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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案例2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0-30 07:39:17
優質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案例20篇)
時間:2023-10-30 07:39:17     小編:夢幻泡

合同的簽訂可以明確各方的權益和責任,避免可能出現的糾紛。雙方應當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并有相應的違約責任約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參考。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一

發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二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范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泄露給第三方;

5.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及林權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讓價格和繳付轉讓金;

2.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訊、電力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七條:轉讓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轉讓金的50%,即________萬元;其余50%,即________萬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付轉讓或毀約,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

甲方: (手印)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三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繼續深入農村改革,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經過村民(組)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將______________ 發包給乙方承包。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承包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面積及四址范圍

承包面積______________ 畝,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承包期間:

1、每年每畝上交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2、每年每畝水資源費上交村________元,計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本著“先交款,后承包”的原則。第一年的承包金在 協議簽訂時全部交清,第二年的承包金于前一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以后每年依次類推。

四、 甲方責任

五、 乙方責任

2、 承包期間,未經水利部門勘察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水 利設施;

六、 相關事項

在承包期間,乙方在服從國家建設用地、政府公益性用地和村 建設用地前提下,征地費用歸甲方所有,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七、 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八、 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當本協議與政策發生抵觸時,一切以 上級政策為準。

九、 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間,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_______方有權_____________。

十、 未經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 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四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東11.6畝土地所種果園轉讓給乙方。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東,東至半坡村六組地界,西至____________線,南至半坡村三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拾叁萬元整(13萬元)

三、甲方將協議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____________公司和半坡村委會所簽協議的義務,享有原協議的一切權力。

五、本著友好協商精神簽訂此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附興園公司和____________鄉半坡村村委會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五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鄉(鎮)或街道村或社區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99.9%轉讓給的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

轉讓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元,(大寫: );

轉讓費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轉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2.甲方將股份99.9%轉讓給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與糾紛在轉讓之日起跟乙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負責處理所有債務與糾紛。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六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坐落、四至、土地用途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 元人民幣。 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 。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細則》等政策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將承包的位于 鎮 村 組 畝 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土地四鄰界限:東 ,西 ,南 北, 壟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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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包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款每畝每年承包費 元,共計每年 元。當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畢,一次支付一年承包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依法經營,如遇到政府修路開發等事項,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面附屬物賠償款歸乙方所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 村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讓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元, (大寫: );

轉讓費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轉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同。

3.轉讓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依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發包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七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十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

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兩種之一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實物為 。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 。

2 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村委會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合同生效。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村委會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租金總額的%15 。

造成損失視其程度追賠。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發包方:*******農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東起:___西至:___北至:_____南至: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金合計人民幣**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_____(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如下:______,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

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

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

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

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年__月_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八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愿將位于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1。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______________。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至_______年。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上年度的承租金。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不得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可以不經乙方同意,解除該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實際承租的天數向甲方交納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據乙方農作物的實際生長情況,按照相關的補償標準給予乙方相應的青苗損失補償。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在給予乙方的補償費中予以扣除。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律師見證: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土地轉讓給乙方辦廠,轉讓期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轉讓金每畝柒佰元整。

一、 付款方式:協議簽字生效后,租金貳年一付。

二、 乙方使用期內,如國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應按實際年限退還乙方所付的轉讓金。

三、 雙方在承包期內,都要本著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協議執行期間的經營權、場地轉讓權和賠償權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權歸甲方所有,協議解除后,雙方互不存在賠償,在經營期間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3倍的經濟損失。

四、 在壹拾伍年期滿后,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可按此協議繼續執行,如有異議,甲方有意對外轉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應協商解決。

五、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當事人如有變故,可按《繼承法》決定當事人,合同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一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99.9%轉讓給的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

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費為人民幣 元, (大寫: );

轉讓費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1.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2. 甲方將股份99.9%轉讓給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4.甲方經營期間的所有債務與糾紛在轉讓之日起跟乙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負責處理所有債務與糾紛。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 ‰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二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三

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為13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聯系方式:1389084848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繼續承包,按土地類別,第畝遞增5%,為期10年(20xx年止)。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四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付轉讓或毀約,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五

甲方(賣家):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家):

身份證號碼:

丙方(甲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丁方(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概況

1、該塊土地位于,是總面積為平方米。

2、該宅基地東,西至,南至,北至。

3、該宅基地原歸屬于,身份證號碼:,是(原因)甲方合法所得。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以元人民幣(元整)將該宅基地永久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該宅基地的轉讓費后,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負責辦理本宅基地產權、使用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換發乙方新的土地證。在乙方辦理本宅基地變更手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本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等糾紛。

三、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前預付定金元(元整)。余款元(元整)于簽訂合同起日內還清。若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定金相應數額違約金。

2、款項結清后,甲方需當場立收據給甲方,表示款項已完全結清。

四、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五、附加條款:

1、今后甲方及其親屬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發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出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后該宅基地如被國家或其他集團征用或再次轉讓及它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轉讓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證明人:

乙方證明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六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范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泄露給第三方;

5.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及林權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轉讓價格和繳付轉讓金;

2.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訊、電力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七條:轉讓金及支付

1、甲方所承包土地轉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日內,支付轉讓金的50%,即________萬元;其余50%,即________萬元在__年__月__日前付清,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2%繳納滯納金。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交付轉讓或毀約,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

甲方:(手印)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代理人: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七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凈糧田面積不少于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于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于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于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后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x年x月x日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八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十九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農村土地轉讓承包合同簡單篇二十

甲方: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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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土地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乙方本著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在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約定租地的租賃期為十年,從20_年11月8日起。若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有變動,協議終止。租用期間內,甲方僅享有使用權,不得私自將租用土地進行買賣、轉讓。租期滿后,以雙方合作意愿決定是否續約。

二、乙方將位于天彭鎮旌旗社區10組的0154號承包土地__畝,租給甲方僅作為植樹地使用。若租用期間甲方想將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須與乙方協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議。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將租地收回,當年的租金將不予以退回,后果由違約的甲方自負。

三、甲方將按約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將租金(為每畝產800公斤干黃谷折合每年的市場價),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全額租金,合約自動作廢,甲方應無條件將耕地歸還給乙方并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合約生效時,甲方應繳納給乙方租地還原費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滿后甲方按規定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則押金1000元,全額退回;若違約,押金將不予退回。

四、耕地在租用期間,若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征用或占用時,乙方收回甲方對該租地的使用權。

五、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的賠償或補償的費用全歸乙方所有,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費。甲方對經濟林享有所有權,獲得國家對經濟林的補償費用。在國家或集體對該賠付方案出臺時,甲方應以國家規定的經濟林高賠付檔次的全額的50%,,一次性交給乙方。占地后對于當年租地剩余時間的租金將不予退回。

六、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關系到雙方利益的各項權利、義務的條款,甲、乙雙方將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截止日期與本合同一致,雙方簽字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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