、錄取標準、預留計劃使用原則和標準、特殊類型考生入選資格名單、錄取結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招生工作,具體負責普通類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錄取規則
1、錄取方式:符合各省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2、專業分配:
(1)普通類: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依據部分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江蘇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錄取原則錄取)。
(2)藝術類:河北、江蘇2個組織了專業校考的省份,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專業成績排名在前優先);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8省未組織專業校考的省份,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排序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排序分按各省統一規定換算執行)。
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在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前提下,調劑到未額滿專業錄取,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的,視為服從專業調劑;所有專業志愿為空時,視為考生認可我校當年有招生計劃的任一專業,在有專業志愿考生專業安排完后再進行專業分配,調劑到未額滿專業。
若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相同,則依次以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作為參考進行排名擇優錄取(河北、江蘇美術專業除外)。
3、調檔比例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以內;藝術專業調檔比例及名單由學校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按雙方規則共同協商確定。
4、高考加分
原則上同意各省級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將以加分、降分后的分數進行專業安排。
5、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非外語類各專業不限考生應試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教學,改學英語。
6、部分專業按大類招生
市場營銷、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按工商管理類招生,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按公共管理類招生,上述按大類招生專業,第一、二學年按專業大類培養,第三、四學年根據學生成績和興趣,分專業培養。
7、美術類專業招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均按學校公布的本年度相應類別招生簡章規定的辦法和本章程規定執行。
8、應、往屆生,男、女性別要求
錄取時,在各省級招辦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一般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專業若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則在同等條件下適當考慮所占性別比例小的考生。
9、考生不良行為記錄參考
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中記錄的不良行為(如不誠信行為等)將作為我校是否錄取的參考依據。
四、部分專業特殊要求
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導游等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患有傳染病或傳染病病毒攜帶者不能報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
2、英語專業報考要求: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英語成績不低于110分。
3、金融學(國際金融試驗班)、國際經濟與貿易(試驗班)專業報考要求:數學、英語成績均不低于110分。
4、體育經濟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原則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5、金融學(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試驗計劃)專業、會計學(ACCA)專業:不直接填報專業志愿和網上錄取,新生報到后在全校相關專業新生中按規定條件和程序進行選拔,選拔標準及具體要求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發。
6、烹飪專業: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批量投檔后,計劃未完成的,可以在批次線上、填報了本校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征求意見錄取。
7、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收費項目,限招英語語種考生,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批量投檔后,計劃未完成的,可以在批次線上、填報了本校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征求意見錄取。錄取報到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五、體檢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新生錄取后,經體檢復查,如發現高考體檢項目中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新生入學
新生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一般假期為一周,特殊原因憑相關證明另行處理),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考生,學校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七、收費標準、獎學金及資助
1、根據湖北省物價局的規定,明確各項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2、按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建立了政策性助學、實踐性助學、愛心助學和特色助學體系。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評發助學金、享受學費減免、參加勤工助學、申請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資助,受獎助面超過35%,個人受獎助最高金額達到15000元/年。
八、學歷與學位
學生在按期完成學業的情況下,頒發湖北經濟學院相應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湖北經濟學院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九、錄取結果公布
按教育部統一要求,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湖北經濟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招生版)為校內發布招生錄取相關信息的權威網站。
十、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武漢市江夏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 430205
2、學校網址:http://www.hbue.edu.cn
3、咨詢電話:027-81973869、027-81973870
4、招生咨詢、錄取信息發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http://zsjy.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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