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餐飲規章制度篇一
1、按酒店統一規定著裝,制服應干凈、整齊、筆挺無破損。
2、紐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裝制服時,不論男、女第一顆紐扣須扣上,不得敞開外衣、卷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工號牌要端正的佩戴在指定位置。
3、制服外衣衣袖、衣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顯有個人物品,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4、穿黑色平跟皮鞋或布鞋,隨時保持皮鞋光亮和布鞋的干凈,鞋子大小必須合腳以免長期站立服務造成疲勞或意外。女員工只準著肉色襪,其它顏色和帶花邊、通花的襪子一律不得在上班時間穿著,襪頭不得露出裙腳,襪子不得有破洞;男服務員要穿深色的襪子。
5、非工作需要,不得在酒店外穿制服,亦不得帶出酒店外。
1、發型:保持頭發干凈,無頭皮屑。
男服務員的發際不得蓋住耳朵、衣領,不留鬃發。
女服務員頭發前不蓋眉,后不披肩。
2、臉部:男服務員每天上班要刮臉保持臉部干凈。
女服務員不準濃妝艷抹(不用異味化妝品)。
3、手部:指甲要保持干凈,不允許用指甲油。
4、飾物:不戴耳環、手鐲、項鏈等華麗顯眼的裝飾品,不得佩戴飯店規定以外的飾物。
1、本部服務員以站立姿勢服務。
2、正確的站立姿勢應是:雙腳與兩肩同寬自然垂直分開(體重均落在雙腳上,肩平、頭正、兩眼平視前方、挺胸、收腹),雙手體前交叉,右手在上保持隨時能向客人提供服務的姿態。
3、服務區域內,身體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蛇腰、聳肩。
1、微笑,是員工最起碼應有的表情。
2、面對客人應表現出熱情、親切、真實、友好的態度,做到精神振奮,情緒飽滿,不卑不亢。
3、客人講話時應眼望對方,全神貫注,用心傾聽,不得東張西望,心不在焉。
4、服務時,雙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衣褲。不抓頭、搔癢、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餐廳內行走要迅速,但不得跑步,不得二人并肩而行、搭膊、挽手,與客人相遇應靠邊而走,不得從二人中間穿行,請人讓路要講對不起,不得橫沖直撞,粗俗無禮。
6、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7、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8、不得將任何物件夾于腋下。
9、在客人面前不得經常看手表。
10、咳嗽、打噴嚏時應側身向后
11、不得談笑、大聲說話、喊叫、亂丟亂碰物品,發出不必要的聲響。
餐飲規章制度篇二
為方便員工,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心,公司特設立員工食堂,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為保證工作餐服務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員工。
1、食堂炊事員負責及時提供無質量問題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相關事宜,并對食堂進行整個管理。
1、員工餐的標準
員工餐的標準包含餐食規格和餐食費用標準。
(1)員工餐的餐食規格
管理人員:根據公司用餐人數等實際情況,每餐可做5道菜式,包括:兩葷、兩素、一湯。
員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葷、兩素、一湯。
(2)餐食費用標準
員工餐的費用標準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調整方案經相關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和董事長批示后執行。
目前公司員工餐費標準
管理人員:7元/人/天,員工/5元/天
2、員工餐的`費用及質量控制
(1)員工餐由公司聘請的專職廚師負責生產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負責人進行原料采購。行政部應建立每日采購明細帳,以隨時備核。
(2)公司對餐費實行目標控制和據實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即根據實際采購金額進行報銷,但報銷總額不得超過餐費標準。報銷時須提供實際票據。
(3)人事行政部每月應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實進貨的數量和質量。
3、、用餐時間、地點及方式
(1)就餐時間及地點按公司規定執行
a、員工午餐的用餐時間:12:00――12:40;晚餐時間:18:00――18:40,門衛值班人員可提前15分鐘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點:員工宿舍食堂1樓。公司所有員工都須在食堂就餐地點就餐,嚴禁在辦公場所用餐,嚴禁把飯菜帶出廠外。
(2)用餐方式
a、員工享用員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數向各部門員工發放就餐卡,員工憑餐卡到員工食堂用餐。
b、來訪人員需享用員工餐,應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餐票。
c、員工應依次排隊就餐。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
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施行。如遇與本規范發生沖突的,一律以本規范為準。
餐飲規章制度篇三
一、 上班必須按規定著工做服,工做鞋,佩戴工號牌,統一發型,只準穿肉色。(黑色襪男員工)
二、 女服務員:上班要化淡妝,不準濃妝艷抹,長發要盤起,短發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頭發不準染色,不準梳過于夸張的發型。
三、 男服務員:頭發不準染發,不留胡須,勤修面。
四、 不準留長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五、 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鏈等飾物。
六、 工做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七、 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蔥,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事物,飲料。
八、 不能當著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做,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發,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九、 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衛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遠處。
十、 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a、 個人衛生
一、 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發、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二、 工做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凈、擦干。
b、 區域衛生
一、 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妙。
二、 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具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消毒。
三、 工做臺要干凈、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水壺要干凈、無污漬。
四、 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衛生。
五、 門窗、墻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六、 衛生間要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七、 各班組衛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輪番值班,保持衛生清潔。每周六搞大掃除。
八、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
一、 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做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二、 上班時間站立規范,不得倚墻、靠椅,不準聚一起閑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本人區域站立規范,面帶淺笑驅逐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做場地做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四、 客人來了要說歡迎光臨,拉椅讓座。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客人慢走,并誠心歡迎客人下次光臨,使用禮貌用語(送客至門口),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五、 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久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酒店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臺或上一級領導保管,并盡快與客人取得聯系,不準私自留藏,占為已有。一經發覺,罰款20—200元并后果自傲。
七、 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后,才能離開。否則所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并罰款20元/每次。
八、 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餐廳、包廂、公共場所大吼大叫、大聲說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1—5元。
九、 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酒店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酒店籠統,違者開除處理。
十、 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十一、 在工做中隨時服從,工做完后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在班會上做書面檢討。
十二、 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峻者開除。
十三、 不準帶包進入工做場所,違者罰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準在酒店逗留,違者罰款5元。
十五、 熟悉業務學問,了解每天供應的菜式及酒水、熟記菜單酒水單,如因業務不熟,形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下崗培訓三天(不計工資),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十六、 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違者一次罰款1—5元。
十七、 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覺罰款50—100元。
十八、 不許向客人只推薦有開瓶費的酒以此誤導客人,一經發覺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一、 酒店所有設備設備,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二、 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覺一次罰款5元。
三、 服務員不能隨便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 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六、 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能否關掉、門窗能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形成的喪失由本人承擔。
七、 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 若有發覺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備者,做重罰開除處理。
九、 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 每月盤點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備。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一、 按規定著裝,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做,檢查好開餐所需物品能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做,如因而對在開餐過程中所形成的后果及喪失由責任人承擔。
二、 熟記各類菜的佐料單;熟記單號、包廂位置;熟記下單、上菜時間、上菜順序。如有跟錯菜料、記錯餐桌位置、上錯菜、延誤下單、上菜時間,顛倒上菜順序,所形成的喪失及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并罰款5—20元。
三、 及時參加班前會,熟記班會內容,積極主動配合好服務員的工做。
四、 完成好上級領導安排的一切任務。
五、 堅定把好食品衛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一、 恪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 按規定著裝,化淡妝。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淺笑,使用禮貌用語,并行鞠躬禮。
三、 主動熱情為進出的每一位賓客、路人拉門。違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10元。
四、 及時參加班前會及平時的業務培訓,服從領導指揮。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況,并做記錄,熟各包廂、臺號、位置,熱情正確的指導客人就位。如有發生帶客帶錯包廂或態度問題被客人贊揚,每次罰款5—20元,兩次加倍。
六、 熟記常客姓名及單位,要熱情、準確的稱呼客人,違者罰款20元/次 管理制度
餐飲規章制度篇四
1、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負責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貫徹落實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及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并將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3、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及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個人衛生,加工食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保持廚房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應做到生熟分開,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設施標識清楚,食品應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順序分柜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應加蓋,及時處理垃圾,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后應洗凈,保持潔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沖”(化學消毒法)、“五保潔”。
6、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許可證復印件及購物憑證,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隔墻,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食品倉庫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質。
8、食物要燒熟煮透,隔餐隔夜熟制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工涼菜、冷拼食品時必須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搞好操作間衛生。
餐飲規章制度篇五
1.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2.主動完成工作任務,積極推銷和創造經濟價值顯著.
3.拾金不昧,優質服務為酒店獲得聲譽.
4.業務技能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
5.為酒店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6.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貢獻避免重大損失.
7.全年出滿勤,表現良好。
1.未按酒店規定上,下班遲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號牌。(簽到,簽退或交還物品和鑰匙)
3.儀容儀表不整和個人衛生不好.
4.樓層內奔跑,大聲喧嘩.驚擾和影響客人用餐.
5.未按時作好工作分擔區衛生或兩處不合格.
6.未按規定及時關閉空調,電視,主燈及水龍頭.造成浪費.
7.拒絕管理人員進行檢察工作崗位.
8.不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進行工作.
9.進出廳房時不敲門和反手關門.
10.工作期間隨意去洗手間.
11.酒店組織活動或培訓,未經批準擅自空崗和缺席.
12.電話鈴聲超過3聲未接聽,而且不使用禮貌敬語.
13.未經批準私自為客人外出購物.
14.將就餐客人姓名,職位隨意外泄他人.
15.見到客人不主動問好和行禮.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較大的食品,并口腔帶有異味.(如:蒜,蔥等)
17.未經批準私自離崗,串崗.
18.超越客人時不使用禮貌用語.或不帶領客人到指定地點.
19.見到上級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規定時間到崗站位.
21.面對客人無表情或埋頭工作.
22.不做好備品或備品不足.
1.上班時間打口哨,講笑話,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責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設施及電器,電源.
4.私自將個人物品及食物帶入酒店.
5.在酒店內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員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帶親人和朋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
9.上班時間睡覺.或上班前飲酒并帶有醉意上崗.
10.上班時間擅自離崗或做私事.
11.不服從上級管理并頂撞.
12.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公用物品.
13.當班時間看書,報,吃東西,吸煙.
14.利用酒店電話辦私事或打私人電話.
15.私自翻看客人資料和物品.
16.清潔廳房時發現客人物品,不及時上報.
17.私自將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發生意外事件不及時上報.
19.酒店資料,機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員進行檢察.
21.收餐時抓餐造成影響.
22.在收銀臺私自兌換零錢,或將客人未帶走發票私自留下.
23.酒店專業知識考核時不能通過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飲酒.
25.不認真做好工作筆記和交接班日記.
26.消極怠工,不服從上級指揮和領導.
27.在酒店或宿舍墻壁上亂寫亂畫.
28.未及時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員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時傳達或不準確.
29.未經批準私自進入庫房領貨.
30.下班后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或電梯.
31.與客人交談和語氣生硬.
32.不及時為客人更換餐具及煙缸.
33.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1.指責,謾罵,侮辱,毆打客人及同事.
2.將鑰匙私自帶出配制.
3.工作期間飲酒或浪費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兌換本,外幣.
5.蓄意破壞酒店設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及客人財物受到損失.
7.偷盜酒店,客人及同事財物.
8.違法犯罪,串通勾結,謀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打架.
10.組織及煽動同事聚眾鬧事.
11.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3天.
12.將客人遺留物品據為己有.
13.私自涂改,損毀單據.
14.隱瞞事實真相,蓄意說謊.
15.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謀取私利.使酒店的經濟受到損失.
餐飲規章制度篇六
店經理是由公司派遣到各分店的全權責任人,在分店里具有最高決定權,但行使權利的范圍一定要在公司規章制度許可的范圍內。
一 權限范圍:
1、有權對本餐廳所有基層干部及所有員工進行考勤考核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有權進行批評或表揚,按相關規定進行獎勵或處分。
2、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或工作需要申請增減本部門的員工、調動下屬員工、免任下屬員工,調動及免任基層干部。
3、有權向下級下達本餐廳營運范圍內的工作任務,并向下級發出指示。 4、全權處理本部門的日常業務工作或事務工作。 5、有權申請采購各類大件餐廳營運所需用品。 6、有權申請推出新菜品品種。
7、有權申請改變經營模式或推出新的促銷方案,在未批準前不得擅自執行。
8、有權批準店內員工月累計300元以下、店經理月累計500元以下的私人借款申請。
9、有權合理支出店內營業費用,其中中餐廳限額1000元(不含1000元),快餐店限額500元(不含500元),超出部分則需事先申請上級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10、有權批準合理支出店內所有成本費用。
11、有權對總經理或其他領導不合理的指示提出異議。
二、職責范圍
1、認真領會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項會議精神,按時參加總經辦召開的各種有關會議,
執行總經理下達的管理工作任務,完成總經理常務會成員下達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餐廳管理小組會議和員工大會,積極傳達上級領導指示,協調部門內部工作,保證餐廳日常營運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2、督導完成餐廳日常經營工作,編制員工出勤表,檢查員工的出勤狀況,檢查員工的儀表及個人衛生、制服、頭發、指甲、鞋子是否符合要求。
3、忠于職守,具有為公司作貢獻的精神,不斷提高管理藝術,負責制定餐廳經理策略、服務規范和程序并組織實施,業務上要求精益求精。
4、重視屬下員工的培訓工作,定期檢查基層干部對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及員工培訓考核情況。定期組織一線員工學習服務技巧技能,對員工加強企業文化、服務意識、工作技巧的訓練,定期檢查并做好培訓記錄。
5、熱情待客、態度謙和,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妥善處理客人的投訴,積極處理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不斷改善服務質量,保證顧客的最大滿意度。
6、加強現場管理,營業時間堅持在一線,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中出現的問題,有必要時需及時向上級匯報。
7、全面負責餐廳財務管理及監督,認真核對各項開支單據,嚴格把關,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況,減少費用開支和物品損耗。
8、負責督查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環境衛生,負責餐廳美化工作,抓好餐具、廚房用具的清潔消毒。
9、及時檢查餐廳設備運行情況,落實并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餐廳安全和防火工作。
10、要隨時與廚師長、廚師保持長期、穩定的交流與溝通,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菜品制作標準,并不斷提高菜品質量。
11、根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及時申請調整營銷策略,開發新菜品,并向公司建議制訂合理的菜品成本標準及規范價格。
12、公平、公正地處理員工之間的矛盾糾紛,愛惜員工,關心員工個人生活狀況,積極解決員工的困難及所需,對所有員工的工作狀況給予指導,幫助他們提高業務技能。
13、努力學習新的管理知識及營銷方式,不斷提升個人能力,加強個人文化素質建設,開創新思路、新思維,能緊跟公司的成長,適應餐飲行業及社會的發展,為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議。
三、員工管理
1、關心、愛護員工,將每一位員工都當作自己的家人對待。在員工犯錯誤時要及時糾正,要多指導、多傳授、多教育,少批評、少責罵、少處罰,從細微處著眼,用心與員工交流,通過關愛員工來激發員工愛企業如愛家的思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對員工的行為用制度進行規范和約束,不得使用粗魯的言語責備員工,更不得使用粗暴的行為迫使員工服從。
3、讓每一個員工在上崗前都能得到系統、完善的培訓,并講究培訓質量。對特定崗位安排專人跟進指導,讓員工能清晰掌握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流程。
4、對待身邊所有的員工要一視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偏向、袒護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喜好或情緒濫用權力。
5、以身作則,紀律嚴明。按時出勤,不得無故脫崗、遲早、早退,不得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不隨意將無關人員帶到工作崗位,并時刻注重儀容儀表,提升個人形象,在員工面前起好模范帶頭作用。
6、因才施用,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力爭事半功倍;
7、善于指導和激勵下屬員工的工作狀態,準確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公平、公正地跟進所有員工工資提升、崗位晉升及優秀員工評選等各類考核工作。
8、熟悉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職責,做好監督和跟進落實,出現問題時要清楚劃分責任人,不錯怪任何員工。
9、自覺降低身份,時常參與到一線員工的工作當中,能與員工同甘苦,提高員工的自覺性,讓員工更有工作動力。
10、積極組織公司安排的各項福利活動,如“生日聚會、各類節日聚餐”等,讓員工感受家的溫暖。
11、建立員工天地,積極宣傳企業文化,大力發展企業文化建設,豐富員工業余生活,帶領員工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如“籃球比賽”等。
12、加強員工宿舍管理,隨時了解員工身體健康狀況和員工家庭情況,并對其家屬表示問候。
13、隨時掌握員工心理動態,合理分析員工工作期間出現的異常表現,積極采取心理干預措施,及時穩定員工情緒,鞏固團隊建設。
14、定期安排員工激勵性培訓,利用自身具備的社會經驗和職場知識對員工進行一對一引導,合理指引員工發展方向,利用公司的舞臺為員工提供展現自我的平臺,讓員工在收獲之余對公司存感激之情。
(一)不遵守工作相關紀律處罰如下:
1、遲到、早退、無故離崗的,1—5分鐘扣2分;5—15分鐘扣5分;5—30分鐘扣10分;超過30分鐘扣除公休一天,超過60分鐘扣除公休二天。 2、儀容儀表不整潔的,一次扣2—10分;
3、向餐廳叫餐打包者(不包括自已買單),所打包食品按原價買單,并扣10—30分; 4、飯市高峰期間與親朋好友會坐超過10分鐘的,一次扣20—50分;
5、工作時間帶與無關人員長時間(超過1小時)呆在店里交談或從事私人事務的,一次扣10—30分;
6、工作場所講粗話或有不道德言論的,一次扣10—30分;
7、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而講家鄉話的,一次扣2—10分;
8、工作時間未經申請處理私人事務超過半小時(不包括飯市高峰期)的,一次扣10—30分;
9、接待公司內部相關工作人員(包括上、下級)不熱情、不禮貌,態度冷漠的,一次扣5—20分。
10、違規錄用未成年人員經提醒未改正,造成用人隱患的,一次扣20—100分。
(二)員工管理不當處罰如下:
1、處理問題不公正的(處理問題時對人不對事)扣20—50分;
2、員工投訴不予受理或受理不及時導致事態變嚴重的,一次扣20—50分;
3、對員工批評時,使用嘲笑諷刺、口出臟話、動手打人等方式,有損企業形象的,一次扣50—300分,情節嚴重者責任自負;
4、因未進行有效培訓,導致員工犯錯而批評、處罰員工的,一次扣5—30分; 5、優秀員工評選考核、工資晉升、晉級等各類考核時有不公平、公正行為的,一次扣30—100分;
6、因管理不當造成員工投訴且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30—100分;
7、不用制度規范、約束員工,以個人喜好或情緒好壞濫用權力的,一次扣20—10分;
8、截取、私藏員工投訴信件,對投訴員工有打擊報復行為的,一次扣50—200分;
9、不及時為員工辦理保險造成損失的,一次扣300—500分,且造成的損失由本部門相關責任人負責。
(三)對上級工作不負責任處罰如下:
1、對會議精神不認真領悟,造成傳達錯誤或不及時向下級傳達會議精神的,一次扣20—100分,情節嚴重者酌情處理;
2、違反財務制度,財務支出或批準超越權限范圍的處以實際支出金額10%的罰款,若造成損失,全權承擔;
3、未經公司批準,擅自擴招編外人員、或擅自任免的,一次扣50—200分; 4、未經公司批準,擅自解聘工作滿三個月員工的,一次扣50—200分;
5、 未按要求執行公司指定的各項福利制度和組織公司指定的.各種活動的,一次扣30—100分;
6、未經公司批準,私自改變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添加菜品、減少菜品、改動價格、改變菜品加工方式、改變餐具、改變營業時間等)造成公司形象不統一者,一次扣100—300分;
7、未按工作程序定期向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上交有關資料或工作報告的,一次扣10—100分;
8、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損失,給上級提供虛假資料或虛假報告的,一次扣30—10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
9、不按公司規定條款執行,不執行公司的決策(不尊重領導,不服從管理的)扣50—300分;
10、虛開收據,提供不實報銷單據的,發現一次扣50—300分,并追回不實款項; 11、整改要求超過兩次無實質性進展的,扣20—100分;
12、在原公司辭職未經原公司同意,店經理私自錄用的,一次扣50—200分。
(四)內部管理失職處罰如下:
1、營業期間出現原材料嚴重短缺的,扣30—100分;
2、店內設備嚴重損壞,沒有及時修理、更換的,一次扣20—100分;
3、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浪費或過份控制節約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扣30—100分
4、不按公司要求緊抓安全生產,導致店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一次扣30—200分;
5、工作態度懶散、工作效率低下,沒有按時完成交辦工作的,一次扣10—100分;
6、部門環境衛生差、菜品質量、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經公司要求不及時跟進整改的,一次扣50—300分。
7、對員工崗位職責不熟悉,出現問題時處理失誤,錯誤批評員工導致員工情緒不穩的,一次扣10—50分。
(五)與供貨商關系處理不當處罰如下:
1、對待供貨商態度惡劣,有損企業形象的,一次扣10—30分;
2、不認真核對貨物質量,不按要求簽字的,一次扣10—50分,并承擔相應責任;
3、無故刁難供貨商,應付貨款故意拖延遭到供貨商投訴的,一次扣20—50分;
4、濫用自己的職權,向他人索要回扣、紅包、請客的,一次扣100—300分,情節嚴重者追繳不當所得并給予辭退處理;
5、工作中有徇私,經查證屬實的,一次扣除半年分紅或扣500—1000分,并全公司通告;兩次者扣除所有分紅或扣1000分,并立即辭退。
(六)工作、生活紀律不嚴明處罰如下(在以下處罰基礎上再作通報批評):
1、因工作失誤、瀆職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承擔實際損失金額的50%;
2、強詞奪理,出口傷人,挑拔是非,拉幫結派者,一次扣50—200分;
3、利用網絡、手機信息或其他途徑散布不利于公司團結的言論的,一次扣50—100分;
4、工作中徇私、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牟取私人利益的,發現一次扣50—300分;
5、私自挪用公款、小費或變賣報廢物品將所得占為已有的,一次扣100—500分;
6、由于本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其它部門正常運作的,一次扣30—300分;
7、有賭博、吸毒、淫穢交易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或不道德行為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或報警處理;
8、泄露公司機密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處理;
9、有盜竊行為的(包括但不限于餐廳財物、公司財產、員工或客人財物),一次扣300—1000分,并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警方處理;
10、上班時間喝酒或醉酒后上班的,一次扣50—200分;
11、因個人觸犯法律、受到司法部門處理的公司無需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并作自離處理。 注:以上扣分每分按本人基本工資的千分之一扣除。
餐飲規章制度篇七
1、要及時了解各類有關物品的社會行情,學會成本核算,配合管理者把好進貨關。
2、對某些不能入庫保存的物品,要精心保管,做好防腐、防凍、防盜工作,不得出現浪費丟失現象。
3、庫房內的物品要做到清潔整齊,擺放有序,進冰箱的物品要生、熟、半成品,隔離分開,不得有血水,要及時除霜。
4、經常檢查庫內物品的.保存期限,進貨要勤進少進,先進先用、
1、忠于職守,團結進取,禮貌服務、熱情待人。
2、對自己的崗位,衛生包干區域應報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去。
3、在日常工作中,應按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進行操作。
4、做好餐前準備餐中服務餐后收市工作,每次下班時,認真檢查煤氣、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好,做好防盜、防火、防寒等安全措施。
5、以十分的熱情,飽滿的精神狀態,做好每天的服務工作。
1、收銀員按時上下班,上班前提早分鐘到崗位,著工作服進入崗位。
2、保持工作區域環境衛生,做好電腦、計算器、驗鈔機,發票的保養保管工作。
3、做好收銀交接上班工作和班前準備工作(包括足夠的備用金及找零零錢)
4、核收餐廳服務員開立的菜單,根據菜單的收銀員聯開立客人帳單。
5、收銀員應熟悉客情,熟悉協議,合同,折扣,簽單單位和個人,除此以外任何減免、折扣業務都應有上級主管的鑒署,沒有簽署不得減免打折。
餐飲規章制度篇八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餐飲規章制度篇九
一、餐廳基本管理制度
1、儀容儀表制度
a、上班期間需穿著配備工作服,帽子,口罩,時刻保持整潔干凈。
b、頭發需整齊干凈,女性不宜披肩及劉海過長。男性頭發標準為前不遮眼,后不蓋領,兩側不過耳。
c、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齊干凈。
e、上班期間不允許佩戴項鏈,戒指等各種首飾。f。言行舉止應表出現愉快,殷勤而有禮,女員工適宜淡妝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柜,由員工使用
b、衣柜鑰匙由辦公室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辦公室安排并照價賠償。
c、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帶入工作區。
d、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e、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柜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g、離店時應將衣柜鑰匙交還公司。
3、準備工作
a、整理儀表;上崗前按要求著裝,化妝并互相檢查校正,嚴格按要求清潔個人衛生、特別注意頭、,指甲、手指、口氣等敏感的衛生環節。
b、調節心情;靜氣地調節好不愉快的情緒。以愉悅、自覺、自信、豪邁的狀態投入工作。
c、為保證公平、公正、合理,參加評選人選為經理、大堂經理、部長、服務員代表,評選時間為每月一次。
餐飲規章制度篇十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規章制度篇十一
當客人在酒店門前下車,行李員應主動上前迎迓,并接過客人的行李,把客人引領來總臺進行入住登記,領取鑰匙后,進行房間休息,這一個簡單的手續,如能處理得好,定能使客人對酒店的服務,倍具信心。
1、總臺接待員應暫停原來的工作,向客人展露笑容,禮貌地詢問客人姓名如:“先生,早上好,歡迎你光臨××酒店,請問先生貴姓尊名,但愿我能幫您點忙。”
2、當客人說出自己的`名字后,應說:“多謝×先生”,然后在訂房架上拿出訂房卡,取出一張入住登記卡給客人填寫。
3、當客人正在填寫入住登記卡時,接待員應馬上按照訂房卡上的資料,編排房間,填寫一本住客手冊注明客名、房號、遷出日期及房價,另外再寫出一式三份的人名資料條子。
4、客人填妥入住登記卡后,應查看客人有否遺漏了什么重要事項,如:離去日期、證件號碼、國籍、付賬方式及簽名等。
5、查看客人的證件,核對編號有否填錯。
6、如客人填寫遷出時,將會用信用卡付賬,應請客人出示信用卡,并壓出一張信用卡表,目的是方便客人在遷出時節省時間。
7、客人搬入是攜帶輕便行李,但又不使用信用卡,那么便要禮貌地請客人先付全部租金(包括服務費及稅金)。
8、一切手續辦好后,便在客人面前展開住客手冊,向客人解釋他的房號,離開日期及房間的租金,然后將手冊給予客人,再將房間鑰匙及人名資料條子第三聯交與客人身后的行李員,再向客人說:“×先生,行李員××會帶領你到房間去,祝你在××酒店愉快。”
9、接待員應將入住登記卡分開,把訂房卡釘在第一聯入住登記卡之后面,與其他第一聯入住登記卡放在一起,方便查閱。
10、把訂房資料(correspondence)訂在入住登記卡的第三聯后面,連同賬單,一并交與前堂收款部。第二聯登記卡則存在一起,第二天早上一并交與公安局申報。
11、第一聯人名資料條子是入于房間資料架上,第二聯給與總機放于人名資料架上,第三聯是給房務部樓層。
12、把客人的人名、房號、人數、離開日期,依據第二聯的入住登記卡的號碼次序,填寫在當天搬入人客簿上。
餐飲規章制度篇十二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3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1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3元,20分鐘以上為礦工,將被扣2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2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4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準假權限:
(1)請假2天以內由主管批準
(2)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3)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餐飲規章制度篇十三
一、餐廳的設施、設備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二、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干燒情況發生。
三、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四、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五、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對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1694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