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選拔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貴州省高校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有關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選拔招生改革試點的精神。我院將從2014年開始就部分專業按計劃進行自主選拔招生。為適應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2014年我校面向貴州省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進行自主選拔招生。為切實做好該項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對象:
1、招生對象: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應、往屆中職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
2、考生類別:高中理科類考生和中職類畢業生均可。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參加全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取得資格的應、往屆高中和中職畢業生。
三、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控制在學院2014年招生總計劃的5%以內。
2014年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分專業計劃
序號 所屬系部 專 業 名 稱 學制 招生計劃 備 注
1 電力工程系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三年 10
2 電力工程系 供用電技術 三年 10
3 電力工程系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三年 5
4 國際合作部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三年 5 中澳合作辦學
5 動力工程系 電廠熱能動力裝置 三年 5
6 動力工程系 火電廠集控運行 三年 5
四、報名程序
(一)申請報名:到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領取《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報名表》,填寫后由考生所在學校簽署意見。
(二)郵寄書面材料:
1.報名表:《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報名表》;
2.承諾書:考生需填寫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誠信考試承諾書》,由考生本人簽署;
3.考生本人戶口簿復印件一份(A4紙);
4.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6.高中及中職階段獲取各類獎項、技能證書復印件(A4紙),必須加蓋學校公章。(取得證書的考生)
7.以上材料請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之前郵寄或直接送到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進行復核。
8.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 2014 年 4 月 13 日到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并查看考場。
(三) 直接到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報名的考生請攜帶上述書面材料。
(四)考生所交材料不退還。
五、報名時間、地點與咨詢
(一)報名時間:取得2014年高考報名資格后(獲取高考報名號)即可報名;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審核確認;
(三)報名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市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551417。
(四)咨詢查詢:
1.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答相關事宜。
2. 咨詢電話:0851-2554905、2554947
六、測試方法
1、學院成立由招生專業相關的教師、專家、企業高級技術人員組成評審組,由學院封閉命題,自行組織考試和評卷。
2、測試分兩類:
2.1、普通高中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100分 + 職業能力(50)=150分;
2.2、中職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文化知識(語文、數學、英語)100分+所報考專業知識50分 + 職業能力(50)=200分。
七、測試時間
2014 年 4 月 14 日。
八、錄取方法
(一)按照考試成績,結合加分項,按計劃數以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二)在分值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特長的考生和學生干部。
(三)學院執行2014年貴州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
(四)凡經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上報貴州省招生考試中心審批同意后錄取,被我院錄取考生可不參加2014年高考。
九、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十、學歷證書頒發
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及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十一、本章程由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中心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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