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證券從業資格證11月考試時間篇一
(二)考生提出復議申請的,應當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可通過郵件方式發送([email?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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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考生提出申訴,應當實事求是,申訴證據應當真實準確充分,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
(三)申訴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申訴人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其他基本情況;
2、申訴的事項、理由和要求(附申訴人簽名、申訴時間);
3、申訴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四)中國證券業協會自接到考生申訴書起十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考生。
證券從業資格證11月考試時間篇二
1、教唆、組織或參與團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4、利用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或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的;
5、使用或提供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的;
6、嚴重擾亂考場秩序,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
7、在考試時間,在考場或附近禁止的區域內,不服從勸告,且威脅、侮辱、誹謗考場工作人員的;
8、毆打或報復考場工作人員,造成考場工作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9、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證券從業資格證11月考試時間篇三
(一)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
1、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
2、翻看手機等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的;
3、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他人考試行為的;
4、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5、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6、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7、抄襲或幫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8、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二)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證券從業人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券業協會還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執業證書,;,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
(三)考生進入考場后,直至離開該考場,應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及安排。
(四)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攜帶證件須與報名時填寫證件一致,其他證件均屬無效)。
(五)考生應在考試簽到表上簽到,并在“電子設備已關閉”處簽字確認,確保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已處于關閉狀態直至離開考場(包括手機鬧鐘等)。考試過程中,如果發現考生手機未關閉或有翻看手機的情況,監考老師將該情況記錄在《考場紀律單》上。
(六)考生取相結束后應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七)考生應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證件號進行考試登錄,核對考試機屏幕顯示的個人信息是否正確,等待考試開始。
(八)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過程中,考生桌面上只放置演算筆、橡皮、準考證、身份證及草稿紙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按監考人員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考試期間未經監考老師允許,考生不得取用已經存放的個人物品。
(九)在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過程中,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服務器、信息有誤、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
(十)考生進入考場直至考試結束前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暫離考場,必須有監考人員陪同,且返回考場時必須重新采集考生照片。
(十一)。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或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喧嘩,離場時不得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
(十二)考生在考試期間,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被監考人員發現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應主動配合監考人員的檢查,并主動在《考場紀律單》上簽字確認有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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