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辦學屬性及層次:我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隸屬四川省財政廳,高職(專科)。
二、學院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西路4111號,郵政編碼:610101。
三、省外招生:我院在河北、內蒙古、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招生,招生專業為:金融管理與實務和會計專業。
各省招生計劃、招生專業、錄取批次及招生代碼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公告為準。
四、錄取規則: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
(二)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實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時,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
(三)所有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將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院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相應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四)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我院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五)所有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報考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七)新生入學后,我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學院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提交有效證明、辦理手續后,可享受助學金,幫助其完成學業。
五、收費標準:按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教〔2007〕190號)核定的學費標準收費(即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4100元/年,其它專業37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六、學歷證書頒發: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文憑。
七、聯系方式:
電話: 028---84642024 028---81295929(移動)
學院網站:http://www.scpcf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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