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
學校全稱:貴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4252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3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教育廳、省招生考試中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為普通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學制三年,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二章 報名條件
第四條 報名條件按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表現,擇優錄取。
第六條 普通高考招生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相關專業課成績。
第七條 自主選拔招生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成績為主要依據。對普通高中學生,主要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錄取;對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主要依據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成績錄取。
第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
第九條 執行教育部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第十條 能源專業原則上只招收男生。空中乘務、航空服務等專業錄取需參加并通過學院組織的面試。藝術類專業認同各省藝術類專業聯考成績。
第四章 錄取方法
第十一條 采取遠程網上錄取和注冊錄取等方式,錄取結果報省招生考試院通過網上公布。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貴州省政府相關部門審核的學費及住宿費的收費標準。
第六章 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措施
第十三條 國家獎學金: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參加國家獎學金評選,獎金額度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 品學兼優的貧困生可申請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獎金額度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 品學兼優的貧困生可申請參加國家助學金的評選,獎金額度2000元/年左右;
國家助學貸款:因家庭確有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費用的學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貸款不超過6000元,同時學院還可提供勤工助學等措施。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3號;郵編:550023;聯系部門:
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851——6867111;
聯系人:何濱;Email:gzzyzsb@163.com。
第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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