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要求雙方按照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如何編寫一份完善的合同是每個合同參與者都應該關注的問題。為了幫助您更好地起草合同,我們為您提供了一些范本和模板,供您參考。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一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后,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_________酒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后,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樓______家(附終端明細目錄),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第二個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經甲方確認。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_____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萬元,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萬元)。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建設商超堆頭、端架。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并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并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并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注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_____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臟、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匯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信息,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_____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違約金。
5、屬甲方投入進店費的終端網點,進店所有權應歸甲方。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____%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并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附:
1、《經銷商級別評定標準》。
2、《經銷商調查表》。
乙方附:
1、酒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乙方簽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
3、終端明細目錄。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二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
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
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確定的清單。該清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中所載明的商品,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______天內運往_________.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中載明。清單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到達站名稱;賣方名稱;買方名稱;貨件號;毛重;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
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
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發票一式三份;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包裝單一式三份;本合同副本;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
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見上文第四條)。
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___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
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
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
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
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
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
罰金數額規定如下:(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他條件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_________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適用中國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機構審理。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三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四
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合同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系。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貨物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貨物買賣關系,零售商向供應商采購貨物并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采購貨物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貨物買賣關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貨物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貨物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貨物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周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貨物后,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周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貨物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貨物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貨物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周期起算前零售商占用貨物的期間。
12、結算周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后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貨物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貨物價格變動文件。
(7)貨物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貨物退換貨文件。
(9)貨物對帳文件。
(10)貨物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貨物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系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于確認之日后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采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志及其它說明等。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后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復,答復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復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復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復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復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后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并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于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于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后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后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周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蔬菜交售品種、數量、質量及辦法。
1.根據蔬菜供應計劃,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售蔬菜__________斤,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日期詳見后表。
2.蔬菜品種的等級規格,按規定執行。乙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
3.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4.蔬菜每月交售時間為_____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銜接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菜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20%左右。
第二條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
在正常情況下,按分月所訂品種、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三條獎勵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務后,糧食局根據菜農的人數、口糧標準供應其平價糧。乙方每交售一萬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標。
第四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從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通過銀行賬戶(或現金)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_____天。
2.甲方評定蔬菜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甲方應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務撥付給乙方化肥供應指標。
4.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務,甲方有權通知糧食局根據其欠交數量按比例扣售平價糧。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給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_____%,二級萊達到_____%,三級菜不多于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后,有權自行銷售。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應指標,每百斤化肥指標拖延一天,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90%者,除應按比例扣出平價糧指標外,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應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縣糧食局、銀行、鄉政府(如經公證簽證,則應交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六
賣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輛號碼:
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元。過戶手續費為人民幣: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給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于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個工作日內在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漢有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七
鑒于買方為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
2.品種:________。
3.規格: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格、數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1)合同號;(2)目的站/碼頭/機場;(3)收貨人;(4)貨物名稱、規格;(5)箱號/件號;(6)毛重/凈重(公斤);(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項,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4)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總價: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裝運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電傳,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_____即期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________提示單據,進行________承兌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交單據。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6)匯付。買方應于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__天內;提單日后________天內,以________電匯,________信匯,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賬戶。
3.有關單據。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向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買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或運費待付。
c.多式聯運單據。
d.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
f.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他單據: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業發票。
b.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發貨通知書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他單據(如果需要)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現質量、重量(或數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最后依據。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量的依據。
2.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商檢法》規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按照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數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2)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他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八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運輸:(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定金:(不得超過總金額的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九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后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余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愿將_______貨_____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內答復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后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并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晶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后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于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后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合同簽訂后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于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后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一
買方(甲方):
地址:
賣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石材買賣事宜進行協商,現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物。
1、名稱:
2、花色:
3、規格:
4、型號:
5、成分:
6、產地:
7、質量標準:
8、計量單位:
9、產品單價:
10、產品數量: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當乙方交付產品時,甲方完成驗收后支付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履行。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用:
四、驗收。
乙方向甲方提交貨物時,甲方應派代表組織驗收,驗收的標準采用的'是國家、行業標準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
五、乙方的責任。
1、產品各項信息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愿意接受的,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的罰金。
六、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要求的,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的罰金。
3、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_______%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4、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特別約定。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__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2、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終止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的補償金。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選擇以下第項處理:1、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條款。
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違約方應按照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額賠償。違約不影響合同履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但是違約方還是得賠償對方相應的違約金。
十、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3、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4、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開戶銀行帳號: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開戶銀行帳號: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二
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編號:簽定時間:
乙方:---有限公司簽約地點:工地現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用于上海香港廣場工程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一、貨品名稱、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等。
備注:以上數量暫定,具體數量按實際到貨數量結算,以上單價已含稅。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為:,所發生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到貨品后在送貨憑證上簽字,作為對帳,結算貨款的憑證之一,非指定第三方簽收人員對任何采購內容簽字無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陳景增身份證:為授權簽字人員。
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一并提供產品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商品的檢測報告、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廠方原產地證明(注明使用項目名稱)以及商品內石英石等含量證明;提供涉及知識產權等內容的資料,如商標注冊,轉讓,許可使用證明,專利證明;提供有關政府部門對不同商品規定必須具備的資料。進口貨品需要提供海關報關單,完稅憑證及委托報關協議等材料。
4、如乙方交貨7天內不符合交貨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乙方的貨品并在3天內給予退換,超過期限的乙方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自行承擔貨品的倉儲和運輸費用。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的承擔。
1、運輸方式:
2、包裝要求:一個鐵架不超過三噸,每片人造石四角保護。
3、裝卸方式:乙方負責裝貨,甲方負責卸貨,各自承擔在裝卸時的損耗。
四、供貨能力及貨品質量保證。
1、甲乙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內具有合法有效的簽約資格和持續可靠的履行能力。簽約前,甲乙雙方應如實提供基本信息,包括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簽約授權書原件等一般性證明文件。
2、貨品進入施工現場后,由甲方,乙方以及項目監理共同取樣委托政府權威部門進行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對樣品抽樣送檢,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報告的檢驗日期已超過一年的,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部門要求送檢的;甲方客戶投訴,經分析質量上確有較大疑問的;甲方客戶多次投訴,對質量問題反映較強烈的。
3、乙方承擔并保證,乙方所供貨品符合本合同的各項規格,數量,包裝及品質等條件;貨品的生產及包裝過程中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貨品未摻假,冒牌,作不實虛假標記及廣告,未隱瞞任何缺陷及不足;如按樣品買賣的,貨品需和提供的樣品相符;貨品全新及未被使用過。
4、貨品的質保期貳年,從驗收合格起起算。在合理使用期限內因產品本身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出面解決并承擔全部的責任。如乙方提供的為假冒偽劣產品,應向甲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客戶的索賠,行政罰金,訴訟費及律師費等。
5、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將其安裝的程序及安裝時用的輔助材料的`品牌,規格,型號等以書面形式提供給甲方,并派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三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于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四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單位:人民幣(元)。
二、品質保證:原廠包裝、原廠標準。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驗收并簽字確認。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
五、產品保修責任: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主機保修24個月,人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壞除外,保修期滿后供方負責使用原廠配件進行有償維修。
六、付款方式:貨到當日內支付總額的80%,十日內付清其余20%。
七、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需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五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
2、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愿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就買受人向出賣人訂購的等產品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名稱、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序號標的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
1
2
3
4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受買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監制部門:__________。
印制單位: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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