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煤炭運輸合同篇一
乙方:x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末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2 01 1年9月20日一2 01 1年1 0月20日。
二、貨物名稱:末煤。
三、貨物數量1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x煤焦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x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暫定290元/噸。(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貨物起運及到達目的地的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為準,憑乙方開具的過磅單,每1000噸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后全部結清如逾期結算,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總運輸費的1‰承擔違約金,運輸發票甲方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若事后發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于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車輛煤炭運輸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每車不少于一百噸(共5臺車)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甲方位于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每車每月xx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稅價。
三、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后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并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戶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于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
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后,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25日前每車付款,余款30日前付清共計。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后順延)
九、1. 為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
2. 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后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后,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 。裝卸車由甲方負責。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車輛煤炭運輸合同篇三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車輛煤炭運輸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甲方就煤炭運輸事宜與乙方通過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和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運輸協議條款:
一、運輸項目:煤炭運輸
二、運輸貨物名稱:煤炭
1、運輸路線:興隆煤礦——育才煤礦——納林塔煤礦——多經站臺。
2、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運輸價格:每噸24元(不含運輸稅票)
4、以當前市場油價為基礎,油價漲跌價格相應調整,(補油差)。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提供足夠的煤炭貨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礦各種大型檢查及當地政府各項通知等),如甲方沒有貨源造成乙方車輛停工2日視為正常,超出規定時間,每日每臺車輛補償1000元。
2、甲方應提供足夠條件協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協調運輸道路周邊關系。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
4、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甲方必須在4日內安排乙方車輛裝車,超出規定時間內甲方賠償乙方每日每臺車輛1000.00元(除自然災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煤炭運輸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運煤的指定地點。
2、乙方應確定專職人員管理協調車輛運輸業務,裝車時服從甲方及煤礦現場調度的指揮人員,遵守裝車現場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甲方的要求組織煤炭運輸。
3、乙方負責每噸貨物的全程運輸,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貨物,確保及時安全無損到達指定地點過磅,卸貨。
4、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摻假由乙方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在正常氣候時,乙方運輸貨物不得超出在煤礦所過磅噸位,如有扣除每臺車輛20xx元(除雪雨天氣外)
5、如發現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期間換煤,煤里加水,直接影響煤炭質量,甲方有權停止該車輛運輸權利,乙方車輛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乙方車隊如有不能正常運輸車輛及時向甲方申請,乙方必須安排正常運輸,如乙方不能及時安排車輛應向甲方說明原因,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如乙方車輛正常維修維護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車輛必須正常運輸貨物,如影響甲方運輸數量,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7、車輛運輸的行程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正常規定的交貨時間。
8、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每輛車的四正一險,甲方做為備案(車主身份證及車輛所屬單位證明及掛靠公司證明,駕駛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資格證,保險單復印件)。
9、乙方保證 日內到達車輛 臺,如乙方車輛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到達甲方運輸地點,乙方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50000.00元。
五、結算方式
1、甲方驗收后,乙方提供支付運費的所有票據,到甲方結算支付運費。
2、乙方應出具磅單及運輸發生的所有費用票據,作為運費的結算依據,貨物虧損限額在單車200公斤以內,超出部分按所貨物價值折款扣除每噸500元。
3、結算時間:每日早9.00點前交前日運輸費用票據,每日17.00點結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結算(除節假日外,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六、啟動資金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指定運輸地點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每臺車輛3000.00元,做為乙方車輛啟動資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運輸每臺車輛的啟動資金3000.00元。
3、乙方車輛到達甲方運輸地點后,甲方必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車輛的啟動資金每臺車輛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啟動資金,甲方賠償乙方每臺車輛的往返的實際全部費用的兩倍。
4、甲方扣除乙方啟動資金每臺車輛1000.00元,作為合同保證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不可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應得運費作為違約金。
2、如因工作人員,車輛原因給甲方目的地人員,設施造成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如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作關系,甲方賠償乙方全部車輛運費的10%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依法解決。
九、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具協商續簽事宜。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煤炭運輸合同篇五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及合同期限
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
貨物運輸期限為 日,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運輸價格, 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 )元每噸(不含稅),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并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 )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并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并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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