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一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兌,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為乙方違約并終止合同,自愿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需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1. 雙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
等額的有效發票。
2. 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 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并撤出甲方物業。
2. 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并退還甲方。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簽約代表:年日日月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四
合同編號: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xx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注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筑面積:平方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系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于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范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后,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托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后,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由于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五
甲方: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維護本小區內的交通秩序,規范車庫車輛的停放,確保業主車輛的安全。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車位業主資料及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2、制定本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及危害車庫設施、設備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收取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規范車庫停車,制止亂停亂放,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6、配合車位產權人之間,與第三方之間的相關關系的協調;
7、經授權積極配合對車庫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停放車輛信息:車位產權人自有車輛,及租賃車位使用人如實申報車輛信息,填寫車輛信息卡。如有變動,及時向管理處變更。
2、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3、車庫內所有設施設備歸全體車位所有人所有,愛護設施設備。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車庫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4、依據本合同按時繳納車位物業服務費;
5、配合物業公司對車庫的管理工作;
1、車庫衛生整潔,引導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運行使用正常,確保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
4、消防設施配置的日常管理,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確保暢通,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庫實行24小時監控和不定時巡查值班制度;
6、實行一卡一車,無停車卡車輛禁止進入;
7、承擔車庫設施設備單次單項200元以內的日常維修費用;
1、禁止占用他人車位,按規范停車,不得對他人車位使用造成阻礙,不得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
2、限止超高超寬車輛進入車庫;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內停放;
5、禁止將車位改作他用;
6、嚴禁在車庫動火;
7、禁止在車內存放現金、貴重物品;
停車管理物業服務費: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個月10前到物業管理處繳納;
1、甲方違反本合同,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繳物業管理費。
2、甲方違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違規收費,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不按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擔滯納金。
4、乙方停放車輛后必須鎖好車輛,帶離車內財物,并檢查車輛狀態,由于滴、漏、電路等車輛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車輛毀損,以及第三人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同本物業在小區的物業管理期間。
第八條: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主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重慶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業主大會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托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xx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xx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于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布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于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建筑面積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于包干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于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于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余,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于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車庫車位(已出售):3.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
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于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于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復。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托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托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后,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后,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業范圍及構成細
物業服務合同由誰簽訂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判決書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
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xx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xx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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