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合同(實用篇)篇1
甲乙雙方就某項教育培訓進項合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場地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場地、教學教具、招收學員、廣告宣傳等方式出資、組織與乙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師資力量、教學教具、學員考級等方式出資、組織與甲方共同開辦____特色班。
(二)雙方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正式簽訂。
(三)本合伙出資教學教具及相關設備,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合同(實用篇)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雙方以旅游電子商務平臺為依托,開展旅游營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線路由甲方負責營銷旅游線路列表:
旅游線路名稱發團周期天數出發地價格(元)詳細說明資料 (列表不夠自制附件)
二、據乙方提供的旅游線路(產品),通過甲方旅游電子商務平臺、預訂熱線開展旅游營銷;甲方組織的旅游客戶由乙方負責接待安排行程服務。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發布、更新即時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同時通過網上宣傳、營銷擴大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的知名度,促進旅客招徠。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場動態和旅客反饋的信息隨時提供給乙方,雙方共同制訂適應旅游市場、有競爭力的旅游新產品;同時甲方以龐大的旅游聯盟體,通過旅游資源整合、互補、共享等聯盟合作使乙方獲得利潤最大化。
3.甲方承銷乙方旅游線路(產品)。甲方收到客戶訂單后,以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即時做出回復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應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務工作;甲方應做到旅游客戶信息的準確性,旅客行程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節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線路內容及價格進行發布營銷。
5.乙方應確保旅客行程的服務質量,不得變相加價或降低服務標準等損害旅客的行為,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利潤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單旅游銷售額__________%提成給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為傭金返回給甲方。
五、結算
雙方每發生一筆業務,乙方發送業務清單傳真一份給甲方存底,每月結算一次,由雙方財務人員按相關結算憑證對上月的業務進行結算。
六、其它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負責人:_________ 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址:______________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合同(實用篇)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條 合伙期限為××年。
(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
2、 ,住所(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注:可續寫)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 萬元,以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 萬元,總認繳出資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 (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
出表決。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如果可以,也可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退還辦法)。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二十九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注:可選擇。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簽名,合伙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合同(實用篇)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中國互聯網事業,促進合作雙方的企業發展,更好地為廣大金融界互聯網用戶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版權所屬網站:與乙方版權所屬網站,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甲方以協議規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費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職業信息,乙方完善頻道建設,充分保證雙方的權益。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職責
1、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職業相關的信息內容,并積極開發金融界用戶所需的人才職業信息,及時提供給乙方站點,人才職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有關人才、人力資源、就業、培訓方面的新聞;
有關職業選擇、職業發展、人際關系、職業評測等方面的特寫等文章;
有關行業比較、企業文化、企業用人哲學、人事經理訪談等方面的文章;
有關出國發展方面的文章;有關培訓計劃、培訓須知方面的文章;
有關人才、職業方面的網友爭論及原創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僅可在本協議規定范疇內使用;
2、按協議附錄規定的方式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據金融界用戶以及乙方的反饋積極開發為金融界用戶所歡迎的人才職業信息;
3、在其網站為乙方頻道設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乙方頻道logo或文字及url網址鏈接;乙方網站主頁的網絡路徑;以上內容由乙方根據協議附件規定提供,乙方擁有上述內容的版權與修改權,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網上修改上述內容的管理權限;
4、甲方在首頁"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鏈接。
5、提供甲方的旗幟(banner)廣告,大小為468×60象素的圖象文件,具體發布事宜由雙方商定,按協議附件規定執行。
6、上述所有圖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設計,版權歸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注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二條:乙方的職責
1、在乙方網站創建獨立目錄,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與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內容的頁面下方標注版權說明,版權歸屬單位為甲乙雙方。
第三條: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商標、標志、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第四條:聲明
1、甲乙雙方之間結為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網站內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
3、甲乙雙方在網站或頻道的推廣和宣傳過程中同行共勉、緊密合作。
4、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經營和提供的服務內容承擔責任,享有收益和版權。
5、如果由于網站版面更新或改動。原來的鏈接位置不再存在,雙方必須將新的鏈接擺放位置調整至保證與原本效果相當的位置。
6、本協議期限滿,雙方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相互免費。
第五條:協議執行期限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第六條:協議的終止。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如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條款范圍內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停電、政府行為等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雙方通過書而后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中止。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及其相關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蓋章:
乙方:
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蓋章:
個人與個人合作協議合同(實用篇)篇5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30%。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項目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債務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伙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對合伙項目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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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因工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購材料。為保障雙方的權益,明確其責任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1、協議主內容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嚴格按照現場業主確認的樣品和顏色送貨。
3、確認方法:按現場確認數量。貨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地點卸貨,清點驗收,數目以甲方簽收回單為準(甲方的簽收必須有現場主管或收貨員的簽字。)
4、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自送到工地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乙方所有。
5、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時間:乙方送貨到,供貨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6、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送貨到并承擔運輸費用,如果卸貨產生吊卸機械費應由甲方承擔。
7、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清所有貨款。
8、本協議解除的條件:如一個月中無任何材料供應則在次月中協議解除,并結清所有余貨款。
9、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付給乙方貨款總額的0.1%作為滯納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貨款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資金占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10、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事項:
1)所有的追加協議以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到費用的增減的確認單、承諾書、協議書、白條等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或親自簽字確認,一律視為無效!
2)貨到現場,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負擔一切責任。
12、本協議原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公司蓋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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