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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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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時間:2023-10-03 15:09:09     小編:ZS文王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一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表人】【】姓名: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項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4.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項進行處理:

5.1雙方自行約定:

5.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5.2.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5.2.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項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項處理:

7.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7.1.2逾期超過天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7.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項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8.1.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8.1.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8.1.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8.1.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8.2交房延期條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天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項處理:

9.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2逾期超過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9.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0.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項處理:

13.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14.1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需達到的使用條件。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處理方式。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天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5.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15.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7.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17.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17.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17.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項解決:

19.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范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

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

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志、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

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后起;

?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后)遞交;

?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后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后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后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后至裙樓封頂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后遞交;

?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后遞交;

?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周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后一月開始

?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后執行。

三、關于成果的界定

1、關于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于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于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項目總標底的3‰。

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合同簽定后,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在完成項目第四階段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項目鳥瞰圖、沙盤等)、文件,并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并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采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并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并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后提供相應文本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為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三

新聞發布時間:2007-7-27

來源:本站收集整理

作者:

1、簽約時買受人對房屋面積的知情權和開發商的義務

對商品房面積計算依據,買受人擁有知情權,開發商也有告知義務。由于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可能會導致開發商向買受人支付較高的違約金或賠償款,因此,在銷售商品房前,應委托有資質的測繪機構認真核查預售面積。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文本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為便于在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預售登記或產權登記,商品房買賣最好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發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或者各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合同文本,由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不可能完全包含銷售新建商品房活動中的所有情況,所以,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制訂補充協議,由于補充協議無需在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故可以將補充協議制訂得詳細一些,也可以利用補充協議修改《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內容,注意在補充協議中寫明“本補充協議的約定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約定的為準”之類的內容。

3、面積差異的處理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由于面積差異是普遍現象,按現行法律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此開發商最好在制訂合同時改變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一般可定為“出現面積差異超過3%時不退房,面積缺少超過3%的只補差價,多于3%的據實結算。”

4、付款方式

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注意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風險:

1、有些買受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不及時去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是會影響開發商的收入,因此,應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買受人不按時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處理方式,比如可約定買受人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2、合同應有如因買受人的責任導致無法辦理按揭的,而雙方又無法就改變付款方式達成一致,開發商可以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向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的條款。

3、由于貸款銀行往往會要求開發商在買受人辦好房產證前為按揭貸款提供保證或保證金,故應在合同中約定買受人不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交付期限

1、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合同應明確約定,以建設方、設計方、勘察方、施工方、監理方等五方驗收合格為交付條件。

2、律師應當提醒開發商,應在施工合同中與施工方約定,逐套驗收房屋,而不是抽查驗收。

3、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為可以延期交房的條件,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由于某種原因中國各級政府及政府部分比較強勢,往往會干預商品房的建設、銷售活動,所以一定要在合同條款中加“因政府原因導致的停工屬于可能逾期交房的買賣條件”之類的內容。另外,合同應明確約定,逾期竣工以后再出現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的,可以免責。

6、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開發商會應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約定較輕的違約責任。

7、規劃、設計變更的處理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及早處理。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8、關于裝飾、設備的標準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如希望在裝飾、設備出現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不按差價部分的雙倍賠償,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

9、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的正常運行

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盡量減少這方面約定的內容,有些不重要的配套設施和如門衛房可不列入。律師應提示開發商,由于上述設施價值較商品房低得多,對不能按時交付或投入使用的違約責任不應與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致,可以約定“按未能交付或投入使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的價值的一定比例向全體業主支付違約金。按業主占有的面積或購房款的價值分配。”

10、關于產權登記

2、律師應提示開發商注意,不能按時辦證與不能按時交房的后果不完全一樣,故應在合同中約定如因開發商責任導致買受人無法按時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違約金應比無法按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應更少一些。

11、關于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

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即使不交付備案也屬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律師應當提示開發商,可將合同重復放在合同附件與補充協議中。

12、對開發商違反誠信原則的懲罰

律師應提示開發商,出現下列五種情形并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2、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3、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售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4、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

5、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開發商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者的。

因此,開發商不可實施上述行為。出現如因客觀情況無法避免上述情況,則應在實施上述行為可向買受人書面明示。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四

買房:(乙方),身份證號:__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第三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

住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五

甲方:廣州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小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監控銀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規范商品房預售款使用行為,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規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就位于廣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項目名稱為_________,監控賬號為_________樓盤的預售款收存和劃撥使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權利

1.甲方負責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并貫徹實施《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2.乙方在為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時,應要求丙方出具《預售款專用資金撥付批準書》。

3.進入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未經甲方同意撥付的,一律不準使用。

4.樓宇竣工后,丙方憑竣工驗收證明向甲方申請辦理監控賬戶銷戶手續。經甲方審核批準銷戶的,?丙方持銷戶批準書向乙方辦理賬戶取消監控手續。

5.根據《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甲方可以向預售人(丙方)收取監督管理款項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在工程建設期內,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經甲方審核同意支付的,按撥付數額收取千分之二的監督管理服務費。

二、義務

1.甲、乙、丙三方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的具體要求開設監控專戶及簽定本協議。

2.甲方應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五天內作出答復;對不同意使用的,應當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監管工作,按甲方批準的支付額給丙方辦理預售款撥付。

4.乙方須將所有按揭貸款劃入監控賬戶,不得直接支付給丙方或轉作它用。

5.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于每個工作日將前一天監控賬戶的預售款收支情況填報到《房屋管理系統》上,同時要及時在《房屋管理系統》上對監控賬戶內所收到的每一筆預售款作上標記。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預售款。

7.丙方應根據《房屋管理系統》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與預購人協商擬訂合同條款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應要求預購人按《商品房預售款繳款通知書》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并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為預購人換取交款收據。

8.丙方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10天內,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確認手續。在辦理合同備案確認手續時,丙方應同時附送銀行出具給預購人的商品房預售款存入專用賬戶的憑證。

9.丙方經甲方批準撥付取得的預售款項,在項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須遵守《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監督,切實保障預購人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責任

丙方違反規定直接收存預售款的,甲方應責令其改正。對情節嚴重的,應降低或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并處以違法使用款項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同時,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六

預購人將購買的預售商品房對外轉讓,在當前仍然大量的存在。雖然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于預售合同的登記變更予以禁止,從程序上截斷了預售合同變更的可行性,從民法的角度對該問題進行思考,仍然有其法律意義。

預售商品房的買賣,從合同法的角度講,這是合同主體的變更,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性轉移。這種買賣只變更合同主體,合同內容不發生變化,由商品房預購人將原預購合同的債權或者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與預售人之間建立新的買賣法律關系。

第45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這說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是合法的,只是由國務院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具體來把握。

施社會福利政策帶來了阻力。再者,不動產流轉是經濟社會資源配置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國家對其征收流轉稅也是財政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國家通過稅收這個法律的、經濟的杠桿來調節社會資金的流向及流轉速度,從而達到其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因為其沒有發生房屋權屬的移轉,不存在對不動產征稅問題,致使稅金流失,而且加速了房屋財產的流轉,給目前炙熱的房地產市場的降溫帶來巨大壓力。

2005年4月30號,經國務院同意并轉發的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七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范私下交易行為。至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轉讓已經被國務院否定。國務院行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賦予其規定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的權力,明確予以否定,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授權性法律規定已經得到了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

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45條的規定就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因此,在2005年4月30日前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合同是有效的,此后所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再轉讓合同是無效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七

出賣人: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

依據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層,其中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米,最高為: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有___個陽臺,其中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幣)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_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一)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八條 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______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建筑面積誤差比=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除以預測建筑面積 ×100%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

4、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

第六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劃許可內容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_________,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__________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_____日內】(不超過30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并將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____________。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____】。物業服務費為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九。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__________;

2、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__________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

1、出賣人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_________】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一)。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其中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_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八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于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移交后,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買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弘揚奧林匹克精神,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經協商,甲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校內標準操場上的足球場租給乙方使用,并保證租賃期間場地、設施設備達到使用標準,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二、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時間內的場地使用權不受侵害。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租用時間內使用場地時秩序維護。

四、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五、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期間進入場地通道安全順利。

七、如甲方遇到特殊事由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對時間進行協商調整。

一、乙方在租用期間應保證場地的整潔衛生,在每次訓練或比賽結束時應自覺地對場地進行清理。

二、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三、乙方遵守甲方的《操場使用規定》,愛護甲方的一切財務,如有損壞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四、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六、乙方保證前來參加訓練和比賽的人員自覺維護校園內的各項設施和綠化苗木。

七、如需臨時改變場地使用時間,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八、如果乙方臨時邀請其他球隊前來比賽,應提前一日向甲方通報,來訪球隊應集體入校并遵守對會員的規定。

一、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具體租賃時間為每星期六下午,寒暑假期間周一至周五全天。

二、租金為人民幣壹萬圓整,合同簽訂時全額付清。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2、本合同11.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圍: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后3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復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4、在活動尚未舉辦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活動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乙方已交付的租金費用將不予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6、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涉及本協議的任何信息或因本協議所知悉的對方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1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no:_________的《_________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 《__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 ________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________元由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計_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2)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計_________元直接返還款項。

(3)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_________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_________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_________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幢】____【座】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屬_____結構,層高為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的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_百___拾__元整。

2.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按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本合同第四條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應不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第2種和第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該商品房取得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超過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司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前期物業服務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本合同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并同意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___份,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物業服務

一、物業服務內容

二、物業服務質量

三、其他約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二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由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 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 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由,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由,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所有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 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有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為 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三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

國籍: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

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現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基本情況

經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該商品房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__幢座第__層__單元__號。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層,其中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 經濟適用住房 公寓 別墅 辦公 商業:_______;層高凈高為: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米,最高為: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有___個陽臺,其中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_____,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_____。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幣)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幣)____元,總價款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4、按照_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幣)___佰___拾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大寫)。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一)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八條規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因規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九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付期限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年___月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4、滿足第十四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達到的條件;

第十二條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九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2)逾期超過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交接手續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第十一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第十一條約定的其他條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第十一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二)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各種費用應由購房人承擔,商品房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也應由購房人承擔。

(三)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2、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第二十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

(4)供暖費;

3、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上述各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第十四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按照約定的日期達到下列條件:

1、市政基礎設施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設施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于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___日的,買受人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驗收合格,出賣人應當與買受人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于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一條處理。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賣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五。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第十六條住宅保修責任

(一)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使用承諾

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

第十八條權屬轉移登記

(一)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3、買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托費用____元人民幣(大寫)。

(三)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2、如因買受人的責任,買受人自行承擔相關的費用及損失。

第十九條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第二十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約定

雙方同意該商品房的地下停車庫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出賣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附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同該商品房一并轉讓。

2、出賣人聲明該商品房附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隨同該商品房一并轉讓。

第二十一條前期物業服務(未成立業主委員會)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積)。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上停車管理費_____,地下停車管理費_____。

(三)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第___種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

1、按照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在每年的___月___日前繳費。

2、按照半年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___月___日前和___月___日前繳費。

3、按照季收取,買受人應當分別在每年的___月____日前、____月___日前、___月___日前和___月___日前繳費。

(四)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的內容見附件七。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七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業主臨時公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買受人自行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時之日起__日內,向物業管理企業出示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三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份,買受人___份,___份,___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簽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四

第一條 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____ 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2,土地面積2(其中:基底分攤____2、公用分攤____2、其他____2)。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售價為:____單價元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十篇十五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_樓房_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_________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_________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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