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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索賠申請書八篇 案件索賠申請書篇一
申請事項:
支付申請人保險賠償款xxx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17日上午9時許,申請人經xx車主xxx許可,在自家家門口駕駛該車倒車過程中,不慎撞傷xxx(農村戶口,在城市連續居住1年以上),經xx醫院搶救無效死亡。xx公安局立案后以申請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撤銷該案。事后申請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與xxx的父母達成賠償協議,并賠償xxx的父母各項費用合計xxx元。根據xxx車主xx與貴公司簽訂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和《神行車保系列產品保險合同》約定,貴公司對申請人賠償xxx父母以上費用,應在保險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義務,申請人現依法依約書面向貴公司提出申請,請貴公司履行賠償義務。
此致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申請人:
年 月 日
有關索賠申請書八篇 案件索賠申請書篇二
賠償請求人:李**
賠償義務機關:河北省晉州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潘**
請求事項:
一 依法撤銷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20xx)石法委賠字第00001號決定書;
二 晉州市法院潘友海的代理人張宏生,在庭審中,已對本市電視臺向社會公開宣傳確認無異,石家莊市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在(20xx)石法委賠字第00001號決定書中作出“賠償請求人李振剛提出名譽精神損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交通費、誤工費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依法不予賠償。”的結論,是對下級院超越職權侵害他人名譽行為的極端袒護,是對自身利益適用法律的嚴重傾斜,是特別嚴重的司法錯誤。請求貴院公開聽證審理,依法作出晉州市法院,對造成賠償請求人李振剛的各項損害后果,折合人民幣共計523320.99元,應當給予國家賠償的決定。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事實根據與理由:
石家莊市法院,20xx年12月28日立案審理,20xx年3月19日,送達(20xx)石法委賠字第00001號賠償委員會決定書。
開庭審理,是在錢仁冬的辦公室(東樓302)進行,并由他一人主持,基于晉州市法院(趙永定主辦)主動向本市電視臺提供新聞材料,致使賠償請求人李振剛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之情節:
錢仁冬問:賠償義務機關,對電視臺向社會公開宣傳的事實,有無異議?
賠償義務機關代理人張宏生答:無異議;
錢問:對訴求的賠償數額,有無異議?
張答:電視臺的宣傳后果,與法院無關,賠償數額,他要50萬,您全判給他,我沒異議。您不判給他,我也沒意見。我還是堅持,我們法院對他實使拘留,沒錯(庭審筆錄未準許復制)。
晉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以李振剛“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為由,作出(20xx)晉法字第1號拘留決定書,并實使執行。
經石家莊市法院復議,20xx年11月5日,向李振剛送達(20xx)石立民終字第00339號復議決定書,結論為:撤銷河北省晉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5日(20xx)晉法字第1號拘留決定書。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1996年5月6日 法釋(1996)15號】第二條“依照賠償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刑事賠償程序予以賠償:(一)錯誤實施拘留、罰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第二十條第四款“賠償程序適用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第十一條“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侵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
一 依法撤銷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20xx)石法委賠字第00001號決定書;
二 對晉州市人民法院侵害李振剛人身權、名譽權、及由侵權行為直接造成的各項損害后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作出給予國家賠償的決定;
(一)事實拘留
(1)拘留15天x111.99元/08年國家職工平均日工資=1679.85元
(2)拘留期間,拘留所伙食費300元
(二)晉州市人民法院,20xx年11月7日,由趙永定負責主辦,帶有法警、采訪人到本市拘留所,進行訊問李振剛,及采訪后,主動向本市電視臺提供新聞材料,致使李振剛被電視臺,在《晉州新聞》欄目中,以其三個兒子李x(未成年)、李x(未成年)、李xx被法院判決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不服,在晉州市法院鬧事兒,被法院依法實施拘留為題,向社會滾動播出。經石市中院復議,對晉州市院的職權行為和法律文書,作出公開糾正。而晉州市法院,拒不向電視臺提出播放被糾正的法律文書和更正其報道失實的行為,電視臺又不向賠償請求人作出播放證明造成的:
(1)李振剛個人名譽侵害300000元
(2)家庭名譽侵害150000元
(3)李振剛及家庭成員精神損失50000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侵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1998)26號】
六問:新聞單位報道國家機關的公開的文書和職權行為引起的名譽糾紛,是否認定為構成侵權?
答: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依職權作出的公開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作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誤,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而拒絕更正報道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七問: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侵權糾紛,如何認定是否構成侵權?
答: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一下兩種情況:(一)主動提供新聞線索,致使他人名譽受到侵害的,應當認定侵害他人名譽權;
(三)申請復議及申請國家賠償期間,晉州市院又造成:
(1)20xx年3月13日,王占世代表晉州市法院,吳英正代表晉州市檢察院,()牛偉代表晉州市公安局,紀朝強代表晉州鎮,參與四機關聯合在晉州鎮政府院內,限制李振剛人身自由的后果7天x111.99元=783.93元
(2)20xx年7月10日至9月20日,因涉及法院上訪,又在晉州鎮院內實使限制李振剛人身自由的后果73天x111.99元=8175.27元
(3)20xx年8月21日至10月10日,因涉及法院上訪,又在晉州鎮院內實使限制李振剛人身自由的后果51天x111.99元=5711.49元
(4)交通費 以車票為證共511元
(5)誤工費 天數以車票+提起復議、國家賠償、取生效結論共55天x11199元=6159。45元
共計523320.99元 大寫伍拾貳萬叁仟叁佰貳拾元零玖角玖分整
附:車票復印件4頁,晉州鎮全天24小時嚴盯死守證據1頁,晉州市委矛盾隱患包案領導及主管責任人分工證據1頁,晉州市法院2008年信訪隱患一覽表1頁。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賠償請求人:李振剛
**年**月**日筆跡鑒定申請書調薪申請書
有關索賠申請書八篇 案件索賠申請書篇三
北京xx貨運有限責任公司:
200x年x月xx日,我公司委托貴公司將回流焊設備一臺,通過公路運輸至深圳,交付給收貨人劉x(以下簡稱收貨人),在深圳收貨人驗收時發現設備已經破損而拒絕接收。設備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經貴公司和我公司雙方查驗,由于貴公司運輸、裝卸不當,造成設備和包裝破損。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設備損壞,遭受二次緊急調運設備的運費損失,而且使我公司對客戶逾期交貨,信譽受損并要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我公司向貴公司鄭重要求立即賠償以下設備修理費用和運輸費損失:
破損部位及程度 費用(元)
上罩:兩合頁部分螺絲穿孔,嚴重掉漆 1300.00
溫室:合頁部分及四個邊角破裂 1900.00
橫梁:中間部分壓損 800.00
電機上罩 50.00
包裝箱 450.00
修理設備運輸費 400.00
設備修理人工費 1200.00
費用合計 6100.00
以上是我公司的最低要求,請貴公司于7日內支付上述賠償金額,或者貴公司自己將設備送去經我公司認可、有相應技術能力和修理設施、設備完善的修理廠修理,貴公司承擔全部修理費用。7日后如果貴公司不支付賠償金,又不將損壞設備送去修理、恢復設備完好,我公司將自己委托修理廠修理,并通過法律途徑追償全部損失,不再通知。
順祝
商祺!
北京xxxx有限責任公司
200x年x月x日
有關索賠申請書八篇 案件索賠申請書篇四
被保險人:綿陽xxx社區衛生室/醫生宋xx
保險險別:醫療責任保險
保單號碼:add03xxxx127
保險期限:自20xx年7月20日起至20xx年7月19日止
出險時間:20xx年6月xx日10時
出險地點: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魏城鎮蓮花社區衛生室
患者:姓名:胡秀英身份證號:510702xxxxxxxx8性別:女年齡:61歲住址: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魏城鎮七里村
出險原因、經過:
20xx年6月xx日9:20時,患者胡秀英(女)61歲,因支氣管炎(有肺心病史)到蓮花社區衛生室就診,醫生宋良虎給患者作青霉素過敏皮試后開始輸液,9:50時患者出現青霉素過敏反應,衛生室立即呼叫120并同時進行搶救,經搶救無效患者于10時許在蓮花社區衛生室死亡,死者親屬就此提出賠償要求。
20xx年6月xx日,經綿陽市游仙區衛生局、綿陽市游仙區司法局魏城司法所行政調解,醫方與死者親屬代表達成協議,宋良虎賠償死者親屬30000元作為該案爭議的終結;6月xx日,宋良虎分2次付給死者親屬賠償金合計30000元。此后醫方向綿陽市衛生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衛生局要求死者親屬代表也需共同辦理鑒定事項;對此死者親屬代表提出,辦理鑒定事項的條件是醫方再向死者親屬支付50萬元,這使醫方無法辦理醫療事故鑒定。為妥善處理本案及確認醫療事故責任,7月8日綿陽市游仙區衛生局出具了證明材料《關于宋良虎接診胡秀英的情況說明》,主要內容為:宋良虎在對患者實施青霉素皮試操作中,錯誤地將皮試結果判斷為陰性,致使患者在輸液20分鐘后發生青霉素過敏反應,并最終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依據醫療責任保險條款、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被保險人在此提出保險索賠,請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第三方索賠金額:30000元
損失估計人身傷亡:30000元財產損失:
估計損失金額總計:xx000元
索賠方是否已提出訴訟:是□ 訴訟時間: 年 月 日 否□√ 是否有訴訟意向:是□ 否□
報案人姓名:宋xxx
報案方式:電話□ 傳真□ 到保險公司□
報案時間:20xx年6月xx日xx時
聯系電話:08xxx6
地址: 四川省xxxx城鎮
(被保險人簽章):
填寫本通知書時間:20xx年7月 日
保險公司意見:
受理人:
受理時間:20xx年6月 日
有關索賠申請書八篇 案件索賠申請書篇五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我司已向貴司投保險,
保險單號為:。[查詢保單]
次保險事故的估計損失金額共計(大寫)()。
(詳細損失項目另附清單)
特此向貴司提出索賠。
xxx公司
年月日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1566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