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篇一
2020年,先行在持證三、四級精神殘疾患者中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逐步總結經驗,加強探索創新,形成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技術規范和服務模式。到2022年,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基本建立,精神障礙患者病情復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社會適應能力和勞動生產能力明顯增強,康復率和就業率逐步提升。
第一階段。2020年底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1到2家專業機構,先行開展試點工作,對部分鎮(街道)核實持證三、四級精神殘疾人員進行評估,對適宜參加且愿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采取多種形式,提供康復服務,并逐步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中心和社區康復服務站點。
第二階段。2021年底前,根據前期試點,總結經驗和教訓,并做好相應的調整優化,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第三階段。2022年底前,全面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基本建立。
(一)確定服務機構。縣民政部門從全縣范圍內現有醫療機構、殘聯系統確定的定點服務機構或具備承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能力的社會組織中確定1到2家專業工作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醫療機構或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同時,大力培育和發展從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縣民政、財政、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積極探索和制定在服務設施、運營補貼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建設的積極性。
(二)設立服務場所。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社區、康復機構、精神病醫院等現有資源,通過優化功能,完善設備,為社區康復提供服務場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場所應設有文娛活動室、生活技能訓練室、心理咨詢室、健身康復場所、辦公室及公共衛生間等基本用房,配備基本設施和適宜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訓練設備器材。在互不干擾、互不影響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機構現有設施,實現資源共享。
(三)明確服務對象。2022年底前,全縣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對象主要為有康復需求、病情穩定、生活自理且持證的三、四級精神障礙患者,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具有縣戶籍、年齡在18周歲-60周歲之間、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人或患有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的六類重性精神障礙患者;
2、不伴有其他重大身體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及傳染性疾病(活動期肝炎、結核等);
3、精神癥狀基本緩解,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情隨訪,近6個月危險性等級評估為0-2級的;
4、患者及監護人要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權責。
(四)豐富服務形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由承接康復服務項目的專業機構圍繞精神障礙患者的不同需求,有計劃、針對性的開展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復知識培訓,重點提供獨立生活能力、社會適應能力、職業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藥物自我管理、癥狀自我監控等技能訓練。同時開展文體教育、娛樂等綜合性康復,并提供精神衛生、心理咨詢、精神慰藉、心理疏導等服務,幫助他們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恢復職業能力。
(五)發揮家庭主體作用。不斷鞏固和增強家庭照護功能,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促進家庭成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的重要力量和資源。積極實施以獎代補政策,確保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落到實處。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將家庭照護者居家康復、照護技能培訓納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基本服務范圍,定期組織家庭照護者學習交流,引導建立互助小組。探索實施精神障礙患者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緩解家庭壓力。
(六)建立服務轉介機制。縣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建立醫療機構與社區康復機構雙向轉介機制。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要對住院和門診治療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康復評估,并向精神障礙患者和監護人提供社區康復建議及相關信息。適宜參加社區康復的患者,經患者和監護人同意后可由醫院轉介到相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對不宜或不愿在社區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患者,由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根據病情和需要為居家患者提供定期隨訪、指導患者服藥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相關規定納入衛生健康、公安、綜治管理系統,根據部門職責落實監護、治療、康復、隨訪等責任,并建立健康檔案。開通轉診治療綠色通道,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對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經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或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功能評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直接向相關單位推薦就業,或轉介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其他就業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社區要為適宜參加志愿服務等活動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機會和便利,幫助患者更好地接觸、融入社會。
(七)強化救助幫扶。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為生活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提供幫助,并向所在地鎮(街道)以及縣有關部門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況和要求,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有條件的村(居)民委員會要建立以法定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網格員、村(居)殘聯專干、民政專干、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民警、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相關人員參與的綜合管理小組。監護人在看護過程中需要技術指導的,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社區康復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協調組織社區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志愿服務。民政、醫療保障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救助范圍。
(八)做好跟蹤隨訪。開展試點的鎮(街道)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摸清底數,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對轄區內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入戶走訪,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診治、康復、家庭情況、救治救助等信息,進行服務對象對服務機構滿意度調查。對病情穩定、經醫療機構評估認為適宜參加且愿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報縣民政部門納入社區康復服務范圍,提供康復服務。
(九)健全管理服務機制。承接試點項目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社會組織要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和章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從事醫療康復和護理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定期指導制度,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定期督導制度,支持通過定點指導或對口幫扶等方式,協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建立以精神衛生、社會工作、社區康復等領域專家學者和經驗豐富的實踐工作者為骨干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對全縣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提供技術指導。
(一)明確部門職責。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單位和個人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制,加快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民政部門要牽頭做好協調各方、推動共享的職責,統籌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
殘聯要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與殘疾人康復工程、托養服務、就業服務等工作同步有序推進;
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資金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提供醫療技術支持,促進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工作有機銜接;
醫療保障部門做好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救助工作;
政府資助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單位、集中使用殘疾人用人單位要積極安排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
(二)加強資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統籌保障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要根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需求等情況,列支相關經費。民政部門要運用留歸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給予支持。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準康復、精準扶貧支持范圍,在實施殘疾人康復項目時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給予重點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定向捐贈等公益慈善方式,資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作為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項目和資金安排時予以統籌考慮和支持。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鎮(街道)、相關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定期督查指導。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研究解決,共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加大相關政策及工作推進的宣傳力度,為全社會關心幫助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篇二
為貫徹落實《民政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關于加快發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民發〔2017〕167號)、《遼寧省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殘聯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遼民發〔2018〕147號)精神,進一步補齊精神衛生康復體系短板,預防精神障礙患者致殘致貧,促進患者家庭減輕負擔和社區和諧,制定我市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預防、治療、康復相結合,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著力推進資源整合和政策協調,著力加強服務供給和質量提升,不斷滿足精神障礙患者多層次、多樣化社區康復服務需求。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需求為本、強化服務,統籌推進、分類指導的原則,發揮政府在規劃制定、政策扶持、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協調和整合綜治、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和殘聯組織以及各類社會組織的力量和資源,按照先行示范、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穩妥推進的方法步驟,強化基層實踐和創新,按照全省統一部署,2019年先行開展5個社區試點,2020年至2021年再陸續擴大社區試點范圍,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縣(區)廣泛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在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的縣(區),有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患者病情復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自理率、就業率不斷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推廣價值的技術規范和服務模式,基本建立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摸清工作底數,建立任務清單。一是摸清康復對象底數。各地民政部門要聯合綜治、公安、衛生計生部門和殘聯組織,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對轄區內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庭進行入戶走訪,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況、救治救助等信息,對病情穩定且愿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做好建檔立卡工作。二是摸清康復資源底數。對現有工作情況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資源進行深入摸底,做好各類康復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能力評估,建立詳實的工作臺賬和工作任務清單。2019年2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在摸清“兩個底數”的基礎上,確定2019年轄區內試點社區及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步驟、單位責任、完成時限。
(二)培育服務機構,完善服務網絡。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重點設立以縣(區)為服務范圍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民政舉辦的精神衛生社會福利機構和有條件的殘疾人康復中心要普遍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接受居家精神障礙患者參加康復活動,并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新建城鄉社區服務機構、政府投資新建的殘疾人托養機構、陽光驛站等要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預留服務場地,設置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功能。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發揮技術優勢,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積極培育民辦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從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在服務設施、運行補貼等方面給予一系列扶持政策。
(三)豐富服務形式,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從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三社聯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各級各類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圍繞精神障礙患者的不同需求,不斷豐富服藥訓練、生活技能訓練、社交技能訓練、職業能力訓練、居家康復指導等服務項目,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多種類型的康復服務。逐步建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個案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精準康復。鼓勵精神障礙患者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發揮自身價值作用,積極接觸社會、融入社會。依法構建科學的管理機制,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發展,切實維護精神障礙患者和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信息共享,建立康復就業轉介機制。加強精神障礙治療與康復資源的整合協調,依托轄區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會福利院、殘疾人康復中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等資源,建設縣(區)級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資源平臺。通過與衛生健康部門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管理系統、公安部門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統的信息比對,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銜接順暢、運轉有序的康復服務轉介和就業轉介機制。
(五)強化家庭主體責任,完善救助幫扶措施。監護人要依法履行對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職責和扶養、撫養、贍養等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患者。要密切關注患者病情變化,學習掌握相關知識技能,照料患者日常生活,積極引導患者在家開展康復活動和參加社區康復,協助醫療機構和社區康復機構做好相關康復工作。構建社區支持網絡,依法將生活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庭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按照實際情況,實行分類施保,及時解決其生活救治困難。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積極實施以獎代補政策,確保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落到實處。將家庭照護者居家康復、照護技能培訓納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基本服務范圍,定期組織家庭照護者學習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單位和個人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制。各縣(區)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與綜治、衛生健康等部門和殘聯組織的聯系溝通,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協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工作,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與殘疾人社會福利服務、社區建設、社會工作等業務的融合發展;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提供醫療技術支持,促進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工作有機銜接;殘聯要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與殘疾人康復工程、托養服務、就業服務等工作同步有序推進。
(二)加強資金支持。各縣(區)要建立健全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統籌保障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要根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需求等情況,合理編制支出預算。民政部門要運用留歸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給予支持。對試點地區達到要求的,省財政將對2019-2021年省級試點社區給予10萬元/年的資金補助,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到位。衛生健康部門要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給予技術支持,并將其納入精神衛生工作支持范圍。殘聯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準康復、精準扶貧支持范圍。政府資助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單位、集中使用殘疾人用人單位要積極安排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服務人數、次數、質量、效果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其開展精神障礙康復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社會組織依法取得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活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定向捐贈等公益慈善方式,資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三)加強隊伍建設。通過招聘引進等方式,廣泛建立以精神科醫師、社會工作者為核心,以護士、心理治療師、心理咨詢師、公共衛生醫師、康復師、社區康復協調員、其他社區康復服務人員為重要專業力量的綜合服務團隊。依托現有資源,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培訓基地,大力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培訓。要通過設立社會工作崗位、加強社會工作培訓等方式,積極引入和培育一支熟練掌握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知識技能的社會工作者隊伍。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納入地方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體系,納入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相關年度考核范圍。市級部門將配合省級的定期檢查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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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篇三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是精神障礙對象恢復生活自理能力,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減輕社會和家庭負擔、擺脫疾病折磨,健康回歸社會的重要途徑,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補齊精神衛生康復體系短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健康服務”的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精神障礙患者情況。
1、截至2020年3月底,市區共有殘疾人4750人。其中嚴重精神障礙對象共計706人,一級59人,2級326人,三級195人,四級126人。
初步調查,轄區精神障礙患者入院治療32人,入院治療患者中特困對象5人,低保對象27人。
居家患者人32,居家特困對象5人,低保對象27人。
2、申報試點社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26人,入院治療患者中特困對2人,低保對象24人。
(二)精神衛生機構情況。
1、轄區精神衛生機構5個,其中衛生系統3個、民營2個。
2、轄區綜合醫院精神科2個,精神(心理)科門診部2個。
(一)總體思路:堅持新時代習近平特色思想為指導,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引領,全面落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殘聯《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吉民發〔2018〕70號),由市區人民政府統籌,區民政局牽頭,以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為實施主體,整合各相關部門政策、資金、人力資源,同時充分動員社會慈善力量積極參與,建設社區精神障礙康復試點,康復試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中心,以精神障礙對象康復為重點,堅持社區預防、治療、康復相結合,不斷滿足精神障礙多樣化康復需求。
(二)基礎情況:康復試點實施主體為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注冊為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2019年社會組織等級評定為叁級。該中心主要業務范圍為殘疾人康復服務,主要依托愛齡奇醫院專家團隊開展綜合康復服務,包括入戶康復服務,有著十年的康復服務經驗和工作基礎。在開展多年殘疾人康復服務基礎上,申報此次試點具備多個有利條件:一是有現成的服務場所;二是服務機制、制度相對成熟;三是服務隊伍基本形成;四是具有開展康復培訓、家庭康復服務經驗;五是工作經費有相對固定來源(愛齡奇醫院資助)。
(三)開展康復試點存在的困難:一是在資金上需要支持,現工作經費主要渠道來原為愛齡奇醫院資助和社會愛心人士捐贈;二是設備不足單一,滿足不了康復需要;三是建議服務方式增加入戶康復和指導家庭康復內容。
(一)工作目標
從2020年4月至2020年底對轄區(市區)精神障礙對象進行全面普查,建立檔案,開展康復服務,達到實際精神康復患者的80%以上。
(二)組織實施
1、組織學習外地經驗。按照上級政府實施意見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建立組織協調機制,加強跟蹤指導,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探索精神障礙社區服務模式。
2、加強部門合作。積極協調各相關部門,合理整合利用資源,形成政策、資金、人力資源合力,開展前期普查、建檔、康復服務。
3、加強基礎及其環境建設。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位于市區北鐵社區中華名城五馬路4號。現有服務場地200平方米,康復設備20件,康復執業人員13人(見人員配備情況表)。根據文件要求和外地經驗,增加康復設備,充實專業人才。
與三處康復實驗基地簽訂合同:一是市豐茂社區愛之舟文化傳媒;二是市平西鄉東八大康復實踐基地;三是平鄉西八大康復實驗基地。
4、開展業務工作。對需要精神康復患者進行評估、確定康復等級,與監護人簽訂康復合同。制定個性化康復方案,發放宣傳手冊,建立個人康復檔案,明確各類康復工作人員執業責任。定期對監護人和康復對象開展康復培訓和組織康復實踐訓練,提高社會生活能力。還要根據個性問題進行入戶家庭康復服務,營造和諧的康復氛圍和人文環境。
(三)進度安排
目前,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已與我局進行了聯系,有意向承接本項目。接下來,我局將一方面積極做好相關申報工作,另一方面,指導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積極按照文件要求籌備開展工作所需場地、人員、資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建立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開展籌備實施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政策保障。按照省民政廳文件要求,通過政府購買的方式,適度解決服務人員問題。資金主要通過三個方面籌集,一是通過定向募集慈善資金的方式解決;二是通過市福彩公益金爭取資金支持;三是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自行籌集(愛齡奇醫院資助)。
3、設施保障。根據市頤養康復公益服務中心提供的場地,合理布局,添置用于殘疾人康復所需設備。
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工作實施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加快蘭州新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提高精神障礙患者的生活質量,幫助精神障礙患者逐步擺脫疾病、回歸社會,根據甘肅省民政廳、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衛生健康委、甘肅省殘聯《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甘民發〔2019〕37號),現就新區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2019年,新區先行在所有持證精神殘疾患者中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逐步總結經驗,加強探索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技術規范和服務模式。至2022年,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基本建立,精神障礙患者病情復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社會適應能力和勞動生產能力明顯增強,康復率和就業率逐步提升。
第一階段。2019年底前,按照每名康復對象1萬元/年的標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1家專業機構,先行開展試點工作,對新區已核實的43名持證三、四級精神殘疾人員進行評估,對適宜參加且愿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提供康復服務,并逐步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中心和社區康復服務站點。
第二階段。2022年底前,新區三個園區全面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轄區內不低于60%的居家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康復服務。
(一)設立服務場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在中川人民醫院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中心或精神康復科牌子),分別在秦川鎮衛生院、西岔鎮衛生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設置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站點,為社區康復提供服務場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場所應設有文娛活動室、生活技能訓練室、心理咨詢室、健身康復場所、辦公室及公共衛生間等基本用房,配備桌、椅、電視機等基本設施和適宜的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訓練設備器材。在互不干擾、互不影響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醫院現有設施,實現資源共享。
(二)確定服務機構。民政部門從蘭州市范圍內現有公辦醫療機構、殘聯系統確定的定點服務機構和具備承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能力的社會組織中確定不少于3家專業工作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醫療機構或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同時,大力培育和發展從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支持成立民辦非營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對符合慈善組織條件的,依法予以登記。民政、財政、衛生健康部門積極探索和制定在服務設施、運營補貼、職稱待遇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建設的積極性。
(三)明確服務對象。2019年新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對象主要為有康復需求、病情穩定、生活自理且持證的三、四級精神障礙患者,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具有新區戶籍、年齡在18周歲—60周歲之間、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精神殘疾人或患有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的六類重性精神障礙患者;(2)不伴有其他重大軀體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等)及傳染性疾病(活動期肝炎、結核等);(3)精神癥狀基本緩解,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病情隨訪,近6個月危險性等級評估為0-2級的;(4)患者及監護人要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權責。?
(四)做好跟蹤服務。新區現有持證精神殘疾人187人,其中精神一級34人、二級110人、三級33人、四級10人。各園區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摸清底數,組織力量進行拉網式排查,對轄區內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入戶走訪,詳細了解患者的病情、診治、康復、家庭情況、救治救助等信息,做好建檔立卡工作。對病情穩定、經醫療機構評估認為適宜參加且愿意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的患者,報新區民政部門納入社區康復服務范圍,提供康復服務。
(五)豐富服務內容。由承接康復服務項目的專業機構圍繞精神障礙患者的不同需求,有計劃、針對性的開展精神衛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復知識培訓,重點提供獨立生活能力、社會適應能力、職業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藥物自我管理、癥狀自我監控等技能訓練。同時開展文教體能、娛樂等綜合性康復,并提供精神衛生、心理咨詢、精神慰藉、心理疏導等服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會融入等服務,幫助他們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恢復職業能力。
(六)建立服務轉介機制。新區衛生健康、民政部門要建立醫療機構與社區康復機構雙向轉介機制。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要對住院和門診治療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康復評估,并向精神障礙患者和監護人提供社區康復建議及相關信息。適宜參加社區康復的患者,經患者和監護人同意后可由醫院轉介到相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對不宜或不愿在社區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患者,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根據病情和需要為居家患者提供定期隨訪、指導患者服藥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按相關規定納入衛生健康、公安、綜治管理系統,根據部門職責落實監護、治療、康復、隨訪等責任,并建立健康檔案。開通轉診治療綠色通道,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向醫院快速轉介。對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經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或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功能評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直接向相關單位推薦就業,或轉介到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其他就業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社區要為適宜參加志愿服務等活動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機會和便利,幫助患者更好地接觸、融入社會。
(七)強化政策支持。積極實施以獎代補政策,確保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落到實處。將家庭照護者居家康復、照護技能培訓納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基本服務范圍,定期組織家庭照護者學習交流,引導建立互助小組。探索實施精神障礙患者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緩解家庭壓力。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給予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將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并且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精神障礙患者納入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
(八)強化救助幫扶。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為生活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家庭提供幫助,并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園區有關部門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況和要求,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有條件的村(居)民委員會要建立以法定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社區康復協調員、村(居)殘聯專干、民政專干、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民警、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相關人員參與的綜合管理小組。監護人在看護過程中需要技術指導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社區康復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協調組織社區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志愿服務。
(九)健全管理服務機制。承接新區試點項目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社會組織要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和章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從事醫療康復和護理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職業資格。新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建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定期指導制度,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定期督導制度,支持通過定點指導或對口幫扶等方式,協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建立以精神衛生、社會工作、社區康復等領域專家學者和經驗豐富的實踐工作者為骨干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對新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提供技術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單位和個人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機制,加快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民政部門要牽頭做好協調各方、推動共享的職責,統籌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要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與殘疾人康復工程、托養服務、就業服務等工作同步有序推進;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資金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提供醫療技術支持,促進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工作有機銜接;政府資助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單位、集中使用殘疾人用人單位要積極安排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患者。
(二)加強資金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統籌保障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要根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需求等情況,列支相關經費。民政部門要運用留歸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給予支持。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精準康復、精準扶貧支持范圍,在實施殘疾人康復項目時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給予重點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定向捐贈等公益慈善方式,資助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要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作為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部分,在項目和資金安排時予以統籌考慮和支持。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園區、相關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定期督查指導。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及時研究解決,共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加大相關政策及工作推進的宣傳力度,為全社會關心幫助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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