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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一
合伙人:, (以下簡稱甲方)男,歲,現住址:。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男,歲,現住址:。
合伙人:,(以下簡稱丙方)男,歲,現住址:。
上述合伙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伙期限:本協議所列項目完成協議終止。
第三條、本合伙出資比例為40%:30%:30%;
合伙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折合人民幣共計叁拾萬元入股。乙方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丙方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合伙人于以前將資金與設備交齊。
第四條、本合伙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伙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余分配
1、因“項目方”(非本協議合伙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設備出資方,故前期盈余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設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設備成本費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伙人分配事項
合伙人決定委托訂立合同,并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后勤工作。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未經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二
合伙人: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利益共享,風險公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比例為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伙人的出資按人民幣萬元,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三)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清算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后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
本議第六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
第十一條:其它
(一)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它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簽約時間:年簽約地點:日 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三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占比例為:出資總額為:元,甲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c 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
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伙所欠稅款;
合伙的債務;
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單位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存守甲方與客戶的私人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私人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五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男,歲,現住址:。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男,歲,現住址:。
合伙人:,(以下簡稱丙方)男,歲,現住址:。
上述合伙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伙期限:本協議所列項目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伙出資比例為40%:30%:30%;
合伙人共出資伍拾萬元整。
其中甲方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折合人民幣共計叁拾萬元入股。
乙方出資現金壹拾萬元整;
丙方出資現金壹拾萬元整。合伙人于以前將資金與設備交齊。
第四條、本合伙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合伙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余分配
1、因“項目方”(非本協議合伙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
設備出資方,故前期盈余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設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設備成本費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伙人分配事項
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負責對外開展業務,
訂立合同,并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后勤工作。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
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未經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 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六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轉讓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的價格將該個體工商戶的資產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和印章轉讓給受讓方。
2、作為受讓該個體工商戶資產和名稱的對價,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1、該個體工商戶轉讓之前的債權、債務除消費充值卡(26萬元)之外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為行使債權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并提供印章,但甲方為行使債權需要交納的稅收由甲方承擔。
2、該個體工商戶轉讓之后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甲方對該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不具有所有權,該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系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通過簽訂租賃合同的方式獲取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合同到期后乙方是否愿意繼續租賃及房屋所有權人是否愿意再繼續出租給乙方均與甲方無關。
1、如果受讓方未按本協議第3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遲延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的1‰的滯納金,逾期十個工作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_____元違約金的同時仍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2、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
3、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4、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七
合伙人乙:________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
雙方自愿合伙組建經營政和縣圣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伙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占投資總額的50%。
圣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合伙期限為5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一)合伙人出資。合伙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合伙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伙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合伙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八
第一條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經營范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占_________。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c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1、處分合伙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伙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伙負責人超出委托范圍的行為,被其他合伙人追認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責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認可的,由合伙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伙或其它合伙人損失的,由合伙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合伙成立后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體工商戶合伙人合作協議書篇九
合伙人: , (以下簡稱甲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乙方)男, 歲,現住址: 。
合伙人: ,(以下簡稱丙方)男, 歲,現住址: 。
上述合伙人為了共同利益,經過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項目名稱)。地點:
第二條、合伙期限: 本協議所列項目完成協議終止 。
第三條、本合伙出資比例為40%:30%:30%;合伙人共出資 伍拾萬元整 。其中 甲方 出資現金與設備,另以技術和經驗折合人民幣共計 叁拾萬 元入股。 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 丙方 出資現金 壹拾萬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將資金與設備交齊。
第四條、本合伙以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合伙雙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盈余分配
1、因“項目方”(非本協議合伙人)以工程進度做為付款依據。甲方做為設備出資方,故前期盈余十萬先付給甲方,做為設備成本收入。
2、甲方收回設備成本費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條、合伙人分配事項
合伙人決定委托 甲方 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并負責工程的實施和財務及后勤工作。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經營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未經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權限活動。
第九條、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起訴。
第十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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