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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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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14篇)
時間:2023-01-20 07:43:23     小編:zdfb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一

1、員工應遵守8:00----17:00(夏季:17:30)的工作時間。

2、午休時間為11:30---12:30(夏季:11:30---13:00),休息時間不得遠離公司。

3、遲到一次從工資中扣發10元,非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堵車、暴雨)例外。

4、因工作需要,不能正點到達,需事先陳述并征得同意。

5、病、事假應事先通知,否者視作曠工,曠工50元/次。

6、工作時間不準用公司電話長時間聊天。

7、上班期間不得在非吸煙區域抽煙。

8、工作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設備從事私人工作。

9、公司實行6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

1、著裝:得體、大方。上班時間忌穿拖鞋等,服裝不得奇異化。

2、煙酒:不得在非吸煙區吸煙,某些場合禁煙;絕對禁止酗酒。

3、電話鈴聲響過3遍,必須有人接聽,并禮貌的詢問和解答;若對方要找的人不在,則請說明事由,記下備忘。最后,不要忘了記下對方的電話、姓氏、公司,以便聯系。

4、接待:對待客人均應保持和藹態度。微笑,是員工最起碼應有的表情,不宜使客人久等,無論當時能否解決,均應問清事由,并迅速高效處理,給客人留下良好印象。

5、拜訪:拜訪客戶時,首先要做到守時,準備好所有的文件、名片、筆記本和你的發言,回答客戶可能提出的各種問題。去客戶的辦公室之前,事先的準備非常重要,要充分的了解客戶需要解決什么樣的問題。必須彬彬有禮,不卑不亢,并切記不要使用客戶的電話、筆、紙張,這些東西你都應事先準備好。

1、工作人員應愛惜電腦設備,每天早上上班應擦拭自己的電腦及輔助設備。

2、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公司設備從事私人工作,不得在外兼職,以免影響對本公司的工作。

3、工作期間可播放音樂,音量以不影響接聽電話為原則。

1、公司書籍對全體員工開放。

2、員工閱書自行取閱,用后當日下班前放回原處,原則上公司書籍不外借,因工作需要借出者,應征得許可。

3、請勿在書刊上圈點、批劃、污損。書籍借閱后不得隨意的丟擲,亦應在桌上擺放有序。

4、愛惜書籍,丟失或損壞書籍的,按原價賠償。

5、公司光碟資料應小心取放,用后按標簽放回。

6、保守業務上的秘密,泄密或做出對公司不利的舉措建議辭職。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二

1、安全用電用水,用電必須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未關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蠻操作,電動工具必須由專人專項操作;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改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簽字后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若因質量問題客戶投訴一次,扣10分;施工總監檢查發現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職責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個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違反扣5分/天;

4、禮貌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的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以上凡發現一次,扣5分;不得與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否則扣10分,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工長負責;

6、工地及時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一天檢查,違反一次,扣3分;若客戶因為工地清潔問題投訴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及個人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發現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煙,發現一次扣1分。嚴禁攜帶小孩及閑雜人等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發現一次扣5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張貼上墻,扣3分;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后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工長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簽寫工程移交單,并請主戶簽署工程質量驗收單。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種要嚴格執行,公司將視情節給予必須的獎罰措施。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要樹立“用戶第一、質量第一”的經營觀念,熱情接待寵物主,精心診療,確保診療質量。

2、理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在全公司的經營活動中處于“中心”地位,員工要聽從主管的指揮,各級都要服從總經理的領導。

3、工進公司必須經過董事長批準,要填寫員工登記表,提供身份證、技術等級證明,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合格后與公方簽訂合同。

4、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專人考勤,請假要辦理書面手續,上班不準在公司里打私人電話,不準在作業區閑談,不準在作業區內會客。

5、工作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帶標志,不準穿拖鞋,不準串崗聊天,不準未經允許帶客戶寵物外出,不準上班時間做私活。出診要履行手續,否則發生事故責任個人承擔。

6、接待是企業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質量,對客戶要主動熱情,診療項目確定要準確,療程要合理和準時,報價要合理,交接要細心,寵物出入院要手續完善。嚴禁以診療為名向客戶索取額外報酬。

7、工具設備管理,建立工具設備檔案。由診療和美容組使用的設備工具要辦理手續,責任到人,定期維修保養。員工要愛護公物,對于工具設備、維修車輛及車上的物品、車間電器,要妥善保管。屬個人責任的丟失,要視情況予以賠償。

8、嚴格履行工作程序,診療美容物品缺乏時要及時上報,上報時要寫缺少物品明細單,采購人員要及時采購,市內采購要在1天內完成,市外3—5天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采購價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場價格。

9、執行倉庫管理制度,領發物品要有簽字手續,進出庫要有單據。貨物要做到帳與物相符,倉庫要把好物品質量關,嚴防假冒、偽劣入庫。如出現以假冒、錯發、漏收,給企業帶來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服務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嚴格執行診療和服務質量管理制度,把好診療和服務質量關,努力提高診療治愈率。工人要嚴格按診療程序操作,對于違反程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衛生。作業區的衛生要劃片定點落實到班組,作業區要保持干凈整潔,經常打掃,不準地上有垃圾等,醫療廢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員工要模范遵守國家法規法紀,嚴禁在廠內及宿舍內賭博。

13、各條除注明罰款比例外,其他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在5~200元處罰,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要予以辭退或除名。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四

為加強公司規章制度(即管理標準,包括生產組織標準、管理業務或工作標準)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規范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動公司法制化管理,促進依法治企,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有序、高效運行,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規章制度的實施管理。

3.1健全性原則:執行規章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適用于公司每一位員工,每一位員工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2事實性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各項制度為標準。

4.1制定原則

4.1.1完整規范原則:制度規定符合現代企業管理要求,責權利明確,工作流程清晰,接口一目了然。

4.1.2可操作性原則:制度規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便于操作,實施后確實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不僅僅是對現存問題的規范和糾正,更應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規避和預防。

4.1.3協調一致原則:專業制度必須與基本制度相一致,子公司制度必須與總部制度相一致;制度與制度之間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除非特別說明,以后頒布的為準,防止政出多門、自相矛盾。

4.1.4注重時效原則:制度一經生效,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修改。當企業內外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其他相應制度必須隨之變化,做出說明。

4.2制度內容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據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規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文件。規章制度的名稱為“制度”、 “規定”、“辦法”等(也包括“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制度”是指對公司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規定。

“規定”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規定。

“辦法”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體規定。

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4.2.1文字性文件:包括目的、適用范圍、管理職責、遵守的規程、程序或方法實施的步驟、接口等。

4.2.2同關鍵控制點對應的工作流程圖,對控制點的考核標準(盡量是量化指標)。

4.2.3相關憑證、質量記錄及其表樣等。

4.2.4解釋、修訂權限及生效時間。

5.1起草

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專業分工,承擔有關制度的起草任務,并指定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建立和修訂可以由領導、職能部門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出。

5.2征求意見

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須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相關部門須在規定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內做出答復,起草部門結合相關部門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無須征求意見的制度草案直接報交領導審核。

5.3審核及批準

起草部門將修改后的制度報送經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經領導簽字后將底稿與電子檔一并交綜合辦公室,并將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如有修改意見,須將草案返回起草部門進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重新報送部門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最終底稿與電子檔及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5.4編號與修訂

5.4.1發文編號要注明編號、序號,即正塔x字(部門簡稱)[xxxx](年號)x號(順序號),格式如下:

正塔x字[xxxx]xx號—a(b、c)

修訂版本號

發文順序號

年號

部門簡稱

公司及各部門文字簡稱:

公司綜合辦—綜;生產辦—生;技術銷售部—技;供應科—供;制造工藝室—藝;質檢科—質;財務科—財;

5.4.2通知、通報類的公司發文:按正塔通字[xxxx]xx號編號;

5.4.3修改需換版時,只對文件編號中的版本進行重新標示,其余的標示沿用。

5.5發文格式

綜合辦公室接簽字后的制度后,按規定編號、發文。

對于公司的正式發文一般用a4紙,文件格式如下:

5.5.1眉首:空格一行

a)第一行用36號、黑體字居中書寫公司全稱;

b)第二行用4號仿宋字書寫公司發文編號、批準;

c)第三行用下劃線標識。

5.5.2正文

a)文件標題用2號仿宋體加粗書寫并居中;

b)書寫字體一般用4號仿宋體;

c)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符號一般不單獨占一行;

d)頁邊距:

上白邊(天頭)寬2.5±o.5cm

下白邊(地腳)寬2.5±0.5cm

左白邊(訂口)寬2.8±0.5cm

右白邊(翻口)寬2.5±0.5cm

5.5.3版記

a)主題詞:用4號仿宋體,居左頂格標示,后標全角冒號詞目用4號仿宋體;詞目之間空1字;

b)主送:左側頂格,用4號仿宋體字標識,不同部門之間空1字;

如需上報總部,將報送與主送分行,左頂格標示;

c)起草部門、時間、打印份數三項平均分布于最后一行;

主題詞、主送(報送)部門、起草部門之間用分隔線隔開。

5.發文

由起草部門明確發放范圍,未經批準或未履行正常審批擅自進行發放的制度,視為無效。

6.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確定制度培訓需求,向綜合辦提出培訓計劃并承擔培訓任務,綜合辦負責培訓的組織工作。培訓工作在制度頒布后半個月內完成。培訓要有時間、地點、培訓人、參加培訓人并做好記錄,作為日后檢查規章制度落實的依據。新員工制度培訓在入職教育和試用期內進行,由綜合辦和試用部門負責,主要培訓內容為公司制度和與崗位密切相關的制度。

6.2由制度落實的責任部門從嚴、從細抓落實,并負責規章制度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6.3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要嚴格考核。規章制度下發后,必須落實到工作中去。對于不能落實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采取果斷的措施,確保規章制度毫不含糊的落實。

6.4集團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綜合辦要認真登記、保管、傳達、貫徹、落實,總經理是第一責任人;我公司發放的規章制度及文件,各部門要登記、保管、貫徹、落實,部門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6.5各部門對重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要進行信息反饋,并納入考核內容。各部門要落實好自己的職責,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對規章制度的跟蹤管理必須做到“三快”“四必須”。(三快:對規章制度傳達落實快,對執行決議反映快,對存在的問題解決快;四必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嚴”字當頭,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長抓不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要有科學的態度,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與部門、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同步落實。)

7.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制度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撰寫制度運行報告,定期報上級主管領導(正式文件一般半年報兩次,試行文件隨時根據執行情況修訂)。作到誰制定的規章制度誰負責,誰主管的部門誰負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7.2綜合辦監督、檢查制度制訂部門的職責履行情況,并每月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形成記錄,進行評價,并在月報里進行通報,對問題責令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經理層對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或要求。

8.1制度起草部門在制度運行中沒有監督、檢查和進行培訓的,扣罰部門負責人。

8.2在規章制度頒布實施中沒有反饋落實情況,使信息逐級衰減,追查起草制度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責任,扣罰部門負責人。

8.3對規章制度運行中,領導不能帶頭貫徹落實,使制度在各部門不能有效開展,處罰部門領導。

8.4各部門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好的,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效能的予以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8.5各部門要加強對內部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對規章制度的落實要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考核之中與工資掛鉤。每月要對制度執行情況給予統計、考核。

9.本辦法自發下之日起執行。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五

一、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監督、公安、消防和交通運管部門有關的政策、法規,經常分析企業安全狀況,及時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對車主和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把關,做到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安全駕駛。

四、健全車主和駕駛員檔案,健全培訓檔案。

五、及時辦理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手續,嚴禁未審車輛和脫保車輛營運。

六、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對車輛保養和維修,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

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必須派押運員押運,使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并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責任。

九、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一、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不定期地對車輛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科負責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術檢查。

三、每月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詳細記錄,并經單車車主簽名后存檔備案

四、安全人員在對車輛檢查時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并做好原始記錄,實行跟蹤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必要時收回證件停止營運。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廠家開出維修合格出廠證明方可正常營運。

七、建立事故隱患整改檔案,及時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行。

一、有關負責人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安全生產例會。

二、安全科要組織駕駛員、押運員和各車主及時宣傳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安全科負責車輛的強制保險。

四、及時通知車主投保續保,第三者責任險必須在十萬以上。危貨車輛必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五、單車保險應及時足額投保,保險單本由公司統一存檔備查。

六、嚴禁車輛漏保、過期現象的發生。

一、建立由經理負責的車輛技術管理機構,安排具有技術管理經驗的人員負責日常車輛的維修,明確職責。

二、貫徹執行交通運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車輛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三、健全車輛維修保養臺帳,健全車輛、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記載項目準確齊全。

四、動用明火維修危險貨物車輛時,要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作業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測爆和安全處理。

五、車輛應定期進行保養和檢測,對不按期保養的車輛實行強制保養。

六、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

七、及時總結,上報車輛技術管理情況,表彰先進,處罰違規責任人。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撐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二、攜帶運輸危險貨物有關的證件必須齊全。

三、隨車攜帶的遮蓋、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須齊全、有效。

四、車廂攔板必須平整牢固,車廂內不得有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五、押運人員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車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不得攜帶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物品。

六、根據車輛裝載情況,途中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中途臨時停車應與其它車輛、高壓線、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應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護的地方。

七、運輸過程中,必須在指定位置設置危險品信號標志。

八、運輸途中遇天氣發生變化,應根據貨物特性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九、運輸途中發生貨物滅失或泄漏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進行應急處理。

十、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救緩及負責維護現場,并及時向當時有關部門和公司如實報告。

一、所有運輸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合法有效,買齊買足車輛保險,對于保險將近到期的車輛必須提前半個月由公司統一代為續保。否則,暫時予以停運,直至續保完成。

二、車輛從業人員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打電話給從業人員,若無人接聽或是別人接聽、呈關機狀態,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最低處以100元罰款。

三、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和每月組織的安全例會必須積極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會上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公司要求收集的車輛及從業人員資料要迅速配合辦公室交齊,不得拖延時間或拒交。違反的將列入年度考核。

四、車輛排班必須服從調度安排的順序進行裝貨,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強行要求裝貨;

車輛停放時,應按秩序停放在停車場指定區域,嚴禁阻礙通道亂停亂放。對不按調度人員安排裝貨與停放車輛的從業人員進行處罰,處罰額度為20xx元或視具體情況停止其運輸資格。若發生安全問題及其他一切損失,由該車車主承擔全部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駕駛員、押運員必須認真配合執行門檢制度,對門檢不合格或沒經過門檢而外出運輸的車輛,一次處罰500元。

六、運輸電石返回后的車輛必須要到物流公司辦公室報到并登記,以便下一輪運輸任務的裝貨安排。否則視為放棄排班權利,一切損失自行負擔。

七、已裝貨的車輛必須按公司指定的路線準時到達目的地,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與接貨方和卸貨方處理好關系,提高交貨合格率和客戶滿意度,不得向貨主索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能參與違紀違法等犯罪行為,為防止意外,如遇上對方待卸車輛過多,需要排隊時,駕駛員更要做到人不離車,時刻檢查貨物、車輛安全,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否則給公司造成信譽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將視事態嚴重情況對其處以500元罰款直至停止運輸。

八、裝貨車輛抵達對方廠區后,要嚴格遵守對方廠區的管理制度,受到對方公司處罰或對方公司對該車輛提出意見的,違反一次給予罰款500元,并寫檢討書直至停運,重犯者從嚴處罰。

九、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勤檢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況、2個以上有效滅火器與鐵耙、車輛的方向機、制動、輪胎氣壓及各部件的緊固情況等,做到提前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杜絕事故發生,如果雨布破舊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更換,直至事故隱患排除,否則停運。

十、公司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運輸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不準啟動發動機后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停車后必須關閉車輛電源總閘;車上各種備件、工具、雨布、滅火器、三角木等物品,應配備齊全;車輛鑰匙要妥善保管,駕駛員一旦離開車輛,鑰匙必須隨身攜帶,盡量避免隱患。

十一、運輸電石車輛必須由公司指定的具有危貨從業人員資格證的駕駛員駕駛,如果更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報公司備案和核準,未經同意不得更換,如有違反,一次給予5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車主及駕駛員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十二、車輛gps、標志牌、標志燈、靜電帶等必須安裝好并不得人為自行斷路或卸下;

運輸車輛線路監控要嚴格執行,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線路和交通管理部門要求的速度行駛,不得超速,公司將通過gps監控,每日抽查并進行記錄。對上述情況公司將制作月報表,納入年度評優。

十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政策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酒后駕駛、超速、超限、亂搶道等違法違章行為和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及無危貨從業資格人員駕駛。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運管處等相關部門要求,對運輸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嚴格監督,要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的發生。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十四、駕駛員要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后的車輛及貨物的安全檢查工作,不得將裝好貨物的車輛停放在廠區以外的其他地方維修及做準備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罰款及其它相應處罰。

十五、駕駛員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如遇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及時組織救援、疏散人車、做好貨物保護工作和聯系事發當地相關部門,預防更大事故的發生。同時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否則罰款1000元并賠償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六、公司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特、重大事故,除應負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外,公司還將對其按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進行處罰:全責處罰10000元;

主責處罰8000元;

同責處罰5000元;

次責及一般事故處罰20xx元。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除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或并處停止該車輛運輸。

十七、公司掛靠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及其它管理制度所受的罰款和其它一切損失一律由車主及駕駛員承擔。

十八、公司掛靠車輛請假外出運輸的,必須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嚴禁運輸危貨;

公司運輸電石車輛回頭貨不得運輸危貨。否則一經發現,對其給予一萬元的罰款。

十九、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危貨從業人員,需要整改的,公司下達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內仍未整改到位的,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將其納入年終考核、暫停運輸、減少運輸趟數、罰款、解除掛靠協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十、公司掛靠車輛請假外出運輸或退出公司掛靠的,掛靠費一律不予退還。

二十一、物流公司對本制度保留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對與物流公司有掛靠協議和運輸合同的所有車輛適用。

(附:對以上問題屢教不改者,不納入年度評優,嚴重的解除掛靠協議。以上款項均納入公司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活動開資。年終對全年無以上違規行為且無安全事故的車輛及優秀從業人員,公司將視安全基金使用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一、建立由經理負責的車輛技術管理機構,安排具有技術資格管理經驗的人員負責日常車輛維修管理,明確職責。

二、要強化車輛和設備的技術管理,提高車輛的維護質量和技術等級,充分發揮車輛技術效能,降低運行消耗,提高車輛和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生產。

三、健全車輛、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健全車輛維修保養臺帳,記載項目準確齊全。

四、建立車輛質量監控體系。推廣檢測和維護應用的先進技術,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和專業培訓,提高車輛管理水平和維護技術水平。

五、車輛使用中應按照核定載客人數或載客重量進行裝載,嚴禁超載行駛,因車輛超載造成交通事故或機械事故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車輛日常維護是駕駛員必須完成的日常工作。要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件及各部件的緊固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七、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和設備的運輸性質,使用條件和強度以及車輛老舊程度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對維修車輛實行監控,為運輸生產經營提供量大質好的動力。

八、車輛應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和檢測,未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和檢測的車輛,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九、對未按規定懸掛危險標志、標識和未配備有效消防器材的車輛,需現場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車輛,采取停止營運直至消除隱患。

十、為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或gps衛星定位系統的正常使用,從業人員需勤檢查、勤保養,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公司,公司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確保正常使用。公司安全人員在安全檢查中如發現私自拆裝或人為損壞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十一、車輛維修完工時,質檢員、機務技術員、主修班班長會同托修方一起進行檢測試車和路試。車輛維修合格后,承托雙方應在完工單上簽字,內承修方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十二、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車輛經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物料超耗嚴重,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應予以強度制報廢。

十三、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及駕駛員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促進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一、安全檢查目的及任務: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二、安全檢查內容

1、查思想:對安全管理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生產管理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2、查領導: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管理的關系;

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安全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查制度:查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三、安全檢查形式

(一)綜合性檢查

1、公司安全綜合性檢查,每季檢查一次。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管理科,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門負責匯總,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2、各科室每月檢查一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牽頭,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公司領導。

(二)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由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

(三)經常性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崗位職責,深入到車輛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

四、整改

1、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管理科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并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項目、定整改資金、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

2、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司機能整改的不推給管理部門,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災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管理考核是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司機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獲得駕駛照和車輛運管各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從業上崗證后方可駕駛大貨車上路,駕駛證照必須隨身攜帶。

二、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頒發的有關法令,并在出車前認真檢查:

1、汽車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及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刮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2、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三、司機嚴禁超速行使,嚴禁酒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

四、司機未經車輛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擅自把鑰匙交給他人駕駛。

五、下班后,公司車輛務必停在安全地點,嚴禁車輛被外物撞擊、損壞或被盜。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安全大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因素及時提出整改。

三、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監督檢查執行。

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計劃,負責組織新進公司員工的崗位培訓。

五、參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處理后督促按期落實。

六、建立安全活動檔案、記錄臺賬。

為了加強道路危貨運輸車輛安全管理,確保車輛停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危貨運輸車輛必須按公司規定,在收班后停到專用停車場。

二、車輛在停放前,必須將車輛總電源關閉,以免發生意外。

裝有危險化學品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放時,應向管理人員說明所裝載貨物品稱,由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停放到相應的特種車間停放。

三、車輛停放時應按停車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區域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四、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先在門衛登記并注明進出時間,由駕駛員簽字。

五、如有不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專用停車場的,經公司檢查發現后,將對該車駕駛員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將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區域。

六、對屢教不改的,該車駕駛員不納入年度評優。

一、在經理指導下,抓好并組織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對安全工作負責直接領導責任。負責落實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和危貨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二、認真執行和宣傳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傳達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意見,根據需要提出安全生產具體措施。

三、做好與車主或司機安全生產、安全抵押金的合同簽訂工作,督促執行安全規章和操作規程,經常深入車隊、車間、油庫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四、主持召開各種類型的安全會議,宣傳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全員安全素質,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帶動全面,促進安全生產。

五、強化安全管理,抓好現場監控,對駕駛員素質及車輛技術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經常上路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整改,防止或杜絕事故發生。

六、發生大小交通事故,要及時親臨現場處理,查找原因找出教訓,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

七、每月向總公司匯報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及下月安全工作安排。

一、安全科是分公司專職負責安全質量、安全管理和處理安全日常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安全科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三、督促落實車輛的二級維護。健全危貨車輛的技術檔案,做到有措施、有檢測、有記載,確保危貨車輛按時檢測達到一級車的技術標準。

四、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危貨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五、發生事故應積極主動趕赴現場,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配合管理部門勘查,保護現場,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時將事故經過和處理意見向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和總公司安全科匯報。

六、認真搞好每年度的車輛、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年檢、年審等工作。

七、對安全生產行使一票否決權。

八、負責向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和總公司安全科反饋、匯報其它安全工作事宜,完成其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一、在安全科長的領導下,協助科長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遵章守紀,立足本職,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搞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貫徹執行本單位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做到以身作則、自覺遵守,經常檢查司乘人員及車輛安全情況,防止事故發生。

三、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安全有關的各種資料、數據、報表、記錄、檔案等工作,做到檢查有內容,管理有目標。

四、參加和督促搞好現場監控,對駕駛員的思想動態及車輛的方向、剎車、燈光、傳動等危及安全的重要部位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五、協助科長抓好安全活動日的學習。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參與調查所發的事故原因,行使安全一票否決權。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好行車事故統計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應行車事故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逐級上報的原則,發生的行車事故一律向總公司上報,由總公司負責統一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上報。

三、事故統計上報程序和要求:

1、一般事故在一個工作日內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重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特大事故必須在立即以電話或傳真形式上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

2、一般事故無須做出書面報告,但重大事故要在12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形式上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特大事故必須在5小時內以表格(同上)形式上報。事故終結后以書面形式報告事故的處理結果、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整改措施和針對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吸取經驗教訓等。

四、分公司所發生的事故。以報表形式按月匯總后,于每月一日之前報總公司機務科。

五、如事故情況、統計報表出現錯、漏,應及時通過電話或傳真作出更正說明,并隨后報送更正的報表。

生產責任書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危貨(包括普貨)運輸生產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經濟和效益不斷提高,根據交通部,市政府,市交通局關于建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特制定年度運輸生產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2、不發生行車安全死亡事故和危險貨物的泄漏,傾翻事故。

二、責任對象:

車輛責任經營者及司機押運員是安全運輸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均對運輸安全負直接責任。

三、安全運輸工作要求:

1、車輛責任經營者及司機,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例會,學習和安全培訓,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對所責任經營車輛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路檢。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確保車輛行車安全。

3、嚴格按車輛核定的噸位和種類配載,做到不超載,超速行車和違章停車。

4、嚴格按照承運危險貨物的安全要求進行裝、運、卸,確保危險貨物的承運安全。

5、按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安全。

6、嚴禁聘請無從業資格證的司機駕駛車輛,杜絕疲勞駕駛車輛。

四、考核及獎懲:

公司每月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普遍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年終先進個人評選條件。年底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押運員予以適當獎勵。

單位領導:

責任人:

車號:

物流公司:

日期: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若發生事故做好救災、減災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二、引用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2、《湖北省道路運輸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

三、名詞解釋

1、應急救援: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2、預案: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資、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四、危險目標的確定

1、運輸車輛防火、防盜。

2、承運運輸貨物防火、防盜。

3、辦公設施的防火、防盜。

4、貨物倉庫防火、防盜。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劃分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救援組。

2、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

3、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制定交通安全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預演;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負責進行事故原因調查。

六、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本公司值班電話:

指揮車:

2、火警:119

3、交警:110

4、人民醫院:

七、事故處理措施

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值班室人員按照電話,迅速上報公司領導,領導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重大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保護好現場,等待救援處理。

3、若運輸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向110、119報警,并用隨車攜帶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八、后期處置

公司方會同相關部門負責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搶險處置中發生的費用由區政府協調,公司方負責解決。對于預案,根據搶險過程遇到的意外情況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進行修訂,使之完善。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六

第1條、為規范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1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1條、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1)知悉廠方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2)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_____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條、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并佩戴廠牌。

第3條、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簽準有效的放行條。

第4條、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簽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課主管)簽核的放行條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公司_____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簽核后方可放行。

第8條、員工下班后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后聯系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后,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于來訪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后,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并在“訪客登記表”上注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準,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未經總經理批準,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_____應于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于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柜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于指定地點停放

第1條、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準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后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后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打上班卡后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后,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科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因出差無_____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簽卡,因其它公務無_____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后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后交人事簽卡。

第8條、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簽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簽卡。

第9條、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涂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于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系單,員工找主管簽,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簽,人事接單后予以簽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簽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自己簽卡、涂改工卡視為無效,并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折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1條、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員工當年度法定節假日以_____公布的為準。

第6條、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_____:員工本人在職期間結婚(以領取結婚證為準),且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可申請_____,_____包含休息日,不得分開休。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_____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探親假:給予省外工作員工每年度3天的探親假,探親假期間工資照付,往來差旅費員工自行承擔。

第10條、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工資照付。

第11條、產假: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符合本省/本市計劃生育條例的,依據條例給予額外獎勵假。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12條、陪產假:根據本省/本市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給予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第14條、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干部核準后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請事假未經批準未到崗的,按曠工、計。

第15條、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并須提供正規公立醫院蓋章的病_____明。

第16條、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干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后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準后,再交至總務科方可生效。

第1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_____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_____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_____手續,并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_____待遇。

第1條、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煙區內禁止吸煙。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了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6)發生火源、火災的應及時報告并報警處理。

第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_____、_____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_____;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于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_____。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秘密。

第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1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_____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嘉獎,根據實際情況給人民幣1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獎金。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于負責,措施得當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_________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于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_____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后能破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_________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_____、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_____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第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_____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游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賬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第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并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于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_____,違_____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__________、投機倒把、_____販私、行賄_____行為的;

(6)_____、_____、侵占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秘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目的: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_____表彰先進工作者,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適用范圍:全廠在職人員。

第2條、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并稽核其執行狀況。

第3條、評核方式: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并將評核結果填寫于《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1)評核及核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并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干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干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干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并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4)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5)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第4條、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并呈總經理核定。

第5條、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1條、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秘密的義務

第2條、以下內容屬于廠方的保密范圍:

(1)經營信息

a、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c、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d、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七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絡”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志、閑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閑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盡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游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復,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游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發、剃胡須,保持襯衣領帶干凈;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干人員,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將非公干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為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后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準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后,應作到四關一凈,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干凈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采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系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并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八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 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九

1、嚴格遵守公司制度,維護公司形象和公司產品。

2、掌握、熟悉公司產品規格、性能、產品特色,了解同行業的產品信息,并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精益求精。

3、負責公司的制圖工作,運用專業知識,設計出獨特的效果圖,促進業務簽單的順利進行。

4、積極完成公司交予的設計工作,同業務人員進行詳細的交流和溝通,準確領會客戶的要求,設計方案力求做到新穎,布局合理,新潮,適應時代潮流。

5、如業務員要設計方案,以業務經理簽字為準。如果業務經理不在,可以電話核準,然后補簽。否則設計人員有權拒絕設計。

6、積極主動的進行標書設計以前,先會同業務人員和報價員進行詳細的交流和溝通,嚴格按照標書上的要求,細致認真的進行設計以后,并再三審核規格,圖片,數量,報價,絕對的做到無差錯。

7、積極主動搜尋網上的最新行業信息,及時的整理和匯總成資料,交給業務經理。

8、嚴禁設計公司以為的設計方案,妥善拒絕外來公司的圖紙設計要求。

9、負責維護微機,打印機等設備的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微機內的各種資料,要求分清條理,以便公司查閱資料及時準確。

10、每天清理設計室的衛生,做到清潔,衛生,有條理。

1、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嚴格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對公司的產品進行報價、成本核算、落單,并對此備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產品性能,特色,報價,公司介紹等,搜尋和了解同行的價格資料,以及產品特色、質量、性能比,為總經理決策提供參考。

3、負責對有客戶要求的業務人員詢價和設計方案,先要同業務人員進行詳細的溝通,了解客戶的產品定位,領會客戶的設計要求,以及評估客戶也認同的競爭對手的底牌,對業務業務人員提出合理性的建議。

4、負責協助設計人員對標書的設計、選圖,先要熟透標書上的產品要求,規格,數量,再同業務人員進行詳細的溝通,了解競爭對手詳細情況,進行科學的市場分析,然后匯總詳細資料上報總經理,等總經理下達決策了標書的標的指示以后,再進行合理的分配產品報價,做到認真,細致,嚴謹,杜絕出現數量,規格,圖片,總價跟單價的誤差,以及嚴格出現沒有達到標書上的一切要求。

5、負責落實公司定單的下單任務,根據總經理的指示,跟廠家的聯系和接洽,嚴格把關好定單的數量,規格,質量要求,交貨期。如果其中出現什么任何問題,及時地向跟總經理匯報,以便盡早解決。

6、登記備案每次下單的廠家,以及廠家生產的數量,金額,交貨期信用度,質量情況,并匯報給總經理,以便領導為今后下單提供參考。

7、負責定單的付貨安排,及時的通知業務人員和安排安裝人員,完善售后服務工作,并及時建檔成交的客戶資料。

8、負責公司的新員工招聘及相關事物處理,協助業務經理對新業務員的培訓,使其盡快進入工作狀態。

9、負責監督公司員工考勤,做好員工的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記錄,月末為公司財務提供員工出勤統計表,并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簽字,然后交給會計備案,作為發放工資及獎金的依據。

10、負責公司的辦公用品采購,做好進出帳的明細表,轉交給財務人員備案,并做好申領的登記工作。

11、負責把關公司的簡介,圖片,資料、公司人員的名片管理和申領登記工作,以及編號領用的合同,但必須有業務經理審核并簽字,轉財務處存檔,杜絕流失公司資源,泄露公司機密。

12、負責安排客戶參觀工廠的聯系和協助業務人員對客戶的接待,嚴格遵守公司制度,維護公司形象和公司產品。

13、負責電話接聽,做好記錄工作,并及時地轉交給相關人員,如果有事外出,授權相關人員接聽記錄。

14、負責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離職人員的資料和辦公用品的收回。

15、負責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協助業務人員需要的幫助。

1、嚴格按照總經理的指示,負責公司的資金和財產管理,并協助內勤工作。

2、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帳。

3、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4、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5、負責公司的日常銷售業務統計,日常財務數據統計分析,各類銷售業績報表的編制,進、銷、存計算機系統數據錄入及管理。

6、熟悉公司各類合同、財會資料等相關業務知識,應對各種檔案進行嚴格保密。

7、審核匯總統計原始記錄資料,保證統計臺帳的真實情況,及時報送總經理。

8、對外提供相關財務資料和財務報告,對有關財務工作的一切法律行為負責。

9、負責核算公司員工的工資,獎罰金,業務提成,呈報給總經理批示。

10、負責準確提供定單客戶所需要的公司臺頭,稅號,開戶行,銀行帳號等必需的資料,并要核對客戶收到的資料的是否清晰,做到準確無誤。

11、負責嚴格把關好發票的管理,在開發票前,同業務人員溝通,要再三審核發票上所需的品種,數量,規格,金額,臺頭,稅號,地址,電話,開戶行,銀行帳號等資料,如有異議,要馬上跟客戶溝通澄清。杜絕犯低級的錯誤,影響公司的形象。

12、完成總經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1、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透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總經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1、嚴格遵守公司制度,統一著裝,訓練有素,全心全意的為客戶服務,維護公司形象。

2、接到內勤人員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態度,用自己的專業安裝技術,積極主動的去完成付貨和安裝任務。

3、嚴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貨期,數量,質量及圖紙要求,將家具安裝到位。

4、在安裝過程中,盡量減少噪音,影響他人,并要時刻保持現場的保潔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條不紊。

5、在安裝和搬遷的過程中,要認真,細致,嚴謹的維護好公司產品,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6、安裝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產品的清潔保養工作,并記錄安裝過程的詳細情況,然后通知業務人員或內勤人員跟客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以后,請客戶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如有異議,給業務人員或內勤人員提出合理性建議,以便決策最佳解決方案,直到客戶滿意為止。

7、當付貨與售后發生沖突時,由內勤負責安排,以售后為主,售后人員沒有理由拒絕,所有責任或投訴由內勤負責,售后人員協助內勤找出原因及解決辦法。

8、應用自己專業的知識,告知客戶怎樣維護產品的保養,注意事項,使客戶感覺公司認真,負責,專業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譽。

9、對大單客戶實行月品質跟蹤工作,主動詢問產品的使用狀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維修,服務,并用書面文字記錄呈報內勤出存檔。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十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七條、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來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

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由于出售、報廢或者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四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并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者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

第四節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五條、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四十六條、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九條、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五十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五節、資產減值

第五十一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應當合理地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不恰當地運用了謹慎性原則計提秘密準備的,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事項的性質、調整金額,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各項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短期投資應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在運用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企業應當對委托貸款本金進行定期檢查,并按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委托貸款本金的差額,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并入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本制度所稱的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后的余額。對于長期投資而言,可收回金額是指投資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其中,出售凈價是指出售投資所得價款減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須的估計費用后的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二)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三)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四)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第五十五條、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一)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三)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五)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

第五十七條、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二)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四)被投資單位持續2年發生虧損;

(五)被投資單位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第五十八條、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條、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一)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四)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五)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六十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并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二)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并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某項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價值;

(四)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條、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高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沖減已提的減值準備。

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相應調整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企業濫用會計估計,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企業因濫用會計估計而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轉回的當期,應當遵循原渠道沖回的原則(如原追溯調整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追溯調整至以前各期;原從上期利潤中計提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調整上期利潤),不得作為增加當期的利潤處理。

第六十三條、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十四條、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如債務單位或被投資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資產損失,沖銷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五條、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應當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核算,作為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于計提利息時攤銷,并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并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于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十一

為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項目部的工作運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對象:總公司各部門和各項目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光: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透過登記整理后統一報送分管領導審核,審核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審核完畢后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資料: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狀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并將報告狀況進行登記考核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職責人100元工資并于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并通報全公司。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十二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即如何制定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鑒于博主在《企業建立規章制度勉勵的若干法律問題》一文,以對此問題有過詳細論述,這里只簡要介紹一下。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之規定,規章制度生效必須具備三要件,即內容合法、經民主程序制定、向勞動者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所謂內容合法,指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和現行法律或法規相違背。所謂民主程序,是指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時應當經過這樣一種路徑:企業管理部門起草草案→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草案,并提出修改方案和意見→由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實施并組織實施。所謂規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是指企業規章制度制定出來后,應當通過一定方式比如人手一冊簽收、學習培訓簽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公告欄公示或單位網站公示一段時間后讓員工簽名確認等讓勞動者知曉。

二、企業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關系。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有時會發生沖突。這種情況時如何處理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6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可見,當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規定或約定發生沖突時,司法上是遵從勞動者的選擇, 優先適用有利于勞動者的規定或者約定。所以,制定的規章制度一定不要與勞動合同相沖突。同時,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完全可以理解,規章制度也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因此,為有效避免沖突,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把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工資支付制度的制定

1、工資制度主要內容。工資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項:

(一)工資的分配形式、項目、標準及其確定、調整辦法;

(二)工資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及支付辦法;

(四)工資的代扣、代繳及扣除事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2、工資制度制定原則:工資制度是員工手冊的組成部分,因此在堅持員工手冊制定的基礎上,要體現工資的特殊管理效能。因此,博主認為,在貫徹國家的及時足額、貨幣支付的法定原則同時,一定要體現獎勤罰懶原則,即工資制度必須要有一定靈活性,使不同崗位、不同級別、不同工作效果的員工具有完全不同的工資收入。

3、制定注意事項:因此,理想的工資制度,應當是固定工資標準不定得太高,盡量設立績效工資, 并明確工資增減的條件和時間,從而通過工資這一核心手段建立起競爭性的、公平的勞動管理機制。

需要注意的是,工資的分配形式包括固定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形式;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獎金、加班工資等。撰寫工資制度時要盡可能的將這些內容均包含進去。當然,不同的崗位,工資分配方式不可能不一樣,所以尤其需要對不同的崗位建立不同的工資制度。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十三

1、為了加強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團隊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教育員工遵章守紀,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紀律、各項規章制度。

3、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全體員工,是公司對員工進行獎懲的依據。

5、獎勵與懲處的類別:

一、獎勵種類:

(1)行政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2)經濟獎勵:一次性經濟獎勵、加薪

二、懲處種類

(1)行政處罰:警告、記過、記大過

(2)經濟處罰:一次性經濟處罰、降薪

(3)解除勞動關系

6、根據各類獎懲行為情節輕重,獎懲處理方式如下:

7、相關表格:獎懲通知書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價值20xx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務中表現突出,在公司員工中起到先鋒模范作用者;

4、積極維護公司榮譽,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事項的行為及時舉報的;

6、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事故(事件)發生并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7、敢于揭發或舉報重大違法違規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5萬元<損失金額≤10萬元)者;

8、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受到社會好評并被媒體報道者;

9、拒絕賄賂有事實依據者;

10、其它應予以嘉獎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在節約成本、開發擔保產品和風險管理、財務等方面,取得較大成績者;

2、對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議改進,經采納實行取得顯著成績者;

3、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者;

4、發現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5、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10萬元<損失金額≤50萬元)者;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之案件者。

6、遇有災變,勇于搶險,并處理得當者。

7、發現非職責內問題,予以速報或減少經濟損失。

8、年度獲得嘉獎三次以上者;

9、其它應予以記功的行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護國家、公司或個人財產免受重大損失者;

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維護公司名譽和利益,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為公司減少或避免損失(>50萬元的,由綜合財務部界定損失)者;

4、對業務、市場開發、財務、人力運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項措施有創新,對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

5、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且足為公司員工表率者;

6、在銀保合作、擔保產品創新、合理化建議方面,年創造價值100萬元以上者

7、年度獲得兩次以上記功者

8、其它應予以記大功的行為。

四、批準權限:

(1)嘉獎、記功由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分管領導批準;

(2)記大功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名(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經本單位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報公司綜合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如串崗、睡崗、洗澡等),擅離崗位,怠忽工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輕微者;

3、妨礙辦公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領導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工作期間,穿拖鞋、短褲上班或衣著暴露、儀容儀表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6、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要辦任務者,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7、損毀、涂改、丟失一般性文件者;

8、亂刻亂畫,不注意辦公室、衛生負責區及周邊地區環境衛生,情節輕微者;

9、工作時間上網娛樂、炒股、聊天、玩游戲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含由公司統一組織的文體活動)者;

10、酒后上崗或班中飲酒(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節輕微者;

13、對待客人不禮貌,情節輕微者;

14、違反公司其它制度情節輕微者;

15、休假期滿未在第一時間至人力資源中心進行銷假者;

16、員工因公外出未按規定填寫《員工外出公務審批表》或《出差申請單》者(特殊情況除外);

17、遲到10分鐘(不含)以上15分鐘以內(含)者;

18、在工作場所內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19、用廁后不沖水者;

20、不隨手關水龍頭,以致出現長流水現象者;

21、工作期間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者;

22、一個月內兩次下班時未關閉電腦、電燈等用電設施者;

23、工作期間在辦公室內用餐或吃零食者;

24、被公司外部客戶(含擔保客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銀行等)投訴經查情況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25、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26、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27、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28、培訓考試作弊者;

29、重大事故不按規定及時上報,重要信息不及時通報者;

30、其他應給予警告的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限期計劃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給公司造成一般經濟損失者;

2、在公司工作場所和休息場所喧嘩、嬉戲、吵鬧、玩撲克等,妨礙他人工作與休息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制造事端者;

公司的規章制度怎么制定篇十四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并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后,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后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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