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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一
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文件精神和內容:部省指導,市縣主導、鄉鎮主責、村級主體的要求,鄉鎮政府要切實承擔宅基地審批和管理職責,為了優化細化工作,切實解決農戶的建房問題,各鄉鎮要有相關的農業部門(農業綜合服務站)同資源管理所來負責相關的宅基地審批和管理職責,充分發揮鄉、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務中的主體作用。我縣于4月3日通過內網對各鄉鎮發了《關于及時解決村民建房問題的通知》目的就是為了全面落實文件精神,及時上報農村宅基地主要負責人和當前村民建房申請的人數情況。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鄉鎮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門。對于農業農村部門來講是一項全新的職能。為學習借鑒永順縣農業農村局在農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由石現總農藝師帶領農經團隊共3人于20xx年4月7日進行一天的實地考察學習。
二、農村宅基地工作體系隊伍建設情況、職責落實情況
農經機構改革不徹底和農經體系建設不完善。我縣機構改革的結果導致經管職能弱化,意識淡化。經管行政職能全部劃歸縣農業農村局行使,具體工作由農業農村局主抓。由于經管職能劃轉,工作人員并未劃轉,而省、州、縣布置工作又脫接,導致工作體制、機制不順。加上鄉鎮沒有經管人員,出現農經工作無人做事、沒人理事現象,履行職責還達不到上級的要求。
三、視頻會議貫徹落實情況
通過5月14日全省農村宅基地管理暨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視頻會議認真學習后,根據會議精神和內容,5月20日草擬了花垣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實施方案和花垣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希望通過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改變目前的狀況,優化細化工作,切實解決農戶的建房問題。
根據州農經站里文件要求對2020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目前全縣12個鄉鎮已收到11個鄉鎮的數據,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戶,其中最多是花垣鎮93戶,麻栗場還未上報,根據實地對兩個鄉鎮(雙龍、石欄)調查走訪,共走訪17戶,其中已辦理審批手續2戶,其他均為辦理中。
五、下步工作建議
1、建議縣委縣政府就農經機構改革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形成全縣統一方案。
2、召開全縣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會議,并培訓到鄉鎮和村相關工作人員。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二
(一)“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三資”管理基礎工作薄弱,登記的臺賬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發現較多村存在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的情況。例如橫溪鎮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資產登記不詳、資源無登記;埠頭鎮大莊村無臺賬等。
2.“三年一輪審”制度未有效落實。全縣20個鄉鎮都是以清理代替審計,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輪審制度。
3.代理中心辦公場所未能做到獨立。部分鄉鎮的“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辦公場所未按照有關要求做到獨立設置,如南峰街道、步路鄉、淡竹鄉、田市鎮、雙廟鄉的代理中心均設立在便民服務中心,與接受對外業務的民政、殘聯、市場監督等一起,以開放式窗口的形式設立,票據安全及審核環境受到影響。
4.一村一賬戶、一村一賬套(賬套是指存放會計核算對象的所有會計業務數據文件的總稱,賬套中包含的文件有會計科目、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未落實到位。(1)自然村賬戶未及時注銷。此次巡察中發現全縣還剩67個自然村賬戶未注銷,截止目前僅剩湫山鄉湖頭、黃寮2個自然村賬戶因法院凍結湖頭村賬戶未注銷。(2)賬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賬目未統一納入行政村的賬目中。如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隊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將該款項支付給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處置,處置情況沒有在村賬中體現。
5.財務公開制度未有效落實。(1)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規范。財務公開表無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財務公開無簽字、無蓋章;部分村財務公開表沒有每項列出明細清單。(2)鄉鎮未對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形成有效監管。鄉鎮對村級財務公開未形成定期檢查制度,也沒有對村級財務公示進行痕跡管理,保存影像資料。
6.村級工程相關招投標規定不完善。村級自籌資金的工程項目無相關招投標規定,規范性低。
7.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出于村民自治,情況復雜等原因,鄉鎮對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監管較少,例如三年一輪審”工作流于形式;對此次農村財務公開app推廣不重視,較多鄉鎮未及時開展宣傳推廣。
(二)“三資”管理、經辦人員精力不到位、結構不合理。
1.農經員未做到專職專用。在現有的農經員隊伍中,各鄉鎮基本配備有1-2個,但農經員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大部分鄉鎮的農經員都兼任駐村等其他鄉鎮工作,身兼數職的不在少數;個別鄉鎮農經員缺位,由其他人員代替,例如安嶺農經員邱金金借用組織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進公務員暫代,溪港鄉農經員空缺由林科員暫代。
2.代理會計隊伍穩定性差、部分人員業務素養偏低。鄉鎮代理會計,無編制,屬勞務派遣,每月報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導致代理會計經常離職,隊伍穩定性差;部分鄉鎮代理會計為非財會專業畢業,缺少專業會計業務素養。
3.部分代理會計未能專職專用。部分代理會計在從事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駐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會計,其中一名兼網格員。上張鄉、皤灘鄉、淡竹鄉的代理會計均兼駐村干部。
4.代理會計配置不合理。一類鄉鎮工程量大,項目經費支出頻繁,往往一個村級或社區的工作量超過三類鄉鎮的總和,但代理會計只有2名。
5.村級“三資”管理隊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對“三資”嚴格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財務業務知識,村監會主任、報賬員年齡老化,文化水平不高,業務培訓效果很差,業務知識還比較模糊。(3)村級報賬員年齡普遍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沒有專業的知識儲備,同時村級報賬員無固定報酬,工作量大,待遇低,從客觀上造成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困難。
(三)農經員、代理會計履職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級報賬員按時結報并及時記賬、結賬工作。普遍存在村級每月結報不及時的問題。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4號憑證“枕芯、枕頭、棉被61390元”,發票背面注明“2014年農家樂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計結報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計結報一次。
2.對村級收支票據審核把關不仔細。
(1)未見清單、未取得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未提供合同、協議等支付材料。如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47號憑證,“苗木款99500元”,無合同無清單;湫山鄉楊岸村村老年協會活動經費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單。
(2)票據與報銷事由不相符。橫溪鎮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號憑證:“付張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資82600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0日“黨建牌材料及工資98972元,發票開“綠化苗木”;2月11日“紅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資22585元,發票開“綠化苗木”。
(3)不能報銷的予以報銷。湫山鄉楊岸村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1380元;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村兩委獎勵后山根小學8000元。
(4)無依據入賬。如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號憑證,一事一議路基建設補助29萬及2018年1月31日5號憑證舊房拆遷補助56.2萬元,代理會計做賬時未附銀行進帳單。
3.賬務處理不規范,會計報表不能真實反映村集體經濟財務情況。如淡竹鄉下葉村賬面余額與實際銀行賬戶余額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項未及時入賬);步路鄉2018年7月31日40號憑證煤氣公司鋼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計600元,科目應記“其他應收款-押金”錯記入管理費列支。
(四)村級財務制度執行不到位
1.部分村還存在坐收坐支的情況。如白塔鎮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號憑證收入5筆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在工程款的支付過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關要求,實行銀行轉賬支付,而是以現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鄉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號憑證顯示一筆鐵索橋測量費15000元,用現金支付;上張鄉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號憑證付新農村建設材料款128409元,用現金支付。
3.集體舉債、大額資金使用未按“五議兩公開”程序規范決策,風險較大。
(1)集體舉債不規范。集體舉債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如湫山鄉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號憑證,向蔣文東借款10萬元,未見村民代表會議決議。集體舉債無銀行進賬記錄。如橫溪鎮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萬和2萬,9月27日借款10萬,10月19日借款5萬,共計23萬,村基本賬戶無銀行進賬記錄。
(2)大額資金使用不規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園村2018年1月22日25號憑證付2016年、2017年誤工補貼151117元,沒有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田市鎮2018年11月1日16號憑證,前景村青垚塘水庫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約定工程款46.3萬元,未附招投標相關資料,所附村民代表會議人數不符合法定人數,僅有14個村民代表簽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條抵庫。廣度鄉朝陽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條29619.7元。
5.工程變更無相關手續。如下各鎮羊棚頭村2018年5月31日記賬憑證,支付30萬瀝青路面工程款無合同,此工程為追加工程,未公開招投標,未簽訂合同;埠頭鎮大莊村2018年3月31日22號憑證,“百姓舞臺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為198000元,未見工程量增加相關依據。
建議參考類。
1.橫溪鎮后山根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發放黨員會議誤工補貼1140元(發放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黨員會議,2017年11月15日黨員會議)。
2.湫山鄉楊岸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8年2月28日3號憑證,2017年村民工資所附清單中有“黨員學習會”,計1380元。
3.廣度鄉朝陽村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的問題。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黨員會議學習費用6000元。
(一)明確各部門職能分工,強化責任意識
(1)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是農村“三資”管理的責任主體。強化村級主職干部“三資”管理責任意識,切實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清理)工作。
(2)突出落實鄉鎮(街道)的監管主體責任。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全面規范化建設,切實將“三資”監管主體責任制落實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轄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職責。
(3)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監督。
(二)加強農村“三資”管理隊伍建設
(1)加強鄉鎮(街道)農經隊伍建設。農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做好調研,按人口規模提出各鄉鎮(街道)經管站農經員的配備建議,確保農經隊伍與當前所承擔的村“三資”管理等工作任務相適應。各鄉鎮(街道)要保持農經干部的相對穩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或抽調,做到專職專用。
(2)加強代理會計隊伍建設。一是加強“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力量。根據工作實際配齊配強代理會計力量。二是保障代理會計工資報酬,確保隊伍相對穩定。適當提高代理會計工資報酬,建議與鄉鎮臨時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獎懲制度,制訂代理會計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對代理會計實行年度績效考核,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
(3)加強村“三資”管理業務力量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村級出納、報賬員從業資格管理,建議對村級出納、報賬員實行上崗培訓和每年輪訓。二是逐步規范提高村級出納、報賬員的薪酬及養老保障。
(三)全面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
(1)縣鄉兩級農村審計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縣級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鄉級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
(2)加強審計結果應用。1.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實行“回頭看”,加強監督檢查,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處理;2.將普遍性、制度性、規律性的問題形成審計專報上報縣委、縣政府,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促進審計成果轉化。
(四)以規范運營為重點,提高監管工作效能
(1)規范集體三資管理。各鄉鎮(街道)要督促村集體經濟組織強化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帳制度、承包租賃出讓等制度的執行規范,并報鄉鎮(街道)備案。
(2)規范會計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集體所有收入必須及時解入村銀行賬戶并登記入賬,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嚴格對集體經濟組織貨幣資金支付方式的審核,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銀行轉賬,嚴禁用現金支付,不得委托結算。實現資金收入時,應當使用發票或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并建立健全票據領用、使用、核銷制度。發生支出事項時,應當按規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憑證。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等票據報賬時,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
(3)規范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有關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各項規定,嚴格控制和壓縮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村干部報酬要堅持與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當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聯系、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原則。嚴格執行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預算預警管理制度,落實村級行政事務“零招待”;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費用審核制度和限額制度,報鄉鎮(街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列支;嚴厲禁止違規發放黨員會議補貼行為。
(4)規范村級債權債務管理。1.規范集體舉債程序,集體舉債必須嚴格按五議兩公開程序操作。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資產負債表的分析和控制,鄉鎮(街道)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機構要進行風險提示。3.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要以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為前置條件,涉及重大事項的合同要報鄉鎮(街道)備案。4.重視抓好承包經營合同、租賃協議的結算和兌現。5.鄉鎮(街道)要積極依照有關政策法規,解決好有關集體“三資”權屬爭議、債權債務糾紛、呆賬壞賬處置等歷史遺留問題。
(5)規范村級財務公開制度。規范公開表格清單格式,實行全縣統一模板;涉及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及使用情況等事項進行專項公開;實行村級財務公開痕跡管理,對每月的財務公示進行拍照上報鄉鎮農經站留存;落實村級財務公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追究,建議列入村監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員保障,確保各村錄入信息及時準確,做好農村財務公開app運用。
(五)以問責考核為抓手,鞏固監管工作成效
(1)明確職責,強化行為規范。縣農業主管部門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未做好農經業務指導工作;二是未制定全縣“三年一輪審”計劃。鄉鎮(街道)應對存在有下列監管不規范行為負主要責任:一是鄉鎮(街道)農經農經員、代理會計未專職專用的;二是鄉鎮(街道)農村“三資”監管代理服務機構、辦公設施等配備不齊全,造成“三資”代理不能正常運作,影響村集體資產管理與監督的;三是沒有制定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具體規定或管理監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實“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整改意見、處罰決定監督落實不到位的。
(2)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在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村監會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組織部門要將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職責履行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工作考核的內容,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突出的鄉鎮(街道)進行集中整治,形成嚴管嚴查的工作態勢。
(3)強化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問責。未在規定時間內報賬超過3個月的,列入財務整治重點村。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出現《辭職承諾書》所列情形的,應及時啟動辭職程序。監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集體理財的、對集體合理性開支拒不理財簽名或抵制理財的等不履行職責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經屬地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警示不糾正的,應按程序建議依法罷免。
要求各鄉鎮以此次專項巡察發現的問題為基礎,全面開展本鄉鎮各村自查自糾,由此及彼,由點到面,舉一反三,著力發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三
面廣量大,鄉村宅基地管理問題。情況復雜,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鄉村基層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之一,也是加強耕地保護,強化規劃管理,建設社會主義新鄉村的一個重要環節。當前,建新不拆舊、一戶多宅、未批先用、亂占濫用、越權批地、非法轉讓、超標準占用宅基地等問題,市村鎮建設中逐步顯露出來,這不僅違反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侵占了良田,擾亂了土地管理和村莊建設秩序,影響了村容村貌,而且會產生宅基糾紛和土地資源浪費,引發社會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給鄉村社會穩定和農業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加強鄉村宅基地管理,對于有效節約集約用地和切實保護耕地,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促進鄉村社會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各級政府要把加強鄉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作為關系鄉村社會經濟發展大局的大事,切實抓緊抓好。
二、加強規劃和
計劃
管理(一)進一步完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各地要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總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總原則。完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合理確定鄉村居民點的數量、布局、范圍和用地規模。經批準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應當予以公告。
(三)加強鄉村宅基地用地計劃管理。鄉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農用地的其農用地轉用計劃主要通過與鄉村建設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積掛鉤解決。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使用。如不能滿足以上要求,則必須納入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
2因國家建設搬遷或國家重點工程建設移民的
3災毀和實施村鎮規劃進行村鎮改造需要搬遷的
4原宅基地戶平未達省規定的標準且確實不夠使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申請建住宅的其他情形。
鄉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
2原有宅基地面積已經達到規定面積標準或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4占用基本農田或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未落實占補措施的
5申請人將戶口遷入本村。未履行村民義務的空掛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規范鄉村宅基地流轉范圍
(一)鄉村村民因繼承房產形成一戶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的可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村民進行流轉。對不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其通過流轉取得的房屋不得重建或擴建。應予拆除,退還土地。嚴禁城鎮居民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或以購置房屋為名變相購買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鄉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4自依法批準之日起。滿兩年未建的宅基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況除外)
因村莊改造、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原因收回宅基地的應由建設實施單位對原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
能復墾的要恢復耕種,對依法收回的空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不能復墾的由村委會作村預留建設用地,安排住宅或其他建設用地。
五、規范鄉村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一)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鄉村村民。
(二)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宅基地的使用。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送鄉(鎮)國土資源所審查,并將會議記錄及討論決定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備案。
(三)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申請宅基地的應經相關部門同意,辦理審批手續。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各縣(市)應將宅基地審批情況按年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四)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供優質服務,將宅基地申請條件、申報審批程序、審批工作時限、審批權限等相關規定和年度用地計劃向社會公告。鄉(鎮)要強化國土資源管理職能,鄉(鎮)國土資源所要認真履行職責,逐步推行“三公布、三到場”制度,即:公布土地利用現狀圖、公布村莊規劃圖、公布經批準的建房戶名單,批前現場勘測定界、批后現場放線劃界、建成后現場檢查驗收。
應當在收到批準通知之日起20日內向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鄉村村民申請使用宅基地經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村民原依法批準使用的宅基地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的應主動向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因依法買賣、繼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的當事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換發《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宅基地使用權被依法收回或被注銷的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進行注銷登記,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逾期不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的由縣(市)人民政府公告注銷。
界址清楚,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鄉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和土地證書定期查驗制度。土地登記必須做到權屬合法。面積準確,無爭議糾紛”實現以證管地、持證用地,切實保障“一戶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加強村民建住宅的檔案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發揮地籍檔案核查、跟蹤管理、糾紛調處等基礎性作用。
七、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政策
墾多少”原則,鄉村村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占多少。由所在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開墾與占用耕地的面積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也可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落實,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
涉及占用耕地的應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或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鄉村村民進城使用國有土地建住房涉及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的應依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手續和土地登記手續,鄉村村民因經營需要占用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建房的必須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并依法繳納有關稅費。
八、妥善處理鄉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歷史遺留問題
(一)對鄉村村民已辦理建房用地手續但超過批準面積建房的按照尊重歷史。其超出部分,應通過實施村鎮規劃、調整居民點、更新改造等途徑,逐步過渡收歸集體。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鄉村宅基地許可條件和限額標準但未經批準建房的經申請準予補辦用地手續;對既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又不符合建房條件擅自建住宅的應依法責令退還土地,恢復土地原狀,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二)鄉(鎮)村不符合分戶條件的村民一戶多宅的每戶保留一處符合標準的宅基地。
九、明確鄉村宅基地管理責任
(一)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鄉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領導。要經常研究情況,解決問題。
(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土地法制和國策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依法管理用地、集約用地和保護耕地的自覺性。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動態巡查制度,切實加強鄉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的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土地違法行為,將違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狀態。對嚴重違法行為,要進行公開曝光,用典型案件教育群眾。
(三)規劃部門要抓緊科學編制村鎮規劃。認真做好宅基地選址和規劃手續審批工作,嚴肅查處違章建設行為。
(四)財政部門要加強收費管理。
(五)司法部門要積極支持相關部門執法。維護農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秩序。
(六)強化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在鄉村宅基地管理中的職責。發揮村民自治作用,嚴格村民申請審核的第一道關口。
(七)行政區范圍內鄉村宅基地由市人民政府發證。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八)鄉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批準的宅基地面積建住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鄉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四
經調查初步統計,全市現有各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55個,參與直接經營的農戶258戶,輻射帶動農戶4,000多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10%。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初步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組織形式多樣化。按合作方式和運行機制的不同,可分為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農民股份合作組織、村級綜合服務社、行業協會等類型,它們共同存在,共同發展。二是興辦多元化。包括供銷社領辦的、涉農部門領辦的、農民自己創辦的、也有社會其他力量興辦的。三是經營服務社會化。各類組織都是以服務為依托,為農民提供市場信息、產品銷售、生資供應、種植、養殖等多項服務。四是利益共享。一些合作組織依托自身創辦經濟實體,吸引農民入股,在自身發展壯大的同時,也有效地增加了農民收入。
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專業協會型。主要以特色產品為依托,以科技推廣和技術服務為手段,進行專業化的生產合作。龍鎮發展村馬鈴薯專業協會,1999年將種薯“花525”進行了國內商標注冊,定名為“龍發”牌,短短幾年,發展村的種薯通過協會遠銷山東、河北、江蘇、遼寧等地,2019年入會農戶和協會簽訂訂單,種植種薯4萬畝,全村1,200口人,人均僅此一項收入達6,000多元。
2、能人創辦型。主要是發揮種養大戶、致富能手、農民經紀人的示范帶動作用,聯合農戶創辦合作組織,形成規模生產優勢,其特點是靈活、便于聯合,帶動作用強,農民愿意接受。龍鎮管君亭利用自己多年從事棚室蔬菜種植的優勢,吸引本村多數農戶種植棚室蔬菜,戶均增收2,000元以上。
3、股份合作型。體現在農民資本的聯合和勞動的合作,農民既是生產者又是管理者,風險共擔,利益均沾。雙泉鄉龍豐村借助列入省機械化試點的機遇,利用國家和省投入的大型農業機械,20xx年建立了股份制農機合作社,集約化種植面積達80%以上,同時,為周邊村屯開展有償服務,帶動了農機化水平的提高。
4、市場集散型。就是立足特色產品生產,通過組建合作組織在一定區域內形成產品銷售優勢。龍鎮大豆批發交易市場、二龍山土產站,通過完善收購市場,帶動了大豆生產的發展。二龍山土產站在收購大豆時,與農民合作,20xx年10月――2019年4月,共購銷大豆2萬余噸,為農增收20萬元。
一是通過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實現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二是推進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加快了農業科技進步。三是推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四是供銷合作社的職能有了轉變,明確了發展方向,使之能更好地為“三農”服務。
由于我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起步較晚,發展不平衡,還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宣傳不到位,思想認識不高。由于宣傳不到位,有的地方鄉村干部特別是農民對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認識不高,重視不夠,致使積極性受到影響,阻礙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在當地的發展。
二是支持和引導力度不大,發展不平衡。支持和引導力度不夠,在資金、稅收、信貸等方面沒有給予足夠的扶持。多頭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宏觀調控乏力,發展不平衡。
三是多數處于初創階段,發展數量少,規模不夠。大部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處于初始階段,還僅限一鄉一村,規模小、實力弱、作用發揮不夠。輻射帶動能力、開拓市場能力、抵御風險能力較弱,很難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
四是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連接農戶緊密程度不夠。現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數缺乏管理和正確引導,部分協會沒有章程,機制不健全,組織與會員的利益關系不明晰,沒有穩定的購銷關系,與農戶的關系不夠緊密。
五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環境不夠好,制約發展因素。受規模、資金等方面的制約,同時政府扶持經濟發展給予的優惠政策,合作組織也很少享受到,加之辦事環節多,程序繁雜,服務滯后等問題,都在制約著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我們認為:一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依托本地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重點培育和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二要放手發展,多元創辦。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鼓勵基層和農民群眾大膽試、大膽闖,發揮供銷社的優勢,加快產權改造,吸收農民入社,把合作社辦成農民自己的組織。三要圍繞市場突出重點。發展合作組織,必須找準市場定位,突出重點,圍繞具有市場優勢的產業和產品,構筑合作優勢和規模。四要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結構調整相結合。五要加強宣傳和引導。六要加大扶持力度,使政策落到實處。七要完善和規范內部管理按制度辦事。八要加大領導力度,讓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工作順利開展下去。
農村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又是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社會都應積極參與,給予支持、配合,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真正地發揮作用。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五
前衛鎮地處江川中部,距縣城5km,位于東經102゜37′44″-102゜46′45″、北緯24゜17′58″-24゜25′00″之間,東臨星云湖、南鄰大街鎮,西與九溪鎮、玉溪市、安化鄉接壤,北與江城鎮毗鄰,總面積8947.22公頃。全鎮共轄楊家咀、業家山、漁村、前衛、莊子、石河、后衛、周官、小街、趙官、柏池古11個村民委員會,51個自然村,70個村民小組。2012年底全鎮總人口48565人,其中農業人口43235人,總戶數17295戶,其中農業戶13902戶。
前衛鎮中部為平壩,地勢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條件好,是前衛鎮糧、菜的主要產區,也是工商企業聚集地帶;西部為山區,面積較大,其他土地面積多,利用類型多樣化。
2、耕地質量不高,后備資源不足
西部大部分耕地土層薄,保水保肥能力差,產量低且不穩定。其他土地雖然面積大,但多為裸巖地及田坎隙地,很難開發為耕地,耕地后備資源不足。
1、非農業建設用地無序擴大,土地利用率低
前衛鎮的企業用地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線兩側,建設用地盲目擴張,耕地不斷被占用,部分村莊建設存在占新不拆舊,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2、建設用地需求旺盛,補充耕地壓力大
前衛鎮交通方便,近些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建設用地需求大增,建設占地較多,但是耕地后備資源匱乏,占補平衡壓力大,供需矛盾突出。
1、少數村組干部,工作不深入,覆職不到位,法規政策不學習、不宣傳,導致自己變為法盲干部,致使非法拍賣、非法罰款的現象存在,影響管理工作。
2、少數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土地權屬不清,總認為承包田就是自己的,加之我們的干部不敢說、不敢管,及時違法占地就在身邊,也不制止和管理,總認為是國土分局、鎮政府的事情,導致違法占地案件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置。
3、監察力度不夠,發現問題較為緩慢,問題一出現就是難度加大,沒有處理在萌芽狀態。
4、下村干部對土地問題重視不夠,及時知道違法占地也不報也不制止,怕得罪人的思想依然存在。
5、歷史遺留問題和現行管理的矛盾交織在一切。(97年以前集體非法買賣的和96年以前縣政府審批的,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擾亂了管理的秩序。
6、拆除重建后,村莊規劃管理跟不上,出現超占行為,影響通行、排水、采光,墻體關系、開門等引發的糾紛多。
7、農村的廁所窩、烤房、畜檻等用地改變用途難于管理,導致農村違法占地無法監管。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六
我村現有黨員34人,青年團員人數逐漸增加。這些青年團員絕大多數活躍在工作第一線,是一群在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直接影響村服務質量的青年后備力量。我社區重視團支部的建設是黨總支的一貫傳統,并將團的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的工作日程,設專人負責主抓團的工作,團的工作及組織建設緊緊依靠社區黨組織建設,服務于黨組織建設,置身于黨組織配套建設之中,“黨團共建,做好四帶”是我社區開展黨建帶團建工作的一貫做法。
一、從抓思想上入手,從思想建設上帶。
團支部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學習黨的政策,學習與時代相適應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社區黨總支每年的黨員黨課教育,這些黨課教育都通過團支部和青年黨員向廣大團員青年傳達,同時每次黨課學習都將團員吸收進來參加,形成了一個自上而下、橫向聯動的黨團教育良性循環,使團員青年能盡早接受黨性教育,培養黨性意識。
二、從組織建設上帶,增強團支部的戰斗力。
一是在建設團支部架構上下功夫。有一個良好的組織架構是開展好工作的前提,為了方便管理,黨總支成立黨建帶團建領導小組,并根據情況設立了2個團支部,與黨總支部保持一致,使每一個團支部能直接在黨總支領導下開展工作。能夠直接參加黨總支舉行的各項活動。二是在團干部的配備上下功夫。我村團支部書記、副書記各一人,村團支部委員均為一線業務骨干,使村團支部在日常工作中能把團的建設與黨的建設緊密聯系。其次是重視發揮青年黨員的作用,在村干部選拔任用中注意推薦優秀的青年黨員擔任社區重要崗位職務。三是建設黨團“推優入黨”、“推干薦才”互動平臺,實現黨建與團建的人才共享。黨的新鮮血液主要來自于團支部,我村把“雙推”工作作為一個重點來抓。完善“推優入黨”的工作機制。
三、從人才培養上帶,增強團支部的吸引力。
一是注意發揮團干部的作用。黨總支本著對團干部充分信任和培養鍛煉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給團干部壓擔子、交任務。在上級黨委的支持和指導下,村團支部堅持執行“文化興村,以文化人”的社區文化發展方針。各種大型活動均在黨總支的具體指導下由村團支部牽頭組織。組織開展了每年社區的迎春文藝會、慶七、一黨的知識比賽、卡拉ok演唱等,均取得圓滿成功。通過活動使團干部的組織策劃能力得到了鍛煉,提高了團干部的工作熱情,更使團支部的影響力得到增強。二是加強青年業務培養和提高個人素質。青年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術能力培養是村黨總支的工作重心,村里多次召開青年后備干部會議專題研究,并確定由村里團員參與,利用村現代化的教育設備,由青年后備干部自行就個人所長展開業務知識的傳授,黨總支具體組織實施,對全體的青年后備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養。現在社區黨總支又制定了青年后備人員定期匯報工作、思想動態制度以及撰寫社區簡報任務,在社區團支部的配合下,先后精心組織開展了青年后備人員規范化培訓活動,邀請專家教授為青年授課、加強對青年業務骨干的挖掘和培養,盡快使青年后備人員成才。
四、從開展活動上帶,增強團支部的影響力社區黨總支對團支部開展的各類活動。
從活動經費、場地、組織形式上都給予了大力支持、指導和幫助,以青年喜聞樂見的形式凝聚青年、帶領青年。找準青年活動結合點。我村團支部在社區黨總支的指導下,以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為突破口,將共青團工作與村各項服務工作緊密結合,在創建“青年文明號”活動中,把“青年文明號”的規范化要求與本職工作的優質服務掛鉤,發揮青年的工作熱情和創新精神,同時,村團支部還以不同時期社區的中心工作為重點,讓青年工作與社區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在村管理工作中,青年們始終堅持“以服務村民群眾為中心,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宗旨”,改變服務理念,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完善各項服務措施,村青年后備人員的出色表現贏得了村黨總支的好評。
在村黨總支的領導和帶領下,村團支部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還將加強和團支部的聯系與溝通、進一步做好推優工作,繼續結合社區中心工作,切實開展好“黨建帶團建”工作,摸索出“黨建帶團建”工作的新方法,再創佳績。
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篇七
花園鄉位于東至縣城南24公里,行政區域面積249平方公里,耕地面積22412畝,總人口12285人,農業戶口9453人,人均耕地2.37畝。東與祁門縣新安鎮、江西省浮梁縣李家坪、西湖鄉接壤,西南、北面分別與東至縣官港鎮、堯渡鎮、葛公鎮接壤。2007年行政區劃調整時馬坑鄉和花園里鄉合并為新的花園鄉。2009年10月正式更名為花園鄉。現有12個行政村。東南高山連綿,西北丘陵縱橫,堯渡河上游支流分布全境。縣鄉公路與206國道相接,安景高速穿越全境。
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接并在其指導下開展工作,迅速成立以鄉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調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了以各聯系村領導為組長,各村兩委干部為成員的12個村級工作組,要求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親自抓,村兩委成員具體負責,各村民組組長深入一線,形成鄉、村、組三級黨員干部分工合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2019年3月27日,市、縣勘測人員正式進駐花園鄉開展調查工作,在各村工作組的大力協助下,利用“數字東至”航測成果和公安部門提供的花園鄉所有分戶信息及各戶年齡結構基本信息,內業數據采集與外業實地勘查同時開展,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于2019年5月13日如期完成數據匯總,形成了最終調查工作
報告
。二、調查工作主要成效
經調查,全鄉12個行政村共有宅基地數量4332宗、宅基地總面積101.6484萬平方米、農房建筑總面積92.74萬平方米、戶數3799戶、常住人口數9453人、戶均占地面積267.57平方米、戶均住房面積244.12?平方米、人均建筑占地面積107.53?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98.11平方米、一戶多宅549戶。
經過實地調查和數據匯總,此次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體現在:12個試點村共騰退宅基地總面積112.59畝,騰退總建筑面積0.65萬平方米,騰退建筑占地面積0.59萬平方米。平均每戶騰退宗地占地面積194.19平方米,平均每戶騰退建筑占地面積100.37平方米。
三、調查工作成效經驗總結及實際運用
(一)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相結合,營造山清水秀的鄉容村貌。
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花園鄉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對試點范圍內影響村貌、權屬模糊的違搭違建、附屬房、無功能房進行清查整治,以有效提升人居環境為重點,結合美麗鄉村建設項目,對胡村、南安、桃源、栗埠4個村大力開展村容村貌整治,整治公共空間和庭院環境,清除私搭亂建、亂堆亂放。目前,4個村拆舊區、建新區的土規調整工作完成65.4畝,農村風貌整治百余戶,鄉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花園鄉將積極推進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實施,做到農房建設有規劃管理、行政村有村莊整治安排、生產生活空間合理分離,優化村莊功能布局,實現村莊規劃管理基本覆蓋。同時,利用試點工作中騰退的建設用地存量,大力推進農村娛樂、健身活動場所等公共設施建設,豐富村民業余生活,提升生活品質,進一步改善農村群眾的精神面貌。
(二)與增減掛鉤項目相結合,土地整治與經濟發展“兩不誤”。
花園鄉在試點工作中,結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將騰退的老舊閑置宅基地復墾整理成耕地,作為增減掛鉤指標,一方面增加土地利用率,優化城鄉用地結構,有效消除“空心村”現象;另一方面,通過實施增減掛鉤項目,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大幅增加,有力推動了村級各項事業發展。目前,全鄉16個增減掛鉤項目點已全部結束,復墾土地面積69.07畝,2個項目點正在施工。下一步,花園鄉將結合全縣國土空間整體規劃,持續推進增減掛鉤和新增耕地等土地復墾項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質量,確保實現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目前,花園鄉已上報2020年度土地增減掛鉤項目地塊15個,涉及面積60余畝,上報新增耕地項目地塊94個,涉及面積360余畝。
(三)與鄉村旅游資源相結合,使全域旅游煥發新生機。
花園鄉境內旅游資源豐富,在此次試點工作中,對轄區內源口、南溪、合步、桃源等村閑置面積較大的老舊民居、古村落資源進行有效整合,進一步明晰了資源現狀,為促進資源保護與開發、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提供了有利支撐。目前,位于桃源村投資1.5億元的“仙寓桃源民俗體驗旅游風情園”、位于合步村上門組、下門組占地30余畝的“諾亞康州花園度假村項目”等一批主打“人文、綠色、生態”的旅游開發項目利用現存的村落資源正在有力推進。下一步,花園鄉將緊緊圍繞人文、歷史資源豐富這一優勢,重點發揮南溪古寨的旅游肌理效應,結合傳統古村落保護項目和歷史文化名村項目,對古寨村落布局,空間形態,街巷空間,建筑結構加以保護,重點整治村內街巷、石階、水井、古橋等公共活動空間,有計劃維修金氏宗祠等古建筑,以保護古寨的民風民俗為切入點營造濃郁的鄉土文化氛圍,使南溪古寨成為輻射整個東至縣域的精品旅游品牌,并以此為基礎打造一批歷史文化景觀群落,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旅游產業體系。
(四)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以高質量發展促進富民增收。
通過此次調查試點工作,部分長期閑置的農村宅基地及老舊房屋得到清退清理,在實施復墾項目后增加了耕地保有量,土地資源得到有效整合。各村根據實際,因地制宜,發揮本地區位優勢和農業專業合作社的運營優勢,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經濟作物種植,如新塘、胡村、雙河、南安等村結合增減掛鉤項目,整合土地資源,大力發展金銀花、黃精、黃蜀葵、食用菌等中藥材及經濟作物種植項目,村級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下一步,花園鄉將繼續整治和利用土地資源,走集約利用的路子,提高土地利用率;堅持因地制宜,規范和引導經濟作物的種植,通過技術服務、產業幫扶等方式努力實現增產增效和群眾增收。
四、問題及建議
在此次試點工作中,花園鄉及時總結工作成效經驗,積極對調查成果的應用開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實踐,在此基礎上開展了一些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也還存在一些值得重視和研究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戶多宅現象比較突出,占全鄉戶數14.5%,宅基地超占面積問題仍然存在;花園鄉為山區鄉鎮,宅基地零散分布,空間規劃調整難度較大;騰退土地開發利用需大力整合和規范,且經濟效益不夠明顯等。
幾點建議:
(一)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針對調查中發現的一戶多宅和宅基地面積超占等問題,建議上級部門根據有關政策和文件精神,出臺相應的鼓勵和安置措施,采用勸退和自愿退出等方式引導村民有序退出多占宅基地;嚴格規范宅基地使用,嚴把申請關口、規范審批程序、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對違法占地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二)統一空間布局,探索宅基地專項規劃。本次調查中發現農村宅基地零星分布、隨意建設依然存在,新建房屋多建于道路兩側,甚至占用耕地。針對此問題,建議上級職能部門結合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調整,進一步完善村莊的科學布點,優化村莊內部用地結構,充分利用村內各種廢棄地、閑置地,編制宅基地專項規劃,合理布局宅基地。
(三)整合騰退土地資源,分類開發利用。對于宅基地騰退后的土地,可以采取統籌謀劃、分類指導的原則加以整合,多種方式綜合利用。一是用于增減掛鉤項目,既可以緩解政府用地指標壓力,還可以增加耕地保有量,引導群眾因地制宜予以耕種,增加收入;二是推動生態旅游產業發展,騰退的老舊房屋和村莊多帶有時代烙印和鄉土特色,可以加以修繕和開發,發展特色生態旅游產業,帶動鄉村經濟發展;三是因地制宜,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經濟作物種植,促進富民增收;四是推進公共設施建設,結合村莊布局規劃,利用騰退的土地建設休閑娛樂場所和公共服務設施,豐富群眾業余生活,使鄉容村貌煥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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