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无毒网站_黄色美女视频网站_黄色成人免费在线_黄片下载软件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優秀6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9-12 04:35:14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優秀6篇)
時間:2023-09-12 04:35:14     小編:紙韻

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一

(一)研究落實財政稅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制定組織預算收入和管理預算支出的制度和辦法;

(三)督促各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各預算繳款單位完成預算收入任務;

(七)協調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國庫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預算法第四十四條所稱“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是指上一年度同期預算安排用于各部門、各單位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業務經費等必需的支出數額。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稅務、海關等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積極組織預算收入,按照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及時將預算收入繳入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未經財政部批準,不得將預算收入存入在國庫外設立的過渡性帳戶。

各項預算收入的減征、免征或者緩征,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減征、免征、緩征應征的預算收入。

第三十六條 一切有預算收入上繳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將應當上繳的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繳庫方式和期限繳入國庫,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第三十七條 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預算撥款的管理,并遵循下列原則:

(三)按照進度撥款,即根據各用款單位的實際用款進度和國庫庫款情況撥付資金。

第三十八條 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政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按照標準考核、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九條 財政部負責制定與預算執行有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政府財政部門的要求,加強對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的管理核算。

第四十條 國庫是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庫款支撥的專門機構。國庫分為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

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未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地區,由中國人民銀行商財政部后,委托有關銀行辦理。

地方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經理。未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地區,由上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商有關的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后,委托有關銀行辦理。

具備條件的鄉、民族鄉、鎮,應當設立國庫。具體條件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第四十一條 中央國庫業務應當接受財政部的指導和監督,對中央財政負責。

地方國庫業務應當接受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對地方財政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地方國庫業務規程應當報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四十二條 各級國庫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國庫業務的管理,及時準確地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

各級國庫和有關銀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預算收入繳庫的規定,不得延解、占壓應當繳入國庫的預算收入和國庫庫款。

第四十三條 各級國庫必須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簽發的撥款憑證于當日辦理庫款撥付,并將款項及時轉入用款單位的存款帳戶。

各級國庫和有關銀行不得占壓財政部門撥付的預算資金。

第四十四條 預算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所稱“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國庫的庫款”,是指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調撥、周轉、凍結、扣撥、退付已入國庫的庫款。

第四十五條 中央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退庫的辦法,由財政部制定。地方預算收入退庫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制定。

各級預算收入退庫的審批權屬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中央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的退庫,由財政部或者財政部授權的機構批準。地方預算收入的退庫,由地方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批準。具體退庫程序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辦理預算收入退庫,應當直接退給申請單位或者申請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庫款項。

第四十六條 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國庫的管理和監督,各級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協調本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與國庫的業務工作。

第四十七條 各級政府依據法定權限作出的決定和規定的行政措施,凡涉及財政減收增支的,應當在預算批準前提出并在預算中作出相應安排。在預算執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減收增支政策和措施;確需制定的,應當采取相應的`增收節支措施。

第四十八條 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規章,凡涉及減免應繳預算收入,設立和改變收費項目,罰沒財物處理,企業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和范圍,國有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會計核算以及行政事業經費開支標準的,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地方政府依據法定權限制定的規章和規定的行政措施,不得涉及減免中央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不得影響中央預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的征收;違反規定的,有關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有權拒絕執行,并應當向上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財政部報告。

第五十條 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預算工作的領導,定期聽取財政部門有關預算執行情況的匯報,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十一條 政府財政部門有權對本級各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預算執行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部門預算收支的情況和效果進行考核。

政府財政部門有權對本級各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征收預算收入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擅自減征、免征、緩征及退還預算收入的,責令改正。

第五十二條 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每月向本級政府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具體報告內容和方式由本級政府規定。

(四)年報即年度決算的編報事項,依照預算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設區的市、自治州政府和縣級政府的財政部門和鄉、民族鄉、鎮政府向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報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的內容和報送期限,由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規定。

第五十四條 各級財政、稅務、海關等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應當每月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向財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預算收入計劃執行情況,并附說明材料。

第五十五條 中央國庫與地方國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財政部門編報預算收入入庫、解庫及庫款撥付情況的日報、旬報、月報和年報。

第五十六條 政府財政部門、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國庫應當建立健全相互之間的預算收入對帳制度,在預算執行中按月、按年核對預算收入的收納及庫款撥付情況,保證預算收入的征收入庫和庫存金額準確無誤。

第五十七條 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所屬各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 各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財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向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有關預算收支、企業繳款完成情況等報表和文字說明材料。

第五十九條 政府財政部門對要求追加預算支出、減少預算收入的事項應當嚴格審核;對需要動用預備費的,必須經本級政府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二

第六十四條 預算法第五十九條所稱“決算草案”,是指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編制的未經法定程序審查和批準的預算收支的年度執行結果。

第六十五條 財政部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編制決算草案的原則、要求、方法和報送期限,制發中央各部門決算、地方決算及其他有關決算的報表格式。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的部署,部署編制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決算草案的原則、要求、方法和報送期限,制發本級政府各部門決算、下級政府決算及其他有關決算的報表格式。

第六十六條 地方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上級政府財政部門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區域決算草案和本級各部門決算草案的具體編制辦法。

各部門根據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部署,制定所屬各單位決算草案的具體編制辦法。

第六十七條 政府財政部門、各部門、各單位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時,應當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帳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轉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預算內收入和支出轉為預算之外,不得隨意把預算外收入和支出轉為預算之內。

決算各項數字應當以經核實的基層單位匯總的會計數字為準,不得以估計數字替代,不[]得弄虛作假。

第六十八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布置,認真編制本單位決算草案,在規定期限內上報。

各部門在審核匯總所屬各單位決算草案基礎上,連同本部門自身的決算收入和支出數字,匯編成本部門決算草案并附決算草案詳細說明,經部門行政領導簽章后,在規定期限內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審核。

第六十九條 各級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及時編報收入年報及有關資料。

第七十條 財政部應當根據中央各部門決算草案匯總編制中央決算草案,報國務院審定后,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根據本級各部門決算草案匯總編制本級決算草案,報本級政府審定后,由本級政府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

鄉、民族鄉、鎮政府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年度預算收入和支出的執行結果,編制本級決算草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

第七十一條 對于年度預算執行中上下級財政之間按照規定需要清算的事項,應當在決算時辦理結算。

第七十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決算草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自批準之日起20日內向本級各部門批復決算。各部門應當自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本部門決算之日起15日內向所屬各單位批復決算。

第七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自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本級政府決算之日起30日內,將本級政府決算及下一級政府上報備案的決算匯總,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三

(四)經理國庫業務的銀行違反規定將國庫庫款挪作他用的;

(五)不及時收納、留解預算收入,或者延解、占壓國庫庫款的;

(六)不及時將預算撥款劃入用款單位帳戶,占壓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預算資金的。

第七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四

第二十六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非法開墾的陡坡地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

第二十七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擅自開墾的荒坡地每平方米零點五元至一元。

第二十八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第二十九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積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

第三十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幅度為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第三十一條 破壞水土保持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受到水土流失危害的時間、地點、范圍;

(三)損失清單;

(四)證據。

第三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水土流失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的種類、程度、時間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并作出“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認定的,免予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五

(一)企業未按規定制定標準作為組織生產依據的;

(二)企業未按規定要求將產品標準上報備案的;

(三)企業的產品未按規定附有標識或與其標識不符的;

(四)企業研制新產品、改進產品、進行技術改造,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

(五)科研、設計、生產中違反有關強制性標準規定的。

第三十三條 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應當責令其停止生產,并沒收產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處以該批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商品的,應當責令其停止銷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該批商品貨值金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的,應當封存并沒收該產品,監督銷毀或作必要技術處理;處以進口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對有關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本條規定的責令停止生產、行政處分,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職權決定。

第三十四條 生產、銷售、進口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獲得認證證書的產品不符合認證標準而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的,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銷售,并處以違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認證部門撤銷其認證證書。

第三十六條 產品未經認證或者認證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認證標志出廠銷售的,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銷售,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并對單位負責人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對沒收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六條規定的處罰不免除由此產生的對他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受到損害的有權要求責任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糾紛可以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違反本條例規定,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

(二)偽造、篡改檢驗數據的;

(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的。

第四十條 罰沒收入全部上繳財政。對單位的罰款,一律從其自有資金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對責任人的罰款,不得從公款中核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全文解讀篇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2018年8月31日,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并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

第十六條各項所得的計算,以人民幣為單位。所得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按照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繳納稅款。

第十七條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百分之二的手續費。

第十八條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開征、減征、停征個人所得稅及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3432894.html】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大港区| 崇礼县| 禹州市| 交口县| 田东县| 普格县| 交城县| 将乐县| 德兴市| 哈巴河县| 柏乡县| 获嘉县| 上蔡县| 滕州市| 黄冈市| 获嘉县| 博客| 宣化县| 五指山市| 商水县| 定结县| 梨树县| 渭南市| 芮城县| 思茅市| 灌阳县| 荔波县| 灵寿县| 林甸县| 龙州县| 商都县| 云和县| 桑植县| 广德县| 偃师市| 信阳市| 五莲县| 平定县| 开原市| 永康市| 商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