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承諾書篇一
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2、不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審查;
3、不違規記錄、存儲、復制國家秘密信息,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
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5、未經單位審查批準,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6、離崗時,自愿接受脫密期管理,簽訂保密承諾書,信息數據保密承諾書。
《保密承諾書》的簽定,從法律上、程序上規范了局全體人員的保密責任,為最大限度爭取被調查對象理解、支持和配合統計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保密承諾書篇二
我已被告知各項網絡保密管理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涉密網絡保密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本人鄭重承諾:
一、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守保密紀律,履行保密義務;
二、不訪問、下載、存儲、傳輸和知悉范圍以外的國家秘密;
三、未經批準不準將計算機、存儲設備等信息設備接入涉密網絡;
四、不掃描或者監測涉密網絡的網絡基礎設施、安全保密設施以及應用系統等;
五、不將涉密信息設備接入非涉密網絡;
六、在未采取符合保密要求的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在涉密網絡和非涉密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七、不擅自安裝軟件程序或者卸載、修改涉密網絡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八、不存儲、處理、傳輸高于網絡或者信息設備密級的信息;
九、不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十、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涉密網絡使用中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十一、未經保密審查,不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上發布工作相關信息。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保密承諾書篇三
考試保密關系到校風、學風及考試的公平、公正,又關系到學校培養人才的質量。為了做好試題保密工作,強化保密意識,特制訂本規定。
試題及標準答案在考前屬于絕密材料,命題期間的保密工作由各系(部)負責。各教研室按照命題要求擬定好試題后,由教研室主任審核、密封、簽字,并指派至少兩人按規定時間提交考籍科。命題教師要簽署《考試命題保密承諾書》并作到:
1、不向任何與考試命題工作無關人員透露自己參加的課程考試命題工作;
2、不向任何人泄露試題內容;
3、絕對保證命題所用計算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命題結束后即銷毀與試題有關的草稿紙和電子文本,不保留命題副本;
5、命題結束后即認真清除命題用參考書內的命題標記。
考試制卷工作由教務處考籍科完成,制卷期間的保密工作由教務處負責。制卷過程采取半封閉式集體工作,制卷過程要做到:
1、明確責任,分工負責,互相監督;
2、試題專人收錄,收題計算機雙密碼保密;
3、專人制版(原件、廢版、整理放好)、印刷(廢版、廢紙不得亂扔)、封存保管;
4、嚴禁非工作人員出入制卷室;
5、作廢試卷、廢版、廢紙不許帶出制卷室,每日離崗前在有關負責人監督下統一銷毀。
應做好試題的發放及回收工作,要認真履行簽字手續。監考教師及考務工作人員要認真核對實考人數與回收實考試題數是否一致,缺考及空考試卷要交回考籍科。
教研室閱卷過程中各環節要落實到人,專人負責和監督。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1、考試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2、考試涉密人員不得將考試試題抄襲轉錄,不得亂丟亂放,不準隨意擴散,不準擅自翻印;
3、考試涉密人員在崗位上要守住自己的口,鎖好自己的`柜,看好自己的門;
4、考試涉密人員杜絕在公共場所攜帶與考試題有關資料;
5、考試涉密管理人員離崗、離職前要把所保管的有關文件、資料等全部清理移交,不得帶走。
教務處及各系(部)要安排專人負責試題的保密及管理工作。各級領導要帶頭執行考試試題保密各項制度,相關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試題保密意識,做好試題保密工作。對違反考試保密制度泄漏試題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保密承諾書篇四
根據《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第2xx號令)等文件精神,為全面落實推進素質教育的措施,我們承諾遵守以下規定:
1.20xx年初中學業考試暨高中招生數據僅限用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任何接收數據單位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非招生人員(初中學校及其他任何人員)泄露有關數據或用于其它方面內容。
3.各區(市)限明確一人專職負責管理(向學校轉發)相應數據,各招生學校限明確一人專職負責管理、使用相應數據,其他人員不得接觸相關數據。
4.各區(市)教育局在向所屬高中學校下發數據時亦同時簽訂相關協議,保障有關數據的專項使用。
5.各區(市)、各高中學校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本年度考試的要主動予以回避。
6.不統計、公布或者宣傳升學人數、升學率、考試成績優異者等信息,不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將學生考試成績或者升學率作為考核評價教師、學生、班級的主要標準。
如有違反,參照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xx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253條等有關條款給予相關人員以通報批評、撤銷教育類榮譽稱號、調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行政處分、刑事追究等嚴肅處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給予調離工作崗位的行政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處罰。
數據使用方承諾人簽字:
使用方負責人:
數據提供方:
提供方負責人:
20xx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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