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5年高考還有147天,學分網小編整理山東省2015年專科院校招生簡章,《2015年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供考生參考。
2015年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規范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簡介
第四條 學校名稱及代碼: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 13778(填報志愿代碼D778)
第五條 學校地址:煙臺校區:煙臺市濱海東路508號,郵編:264199
萊陽校區:山東萊陽市文化路88號,郵編:265200
第六條 學校辦學性質、層次及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 學校批準成立的時間及榮譽稱號:我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經教育部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為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先后榮獲山東省創建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教育先進集體、山東省醫學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中醫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學校是全國中醫藥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單位,是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第八條 學校基本情況:
地理環境
學校坐落于膠東半島煙臺,有兩個校區,共占地757.5畝,新校區位于煙臺養馬島跨海大橋東側,風景秀麗,氣候怡人,學校北門正對煙臺濱海東路,交通便利,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為學生提供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老校區在素有“梨鄉”美譽的萊陽,全國各地通往煙臺的列車都在此經停。
辦學條件
學校校舍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1.94億元,教學實驗設備總值5700余萬元。學校建有省財政重點資助的護理技能中心、臨床技能中心、針灸推拿康復實驗中心、機能學實驗教學中心、公共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形態學實驗教學中心、中藥學實驗教學中心等7個實驗實訓中心,擁有數字化中藥標本館和人體生命科學館,配備了液相色譜分析儀、薄層掃描儀、顯微圖像分析儀、藥理生理工作站、護士智能化培訓中心等先進的教學科研設施。學校擁有附屬醫院1所,非隸屬關系的附屬醫院6所,教學醫院、醫藥企業等教學實習基地168處。圖書館藏書56萬余冊,實行微機管理,開架借閱,同時建有電子閱覽室和數字圖書館。中藥標本陳列館館藏中藥材標本、浸液標本2700余種,臘葉標本1萬余份,是全國中醫藥院校中規模較大的中藥標本陳列館之一。教育技術中心擁有先進的閉路雙控電化教學系統、校園電視臺、衛星地面接收站、非線性編輯系統等,具有攝、錄、編、播相配套的功能。教學和管理用微機1200余臺,建有校園網,并實現寬帶連接。
師資力量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51人,教師中博士、碩士研究生133人,衛生部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突出貢獻專家1人,山東省名中醫藥專家3人,省、市級教學名師、教學能手32人。中國工程院院士石學敏等11位著名博士生導師為我校客座教授。學校擁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重點學科2個,中央財政重點建設專業2個,山東省特色專業4個,山東省教學團隊4個,國家級精品課程2門,國家級示范課1門,省級精品課程25門。實施中醫藥農村50項適宜技術推廣項目,其成果和經驗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推廣。目前承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等科研、教研課題65項。
辦學理念
堅持以高職高專教育為主體,突出中醫藥特色,最大程度滿足人們對中醫藥及其相關產業醫療保健需要,最大程度滿足學生求知、求技、求職的需要。堅持以人為本,德行統一。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培養高素質中醫藥人才。深化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學校內涵建設,逐步把學校建成特色鮮明、有較高知名度的高等中醫藥院校。
辦學成就
五十年來,學校堅持以素質教育為基礎,以能力培養為本位,以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為重點的辦學思路,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興校、特色強校戰略,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顯著提高,為社會培養了5萬多名中醫藥專業人才。畢業學生綜合素質高、基礎理論扎實、專業技能過硬,深受社會用人單位好評。
三、組織機構
第九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四、錄取
第十二條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章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新生入校后我校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 錄取批次:山東省是專科(高職)批,其他省份根據各省規定日程安排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⑴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校計劃數為止,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非一志愿考生;對于綜合素質高、有文、體專長的考生在高考文化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⑵按報考我校的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其它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⑶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⑷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⑸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五、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分專業招生計劃
各省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各省報考指南公布為準。
六、學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規定(魯價費發[2013]136號文件)學校各專業每生每年學費5400元,對口高職專科每生每年5400元,分年度交納,其它費用按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頒發學歷證明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八、其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退學學費規定: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二十六條 獎勵、助學政策 :學校有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及家庭困難學生實行獎、助學金制度,獲獎、助學金人數達35%;學校設立若干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學生實行資助;辦理貧困生貸款。學校通過“獎、勤、助、貸、免”等形式開辟“綠色通道”,履行“絕不讓一名貧困生輟學”的承諾。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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