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我給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篇一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著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臺”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臺”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于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并實現有效運轉。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臺”;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臺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臺”各平臺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臺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臺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并分別向平臺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范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匯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臺”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臺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臺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復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臺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臺”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采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臺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里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臺”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并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臺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篇二
為加快推進我縣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推進更高水平平安建設,根據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關于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具體措施》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到陜考察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完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強安全生產和食品藥品監管,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等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總要求,聚焦追趕超越目標,踐行“五個扎實”,落實“五項要求”,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在市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著力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難題,精準精細精致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時代特征、**特色、區域特點的市域社會治理新模式,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全力捍衛政治安全,著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寧,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平安**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不斷增強全縣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強組織領導??h鎮黨委、政府要把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工作任務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制現代化方面。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健全完善黨委領導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將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深化平安建設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把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督各領域各環節,推動社會治理融入市域經濟社會發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責任小組:涉農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形勢的分析研判機制,推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xx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xx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xx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xx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建設工作,確保承擔的試點建設任務如期完成,按照滄州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滄字〔2020〕14號)的要求,結合滄州市科協工作職能,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創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會治理方式,努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滄州。2020年,根據全市試點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協系統推進試點工作的組織架構,結合科協系統職能定位,完善推進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進一批重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良好順利開局。2021年,全力推動科協系統承擔的試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底前,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試點工作任務,進一步推動科協系統社會治理現代水平的明顯提升。
(一)啟動實施階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試點工作統一部署,成立滄州市科協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機構,完善試點工作方案,集中推進任務落實,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據滄州市科協系統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試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2021年底,承擔的試點工作任務完成度達到90%以上。
(三)攻堅提升階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對未完成的試點建設任務,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突破,確保全面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測評驗收階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對照實施方案對承擔試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自評。收集匯總相關資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組驗收。
1、市、縣、鄉三級科協組織全面建成平安建設協調機制;
成立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組織協調平安建設和社會治理相關工作。推動市、縣、鄉三級科協成立由科協主席任組長的的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領導小組組織架構及其辦事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完成時限:2020年底)
2、發揮聯系科技工作者的橋梁紐帶作用。
充分發揮全市科協系統聯系科技工作者橋梁紐帶作用,按照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廣泛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以試點工作為契機,深入指導、積極推進所屬市級心理、衛生類學會的建設工作,把條件成熟的學會做到應建盡建。充分發揮相關學會的作用,深入農村、社區和中小學校,廣泛開展熱點政策方針宣傳講座等,有針對性的做好科普宣傳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風險。學習貫徹《民法典》,邀請法律專家以舉辦《民法典》講座、法律咨詢等形式,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利用全市科協系統網站、公眾號等網絡手段,宣傳相關政策信息,加強正確政治輿論導向的引導,樹立正確價值取向。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資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協成立推進試點工作的領導小組,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谷文華同志任組長,市科協副主席韋士興同志任副組長,負責統籌協調本單位試點建設工作。普及部部長李會巖擔任試點工作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等具體工作。各縣(市、區)科協要參照市科協做法成立相應組織機構。
(二)抓好推進落實。各縣(市、區)科協要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完成試點任務目標。
(三)推進機制創新。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宣傳在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協系統營造良好的科普氛圍。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范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臺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發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臺賬,年底前出臺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14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范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并納入專項治理范圍。
8.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15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2015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50%;2016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75%;2016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100%。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范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完善平臺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范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15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臺賬和合同管理電子臺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一規范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15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試點,爭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臺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范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群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于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于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15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里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干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干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群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范委托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臺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匯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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