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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一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二
為規范車間員工行為,保障車間秩序和生產的順利進行,嚴正秩序和紀律,進步車間生產效力和物料節儉,制訂本制度。
1所有車間員工必需遵照公司的相干制度和車間管理劃定,任何有違規違游記為的,將按相關制度規定處理。
2上班時光必須佩帶上崗證,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許可私帶個品進入車間,違者每次罰款5元。
3按時上、放工,車間所有人員均應加入班前會議,違者每次罰款5元,遲到、遲到者按公司《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4制止在上班時間看書報、吃零食、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答應無端離崗、串崗、閑聊和嬉戲,違者處分10—20元。
5員工請假在一天之內的,應先填寫請假條交班組長審核贊成,由車間主任同意后,方為準假,違者將按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履行。
6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衣著整齊慷慨,不穿奇裝異服或過于裸露的衣服。
7禁止在地面拖沓紙箱、塑料箱,更不允許坐或躺在原料產品和容器箱上,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保持所屬工作區的衛生清潔,做好所操作的設備、工器具的清潔衛生,及時清理各類包裝物和廢棄物,保持各物件擺放整齊,契合要求。
9倒料人員應踴躍主動地懂得各機臺的用料情況,及時籌備原料,規范操作和運輸,避免原料撒落地面,回料應及時運走,分類存放,違者每次罰款5元。
10司稱人員應至少每2小時過磅一次,要求過磅前產品箱均應有蓋布蓋好,并是檢修及格的。搬運工用小拖車運到包裝車間的半成品存放區,分類擺放整潔,嚴禁私下轉放在某個工作臺邊。
11清潔工應堅持地面清潔衛生,現場收拾標準,垃圾請求每2小時清理一次,清潔用的工具應放置在規定的區域。
12拌料工應依據訂單進度和生產才能的要求,按需拌料。拌料車間應保證規范作業,預防原料灑落地面;保持車間現場的清潔和擺放規范。
13粉料工每2小時粉一次回料,粉料應檢查粉料分撿情況,發明含有灰塵、油污的回料應及時向車間管理人員反應,在拌粉班組長同意后方可開機粉碎。
14拌料班長有權根據拌料、粉料和倒料人員的工作義務情況進行崗位調動,各工種不得借故推脫,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5嚴禁任何人員未經允許到其余車間私倒產品以獲取盛放塑料容器,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
16操作人員應做好產品分撿工作,嚴格辨別可回用與不可回用(被灰塵和油污傳染)的回料,違者每次罰款5—20元。
17機修人員應積極主動了解機臺運行和產品質量情況,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設備和工藝問題。嚴禁以粗魯的立場處理員工或檢驗班組長人員的合作要求,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8機修人員在模具調換,裝備維修應及時清理現場合用的資料和金屬放棄物,告訴員工和干凈工對現場進行清算,換下的模具應運送到模具寄存處,不得留放在車間現場。
19當班期間,嚴禁離崗睡覺,嚴禁影響生產的畸形運行和職責實現的行動,違者罰款20—50元。
20所有車間人員應嚴厲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生產操作規范。未經受權,不得操作非本工種設備和機臺,違者罰款5—50元。如因違規作業,造成人力和設備事變的,將按喪失抵償。
21遵守現場工作紀律和作業要求,遵從主管和檢驗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對現場管理有任何異議,均可在之后向上級主管人員投訴,在現場工作中,不得因故頂嘴和漫罵,違者罰款50—100元。
22車間作業現場,嚴禁抽煙,違者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23新工正式上崗前,車間治理職員應做好上崗領導工作,重要是對該工種的工作流程、操作技巧問題處置方法及周邊環境的培訓。新工上崗后,應從多方面進行輔導,重點關注其產品的品質跟操作的純熟水平。
24車間管理人員有義務確保車間生產、勞動紀律合乎規定要求,嚴禁無關人員進出車間;對車間現場應計劃工器具和物料流轉的區域,做好定置管理;督促清潔人員和操作工人做好車間衛生,保證現場整齊規范。
25車間管理班組長、測驗人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崗,檢討與溝通各項職責范疇內的問題和要求,保證無任何遺留問題得不到監督和解決。
26領取物料應通過主管人員調配和調度,嚴禁哄搶物料或工用具、塑料箱,違者罰款5—20元。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箭3、記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3、工作馬虎、違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五)違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七)對違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箭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四
1、違反以下條例,扣除當日工資及相應補貼外,罰款20~100元。
2、 儀容儀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從上級調動安排,擅不到崗者。
私自調換班次、補休等。
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未按手續請假或假滿無故不到崗或續假未經批準不到崗者。
收銀臺內規定人員以外員工進入者。
到崗未簽到或遲到30分鐘者。
衛生區域不合格為客人服務標準者。
非休息區域隨意走動、停留、干擾顧客,大聲喧嘩、嬉笑打鬧者。 口吐臟字,上崗吃東西,扎堆聊天、串崗者。
不服從領導,頂撞上司者。
為客人服務發生沖突或出現差錯,造成不良影響者。
工作失誤造成產品及物品浪費或損壞者,除原件賠償外。
工作時間內會朋友者。
公共場所的物品缺損或丟失由責任人群共同賠償。專人負責的房間物品的缺損或丟失由專人負責賠償外。
規定表格遲交,填寫不規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問題,推卸責任者。
發現跑單現象,相關人員共同賠付跑單金額并于處罰。
對同事惡意攻擊,搬弄是非,誣告、偽證制造事端者。
嚴禁客人落下貴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罰款30元,第二次罰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超過3分鐘者。
美療師嚴禁私自使用會所的產品,一旦發現重罰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務技術或質量等導致顧客投訴的,當事人、主管、顧問一并受罰。
3、 違反以下條例罰100—200元:
無論何種理由,私自將店內物品帶回家者。
因私自調換班次造成空崗,出現差錯造成損失者。
無論何種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費、禮品、紀念品者。
粗暴的與客人爭吵造成嚴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處罰300元以上至開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財務有具體事實者
涂改、偽造單據或有關文件
與客人爭吵,顧客投訴,后果嚴重者
向客人推銷本店以外產品及服務者
未經批準私配店內鑰匙者
不負責的傳播對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論,并造成不良影響者
不負責任,嚴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者。
用公司電話聊天、播打信息臺者。
損壞公司物品或管理產品、文件丟失者。
(一) 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酌情獎勵100—500元。
1、 對改善公司或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 做好本職工作,為企業創造顯著經濟效益者。
3、 以優異的服務,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 拾金不昧,成績顯著者。
5、 在設備改造,技術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進企業管理、經營、服務,經實踐證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術、業務、服務考核成績優秀,且能在實際工作中切實體現者。
8、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有突出表現者。
9、 及時發現、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10、奮不顧身搶救、保護國家、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財產者。
11、在維護國家、民族尊嚴和公司聲譽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12、全年出滿勤者。
13、忠于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全年安全工作無大、小事故者。
14、熱誠盡職,工作效率超群,堪稱全體員工楷模者。
15、檢舉舞弊違規或危害中心權益者。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五
1)吊籠限位開關、緊急出口開關、上下限位開關、及山下極限位有碰塊、斷繩保護開關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處罰款500元。
2)緩沖器(彈簧)失效;升降機底層進出口未設防護棚;缷料平臺無防護門或未關閉、平臺未滿鋪腳手板、防護欄桿不穩或高度不足1·2米、架體與外架有剛性連接共同受力、防護門有缺陷等,每處處罰200元。
3)鋼絲繩及滑輪系統:
(1)鋼絲繩出現斷股、縮徑、斷絲數量等超過報廢標準;
(2)滑輪運轉卡死、支座松動;
(3)鋼絲繩固定,每端小于四個繩夾;每處處罰500元。
4)電氣系統:未設置開關箱和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出現破損、漏電,穿線金屬軟管銹蝕、破損無接零保護;每處處罰500元。
5)違章乘坐井架、吊籃、施工貨梯、塔吊、工程機械等非載人工具的,每人/次處罰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處罰300元。
2)吊鉤和交換機滾筒無保險裝置的;
3)無專人指揮的。
3、工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例罰款200元。
2)混凝土攪拌機料斗升高后非作業時無掛保險鉤;
3)園盤鋸無分料器、護罩或隨機使用膠殼閘刀作電源開關;
5)施工現場加工制作房,未按規范要求搭設的。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箭3、記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3、工作馬虎、違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五)違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七)對違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箭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七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構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進取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進取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能夠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僅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到達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到達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異常獎勵等。
(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一)、行為規范類:
1.著裝儀表:(略)
(二)、管理操作類
1.培訓會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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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懲由提案人或相關部門填寫《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
2、《員工懲處單》或《員工獎勵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上報資料審核,按相關責權審批后執行,其中經濟獎勵和處罰結果交于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本月工資中予以執行。
3、在獎懲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對獎懲結果感到不滿意可向總經理進行申訴。
服務員規章制度獎罰篇八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3、衛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后于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2、創作出新菜品,并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衛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于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跡的。
七、利用業余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1、在店內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2、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3、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余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于倍的罰款。
4、當班制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并予以罰款xx元。
5、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衛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6、制作人員不按菜肴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制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肴同等數量或倍予以罰款。
7、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8、制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xx元。
9、配菜人員不按菜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菜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倍罰款。
10、制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墻角”的,一次罰款xx元。
11、員工進入廚房。涼菜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xx元,制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并罰。
12、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xx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于獎勵。如發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兌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xx元。
總體而言廚房可分類為三個部門:采購、儲藏、出品,每個部門做好各自的工作,層層把關,相互監督,才能把廚房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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