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網給各位考生篩選整理了: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2017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更多的資訊請持續關注學分網。
▲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之溫州大學甌江學院辦學特色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致力培育創業教育特色,構建"通識+學科+專業+特色"的人才培養課程體系,培養學生創意思維、創新能力、創業素質。建有溫州市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溫州市創意設計中心等對接行業領域;堅持內涵式發展之路,打造多元化人才培養模式。開設考研、公務員考試等強化培訓班,形成課外助考班模式。開展中英合作辦學項目、開設中韓班等形成中外合作模式,開展CDIO工程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班級企業化等形成強化學生實踐能力的新模式;設有"智能機器人"、"計算機DIY"、"淘寶網創業"、"節能汽車"等創新實驗室,每年劃撥專項經費支持學生創新項目,鼓勵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賽事。
溫州大學甌江學院與中國華峰集團、中國人民電器集團等70多家知名企業建立校企合作實踐基地;開辦企業接班人班、創業先鋒班、微軟工程師班、淘寶網創業班等,搭建校企合作的學生就業創業平臺。2014年學院共有4500人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學科競賽,獲國家級獎項16項,省級獎項75項(含省學會級),申報專利18項。
點擊查看:2017年浙江院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錄取工作有序地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等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學校部委碼:13289
第三條辦學性質:經教育部批準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層次
辦學地點: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溫州市甌海區茶山鎮)
第四條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專業
第五條學院2017年設16個招生專業(類),共涉及21個專業。其中,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4個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廣告學2個專業;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統計學2個專業;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3個專業。
第六條普通本科計劃面向浙江、安徽、江蘇、福建、貴州、廣西、甘肅等14個省(市)招生,設計學類、單考單招(本科)和專升本計劃僅向浙江省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說明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七條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院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院紀檢部門實施監督,嚴格遵循教育部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八條招生計劃數的調檔比例根據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比例調取,浙江省內的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1。
第九條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其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以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院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第十條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符合我院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設計學類錄取按照浙江省藝術類考試錄取原則執行,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一條其他省市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錄取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單科成績優秀者,相應專業優先錄取。
▲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
第十二條學院所有專業無英語單科要求,且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
第十三條選拔優秀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簡稱“專升本”)以及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簡稱“單考單招”)的錄取原則按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在錄取過程中學院可作出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的決定,由宣傳與招生工作部提出方案,經學院分管領導同意,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根據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現行標準為:
工商管理類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0000元/學年;
建筑學專業19000元/學年;
土木工程、機械工程專業22000元/學年;
設計學類專業23000元/學年;
其他文理科類專業16000元/學年,其他工科類專業17000元/學年。
▲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
第六章獎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十六條學院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以獎勵優秀學生。新生獎學金用于獎勵被我院錄取的浙江省普通類一段且排名在我院前列的新生。
第十七條資助政策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力量資助等。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7-86689999;傳真:0577-86697939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宣傳與招生工作部
▲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
郵政編碼:325035
學院網址:http://www.ojc.zj.cn
招生網址:http://www.ojc.zj.cn/zs/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溫州大學甌江學院宣傳與招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提示:以上是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2017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溫州大學甌江學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學分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xuefen.com.cn 2013-2022 蘇ICP備2022025589號-4-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