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15年高考還有150天,學分網小編整理山東省2015年專科院校招生簡章,《2015年聊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供考生參考。
2015年聊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 則
為使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 院 概 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聊城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2441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聊城市花園北路133號
郵編:252000
第六條 學院辦學體制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及榮譽稱號: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專科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2004年5月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確定為“全國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2006年9月被山東省財政廳、教育廳確定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實驗實訓基地”,2006年5月,被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廳授予“文明校園”榮譽稱號。2006年12月,順利通過了山東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復查。近年來,先后通過省校園文明建設檢查復評、省高校德育評估、省標準化公寓評估、省標準化學生食堂評估,被省高校工委、教育廳評為文明校園、高校德育工作優秀單位、資源節約先進單位、后勤服務先進單位、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先進單位、高校教學管理先進單位、科研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學生國防教育先進單位,被省委宣傳部評為黨員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工會授予省富民興聊勞動獎章,被教育部、國家語委確定為“國家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2011年12月被評為 “山東省省級文明單位”, 2012年10月被教育廳評為“山東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設單位。
第八條 基本情況:
辦學規模
學校占地面積63.4萬平方米,建筑面積26.5萬平方米,館藏圖書72.2萬冊,教學信息網絡暢通,建有千兆校園網和功能完善的教學視頻點播系統。學院現設護理學院、工程學院、汽車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信息學院、旅游管理學院、農牧科技學院、醫學院、基礎部、體育部、思想政治課教學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12個院部,41個專科招生專業,全日制專科在校生7920人,招生范圍覆蓋山東、河北、河南、甘肅、內蒙古、黑龍江等11個省市和自治區。
地理環境
學院位于風景秀麗、交通便利的江北水城--聊城,京九鐵路、濟邯鐵路、濟聊館高速公路、青銀高速公路都從聊城通過,交通非常便利。市內5路、17路、19路、315路公交車直達我院,從火車站、汽車站到我校均有直達的公交車。
辦學條件
學院教學樓、實訓樓、實驗樓、圖書館、宿舍樓、餐廳等基礎設施完備,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學生公寓房間中設有單獨洗刷間和陽臺,房間內配備電話和網線接口。2006年10月,通過全省高校標準化學生公寓評估,2007年順利通過山東省資產管理工作評估,2009年12月實施了學生餐廳標準化改造,被省教育廳評為“山東省高校標準化食堂”,2010年9月被評為“山東省高校后勤服務先進單位”。
實驗實訓條件
學校有完備的基礎實驗室和專業實訓基地,校內實訓中心24個,實驗實訓室142個。校外實習基地154處,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02、306、401醫院、成都軍區總醫院、濟南軍區總醫院、浙江武警總醫院、上海武警總醫院、中創軟件、中鐵十四局、上海大眾、中國國際旅行社、阿里巴巴等,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條件。
特色專業
護理、機電一體化技術、建筑工程技術3個專業被評為“中央財政支持的專業”; 機電一體化技術、護理、計算機應用技術、建筑工程技術、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等7個專業被評為“山東省高等職業學校特色專業”。
師資力量
學院現有教職工647人,副高以上職稱的147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205人,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3名。中科院院士陳達擔任學院名譽院長,聘請德國職業教育專家豪斯教授等80多名海內外知名學者為客座教授。
科研成果
先后承擔各級各類科研課題485項,其中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3項,國家星火計劃項目2項;共出版學術論著、教材293部;發表學術論文1326篇,其中核心期刊論文314篇,被SCI收錄的論文10篇;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45項,獲得省部級各類科研獎勵111項。聊城市依托學院建立了“聊城市WEB應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8個市級工程技術中心、“聊城市畜禽疫病檢測重點實驗室”等3個市級重點實驗室和“聊城市特色植物科技創新示范園”,9名教師被選派為聊城市科技特派員,搭建了校企結合的科研平臺,服務區域經濟。
招生專業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參加2014年夏季高考的考生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在合格以上。
第十六條 專業語種不限,學院統一開設的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七條 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護理、旅游管理類相關專業要求身體無殘疾、五官端正。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1.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首先在上線的報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2.按報考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能滿足某專業計劃要求,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3.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4.在第一志愿、征集志愿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報我院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5.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6.錄取結果通過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渠道公布。
第五章 其 它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專升本政策依據當年教育部和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金融保險、金融管理與實務、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房地產經營與估價、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務英語每學年4800元,其它專業每學年5000元。住宿費每學年800元。
第二十三條 退費規定按照按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xuefen.com.cn 2013-2022 蘇ICP備2022025589號-4-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