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單招政策
一、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需是具有參加2015年遼寧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工作結束后,我院將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認證,不符合報名條件將取消其報名考試及錄取資格。
三、志愿設置
兩個順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個服從志愿。各級專業志愿所填專業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內容必須一致。
⑴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lnemci.com),按流程在網上進行報名及填報志愿后,下載并填寫《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
①《遼寧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
②考生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考生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四張;
四、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繳費的考生,持報名考試費的收據到我院領取準考證。
五、命題及考核
學校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考試。
1.命題
學校選聘專家組成命題組,在教育部和遼寧省的考試大綱范圍內,根據高職特點和我院實際情況制定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參照高考命題的各項要求,由我院組織命題。
命題、試卷印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保密規定要求執行。
2、考核辦法
考核分為“文化課+綜合素質與能力”兩部分。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在職考生的文化課考核分開進行,方式為筆試。應往屆高中生考試科目有語文、數學、英語,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在職考生文化考核科目為語文、歷史,滿分均為10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方式為現場測試,滿分100分。考生只參加第一志愿專業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各專業測試內容詳見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大綱。
應往屆高中畢業生考核總分為400分;在職考生考核總分為300分。
錄取方法:
(1)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成績,按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達到控制線以上的考生方可獲得錄取資格。
(2)按照文化課和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加分條件參照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規定;
(4)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綜合素質與能力、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序錄取。
3、確定預錄考生名單后報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在學院網站公示;
4、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領導與監督機制
1、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
2、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七、違規處理
凡在單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八、體檢要求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九、新生報到和復查
1、新生報到與統招錄取的新生同時入學,我校將在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24-89872456 89710533
招生網址:http://www.lnem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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