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解讀最新 財政票據登記制度篇一
答:《辦法》規定,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真實、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而作廢的財政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各聯次,不得擅自銷毀。財政票據使用單位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擅自銷毀、涂改財政票據,不得串用財政票據,不得將財政票據與其他票據互相替代。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使用。不按規定使用的,付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款項,財務部門不得報銷。
九、《辦法》對財政票據核銷有哪些規定?
答:財政票據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報經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查驗后銷毀。保存期未滿、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銷毀的,應當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批準。尚未使用但應予作廢銷毀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銷毀。財政票據使用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職權變更,或者收費項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稱變更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15日內,向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的變更或者注銷手續;對已使用財政票據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財政票據應當分別登記造冊,報財政部門核準、銷毀。
十、財政票據或者《財政票據領購證》滅失怎么辦?
答:財政票據或者《財政票據領購證》滅失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查明原因,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登報聲明作廢。
十一、我省如何貫徹落實《辦法》?
答:《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好《辦法》,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通知》(遼財非〔20xx〕1024號),明確提出貫徹落實要求:一是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培訓工作;二是做好相關制度規定的清理修訂;三是規范財政票據使用管理行為,著重規范票據印制管理、票據發放管理及財政票據的使用與保管。同時還要求各地加強財政票據監督檢查,特別是做好財政票據日常監督檢查,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切實提高財政票據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解讀最新 財政票據登記制度篇二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共7章45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財政票據的定義和種類。《辦法》明確了財政票據的定義、種類及其使用范圍、票據的票面基本內容和基本聯次等內容。二是財政票據主管部門及職責。《辦法》規定財政部門是財政票據主管部門,同時明確了財政部、省級財政部門、省以下財政部門管理職責和權限。三是財政票據管理要求。《辦法》對財政票據印制、領購、使用等內容進行了規范,詳細規定了財政票據印制權限、領購和發放程序及使用、保管、核銷、銷毀具體要求。四是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要求。《辦法》明確應當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依托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手段,實行電子開票、自動核銷、全程跟蹤、源頭控制,提高財政票據管理水平。五是監督檢查及罰則。《辦法》明確了財政部門監督檢查的內容、方式,檢查工作人員和被查單位的責任,以及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辦法》與《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比較內容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辦法》是總結近年來財政票據管理工作實踐,本著立足實際、兼顧改革、理順體制、規范管理、全面規范、便于操作的原則制定的,與財政部此前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相比,主要變化如下:一是在法律層面確定“財政票據”的名稱并做出明確定義;二是對財政票據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并明確其適用范圍;三是明確了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的要求;四是明確財政票據承印企業確定方式、監制章樣式、防偽用品及使用文字等印制要求;五是細化財政票據領購程序和要求;六是明確監督檢查要求和對財政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辦法》行為處罰處分規定。
六、《辦法》頒布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辦法》是一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適用、法律層次較高、綜合性的財政票據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了財政票據的種類以及印制、領購、使用要求,充分反映財政改革和財政票據發展的新要求,為加強財政票據管理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辦法》的頒布,是財政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對于進一步規范財政票據行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推動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經濟社會發展也將起到積極作用。
七、按照《辦法》規定怎樣領購財政票據?
答:財政票據一般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財政票據應按計劃領購,實行憑證領購、分次限量、核舊領新制度。首次領購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應提交申請函、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填寫《財政票據領購證申請表》,并按照領購財政票據的類別提交相關依據。受理申請的財政部門應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核發《財政票據領購證》并發放財政票據。再次領購財政票據,應當出示《財政票據領購證》,提供前次票據使用情況。
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解讀最新 財政票據登記制度篇三
八、《辦法》對財政票據使用主要有哪些規定的?
答:《辦法》規定,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真實、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而作廢的財政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各聯次,不得擅自銷毀。財政票據使用單位不得轉讓、出借、代開、買賣、擅自銷毀、涂改財政票據,不得串用財政票據,不得將財政票據與其他票據互相替代。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使用。不按規定使用的,付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款項,財務部門不得報銷。
九、《辦法》對財政票據核銷有哪些規定?
答:財政票據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報經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查驗后銷毀。保存期未滿、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銷毀的,應當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批準。尚未使用但應予作廢銷毀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銷毀。財政票據使用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職權變更,或者收費項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稱變更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15日內,向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的變更或者注銷手續;對已使用財政票據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財政票據應當分別登記造冊,報財政部門核準、銷毀。
十、財政票據或者《財政票據領購證》滅失怎么辦?
答:財政票據或者《財政票據領購證》滅失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查明原因,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登報聲明作廢。
十一、我省如何貫徹落實《辦法》?
答:《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好《辦法》,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通知》(遼財非〔20xx〕1024號),明確提出貫徹落實要求:一是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培訓工作;二是做好相關制度規定的清理修訂;三是規范財政票據使用管理行為,著重規范票據印制管理、票據發放管理及財政票據的使用與保管。同時還要求各地加強財政票據監督檢查,特別是做好財政票據日常監督檢查,積極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切實提高財政票據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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