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個人委托協議書篇一
受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簡稱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變電站于20xx年4月8日建成投產。根據相關要求,該變電站投產后,甲方將在乙方供電營業區內的部分電力資產委托給乙方運行維護及使用。為明確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110kv城南變電站的35kv城東線終端塔至4#塔的0.63km線路、10kv茶苑線(架空絕緣線路0.3km、10kv電纜分接箱3臺、及聯絡4臺電纜分接箱的10kv電力電纜1.37km)、10kv東郊線委托給乙方,進行運行維護及電能的輸送與銷售。
第二條委托期為五年,委托期滿雙方可繼續進行協商續簽。甲方從20xx年4月8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將委托資產交付乙方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協議的內容進行運行維護。
第三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資產使用費,同時甲方不支付任何的運行維護及相關管理費用。
第四條委托期間,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質量及技術原則和行業標準要求對委托的電力資產進行運行維護及故障處理、大修和相關的業擴報裝及大修等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要確保委托運行維護設備的安全運行,并承擔因運行維護不善而導致的一切安全責任。
甲方負責監管及資產技術更新改造,技術更新改造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當所委托的電力資產發生變更時(如接線方式、增容、減容等),乙方必須及時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實施工作。否則,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條免責條件。經有關部門鑒定,委托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財產的損壞或滅失,乙方不負責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甲方及時說明情況,必要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協議在規定的委托期屆滿前十五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委托期限,應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個人委托協議書篇二
本協議由下列兩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簽訂。
委 托 方:a
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話:===========
受 托 方:b
身份證號碼:-------------------
聯系 電話:============
鑒于:
1、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委托方a(以下簡稱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資人民幣貳佰萬元(小寫:2,000,000元)設立vvvvv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幣現金出資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元),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50%;c出資額人民幣現金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元) ,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50%。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
第一條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為對公司出資(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義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第二條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知情權
委托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第四條 參與管理權
委托方通過受托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參加公司股東會前,應與委托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事項,受托方應根據委托方的書面指示進行表決。
受托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表決的情況向委托方作書面通報。
第五條 投資收益取得權
委托方基于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第六條 轉讓出資權
在公司工商登記注冊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托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委托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條 剩余財產分配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并進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財產并分配給受托方,則委托方與受托方按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對剩余財產進行分配,委托方有權取得各自應分配的財產。
第八條 監督權
委托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托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第九條 按期足額出資義務
委托方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的義務。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受托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委托方承擔。
第十條 增加或補足出資的權利和義務
如公司股東會決定增加注冊資本金或補足注冊資本金的決定后,委托方有權利并有義務按公司成立時其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增加或補足出資。
第十一條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資的數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投資風險。
受托方不對委托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受托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理稅費承擔義務
在受托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員承擔;在受托方將代持
股份轉為以委托方各成員或委托方各成員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員承擔。
四、受托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受托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股東權利
受托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托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僅可以其實際出資額為限,處置其股東權利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贈予、放棄等)。
第十四條 受托方無權處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東權利
受托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托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委托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托方事先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行為。
未經委托方事前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第十五條 支付代表股份投資收益的義務
受托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托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托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第十六條 協助轉讓義務
在委托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托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托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第十七條 受托方無權就委托事項收取報酬
委托方各成員與受托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免費委托,受托方無權就此委托事項向委托方各成員收取報酬。
五、保密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九條 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托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除不可歸責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托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托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受托方不愿受讓委托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況下委托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委托方解除協議的.,受托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條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應將代表股份轉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條 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協議并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方各成員以合理價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七、爭議解決條款
第二十四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托方各成員與受托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合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2)份,協議各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簽字: 簽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個人委托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鄂爾多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甲方為全面提高項目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水平和技能,加強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嚴格持證上崗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通知要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委托乙方對甲方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現雙方就委托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對象:甲方項目特種作業人員(60人)
二、培訓時間: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學時。
三、培訓工種:電工、焊工、起重、登高作業、鍋爐 、爆破工
四、培訓地點:中鐵二局察哈素礦井鐵路專用線項目部會議室
五、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1)負責擬定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參加培訓人員;(2)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1)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并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2)組織培訓后的各類別人員考試。
六、培訓經費:480元/人,培訓費共計:28800 元。
七、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委托協議書篇四
抄表序號:
甲方:(收費方):東莞市茶山自來水公司
乙方:(委托銀行):
丙方:(委托付款方):
丙方填寫以下表格,并保證填寫資料的真實性,甲乙丙三方必須共同遵守背面《委 托銀行代扣水費協議條款》。
年 月 日 第一聯:銀行留存
委托銀行代扣水費協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就水費的收、付結算,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方法》的相關規定。丙方授權乙方在接收到甲方關于丙方的水費數據后,即從丙方的銀行賬戶中將相應的款項自動劃入甲方賬戶而不必事先通知丙方。
二、丙方須在甲方營業部簽訂《委托銀行代扣水費協議》(以下簡稱代扣協議),丙方同意甲方、乙方實時在丙方的代扣賬戶中扣取水費。
三、水費以人民幣結算,丙方賬戶內的外幣余額將不作扣劃。
四、甲方水費的扣款時間為:每月15、25日和次月5、15日,代扣上月水費(如需變更,則以公告為準;節假日將順延)。丙方必須保證在扣款時間前其代扣賬戶內有足夠的余額支付當期水費,若余額不足,甲方將暫不扣款。丙方可使用乙方的電話銀行系統(農村信用社電話號碼:961122,需申請開通;郵政儲蓄所電話號碼:96200)或到乙方營業網點查詢自己賬戶余額。丙方的一個存款賬戶需繳多個水表水費時,由乙方決定扣繳順序。乙方扣繳以足額為原則,當丙方賬戶余額不足扣繳時,乙方不實施扣繳。
五、水費繳費期限為:當月15日至次月15日為丙方上月水費結算日。逾期未繳水費的,甲方將收取違約金。丙方如因賬戶余額不足未能代扣成功而造成逾期,需到甲方營業部繳交水費和違約金。
六、如丙方因賬戶凍結、掛失等原因,造成水費未能在劃款時支付水費,作逾期未交水費處理,丙方須即時到甲方營業部重新簽訂代扣水費協議、其原代扣協議自動失效,其存款憑證的掛失等手續按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如丙方的客戶編號、繳費賬戶等出現變更或需要更換委托銀行時,須到甲方營業部解除協議,再憑解除協議重新簽訂代扣協議。如因乙方機構撤并等原因而導致丙方的賬戶變更時,乙方可通過丙方的新賬戶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水費代扣,而無需重簽協議。
七、丙方在當月簽訂代扣協議,將在下月開始在該賬戶上代扣水費。
八、已經劃款轉訖的水費專用發票或對賬單由甲方派送(如需查詢水費詳細情況可憑繳費磁卡到甲方營業部查詢或通過電話查詢)。
九、如丙方對代扣水費及代扣情況有疑問,請及時到甲方營業部或通過電話查詢,并可在三個月內到乙方營業網點查詢,查詢期不超過三個月。
十、本協議如有變更,甲方、乙方將以業務通告的形式通知,若丙方對業務通告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一個月與甲方、乙方協商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甲、乙方將認為丙方已得知變更并同意業務通告對本協議的變更。
十一、丙方應如實填寫本協議中的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如果其內容有不真實之處,甲方、乙方均有權隨時中止協議,由于丙方填寫協議內容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其內容如有變更,三方可重新簽訂代扣協議,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十二、銀行賬戶的管理按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對本協議如有爭議,甲、乙雙方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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