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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西安外事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外事學院
國標代碼:12713
在陜招生代碼:8039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外事學院
證書種類:綜合評價招生屬于高職(專科)招生類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簡介: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下設10個二級學院,開設本科專業37個、高職專業27個,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藝術學、農學6個學科門類,校園面積近兩千畝,建筑面積66萬余平方米。
先后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3項、教學名師獎3個、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9門、特色專業2個、重點專業4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4個、教學團隊6個、優秀教材4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個、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2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80項(國家級19項)等,本科教學工程建設成果總計137項,成果數量位居陜西民辦高校前列。
第五條辦學地點:西安市雁塔區魚斗路18號
郵編:710077
學校網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領導、紀檢委、行政與保障工作部、教務與學生工作部、財務與審計工作部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教務與學生工作部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會同各二級學院做好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紀委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監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高職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b.xai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監督電話:029—88751802
▲2017年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西安外事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考生分別于2017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8日至19日在西安外事學院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西安外事學院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含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合格,以統考成績作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考生只確認和填寫志愿表,不再參加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測試。
第十四條西安外事學院于2017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8日至3月19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
普通高中畢業生,參加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由學校組織考官,通過面試、答題等方式,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然后打分評分。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入學申請者,由西安外事學院自主命題和考核。文化基礎課考試是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語文、數學和英語,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創新思維能力。通過現場測試或由考生提供專業技能作品、學生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計分。
第十五條西安外事學院于2017年4月6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名單在西安外事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第十六條經錄取考生于2017年4月7日至10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西安外事學院錄取資格。
▲2017年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00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算后滿分為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西安外事學院評判,滿分為100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考生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結果由西安外事學院評判,滿分為300分。
第十八條普高生綜合評價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每科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D級40分進行換算;綜合素質評價按照優、良、一般、較差四個等級,按對應的分值分別為100分、80分、60分、40分進行換算。
“三校生”綜合評價總分=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條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西安外事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二條獎學金(每學年為學生提供近2000萬,惠及三分之一學生)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017年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四條助學貸款:西安外事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西安外事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外事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2017西安外事學院綜合評價簡章之西安外事學院簡介
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一所國家教育部批準的非營利性的國際化、應用型、綜合性本科普通高校。
西安外事學院地處高新技術開發區,占地面積126.4萬㎡,建筑面積66萬余㎡;校園湖光山色、建筑中西合璧。西安外事學院開設本科專業37個、高職專業29個,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醫學、工學、藝術學、農學7個學科門類,設有商學院、文學院、醫學院、工學院、影視藝術學院、國際合作學院、創業學院、七方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9個二級學院,并形成了“優質大商科支撐,各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和獨特的國際化教育、創新創業教育、學生管理教育三大辦學特色。西安外事學院擁有在校學生2.2萬余名,教職工近兩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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