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是學分網小編根據各個網站整利索得,更新、更詳細的招生簡章以天津工業大學官網為準。學分網小編祝所有考生都考出理想的成績,走進夢想中的校園。
2015年天津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并經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后,將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其內容涵蓋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條 學校性質及簡況
一、學校全稱:天津工業大學
二、學校代碼:10058
三、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
河東校區: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63號
六、學校概況:
學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現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6個二級學科博士點(含8個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博士點)、2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78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含9個自主設置二級學科碩士點)和4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含15個工程碩士授予領域),設有3個博士后流動站。現有58個本科專業,7個高職專業,涵蓋工、理、管、文、經、法、藝等7個學科大類。學校下設1個學部,14個學院,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現有專任教師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人員700余人,特聘兩院院士和國外兼職教授50余人。學校與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等30多個國家及港澳地區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每年選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國外留學[微博],同時接收國外及港澳地區留學生來校深造。學校目前總占地面積約18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84萬平方米。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13年面向3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按照規定時間寄送到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并由其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報考生源狀況,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在跨省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等原則,執行教育部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重要依據,實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凡高考錄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
第十三條 學校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順序排隊,再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類推。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在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注(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按照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安排專業)
第十五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六條 對天津籍考生
一、安排專業時,同分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可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錄取。
二、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七條 對江蘇籍考生
一、我校普通類專業的學業水平測試要求達到必測科目4C,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各專業對選測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計劃公布的為準。
二、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本科計算機類(軟件大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計算機類(物聯網工程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須參加英語口語測試且合格(無口語測試的省份除外)。
第二十條 學校藝術類本科、高職招生錄取,按照《天津工業大學2013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 高水平運動員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專項水平測試,并通過資格認定。錄取時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我校非英語、日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五條 本科計算機類(軟件大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計算機類(物聯網工程專業)、動畫專業將采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進入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位于我校校區內)學習。
第二十六條 學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批次以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安排的批次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費:本科普通類4000元/生 年,藝術類(含高職)8000元/生 年,藝術類表演專業10000元/生 年;高職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生 年;進入天津市大學軟件學院,采用新的人才培養模式開設的計算機類(軟件大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計算機類(物聯網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以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住宿費1200元/生 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五章 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八條 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九條 新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由于個人原因提出放棄入學要求的,要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一周之內將書面申請及錄取通知書相關材料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提前修滿學分者可提前畢業),并頒發天津工業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其中本科高校高職畢業生在畢業證書中注明“高職”字樣。另外,對符合《天津工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獎學金與貸款
第三十三條 學校所設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人民政府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企業及名人設定的獎學金。
第三十四條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招生咨詢 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監督舉報電話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電話:022-83955227
E-mail:zhaosheng @ tjpu.edu.cn 學校網址:www.tjpu.edu.cn
第三十七條 錄取信息通過學校招生網 http://zsb.tjpu.edu.cn 公布。
第三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九條 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22-83955181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我校2013年度本科、高職層次招生。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由天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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