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篇一
no:
甲方:
乙方:張家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和gbz188–2007《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保護勞動者的健康,甲方委托乙方對其接觸職業病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支付相應的體檢服務費用。
1、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以供乙方作為工作依據: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卡、參加職業健康檢查職工個人信息一覽表、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資料;生產工藝和主要原材料;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乙方需要的其它工作資料等,需加蓋單位公章,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在一個月內安排職業健康體檢工作。乙方依據職業健康檢查的工作質量和規范,遵循醫學資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原則,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健康檢查結果報告。乙方出具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發現疑似職業病、職業性損傷、職業禁忌癥為目的,其檢查結果不作為臨床診斷依據,不承擔其他責任。如甲方對乙方出具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存在異議請在十五天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3、甲方必須如實提供乙方所需資料,如有隱瞞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安排復檢、臨床診療、疑似職業病送診。及時將職業禁忌、職業損傷、職業病患者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本委托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授權)人:乙方負責(授權)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58152907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二0一一年月日二0一一年月日
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篇二
納雍縣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
甲 方:______________鄉(鎮、街道)社會事務辦
乙 方:(姓名)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納府發〔2014〕25號文件精神,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與困境兒童的監護人簽訂協議書。對監護人領取、使用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以及困境兒童養育情況提出相應要求,明確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為了進一步明確困境兒童監護人(乙方)的監護權,確認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困境兒童基本權益得到保障,為了便于監管,縣民政局委托鄉鎮事務辦與乙方簽訂困境兒童監護協議書。
兒童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經______________(醫院、縣殘聯、或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法院)認定或查明,困境兒童父母重病、重殘、或服刑、死亡(失蹤),困境兒童隨乙方生活,乙方對其享有監護權至困境兒童年滿14歲為止。
一、監護與撫養
乙方應履行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監護人所應履行的監護和撫養責任,對困境兒童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
二、撫養費
民政部門每月發放的困境兒童生活補助金,乙方必須用于困境兒童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醫療、康復等經費在內的開支,不包含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和寄養家庭勞務費等,且不能大筆或一次性支付困境兒童生活補助金。
三、違約責任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監護責任和使用困境兒童生活保障金進行監督指導,如乙方未能切實履行監督、撫養義務,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追回乙方領取的困境兒童生活補助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拒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甲方有權另行選定監護人。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學校、村(居)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篇三
關于 的委托監護協議書
委托人:受托人:見證人:
一、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監護其子女在兒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學習等事務。具體內容及要求如下:
1、生活:早餐面條或饅頭、包子;正餐一葷一素一湯(中午在學校食堂就餐)。
2、住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鋪(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課業輔導:(1)保證輔導時間,(2)、為保證質量,將對每個學生建立服務卡,對其每周每天學習情況進行登記并給以矯正性輔導,其服務檔案平時可隨時查詢,期末交家長或監護人審查。(3)、訂立本期學習目標,保證被輔導學生學習上有明顯進步(在上期成績基礎上承諾本期有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學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學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學生提高5-15分),凡未達學習目標者,返還輔導費10元/分。(此條承諾僅對50元/月兒童有效)。
4、安全:受托方對委托方子女負有安全教育的責任,并提供安全的食宿設備。并確保孩子在家期間隨時有人值班。對因設
備問題或無人值班造成的安全問題由受托方負責。受托方對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發事故有及時做出處理(如立即送往醫院醫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但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委托方負責。對不服從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毆對他人或自身造成傷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負責。
第二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兒童之家的時間。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住宿水電管理費:
一、二年級30/元月,三至六年級25元/月;生活費:
一、二年級120元/月,三至六年級125元/月;輔導費按如下類別收取:1類15元/月(督促學生家庭作業完成情況),2類30元/月(督促并評改學生家庭作業完成情況),3類50元/月(1、督促并評改學生家庭作業完成情況;
2、每天針對學生情況和年級特點對語數學科進行輔導45-60分鐘),4類80元/月(除承諾第3類服務外,周末再輔導4小時,本類也可對非寄宿學生開放)。注:本協議按類輔導收取。
第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受托方對委托方服務不滿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終止本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足月結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聽從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終止協議,其費用按時間據實結算。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電話:電話:
二00七年月日
委托監護協議公證
來源: 作者: 日期:2011-06-03
委托監護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監護人與受托監護人之間就履行監護職責所簽訂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監護是指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我國《民法通則》對監護人的范圍、職責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委托人可以將自己的監護職責全部或部分委托給他人。
委托監護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辦理委托監護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監護人、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關系的證明;
(3)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的證明;
(4)監護協議草稿;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監護協議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受托監護人、委托監護人、被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等);(2)被監護人需要委托給他人監護的原因;(3)受托監護人的監護能力;
(4)受托監護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監護人是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要有其接受監護的意思表示;
(6)受托監護人的職責;
(7)委托監護關系的解除與撤消。
辦理委托監護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監護人要具有合法的監護資格;
(2)監護人和受托監護人的意思表示真實、自愿;
(3)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取消的除外;
(4)委托監護協議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
上一篇:監護人委托書
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篇四
委托看管兒童協議書
接管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______《月.年》
因乙方無法看管自家的小孩____________;特委托甲方臨時幫看管自家小孩。
委托看管規則如下;
1、乙方必須每月付看管費600元給甲方,每月月底付清當月看管的所有費用給甲方。
2乙方在委托前必須告知甲方兒童的生活習性,以及孩子有特異體質,甲方必須如實告知,如若甲
方有所隱瞞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看管期間甲方只負責孩子的生活飲食起居,在期間孩子出現生病
由乙方帶去治療。
3、甲方在看管期間應對兒童的安全加強管理,在看管期間內由于甲方看管
不擅所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若是因天災及自然災害和乙方小孩自身
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應全由乙方自負。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困境兒童委托監護協議書篇五
孤兒基本生活費使用監護協議書
甲方: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乙方:職業:性別:民族: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保障孤兒合法權益,確保孤兒健康成長,經協商,民政局(甲方)與(乙方)就孤兒養育和基本生活費使用監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孤兒,性別,現年歲,出生于年月日。經(公安機關或法院)查明,孤兒父母已死亡(或查找不到),孤兒由乙方撫養,乙方每月給撫養費不低于元并對其享有監護權至孤兒年滿18歲為止。(乙方領取孤兒生活補助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落實孤兒現行保障政策,按時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
2、甲方定期實地走訪看望孤兒,對孤兒養育情況和生活費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維護孤兒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履行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監護人所應履行的監護和撫養責任,孤兒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
2、乙方在地方民政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領取孤兒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并用于孤兒包括伙食、衣物、日常用品、教育、醫療、康復等經費在內的開支,不包含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和寄養家庭勞務費等。
三、違約責任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監護責任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進行監督指導,如乙方未能切實履行監督、撫養義務,甲方有權追回乙方領取的孤兒最低生活保障補助金或提請當地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乙方拒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甲方有權解除此協議并與新的監護人重新簽訂監護協議。
四、附則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爭議可憑此協議共同到當地人民法院,請法官按本協議制作調解書。
本協議一式叁份,鄉、鎮(街道)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1097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