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馬上就要開始考試了,學分網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一下2022年衡水中考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政策。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吧!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2022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凡進入普通高中學校學習的學生均須參加中考。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一)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1.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
2.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是:
①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包括文化科目考試成績、體育考查考試成績、信息技術考試成績、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成績,滿分650分;
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包括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綜合實踐與創新活動評價);
③初中畢業生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結果。
按照省教育廳規定,全省實行統一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依據學生中考成績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任何學校(包括民辦學校)和部門都不得自行組織招生考試。
(二)招生計劃及指標分配
1.招生計劃確定。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自身教育資源情況確定招生規模,逐級報經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實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公辦高中招生計劃在規定招生范圍內公告,民辦高中招生計劃(包括學校招生總計劃數和分地區招生計劃數)分別在學校舉辦地和生源地范圍內公告。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按照招生計劃招生,校際間不得調劑使用招生計劃,學校不能隨意增加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凡學校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違規學校負責。
2.省級示范性高中指標分配。省級示范性高中(衡水市第二中學和故城縣高級中學除外)招生計劃中的90%一次性分配到初中學校,具體分配辦法由生源地主管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衡水中學面向衡水市市轄區招生計劃中的指標分配工作由桃城區教育局負責。5月15日前,各縣市區要將名額分配結果及分配辦法一并報市教育局備案,由市教育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報名和志愿填報
學生升學考試報名和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經學校審查,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到招生部門報名。升學志愿必須由考生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等因素自主填報,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任何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強迫學生或指定其報考某類(個)學校,不得對學生中考報名加以限制、干預和誤導,更不能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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