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江蘇省招生章程
學校名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
代碼:13137(國標);普通類、藝術類1216 (省標);
高校性質:全日制公辦院校 學歷層次:專科
學習年限:三年
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 “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科目要求:選測科目要求詳見2015年《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專刊,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普通類: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中外合作類: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藝術類: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
3.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遵循“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
(1)普通類、中外合作類專業。按語數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再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學院不再單獨組織相關專業測試。以文化分加專業分計總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等指標進行擇優錄取。
(3)采用“專業清”方式決定考生是否錄取。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它志愿專業;如考生所填專業根據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各專業間不設分數級差。
4.高考外語語種要求:無要求。
5. 符合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6.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 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條件和違規學生的入學資格。
8. 以上錄取規則與江蘇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江蘇省的招生政策。
9. 本章程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收費標準:
學院2015年新生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證書頒發:
符合學院畢業條件的學生,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經江蘇省教育廳驗印、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招生咨詢電話和網址
學院地址:江蘇省江陰市錫澄路168號 郵編:214405
咨詢電話:0510-86022798、86022665 傳真:0510-86022798
學院網址:http://zsb.jypc.org
電子信箱:zsb@mail.jyp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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