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生產經營和經營的區別 生產經營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木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生產經營木材的數量、材種和地點
甲方供給乙方生產經營木材數量約928m3,材種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點為納相分場15林班9、12、17小班(以采伐設計勾圖范圍為準)。
二、經營方式、價格和付款辦法
(一)經營方式:采用由甲方供給符合砍伐的活立木,并配給相應的木材經營指標(900—930 m3),由乙方按規定自行負責生產(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等)和銷售(即運輸、交費、上稅、主辦外銷手續等)全過程及一切生產銷售費用的經營辦法;兩金一費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繳。
(二)價格:根據采伐設計量約928m3,不檢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價叁拾萬元。(¥300000元)(不包含兩金一費)
(三)付款辦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雙方簽訂經營合同五日內,乙方付清木材款30萬元及(兩金一費)給甲方。
三、生產經營期限
木材生產經營期限為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超期經營的,甲方不再供給木材經營指標。
四、甲方責任
(一)按時完成采伐林木的采伐設計、辦理采伐證、指定采伐范圍、伐區檢查工作,如不完成該項工作造成乙方無法生產和不完成經營任務的,由甲方負責。
(二)監督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生產施工及銷售指標的正確使用。
五、乙方責任
(一)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木材生產和銷售任務。
(二)負責木材生產和銷售的全過程(即伐木、去皮、拉山、制材、集材、保管、運輸、交費、上稅、主辦外銷手續等)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嚴格按照采伐證的規定和按林業采伐的標準進行生產,采伐木材禁止用斧頭,只能用手鋸和油鋸,制材只能用手鋸。伐根高度為上坡面與地面齊平,違反本規定,造成伐區驗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四)要嚴格地進行木材制材和集材,制材要科學合理,集材拉山時要徹底干凈,不得遺棄。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有專人在伐區守護木材。并堅持勤產快銷原則,不能只產不銷,積壓木材。
(六)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產安全,嚴格守法經營,按政策交納各種稅費。如違反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經濟、法律及人生安全后果由乙方負責。
(七)負責處理好與當地農戶的關系,自行解決好木材運輸過道等事宜,若發生木材被盜、群眾阻撓生產、哄搶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報案處理,所涉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本方責任完成工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和按時完成經營的,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二)乙方違反林業采伐規定進行生產或者不按甲方指定范圍采伐,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其經營資格,并以違約論處。
(三)經營期間,乙方如偷稅漏稅、違法經營影響甲方聲譽或損害甲方利益的,除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營資格,并以違約論處。
(四)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并處違約金壹拾萬元(人民幣)。
七、本生產經營合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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