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經貿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條 學院全稱:重慶經貿職業學院
第二條 院校代碼:14370
第三條 學院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及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 學院辦學地址:重慶市黔江區正陽大道4888號
第六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2011年3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重慶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基本條件:學院現有教職員工170余人,其中教師100余人。學院占地約506畝,環境優美、設施齊全。校園建筑總面積5萬平方米,擁有校內外實習實訓場所 60余個,圖書館藏書9萬余冊。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退費管理規定:我院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不同的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7500元/年/生,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費因設施不同,標準分為:1000— 1200 元/年(學生宿舍內帶陽臺、衛生間、供熱系統、風扇、寬帶網等),學生入學時可根據自身經濟條件選擇。學生退(轉)學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九條 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條 錄取規則:1、學院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調檔比例為1:1.2。
3、外語語種不限,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學英語。
4、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5、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6、加降分要求:對于符合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且報考我院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錄取順序:學校錄取按志愿優先的原則,首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填報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數不足本校在該省的招生計劃數時,根據缺額的招生計劃,按照投檔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檔)的上線考生。
8、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專業安排按志愿優先的辦法進行確定,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志愿滿額,則在其所報第二專業志愿未滿的情況下,安排至該專業,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學院實行獎貸學金制度。
1、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其中: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2、按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對當年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原則上每生每年不超過6000元,貸款資金實行一次申請,分年發放。
第十二條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類型:
專科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經貿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十三條 其他須知:
1、我校從來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2、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卡時用的學院代碼與專業代碼,請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辦統一頒發的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書上查詢。
第十四條 招生公開承諾
規范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個人參與學校招生,不買賣生源。
第十五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經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23- 79311888 023-79320888
傳 真:023- 79250000
郵 編:409000
E-mail: cqjmzjc@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cqvc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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