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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匯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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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匯總(五篇)
時間:2023-05-19 18:47:20     小編:cyy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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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篇一

一、土石方施工

1、現場設專人指揮、調度,確定合適的機械車輛走行路線,并設立明顯的標志,防止相互干擾碰撞;

2、機械填筑作業要留有安全距離;

3、石方爆破作業區,設立明顯的標志和安全哨,并在爆破前半小時發出安全信號疏散人員,如發現瞎炮,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進行引爆;

4、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邊界應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四周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

5、爆破時,點清爆炸數與裝炮數量是否相符,確認炮響完并過5min后,方準爆破人員進入爆破作業點。

6、、注意邊坡坡率不宜過陡,及時清除危石。

二、橋梁施工

1、挖孔時,孔口處設防護標志,非鉆機操作人員,任何人不得操作鉆機。提鉆及下籠時,嚴禁附近站人。

2、挖孔作業人員不得穿塑料底鞋等易滑鞋子,防止滑入孔中,停鉆時孔口應加蓋。

3、并經常檢查鋼絲繩,如有斷絲及時更換。

4、制梁張拉時,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場,操作人員不得站在張拉千斤頂后,以防斷絲傷人。空心板梁非預應力筋必須在預應力歸零8小時后方能施工。高壓油管接頭要緊密,隨時檢查,以防高壓油噴出傷人。

5、橋梁在架梁作業時,橋頭兩端要設警戒人員,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高空作業,都設防護與安全網,施工人員系安全帶,戴安全帽。上下交叉作業,采取隔離措施。工人上崗系安全帶。

7、當發生5級以上大風時,停止一切高空作業。

8、塔吊安裝避雷針。

三、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及作業安全措施

1、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或駕駛員)經過專門訓練,熟悉機械性能,經考試取得操作證或駕駛執照后方可上機(車)。

2、機械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工作時集中思想,謹慎工作,不擅離職守,不酒后駕車。

3、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后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運行。

4、機械操作人員做好各項記錄,達到準確、及時,嚴格貫徹例保制度,認真執行“清潔、潤滑、堅固、防腐、安全”的十字作業法。

5、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及壓路機等施工機械在施工作業時,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施工人員認真聽取施工技術人員現場交底和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并對機械作詳細檢查。作業精力集中,不擅離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和超勞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作業。

(2)使用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裝料時,汽車就位后拉緊手閘,關好車門,嚴禁超載和偏載。

(3)運輸車輛安裝倒車警報器,倒車時了解車后道路及環境情況,確知倒車的距離和穩妥的范圍。狹窄地方,專人指揮,嚴禁長距離倒車。

(4)運輸車輛停車在指定地點,嚴禁在坡道上停車。必須停靠時采取止輪措施,防止發生溜滑。

6、開展安全達標競賽,落實獎罰措施

積極參加業主組織的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窗口創建活動,對違反操作規程或意外事故發生,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四、通航安全保證措施

1、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應符合現行《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工前報當地港航監督部門。

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應經船檢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間按規定應設置臨時碼頭、航行標志及救護、救生消防等設施。

3、遇有雨水、霧天視線不清時,船只應顯示規定的信號,必要時應停止航行或作業。

4、水上作業平臺的錨錠設置盡可能不占用航道,否則應在涉及航域范圍內設置警示標志。

5、應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氣象和水文情況,遇有大風天氣應檢查和加固船只水下工作平臺的錨纜等設施。

6、在基礎施工的同時制定相應的確保通航的措施,并在主墩兩側設置通航標志,另外在河道兩側要作好防護措施,在主梁施工時,掛籃周圍做防護設施,掛籃四周采用安全網及帆布圍住。施工時制定嚴格紀律,嚴禁在主梁上向水面拋扔雜物,在晚上時設立指示燈以提示船隊,以防梁上掉下雜物。

7、為保證航線的通航,施工時要與航務局取得聯系,設置航標。洪水期主橋墩下主航道通航,夜間橋墩及臨時設施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并設置與航務相一致的信號,確保過往船只的安全。高空作業的工作面進行封閉防護,以免掉下物體砸壞船只和人員。洪水期使用的船只的操作人員必須有操作證,船上備有足夠的救生設備,以保證如遇落水人員可緊急救助。

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篇二

供電安全技術措施

準聯煤礦2009、1、10

供電安全技術措施

1、礦井應有雙回路電源線路。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另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礦井的雙回路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3、井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或配電點引出的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

4、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5、煤電鉆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

6、礦燈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75條的規定。

7、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并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45條的規定。

8、井下電纜應選用煤礦許用的合格電纜,電纜不得懸掛在風管和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必須敷設在壓風管、供水管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

9、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篇三

木工電刨、電鋸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一、編制目的木工電刨子的使用是通風隊構建通風設施的一項重要工作。隨著礦井通風系統的不斷延伸,及時制作、構建通風設施是穩定礦井通風系統的有力保障。為確保木工電刨子使用時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前的準備

1.所有參與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認真學.木工電刨子、電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班前會,隊值班人員必須向施工人員講清本班工作具體內容、人員分工、施工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明確施工安全負責人。

3.施工前班組長必須充分準備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和材料,所有材料要碼放整齊、有序。

三、施工順序

驗收材料

檢查設備故障

更換壞件

確認完好按章操作清理材料回收工具。

四、使用木工電刨、電鋸的安全技術措施:

1.電鋸、電刨要專人負責使用,他人不得隨便動用。帶有釘子和鐵器的木材不能加工,防止火星飛到刨花和鋸末上引起火災。

2.操作前要穿緊身工作服,袖口扣緊,上衣下擺不能敞開,嚴禁戴手套,不得在開動的機床旁穿、脫換衣服,防止機器絞傷。

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準穿拖鞋。使用前檢查設備完好性,清理干凈周圍障礙物。

3.待加工工件置于工作臺上后,任何其它工件、量具、刃具等嚴禁放在工作臺上。

4.正在進刀時不得測量和調整工件,不準用手或戴著手套清理刨床臺面木屑。不準用手直接壓工件在刨床上進行加工,應手拿其他厚木板間接墊壓正在被加工的工件。

5.工件加工應符合設備規范,嚴禁超負荷使用。

6.電氣、控制系統要保持干燥,防止水、冷卻液、油污等濺入,并有良好的接地。

7.電刨各防護裝置應完好無損。皮帶罩、軸承罩等要齊全。

8.電刨出現故障,應立即通知設備檢修人員檢修,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擅自處理,嚴禁不停機或帶電處理,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9.作業后將鋸末刨花徹底清除干凈,放到安全可靠地點,并要切斷電源,做到人走機關。

10.通風木工工作車間嚴禁吸煙,冬季用火爐取暖必須設專人看管,距離火爐一米內不準存有可燃物,做到人走燈火滅。

11.使用電鋸加工木料時,應6人同時操作:1人運料、1人提料、1人接料、2人拉鉤、1人卸料。

12.拉鉤人員在拉鉤時,必須等送料人員把材料送到電鋸的軸中心后方可拉出。

13.鋸料時,運料人員應佩戴眼鏡,不準帶手套。

14.鋸料時,人體靠近電鋸的轉動部位時,最近距離不得小于0.1米。

15.不得用電鋸鋸除木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16.電鋸、電刨使用完畢后,要先停電、后清理衛生、保養設備。

17.所有參與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做到號令統一。

18.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做到自主保安,在施工過程中要做到相互保安,相互配合。

19.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貫徹本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還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篇四

xxx吊裝工程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

批準:

審核:

編制:

2013年10月1日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x吊裝工程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建設地點: 工程性質: 建設規模: 結構類型: 質量標準: 工程工期:

二、項目安全管理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杜絕重大傷亡事故。(2)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3)輕傷事故頻率﹤3‰。

(4)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桿項目部。

四、構件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1、吊裝現場的道路要求平整、堅硬、暢通。如果是回填土及容易翻漿地帶要采用爐渣或貓爪石墊道,用夯機夯實或用壓道機壓實,必要時,用路基板墊道。

2、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帶安全帶,不得喝酒。

3、柱吊裝時,應進行試吊,試吊高度為200mm,檢查合格后,再正式吊裝。

4、吊裝指揮人員應配備口笛和指揮旗,指揮由一人統一指揮。

5、索具捆綁應按照要求進行捆綁,吊裝位置與設計共同協商確定。

6、吊裝時,風力達到五級以上及雨天時,停止吊裝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

8、進入現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安全交底,且人人簽字。

9、構件堆放時,擺放平整,下部用枕木墊實,防止構件受損。

10、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11、構件起吊時,不得懸空停留過久。

12、吊裝構件時,不許斜拉起吊,嚴禁超負荷作業。

13、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做接零保護,并且設置墊及防雨棚。

14、電焊機使用的電源應設電源配電箱,配電箱應做好防雨。

五、現場施工一般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過道口、預留洞等危險地段要設有防護欄,夜間要設紅燈警示。

2、加強安全巡回檢查,對重點施工部位設專人看守,對有不安全隱患的因素要及時整改,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3、潮濕地區工作時,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絕緣鞋和手套,夜間工作要設電壓為12v的照明設施,作業人員不應少于2人。

4、上、下同時施工作業時,其中間必須有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否則不得在下面施工作業。

5、在交叉和作業時,必須由專職人員協調指揮,作業前向有關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6、施工現場要貫徹電器防火責任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責任制。

7、調試設備通電時要由二名以上的電工操作,帶電作業時必須有監護人,并且有絕對安全的防護措施。

8、防止掉入坑道內或被上方掉下的物體砸傷。

六、安全保護措施

1、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做好各工種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施工人員經安全培訓后,持證上崗。

2、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職工遵守安全法規。

3、每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由工長、安全員、技術員及各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檢查生產例會,由安全部主講月檢查安全記錄,有無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防范措施。

七、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是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防火工作要負全面管理責任。第一防火責任人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防火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安全大檢查,認真做好火險隱患的整改工作,加強預防火災發生的安全措施,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法制教育。建筑工地范圍內,凡須進行臨時動火作業的,要開動火證。

2、設置防火設備及工具(包括防火鍬、防火鎬、防火桶、滅火器、細砂箱等)

八、技術工人安全施工措施 起重工

1、從事起重作業時,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原則,即: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載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散物綁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故障時不準吊;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帶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時不準吊;有六級以上強風及雨天時不準吊。

2、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運輸和吊裝起重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吊環、夾具、卡具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仔細、全面的檢查或試驗,合格后方可吊裝。重要構

件在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檢查各部受力情況,當一切正常,才可進行正式吊裝。所有吊裝機具,在吊裝進行中,還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隨時處理。

3、安全帶要高掛低用,并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吊裝人員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和易滑鞋工作,雨天要穿防滑鞋。

4、吊裝作業區應有明顯的標志(或設吊裝禁區),并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入內,吊車工作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同時避免在高空作業的上下方或已起吊構件的下面或起重臂旋轉半徑范圍內停留或通過。

5、登高用的梯子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梯子檔距以300mm為宜,不得缺檔,或墊高使用。

6、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物體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7、構件倒運、吊裝時,不宜起鉤過高。嚴禁在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

8、高空操作人員攜帶工具、墊鐵、焊條、螺栓等應放入隨身佩帶的工具袋內,在高空傳遞時,應有保險繩,不得隨意上下拋擲工具、物件,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9、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鋼絲繩捆扎牢固才能吊運。

10、構件綁扎必須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在構件就位并固定前,不得解開吊裝索具或拆除臨時固定工具,以防脫落傷人。

11、構件起吊后,如發現部分破裂,且有脫落危險,應嚴禁繼續起吊。

12、現場構件堆放場地要堅實,排水良好,預制柱、柱間支撐、網架等構件應用墊木墊穩,擺放要有利于倒運、吊裝。

13、構件裝車應碼放平穩,捆綁、支撐牢固,嚴防超重、超長(不得超過車身前后各2m),超寬(不得超過車身左右各0.2m)和超過(由地面算起,總高不得超過4m).運輸時不準搭乘無關人員.14、起吊構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要求有一定的安全系數,鋼絲繩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現象時,應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15、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地下松軟土層和基坑要進行夯實和加固處理,路面應平坦堅實,必要時,吊車行走部位需鋪設枕木、路基板墊道。維護電工

1、加強電氣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有良好的接地線,接零保護,貫徹三相五線制安裝漏電保護器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箱一漏。

2、采用撬動電纜盤的連框架設電纜時,不要用力過猛,也不要將身體伏在撬棍上面,并應采取措施防止撬棍滑脫、折斷。

3、拆卸電纜盤包裝木板時,應隨時清理,防止釘子扎腳或損傷電纜。

4、挖電纜溝時,土質松軟或深度較大,應適當放坡,防止坍方。

5、敷設電纜時,處于電纜轉向拐角的人員,必須站在電纜彎曲弧的外側,切不可站在彎曲弧的內側,防止擠傷。

6、人力拉電纜時,用力要均勻,速度應平穩,不可猛拉猛跑,看護人員不可站在電纜盤的前方。

7、電纜穿過保護管時,送電纜手不可離管口太近,防止擠手。

8、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點施工時,電纜溝要設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要設置紅色標志燈。

9、電纜橋架安裝時,其下方不應有人停留。進入現場時應戴好安全帽。

10、使用電氣設備、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接零)措施。打眼時,要戴好防護眼鏡。工作地點下方不得站人。

11、在進行管路各部焊接進,應注意避免弧光傷害其它工作人員的眼睛,打藥渣時要注意防止燙傷眼睛。

12、電焊把線和零線不準搭在氧氣瓶子上面,更不準從金屬繩上面拉過,也不能和氧氣膠管及乙烯混合在一起。

13、搬運大管徑鋼管時,不能直接用手抬管子,應在管兩端插入木棒或鋼管等再抬運。

14、搬運沉重的配電柜時,應在地面墊木板用滾杠移動,并要有專人統一指揮,用撬杠撥動時,不得使物件傾斜,以免傷人。

15、使用手電鉆鉆孔時,電鉆外殼不得漏電,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電鉆應按規定接地(接零)。

16、安裝較重大的燈具,必須搭設腳手架操作。安裝在重要場所的大型燈具的玻璃罩,應有防止其碎后向下濺落的措施。

17、使用手扶電動工具和設備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接地)措施,并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模板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

1、模板進場后,要認真檢查模板構件是否有嚴重銹蝕或變形,木材的材質及構件是否符合要求。

2、做好夜間施工的照明準備工作,電動工具的電源線絕緣,漏電保護裝置齊全,做好模板垂直運輸的安全施工準備工作。

3、采用起重機械運模板時,要有專人指揮,被吊的模板構件和材料要捆牢,避免散落傷人。

4、高處支模工人所用的工具不用時,要放在工具袋內,不能隨意將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腳手架上,以免墜落傷人。

5、模板支撐不能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6、拆除的模板必須隨時清理,以免釘子扎腳,阻礙通行發生事故。

7、拆模時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區設警示線,以防有人誤入被砸傷。

8、已經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連續拆除完方可中途停歇,以免落下傷人。

腳手架安全技術措施

1、腳手架采用鋼管搭設,扣件連接,立桿落地,腳手架材質采用3#鋼材,搭設必須采用同一種材料。

2、架體內沿高度每兩層設一道水平網兜。

3、腳手架的施工荷載當作為裝飾架時為2000n/m2,施工荷載應標示于架體醒目處。

4、腳手架經量化檢查驗收合格,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使用。

5、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的情況下,各作業層之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棚(在作業層下掛小孔繩網或鋪滿腳手板),以防止上層墜物傷及下層作業人員,任何人不準私自拆改架子。

6、腳手架大部分時間在露天使用,由于施工周期長,長期受到日曬、風吹、雨淋再加上碰撞,超載變形等多種原因,導致腳手架出現扣或繩結松動,架子下沉或歪斜等需及時進行維修加固,以達到堅固,穩定確保施工安全的要求,維修加固的材料應與架子的材料及規格相同,禁止鋼木混用。禁止扣件、繩索、鐵絲混用。

7、架子拆除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繩綁圍欄或豎立警戒標準,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作業人員入內。

8、拆架子的高處作業人員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軟底鞋方允許上架作業。

9、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10、拆除時嚴禁撞碰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事故發生。

11、拆下的材料,應用繩索栓住桿件利用滑輪徐徐下運,嚴禁拋擲,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12拆除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九、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1)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a.設置漏電保護器

a.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至少應設置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b.開關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手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c.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d.漏電保護器的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b.安全電壓

在以下特殊場所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a.在潮濕易觸電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b.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

c.電器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配電系統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b.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分別(單獨)設置。

c.開關箱由末級配電箱配電,開關箱內一機一閘一保護,每臺用電設置有自己的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機器以上的用電設備。

d.總配電箱設置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裝設在用電設備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

e.配電箱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等其他有害的介質中。也不得裝在有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等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有足夠的兩人同時工作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d.電氣設置操作及維修人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電的施工和維修必須由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專業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與工程的難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b.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a)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置的性能。

b)使用設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置帶“病”運轉。

c)停用的設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d)負責保護所用設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e)搬遷、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好善后處理后進行。

e.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

施工現場一般采用tn-s系統供電,現場中所有的埋地敷設線路均采用絕緣銅線,穿于絕緣管內。

十、臨邊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加強“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高墜事故的發生,針對本工程具體對“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做好以下措施:(1)樓梯臨邊的防護欄桿設置0.6-1.2m高兩道橫桿。(2)防護欄桿的整體構造,應使欄桿上桿能承受來自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3)各種板與墻的孔口和洞口,必須視具體情況分別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它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4)各類通道口上料的口上方,必須設置雙層防護棚,達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員不受任何落物的傷害。

十一、鋼筋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

a.在鋼筋工制作和使用鋼筋機械前要對所有鋼筋操作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b.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和邊柱等鋼筋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c.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必須搭設必要的腳手架和馬道。d.綁扎支柱和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的柱鋼筋,可在地面或樓面上預先綁扎,然后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e.高空或深坑綁扎或安裝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十二、砌筑工程安全技術要求

(1)操作之前必須檢查操作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墻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1.2米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高度超過4米時,采用里腳手架支設安全網,采用外腳手架應設護身欄和檔腳板方可砌筑。

(3)腳手架上堆料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堆磚高度不得超過3層立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2人。

(4)不能站在墻頂口劃線刮縫和清掃墻面或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5)不準用不穩固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面墊高操作,更不準在未經加固的情況下,在一層腳手架上隨意再疊加一層,腳手板不允許有探頭現象不準有2*4木料或鋼模板作腳手板。

(6)砍磚時應面對墻體打,防止碎磚飛出傷人。(7)使用垂直運輸的吊籠、繩索、夾具等必須滿足負荷要求,牢固無損,吊運時不得超載,并須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8)用起重機吊磚要用磚籠,吊砂漿的料斗不能裝得過滿,吊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停留。

(9)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時,要做好防雨措施,已防雨水沖走砂漿,使砌體倒塌。

(10)在同一垂直面內上下交叉作業時,必須設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十三、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措施

1、混凝土攪拌機

(1)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支架牢靠,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使用時間較長的(超過3個月)應將輪胎卸下妥善保管。

(2)使用前要空車運轉,檢查各機構的離合器及制動裝置情況,不準在運動中注油保養。

(3)作業中嚴禁將頭或手伸進料斗中,也不得貼近機械查看,嚴禁用工具或手進入攪拌筒內扒動。

(4)向攪拌機內加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新料必須先將攪拌機內原料全部卸出后才能進行,不得中途停機或在滿載荷時啟動攪拌機,反轉出料除外。

(5)作業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攪拌筒內的砼清理干凈,然后再進行檢修,檢修過程中電源處設專人監護,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然后方可進行。

2、蛙式打夯機

(1)蛙夯只適用于夯實灰土、素土地基以及場地平整工作,不能用于夯實堅硬或較硬不均相差較大的地面,更不得夯打混有碎石、碎磚雜土。

(2)無論在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凡需搬動蛙夯必須切斷電源,不準帶電搬運,以防造成蛙夯誤動作。

(3)蛙夯屬于手持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按照電氣規定,電源終端裝設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并對蛙夯外殼做好保護接地。(4)操作人員應穿戴好絕緣用品。

(5)蛙夯操作必須有兩個人,一人扶夯,一個提電線。提線人也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兩人要密切配合,防止拉線過緊的夯打在線路上造成事故。

(6)蛙夯的電器開關與入線處的聯接,要隨時進行檢查,避免入接線處因震動,磨損等原因導致松動或絕緣失效。

(7)兩臺以上蛙同時作業時,左右間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相互間的膠皮電纜不要纏繞交叉并遠離夯頭。

3、鋼筋調直機

(1)檢查機械正常后再起動,先進行空轉,無異常雜響可進行作業。

(2)按鋼筋的直徑選用適當的調直塊及速度,在調直塊未固定,防護罩未蓋好之前是不得送料。

(3)每根鋼筋末尾,或調直短盤鋼筋時,應手持套管護送鋼筋到導向器,防止鋼筋自由甩動時發生傷人事故。

4、切斷機

(1)鋼筋必須在調直后切斷,鋼筋要平整進入刀口與刀口成垂直狀態,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工作。

(2)不得超出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直徑和強度,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應在規定范圍內。

(3)剪切斷料時,手與切刀間應保持距離大于15cm,短料長度小于40c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短鋼筋頭夾牢。

(4)轉動中不得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斷頭和雜物。

5、彎曲機

(1)按加工鋼筋的直徑和彎曲半徑裝好芯軸(芯軸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

(2)彎曲時將鋼筋一端插入轉盤固定的間隙中,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用手壓緊鋼筋。

(3)按照彎曲機的規定選用鋼筋直徑,作業中不能更換芯軸和變換角度,若需要時,待機械停穩后進行。

(4)彎曲作業半徑內和機身設固定銷的一側不準站人。(5)彎曲成型后的半成品要堆放整齊,彎鉤不要朝上。

6、圓盤鋸

(1)設備本身應有開關控制(不得裝搬把開關,防止碰撞誤開機),閘箱距設備距離不得大于2m,以便于在發生故障時,迅速切斷電源。

(2)鋸片必須平整牢固,鋸尖外有適當鋸道,鋸片不能有連續缺齒,不得使用有裂紋鋸片。

(3)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完整,鋸盤護罩的位置應固定在鋸盤上方,不得在使用中隨意轉動,操作人的位置與鋸片之間應裝置檔網,防止破料時遇節疤和鐵釘時彈回傷人。

(4)鋸盤轉動后,應待轉速正常時再進行鋸木料。所鋸木料的厚度以不碰到固有定鋸盤的壓板邊緣為限。

(5)木料較長時,兩人配合操作,操作中下手必須待木料超過鋸片20cm以外時,方可接料,接料后不要猛拉,應與送料配合,需要回料的木料完全離開鋸片以后再送回,操作時不能過猛過快,防止木料碰鋸片。

(6)木料接近到尾端時,要由下手拉料,不要用上手直接推送,推送時使用短木板頂料,防止推空鋸手。

(7)截斷木料和鋸短料時,應用推棍,不準用手直接進料,木料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禁止上鋸。

(8)需要換盤和檢查維修時,必須拉閘切斷電源,待完全停止轉動后,再進行工作。

(9)下料應堆放整齊,臺面上以及工作范圍內的木屑,應用掃帚清除,不要用手直接擦抹臺面。

7、混凝土振搗器

(1)使用前檢查各部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正確。

(2)振搗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跳板上,腳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進行試振。

(3)插入式振搗器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兩個彎,操作時振動棒應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作業轉移時,電動機的導線應保持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度,嚴禁用電源線拖拉振搗器。

(5)用拖拉平板振搗器時,拉線應干燥絕緣,移動轉向時不得用腳蹬電動機。

(6)振搗器與平板應保持堅固,電源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電器開關應裝在手把上。

(7)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8)作業后必須做好清洗、保養工作,振搗器要放在干燥處。

十四、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1)支模、砌墻、粉刷等各工種,在交叉作業時,不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時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條件,中間設置安全防護層。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以及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棚,其材料強度應能承受100kpa的均布靜荷載,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設。

十五、施工現場電氣焊、氣割安全技術措施

1、電焊機

(1)焊接工作開始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是否有損壞的地方,焊機的外殼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不允許未進行安全檢查就開始操作。

(2)在狹小空間、容器和管道內工作時,為防止觸電必須穿絕緣鞋,腳下墊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緣襯墊,最好是兩人輪換工作,以便互相照看,或設一名監護人員,隨時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況,一遇到有危險情況就可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

(3)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切勿靠在帶電的鋼板或工件上,以防觸電。

(4)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鋪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緣材料。(5)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6)在帶電情況下,焊鉗不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7)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允許直接對電閘,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燒傷面部。

(8)下列操作必須切斷電源才能進行。a.更換保險裝置時:

b.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c.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d.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

2、氣焊、氣割

(1)對乙炔瓶的使用安全措施 a.禁止敲擊碰撞

b.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著火爆炸,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閥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只擰3/4轉。

c.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爆曬,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m。

d.吊裝搬運應用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震的運輸車。

e.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和氧氣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f.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攝氏度(即燙手)。

g.必需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h.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5mpa。

3、儲存運輸乙炔瓶安全措施

(1)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使用乙炔瓶現場,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應設乙炔瓶庫,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3)儲存間與明火或散發火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附近應設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4)嚴禁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時儲存。

(5)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標志。

4、氧氣瓶貯運和使用安全措施

(1)在貯運和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劇烈震動和撞擊。要輕裝輕卸,氣瓶必須有護圈和戴好瓶帽。

(2)要防止氧氣直接受熱,應遠離高溫,明火和溶融金屬飛濺物1m以上。

(3)超過檢驗期的氣瓶不得使用,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性檢驗,每三年檢驗一次。

(4)與乙炔的距離不得小于3m。

5、焊炬、割炬的安全措施

(1)焊炬使用前應先檢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須進行修理,否則不得使用。

(2)焊炬射吸性能檢查正常后進行漏氣檢查,焊炬的所有連接部位不得有漏氣現象。

(3)在前二項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點火檢驗,點火方法是先給乙炔點燃后立即給氧氣并調節火焰。

(4)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這樣可防止火焰倒襲和產生煙灰。

(5)發生回火時,應急速關閉乙炔,隨后立即關閉氧氣,這樣倒襲的火焰在焊炬內會很快熄滅。

(6)焊炬停止使用后,應擰緊調節手輪并掛在適當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膠管。

6、焊接工作的消防措施

(1)焊接(或氣焊與氣割)工作地點的設備,工具和材料一定要堆放整齊,施工現場的通道,如車輛通道,人行通道等符合安全規定,一旦發生事故便于消防,撤離和醫務人員的搶救。

(2)焊接(或氣焊與氣割)作業點周圍10m 內,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如果有應要干凈徹底的清除掉,實在不能清除時,必須采用有利可靠的方法加以解決。

(3)滅火器具選用配置根據不同的焊接工藝和著火物質的特點來合理的選擇滅火器材。

(4)氧氣瓶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使火自行熄滅,如鄰近建筑物或燃物失火,盡快的將氧氣瓶搬走放在安全地點,防止受火場高熱爆炸。

對現場人員進行綜合治理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建立防火機構,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器材。

十六、防止物體打擊安全技術措施

1、起重吊裝按“十不吊”規定執行。

2、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3、底層、通道口按規定設置隔離棚。

4、懸吊式腳手架要滿鋪腳手架板并固定,加圍網。

5、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建筑材料、雜物、垃圾。

6、腳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穩過高、過多。

7、高層腳手架外側、上料平臺周邊設圍網。

8、砍磚時面向樓內。

9、戴安全帽。

10、工地材料堆放不超高。

11、高空作業工具入工具袋(套)。

12、在可能墜物處設“當心落物”安全標志。

十七、高處作業及臨邊防護安全技術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及《防止高處墜落事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結合工地的特點,制定可操作性的措施。

2、施工前,要對操作者進行安全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

3、高空作業中的工具設備和電氣設施,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使用。

4、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措施,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防高處墜落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經安全質檢質量國家鑒定、檢驗手續合格的產品。

6、高處作業平臺四周圍有防護欄,并掛密目網防護,平臺底部設置18cm擋腳板,平臺設爬梯供工作人員上下。

7、禁止鋼筋模板及支撐桿上作業。

8、施工現場不得存在探頭板。

9、在交叉作業時,不允許在上下同一垂直區域內進行作業,下層作業時應在上層物體落地區域外作業。

10、臨邊防護必須超出作業面1.5m,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系掛安全帶。臨邊作業必須設防護欄桿(要求0.6m,1.2m各設一道)。

11、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該堆放平整,不可置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礙通行和裝卸。

12、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備區,并設專人看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3、現場操作人員上下樓時必須走專用通道,不得在非規定的通道進行攀登,更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等施工設備攀登。

14、對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安全網的支掛,安全帶的使用,“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要進行量化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15、進行高處作業時,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五級以上強風,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大風及大雨過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型,損壞或脫落的現象立即修理完善。

1、雨季施工應重點做好防雨、防暑、防觸電工作,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施工現場應挖設排水溝,以便雨中或雨后的積水及時排出。

3、在雨期間,對施工現場的大型臨時設施要進行整修加固,做到不漏、不倒,周圍不積水。

4、風雨過后應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要搭設防護棚,防止設備被雨淋后發生觸電事故。

十八、雨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6、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應按規定要求敷設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護措施。

7、雨季土方施工時,要及時檢查邊壁的變化,發現異常應立即進行處理。

8、砌筑臨時墻時必須加臨時支撐保護,以免墻倒砸壞樓板。

9、氧氣瓶、乙炔瓶等壓力容器應搭設防護棚,避免在烈日下曝曬發生爆炸事故。

10、防暑期間內職工提防供暑降溫飲料,防止職工在工作中時中暑。

十九、大風天氣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1、五級以上大風天禁止露天高空作業,及明火作業。

2、施工現場火源要有專人管理,做到人去火滅。

3、服從現場指揮部的工作調動,并協助指揮部做好火災的防范工作。

4、建立安全防火組織機構,簽定安全防火責任狀,同其它施工單位。

5、備齊防火工具,放到指定地點并有專人看護。

供電安全防護措施 供電安全技術規程篇五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技術措施

1.1技術準備

1.1.1了解工程設計對安全施工的要求。

1.1.2調查工程的自然環境(水文、地質、氣候、汛期、風暴、雷擊等)和施工環境(地下設施、管道、電纜的分布、噪聲等)對施工安全及施工對周圍環境安全的影響。

1.1.3在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報送上級安監部門備案。

1.2物資準備

1.2.1及時供應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滿足施工需要。

1.2.2保證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起重工等)使用的工具器械質量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1.2.3施工機具,設備、車輛等需經安全技術性能檢測,鑒定合格,防護裝置齊全,制動裝置安全可靠,方可進場使用。施工周轉材料(腳手架、扣板等)需經認真挑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1.3施工現場準備

1.3.1按施工總平面圖要求做好現場施工準備。

1.3.2現場各種臨時設施、庫房、油庫等的布置,易燃易爆品的存放都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和消防要求。

1.3.3電氣線路、配電設備符合安全要求,有安全用電防護措施。1.3.4場內道路通暢,設交通標志,危險地帶設危險信號及禁止通行標志,保證行人,車輛通行安全。

1.3.5對埋設在底下的管線作明顯的標志,并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1.3.6現場周圍和陡坡、溝坑處設圍欄、防護板,現場入口處設“無關人員禁止入內”的標志及警示標志。

1.3.7塔吊起重設備要與輸電線路、永久或臨設工程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避免碰撞,以保證搭設腳手架、安全網的施工距離。1.3.8現場設消防栓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1.4施工隊伍準備

1.4.1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熟悉安全常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施工人員在開工前,項目部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1.4.2機械設備必須由考試合格獲得設備操作證并經領導批準的人員進行操作。

1.4.3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班中、班前不得飲酒;班前充分休息。作業中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打鬧或做與工作無關事情,如有違反,立即停止工作。

1.4.4在工作間休時,應離開線路到指定安全地點集中休息,不準坐在線路鋼軌上、軌枕頭及道床邊坡上。

1.4.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地面3m以上高空及陡坡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不準穿帶釘或易滑鞋。安全帶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須詳細檢查。

1.4.6高險難作業工人須經身體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業。1.4.7施工負責人在開工前,要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逐級簽發“安全交底任務單”。

1.5安全技術交底

1.5.1為使參加施工的人員能了解基本的工藝流程,提前預見作業 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種種事故隱患,有時做好安全預防、預控工作,保證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每一單位工程都應嚴格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一般單項工程都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1.5.2安全技術交底要清楚地說明安全及注意事項,如安全施工技術要求、施工作業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及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等。

1.5.3安全技術交底單應由單項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聯合簽發,單項工程施工負責人簽字即可。安全技術交底單一式三份,施工負責人一份,安全負責人和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

1.5.4安全技術交底應在單項工程開工前進行,使作業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及早進行預控,確保萬無一失。

1.5.5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作業情況,對不符合施工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的要及時制止,勒令立即進行整改或返工,對施工作業出現的新問題要及時解決,確保施工安全順利。

2、施工階段安全技術措施

2.1橋梁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1.1橋梁下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橋梁各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制定操作細則,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

明挖基礎選擇合適的基坑壁坡度,基坑坑壁坡率根據坡壁的土質結構、坡頂邊緣有無荷等情況確定,兼顧安全和經濟兩方面的需要,但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基坑開挖前,要在基坑頂面邊坡以外的四周開挖排水溝,并保證暢通,防止積水灌入基坑,引起坍塌。

明挖基礎必須從速施工。基坑暴露時間不超過邊坡的自然穩定時間。如果基坑暴露時間過長,應把坑壁坡度放緩,以保證坑壁的穩定和施工安全。

開挖基坑時,要按照有關機械操作規程和規定信號專人指揮操作。吊機扒桿和土斗下面嚴禁站人。

在基坑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坑壁坡頂開裂,應立即采取措施,撤出坑內施工人員,采用減載方法,挖除裂縫至坑壁頂緣部分土方,以確保施工安全。

基坑頂面安放機械、堆放料具和棄土,均應在計算安全距離之外,引起地面振動的機械安全距離應嚴格控制。鉆孔位置如果土質比較松散,應夯實地面或鋪設土排,保證鉆架的穩定和安全,防止地面出現較大的沉陷,影響鉆孔的垂直度。

基坑開挖后盡快進行下道工序,盡量縮短基坑暴露時間。對于深度在2m以上的基坑均做專項防護設計和采取防、排水措施,確保基坑安全。

工地內設置安全標志,夜間施工加強照明,基坑旁設警示牌(燈),人員、車輛流量較大的道口施工,派專人看守,并設柵欄。

在施工現場備足應急搶修器材,一旦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搶修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各種腳手架在大風、大雨過后,必須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傾斜、下沉、松扣現象,及時修復。

混凝土灌注時,減速漏斗的吊具、漏斗及串角掛鉤和吊環均要確保穩固可靠。

拆除模板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場內設立禁區標志。拆除模板先栓牢吊具掛鉤,再拆除模板。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嚴禁往下扔。在腳手架與墩身空隙間,掛安全網。2.1.1橋梁上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任何高空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為防止墜物,保證橋下安全,在橋面兩側設臨時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遮擋防護;在模板底部、兩側及前端掛安全網和密目網封閉防護。施工過程中禁止向橋下拋擲物體。防止鋼絲或鋼絲繩斷、飛、彈;地面電纜線漏電;防止張拉千斤 頂飛出或油泵爆炸;防止吊車或高平車出軌翻車;安排橋梁生產各工種工序時,嚴防重疊施工,吊運重物跨越范圍的下面,不安排另一工種作業。各工序要互相創造條件,不給下道工序或下一班遺留險情和不衛生狀況;發現上工序或上一班遺留的險情,要及時上報處理,消除險情后再作業。

模板內外均應安設穩定的支撐,落地處要加設墊木,并防支點滑動措施。使用吊機吊裝模板合縫時,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撥移,不得徒手操作。拆模時,先栓牢掛鉤,再拆模板。利用吊車拆除模扳時,要等模板與混凝土完全脫離后方能吊運,不可吊拉模板。

腳手架除能夠承受一定荷載外,還要求具有一定的穩定性、牢固性、可靠性,保證施工過程中不發生倒塌,確保工人安全作業。腳手架應是獨立體系,不得與模板聯結。腳手架經過大風大雨后,應進行安全檢查,遇到傾斜、下沉、松扣等現象應及時修復。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力撐時,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員往下順桿子拆。

梁片的存放的地點應有堅實的臺座和地面排水系統,梁片應有防止傾覆的措施。移動梁片時,兩端行程應同步進行。梁片移動、裝運、存放時,必須按要求設置支撐點,在梁端兩側應支撐牢固。梁片起吊裝車運輸時,兩端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梁片用千斤頂起落時,千斤頂的起重噸位不得小于梁重的1.2倍。移動時應保持梁的平衡和穩定,兩端不得同起同落。架梁前應對吊車停留地點的路基進行壓道、夯實。當工作面距地面3m以的高空作業上要佩帶安全帶。安全帶應 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掛幾根安全帶。臨邊作業應設防護圍欄和安全網。當風力導致吊車的吊臂不穩定時,應停止架梁施工。架梁時應由專人檢查、加固,非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車架梁作業范圍。吊車應由專人指揮,對位后應詳細檢查吊車任何部位不得侵入鄰線限界。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嚴禁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嚴禁吊重量不明或指揮信號不清盲目起吊。嚴禁吊車帶病作業。嚴禁使用軌道吊進行斜拉、斜吊。吊車在作業中應均速作業,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起重吊裝用的捆綁吊索用鋼絲繩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倍。

2.2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2.1基層、面層施工安全

2.2.1.1大型機械在進駐現場前,查清所通過道路,橋梁的凈寬和承載力是否足夠,承載力不足先予拓寬和加固。機械進場提供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機械在停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棚內嚴禁煙火,機械人員必須掌握所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2.1.2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設明顯的安全警告標志,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的地方指揮。駕機人員只能接受指揮人員發出的規定信號。

2.2.1.3機械在邊坡、邊溝作業,與邊緣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輪胎(履帶)壓在堅實的地面上。2.2.1.4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與機械作業交替進行。機上、機下人員必須密切配合,協同作業。當在機械作業范圍內同時進行輔助工作時,停止機械運轉后,輔助人員方可進入。2.2.1.5施工中遇有土體不穩,發生坍塌,水位暴漲,立即停工,人員、機械撤至安全地點,當工作場地發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現陷車(機),機械運行道路發生打滑。防護設施毀壞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證安全作業時,應暫停施工,待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施工。2.2.1.6做好現場調查,開工前對沿線通信線、電力線以及地下的障礙物做出詳細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并分別與運管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協助運管單位做好拆遷工作,對新遷移的地下管線做好明顯的識別標志。

2.2.1.7施工中,取土與棄土場的選擇避開光纜通過區域,施工便道的走向與光纜走向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便道與光纜交會時以鋼護管或護涵等措施加以保護,以免施工車輛壓斷壓壞。

2.2.1.8路塹施工:路塹施工應保證開挖過程中及竣工后的排水暢通。路塹開挖應注意邊坡的穩定。路塹開挖應注意自上而下,防止開挖空心思不當造成坍塌,嚴禁掏底開挖。開挖工作應與裝運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上下重疊作業。

2.2.1.9路堤施工:路堤應自下而上分層填筑,土石運裝與填筑壓實工作應錯開進行,避免互相干擾。路基填筑采用機械化作業,為確保機械運行安全,道路必須平順,填土邊緣必須設置安全標桿。2.2.1.10路基附屬:路基附屬結構物施工前應對防護的坡體表面進行檢查,以保證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與土石坡面密貼。路基排水設施應在穩定的基腳和坡體上施工。路基附屬結構物施工前應對防護的坡體表面進行支撐,預防坍塌,并作好墻后排水設施。

2.2.1.11基層灰土施工時,要注意防止環境污染,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必要時應設置圍欄格擋。機械周圍不允許站人,要保證機械前進后退自如,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攤鋪施工時,施工人員要注意及時避讓施工機械,服從香腸指揮。施工結束,必須清理現場,剩余材料不得亂倒在路邊,影響人行安全。施工人員應及時用香皂洗手、洗臉,防止皮膚受傷。

2.3專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2.3.1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措施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部頒標準和當地供電局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鋁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腳手架上。

電纜線沿地面敷設時,不采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絕緣良 好。

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能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

移動式發電機供電的用電設備,其金屬外殼或底座,與發電機電源的接地裝置有可靠的電氣連接。

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3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室內配電盤、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變壓器設接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ω,變壓器設護欄,設門加鎖,專人負責,近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防雷保護、接地保護、變壓器及絕緣強度,每季測定一次,固定用電場所每月檢查一次,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2.3.2機械設備和車輛的安全管理措施

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擋案,專人管理。

操作人員按照本機說明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駕駛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

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存放時,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并明確規定指揮聯絡信號。

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加強車勤人員安全教育,定期進行施工安全知識、交通法規等教育,不斷強化安全意識。2.3.3治安消防保證措施

認真貫徹國家計委、公安部《國家重點建設項目治安保衛工作暫行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部常駐一名公安干警、各班組設專職保安員,負責消防、治安、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分片包干,協同作戰。在施工中積極主動與地方政府、公安機關聯系,配合解決好路地糾紛、施工干擾、消防、治安防范等工作;

治安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和“預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指導思想,保證鐵路建設過程的安全;

對施工現場的貴重物資、重要器材和大型設備,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有關制度,設置防護設施和報警設備,防止物資被哄搶、盜竊或破壞;

組建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防火領導小組,設義務消防隊員、班組防火員等,經理部與各個班組簽訂消防責任書,把消防責任書落實到重點防火班組、重點工作崗位;

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加強防火管理,易燃物品派專人看守。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性易燃材料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并嚴禁在近處有明火; 2.3.4雨季、防洪、夜間施工安全措施

2.3.4.1雨季施工時,及時排除現場積水,加強道路維修。2.3.4.2雨季施工時,施工人員必須穿戴防雨服裝。

2.3.4.3雨季施工時,加強便道維修與防護,確保便道運輸通暢。2.3.4.4雨季施工時,設專人加強對機電路設備、電器設備和電路的檢查維修,防止漏電傷人。2.3.4.5夜間施工時,現場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確保施工人員和行使車輛的安全。

2.3.4.6減少夜間施工人員的作業時間,不使工人超勞作業。2.3.4.7項目部成立防洪領導小組,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頭。2.3.4.8開展防洪大檢查,雨季前對受施工影響的排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疏通。認真執行雨中、雨后“兩檢制”。

2.3.4.9堅持防洪值班制度。遇有險情及時組織力量搶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2.3.4.10預先做好防洪搶險各項準備工作,加強與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系,在大雨、洪水到來之前預備足夠的人力、物力,加強防洪重點工地的值班和巡守,確保安全渡汛。2.3.4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高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安全網,欄桿等安全設施以防止工人、工具或物體、材料墜落。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配帶安全用具,并且連接牢靠穩固。高空作業人員的衣著要靈便精干,腰間系安全帶,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決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架子工、結構安裝工等高空、懸空作業人員須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高空作業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堆放在臨邊附近,也不可妨礙通行,傳遞物料時不能拋擲。2.3.5保證人身安全的措施

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嚴格按照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鐵道部有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及業主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執行,確保安全生產、生產必須安全。

所有員工上崗前做到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遵章守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則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特殊工種重點培訓,未經培訓合格的非專業人員不從事本崗位工作。復雜工序的作業做好組織工作,密切配合,統一指揮、協調。2.3.6腳手架施工安全

(1)承包人應搭設并維護一切必要的臨時腳手架、挑平臺并配以腳手板、安全網、護身欄桿、門架、馬道、坡道、爬梯等等。腳手架和挑平臺的搭設應滿足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規程等的要求。新搭設的腳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須組織安全檢查和驗收,并對使用腳手架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2)所有腳手架,尤其是大型、復雜、高聳和非常規腳手架,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當經過安全驗算,腳手架安全驗算結果必須報送監理人核查后方可實施。

(3)搭設爬架、掛架、超高腳手架等特種或新型腳手架時,承包人應確保此類腳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證此類腳手架已經過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允許使用的批準,并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費用。2.3.7城市交通和行人安全防護

遵守城市道路交通規則,對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培訓,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對施工場地進行封閉式管理,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工地發生人身意外事故,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培訓不合格禁止上崗。2.3.8工地安全防護

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由綜合部負責工地的安全保護工作。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取得聯系,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教育,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附近居民和諧相處。2.3.9治安管理計劃

項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制度、門衛值班、夜間巡邏制度現金、物資設備管理制度和綜合治理組織網絡,落實專兼職治安管理人員和治安保衛人員,認真履行治安管理職責。2.4保證鐵路運輸和設施安全措施 2.4.1保證運輸安全措施

封鎖施工時要和相關部門確認施工程序,嚴格施工組織,保證工程質量,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做到施工中不失控,使施工封鎖能按施工組織設計順利完成,具體措施如下:

施工前應將施工封鎖方案報送鐵路運營部門批準,作好與鐵路部門 的溝通、協作。施工封鎖時,在施工地點兩側設置警告等各種標志和防護員,確認施工完畢后撤離。跨線板梁施工時,防止高空墜物危及行車以及人員、設備安全,設置安全網和擋板防護。

鐵路施工作業空間狹小,為了盡量減少對既有鐵路路基地擾動和運營干擾,確保施工期間鐵路的安全運營,確保施工設備、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妨礙行車安全,鋼筋等導電材料、工具不在線路上托移(包括橫穿線路),以免造成短路事故,承臺基坑開挖施工期間,基坑采用插打鋼板樁防護,模板支護、混凝土澆筑施工必須在施工封鎖或維修天窗期間內進行。

基礎施工應盡量避免對鐵路的影響,靠近管線處橋墩樁基的施工應小心的將各電纜及光纜探明,并做好防護,再行鉆孔,防止塌孔。2.4.2保證接觸網安全措施安全措施

在安全培訓中重點強調接觸網方面的相關知識,使作業人員對接觸網有深刻的認知。

嚴禁在接觸網下使用較長的金屬物體如鋁合金塔尺、鋼筋等。大型設備在接觸網上方或下方作業時必須到鐵路部門申請封鎖點,在封鎖停電的情況下方可施工。并請相關的設備單位到場監控。由專職防護員對接觸網線進行防護,在潮濕及雨天嚴禁在接觸網線下方作業。

目錄

1、施工準備階段安全技術措施..................................................................................1

1.1技術準備..........................................................................................................1 1.2物資準備..........................................................................................................1 1.3施工現場準備..................................................................................................2 1.4施工隊伍準備..................................................................................................3 1.5安全技術交底..................................................................................................3

2、施工階段安全技術措施..........................................................................................5

2.1橋梁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5

2.1.1橋梁下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5 2.1.1橋梁上部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6 2.2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8

2.2.1基層、面層施工安全...........................................................................8 2.3專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10

2.3.1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措施.................................................................10 2.3.2機械設備和車輛的安全管理措施.....................................................12 2.3.3治安消防保證措施.............................................................................12 2.3.4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措施.....................................................................14 2.3.5保證人身安全的措施.........................................................................15 2.3.6腳手架施工安全.................................................................................15 2.3.7城市交通和行人安全防護.................................................................16 2.3.8工地安全防護.....................................................................................16 2.3.9治安管理計劃.....................................................................................16 2.4保證鐵路運輸和設施安全措施....................................................................16

2.4.1保證運輸安全措施.............................................................................16 2.4.2保證接觸網安全措施安全措施.........................................................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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