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編給大家講解介紹的相關方案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一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安徽省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扶辦[__]xxx號)、《關于印發安徽省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信聯發[__]xxx號),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機制,加快建檔立卡貧困戶(以下簡稱貧困戶)脫貧致富步伐,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精準扶貧、精確脫貧的決策部署,堅持突出重點、扶持到戶,政府引強、市場運作,規范程序、防范風險的工作原則,以促進貧困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脫貧致富為根本目的,充分發揮__鎮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鎮農商銀行”)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的金融杠桿作用,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積極開展扶貧小額信貸,確保有發展意愿、有發展潛質、有資金需求、有還款來源的貧困戶獲得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有效解決貧困戶產業發展資金短缺的瓶頸問題。
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其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生產發展意愿、就業創業潛質、一定技能素質和還款能力并選擇了適合的發展項目,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通過農商銀行評級授信的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貧困戶。
(一)開展評級授信。根據貧困戶的家庭勞動力、家庭收入、社會信用度三項指標,按照村級評議、鎮審查、縣級審核的程序,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進行評級授信,制定 “貧困戶評級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貧困戶、鎮農商銀行和區扶貧辦各執一份)。所有貧困戶必須開展評級。同時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制定貧困戶評級授信方案,并在__年9月底以前完成對貧困戶的評級授信工作。
鎮、村成立評級授信工作組,負責評級授信具體事務。鎮工作組由鎮農商銀行和鎮人民政府抽調人員組成;村工作組由村兩委、鎮包村干部、駐村扶貧工作隊和村民代表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數確保占2/5以上。
鎮向區農商銀行及其支行提供村貧困戶花名冊,由區農商銀行各支行根據評級結果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建立增信、減信機制,鼓勵貧困戶誠實守信,按期還款。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二
一、精準施策、完善誠信體系,確保脫貧戶“貸得到”款。我們把改善農村金融環境、提高群眾誠信意識作為金融扶持的基礎性工程來抓。全力打造誠信環境。按照信譽推薦互聯互帶模式建立小額信貸誠信環境,為落實小額信貸政策打下了堅實基礎;
同時,扎實開展“三先開路”、新鄉賢村賢評選等活動,農村信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觀念根植于心,金融環境始終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全縣x個鄉鎮金融網點全覆蓋,在行政村設立了x個服務網點、x個自助設施,方便了群眾存取款、轉賬、繳納社會保險等,實現了金融服務“零距離”。創新“631”評級授信系統。建立了已脫貧人口評級授信系統,改變原有銀行評級授信標準,將已脫貧人口的誠信度占比提高到60%,家庭收入30%,基本情況10%,根據評級結果確定授信額度,解決了群眾無人擔保無物抵押難題。同時,根據灘羊產業發展周期較短等特點,有針對性地為群眾量身定做“富農貸”金融產品,農戶一次授信,3年內隨用隨取。這種做法降低了評級授信門檻,有效解決了已脫貧人口貸款難的問題。建立四級信用平臺。把對已脫貧人口評級授信的成功做法運用到所有農戶,探索建立了鄉村組戶“四信”評定系統,按照“1531”的比例(精神文明建設10%、誠信度50%、家庭收入30%、基本情況10%),將全縣所有農戶的信用情況分為四個信用等級,與各金融機構同評定、共應用,實行貸款額度、利率優惠與信用等級掛鉤,有效降低貸款門檻和貸款成本。扎實開展整村授信。對全縣18-60周歲符合條件的農戶進行授信,將60-65周歲和非惡意“黑名單”已脫貧戶納入評級授信范圍全部授信,并對授信額度高的農戶給予利率優惠及額度放寬,實現了全縣信用信息共享。
二、精準信貸、創新產融結合,確保脫貧戶“用得好”款。脫貧靠產業,產業靠金融。x縣是中國灘羊之鄉,80%的貧困群眾都在從事灘羊養殖相關產業,群眾收入的一半以上也來自灘羊產業,老百姓發展灘羊產業的意愿非常強,但貸款難、貸款少、貸款貴,沒有發展的本錢,是長期以來制約群眾脫貧致富的瓶頸問題。因此,縣委、政府為了解決已脫貧人口發展資金難題,每年出臺金融扶持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已脫貧人口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2021年開始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放貸、財政貼息、建立風險補償金的小額信貸政策,為群眾發展產業提供貸款支持,保障群眾收入持續增長。2021年1-11月份累計向已脫貧人口投放小額信貸x億元,貸款余額為x億元。我們成立了x灘羊產業集團公司,支持灘羊全產業鏈發展,引導龍頭企業與貧困村建立“養加銷”產業鏈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聯結機制,建立了“灘羊集團+協會+專業合作社+養殖戶”的利益聯結模式,灘羊集團以優惠價累計訂單收購灘羊x萬只,預計今年全縣羊只飼養量超過x萬只,x灘羊規模化養殖比例達x%、品牌價值達x億元;
黃花產業融合示范園建成投運,入住企業x家,黃花留床面積達到x萬畝;
小雜糧、牧草、中藥材等特色產業蓬勃發展。通過小額信貸不僅解決已脫貧人口以灘羊為主導,黃花菜、小雜糧、牧草、中藥材為輔助,鄉鎮多種經營產業為補充的“1+4+x”特色產業資金難題,而且提振了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促進了產業與金融的良性循環,以灘羊為主導的特色產業對群眾增收貢獻率達到80%以上,真正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無限活力。
三、精準控險、織密防控網絡,確保脫貧戶“還得上”款。為了進一步降低金融機構風險,調動其積極性,完善金融風險防控網絡,我們探索建立了風險補償合作機制。建立政府風險補償基金。我們把與涉農銀行建立的風險補償合作機制作為“壓艙石”,研究出臺了《x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向各銀行整合注入8000萬元特色優勢產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小額信貸風險擔保基金和產業助貸金,因重大災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償還的,由風險補償金和銀行按7:3的比例分擔,降低銀行借貸風險。嚴把評級授信關口。明確評級授信對象為有發展意愿、有創業能力、有產業項目、有良好信譽的已脫貧人口。出臺了農戶評級授信管理辦法,實行“一次摸底、四級評審、兩輪公示”,確保小額信貸政策惠及真正需要貸款發展的已脫貧人口。強化金融信貸監督。創新建立了“金融管理系統”平臺,將已脫貧戶信用評級、貸款情況、銀行放貸情況等保險信息及時錄入系統,實行貸款月統計、季通報、年考核制度,由鄉村振興局、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貸款進展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合力防控信貸風險。建立獎懲機制。對金融機構、各鄉鎮年度金融扶持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鄉村振興工作年終考核和評優選先的重要依據。同時,根據已脫貧戶貸款用途規范使用情況和還款積極性等,從信用等級、授信額度、財政貼息、富農卡發放等方面入手進行合理獎懲。
四、精準防貧、跟進保險服務,確保脫貧戶不返貧。x縣產業與金融的發展形成了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但受生態脆弱、干旱少雨等因素影響,群眾發展產業受自然災害、疾病等因素影響較大,因病、因災、因意外致貧返貧情況突出。為此,我們將保險機制納入脫貧致富的“工具箱”,推動商業保險與產業發展、市場需求有效融合,創新推出了“扶貧保”“防貧保”。量身打造“菜單式”保險。2016年為全縣所有農戶量身打造了“2+x”菜單式扶貧保,其中“2”屬于基礎險,包括家庭綜合意外傷害保險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x”屬于選擇性險種。根據群眾產業發展需求,量身打造了肉羊收益保險、黃花菜價格指數保險等特色產業保險,由農戶根據自身實際選擇險種,這種保險“組合拳”的做法較為靈活,群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條件和能力組合購買,既兜住了因病因災因意外致貧返貧底線,又為群眾發展產業增收致富保駕護航,更培養了群眾保險意識。實行保險普惠政策。縣委、政府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對已脫貧戶“扶貧保”“防貧保”實行低保費、優保額的特惠政策。2018年以來,我們對全縣農戶扶貧保險、防貧保險執行一個標準“普惠”政策,對農戶人身保險和產業保險部分保費進行財政補貼。2021年為進一步優化完善銜接期內保險服務工作,我們在以往“扶貧保”工作的基礎上,調整名稱繼續開展“防貧保”工作,保留了家庭綜合意外傷害保險,并對產業保險險種進行了優化。截止11月底,已脫貧人口投保x戶次x萬元,理賠x戶次x萬元(因保險尚未到期,理賠正在進行)。建立風險保證基金。設立了x萬元“扶貧保”風險分散補償金,保險公司在一個保險周期內虧損的情況下,虧損部分由風險分散補償金承擔60%,保險公司承擔40%,在盈利的情況下,盈利部分x%返回風險分散補償金,周轉使用的盈虧互補機制,在確保已脫貧人口脫貧路上不掉隊、致富路上不返貧的同時,也保證了保險公司的投保積極性和理賠及時性。
五、精準管理、加強信息監測,確保金融機構“管得好”。為了進一步鞏固小額信貸在脫貧攻堅中的金融支撐作用,我縣通過采取精準統計、統籌協調、全面分析等方式,開展小額信貸月統計監測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精準統計,實現金融統計數據共享。我們利用智慧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獲取已脫貧戶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成員信息、家庭財產收支信息,并從金融保險機構采集已脫貧戶貸款、保險信息,最終形成以縣級為單位的金融數據庫,實現了縣、鄉、村、戶四級數據共享,做到了對各銀行和各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的有效監督,確保了小額信貸工作的有序開展,推動了全縣金融扶持工作的創新發展。統籌協調,實現金融數據網絡統計。針對我縣金融數據只對中國人民銀行一家金融機構提供的單一性,縣政府統籌協調各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議,由幾家銀行共同探討實現金融統計網絡化的方法,形成以數據采集、分析、管理為一體的全縣小額信貸數據庫,可以在網絡中清晰地掌握全縣分鄉鎮、分銀行統計貸款的數據,并實行貸款統計實時更新,將各銀行導入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橫向使各家銀行比服務,縱向使各鄉鎮比工作,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全面分析,實現金融風險科學預警。我們根據每月小額信貸發放情況、運行情況、放貸效益等方面,全面分析小額信貸發展狀況。建立了“紅黃綠燈”小額信貸風險預警機制,及時掌握已脫貧戶的收入、信用、貸款用途及還款等信息,通過“金融管理系統”隨時更新家庭財產信息、收支數據、第三方平臺數據、信用情況等及時做出結本清息還款預警,實現了統計信息的科學管理,統計數據的精準監測。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三
為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秘[ ] 號)和《關于印發縣農村商業銀行扶貧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農商銀發[ ] 號)精神,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機制,加快建檔立卡貧困戶(以下簡稱貧困戶)脫貧致富步伐,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縣等各級關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策部署,堅持突出重點、扶持到戶,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規范程序、防范風險的工作原則,以促進貧困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脫貧致富為根本目的,充分發揮縣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縣農商銀行”)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的金融杠桿作用,創新金融效能與服務,積極開展扶貧小額信貸,確保有發展意愿、有發展潛質、有資金需求、有還款來源的貧困戶獲得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有效解決貧困戶產業發展資金短缺的瓶頸問題。
二、實施范圍與對象
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其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生產發展意愿、就業創業潛質、一定技能素質和還款能力并選擇了適合的發展項目,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通過農商銀行評級授信的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評級授信。根據貧困戶的家庭勞動力、家庭收入、社會信用度三項指標,按照村評議、鎮審查、縣級審核的程序,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進行評級授信,制定“貧困戶評級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貧困戶、農商支行和扶貧辦各執一份)。所有貧困戶必須開展評級。制定貧困戶評級授信方案,并在 年9月底以前完成對貧困戶的評級授信工作。
鎮、村分別成立評級授信工作組,負責評級授信具體事務。農商支行牽頭負責全鎮評級授信工作,鎮、村共同參與。鎮工作組由農商支行和鎮政府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村工作組由村兩委、鎮包村干部、駐村扶貧工作隊和村民代表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數必須占2/5以上。鎮、村工作組人員組成及工作方案報鎮扶貧辦、鎮農商銀行備案。
鎮扶貧辦將向縣農商銀行及支行提供鎮各村貧困戶花名冊,由農商支行根據評級結果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建立增信、減信機制,鼓勵貧困戶誠實守信,按期還款。
(二)明確貸款方式和用途。為符合貸款條件的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下、3年期內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實行利率優惠,貸款利率比照同期基準利率執行。貸款主要用于貧困戶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光伏發電、鄉村旅游、電子商務等生產經營項目或支持貧困戶帶資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不得用于子女上學、看病、還債等非生產性支出和賭博、放高利貸等違法活動。
(三)落實貼息政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獲得信用貸款的貧困戶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標準原則為實際貸款額度的5%,且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基準利率;貼息期限以貸款實際期限為準,但貼息資金總額每戶原則上不得超過3000元。貸款到期,貧困戶全額還款后,鎮扶貧辦依據縣農商支行提供的貸款合同、還款證明等材料,上報縣扶貧辦,經核實后,會同縣財政局辦理貼息資金結算手續。貼息資金直接打卡發放給貧困戶。貼息對象和貼息資金額度將在政府網站或主要媒體進行公告公示。
(四)規范貸款流程。已經通過評級授信的貧困戶,持“貧困戶評級授信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資料向農商行支行辦理貸款手續。農商行支行將建立扶貧小額信貸綠色通道,優先辦理貧困戶貸款;農商行支行可以使用金農、易貸福農卡(簡稱易貸卡),方便貧困戶在農商銀行柜面、atm機、助農取款點、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渠道自助辦理借款和還款手續。具體辦理流程由縣農商銀行另行制定扶貧小額信貸管理辦法。
(五) 建立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
1、設立風險準備金。設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準備金,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動用后,應及時補足。風險準備金可以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列支,或由縣扶貧辦會商縣財政局另行安排。
2、開展保險。為獲得信用貸款的貧困戶購買“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持發展種養業的貧困戶購買政策性農產品保險。保險費可以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列支。
3、明確責任。貸款人因自然災害、意外傷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喪失還款能力的,在符合保險條件由保險公司賠付外,余額(包括本息)由風險準備金補償。損失的貸款補償后,農商行支行應繼續追償本息,鎮政府工作組協助,收回的貸款劃入風險準備金賬戶。認定貸款人喪失還款能力,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審批表”(附件2)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村委會和鎮政府審查后,報縣扶貧辦核定。貸款人惡意拖欠或不歸還貸款的,由縣農商銀行負責追償,縣扶貧辦及鎮政府、村兩委協助配合,并將該戶列入誠信黑名單,不再享受國家的各類扶持補貼,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償。
(六)建設信息平臺。建立縣、鎮、村三級聯動的扶貧小額信貸信息平臺,為貧困戶提供信用評級、建立信用檔案、貸款申報等信貸服務。
四、保障措施
片,負責人: ;成員: 。
(二)加大宣傳培訓。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開展金融知識進村入戶活動,使廣大貧困戶知曉扶貧小額信貸的相關程序和政策。開展有關培訓工作,培養一批既了解扶貧開發政策又掌握金融知識的業務骨干,確保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績效考核。積極推行月監測、季通報、年考核制度,農商行支行、扶貧辦要加強對扶貧小額信貸的監測和分析,每季度末將各村進度上報縣農商銀行和縣扶貧辦。鎮扶貧小額信貸領導小組將對貸款規模大、覆蓋面廣、資金使用效益明顯的相關村和人員進行通報表彰,并給予獎勵。對按期還款的農戶,提升信用評級;除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期還款的貧困戶,不得再申請扶貧小額信貸。對年內到期貸款收回率連續3個月低于98%的村,停止該項貸款業務,風險補償后組織清收,直至年內到期貸款收回率超過98%,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后再行開展該項貸款業務。
(四)強化監督管理。各村及相關部門要將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貼息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鎮設舉報電話: ?。堅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引導扶貧對象自我監督、自我管理。加強對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達到“群眾滿意、政府滿意、金融機構滿意”。建立動態監測點,對貸款貧困戶進行跟蹤監測。對虛報、冒領、套取、挪用財政貼息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一、精準施策、完善誠信體系,確保脫貧戶“貸得到”款。我們把改善農村金融環境、提高群眾誠信意識作為金融扶持的基礎性工程來抓。全力打造誠信環境。按照信譽推薦互聯互帶模式建立小額信貸誠信環境,為落實小額信貸政策打下了堅實基礎;
同時,扎實開展“三先開路”、新鄉賢村賢評選等活動,農村信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觀念根植于心,金融環境始終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全縣x個鄉鎮金融網點全覆蓋,在行政村設立了x個服務網點、x個自助設施,方便了群眾存取款、轉賬、繳納社會保險等,實現了金融服務“零距離”。創新“631”評級授信系統。建立了已脫貧人口評級授信系統,改變原有銀行評級授信標準,將已脫貧人口的誠信度占比提高到60%,家庭收入30%,基本情況10%,根據評級結果確定授信額度,解決了群眾無人擔保無物抵押難題。同時,根據灘羊產業發展周期較短等特點,有針對性地為群眾量身定做“富農貸”金融產品,農戶一次授信,3年內隨用隨取。這種做法降低了評級授信門檻,有效解決了已脫貧人口貸款難的問題。建立四級信用平臺。把對已脫貧人口評級授信的成功做法運用到所有農戶,探索建立了鄉村組戶“四信”評定系統,按照“1531”的比例(精神文明建設10%、誠信度50%、家庭收入30%、基本情況10%),將全縣所有農戶的信用情況分為四個信用等級,與各金融機構同評定、共應用,實行貸款額度、利率優惠與信用等級掛鉤,有效降低貸款門檻和貸款成本。扎實開展整村授信。對全縣18-60周歲符合條件的農戶進行授信,將60-65周歲和非惡意“黑名單”已脫貧戶納入評級授信范圍全部授信,并對授信額度高的農戶給予利率優惠及額度放寬,實現了全縣信用信息共享。
二、精準信貸、創新產融結合,確保脫貧戶“用得好”款。脫貧靠產業,產業靠金融。x縣是中國灘羊之鄉,80%的貧困群眾都在從事灘羊養殖相關產業,群眾收入的一半以上也來自灘羊產業,老百姓發展灘羊產業的意愿非常強,但貸款難、貸款少、貸款貴,沒有發展的本錢,是長期以來制約群眾脫貧致富的瓶頸問題。因此,縣委、政府為了解決已脫貧人口發展資金難題,每年出臺金融扶持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已脫貧人口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2021年開始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放貸、財政貼息、建立風險補償金的小額信貸政策,為群眾發展產業提供貸款支持,保障群眾收入持續增長。2021年1-11月份累計向已脫貧人口投放小額信貸x億元,貸款余額為x億元。我們成立了x灘羊產業集團公司,支持灘羊全產業鏈發展,引導龍頭企業與貧困村建立“養加銷”產業鏈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聯結機制,建立了“灘羊集團+協會+專業合作社+養殖戶”的利益聯結模式,灘羊集團以優惠價累計訂單收購灘羊x萬只,預計今年全縣羊只飼養量超過x萬只,x灘羊規模化養殖比例達x%、品牌價值達x億元;
黃花產業融合示范園建成投運,入住企業x家,黃花留床面積達到x萬畝;
小雜糧、牧草、中藥材等特色產業蓬勃發展。通過小額信貸不僅解決已脫貧人口以灘羊為主導,黃花菜、小雜糧、牧草、中藥材為輔助,鄉鎮多種經營產業為補充的“1+4+x”特色產業資金難題,而且提振了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心,促進了產業與金融的良性循環,以灘羊為主導的特色產業對群眾增收貢獻率達到80%以上,真正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無限活力。
三、精準控險、織密防控網絡,確保脫貧戶“還得上”款。為了進一步降低金融機構風險,調動其積極性,完善金融風險防控網絡,我們探索建立了風險補償合作機制。建立政府風險補償基金。我們把與涉農銀行建立的風險補償合作機制作為“壓艙石”,研究出臺了《x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向各銀行整合注入8000萬元特色優勢產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小額信貸風險擔保基金和產業助貸金,因重大災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償還的,由風險補償金和銀行按7:3的比例分擔,降低銀行借貸風險。嚴把評級授信關口。明確評級授信對象為有發展意愿、有創業能力、有產業項目、有良好信譽的已脫貧人口。出臺了農戶評級授信管理辦法,實行“一次摸底、四級評審、兩輪公示”,確保小額信貸政策惠及真正需要貸款發展的已脫貧人口。強化金融信貸監督。創新建立了“金融管理系統”平臺,將已脫貧戶信用評級、貸款情況、銀行放貸情況等保險信息及時錄入系統,實行貸款月統計、季通報、年考核制度,由鄉村振興局、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貸款進展數據進行分析整理,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合力防控信貸風險。建立獎懲機制。對金融機構、各鄉鎮年度金融扶持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鄉村振興工作年終考核和評優選先的重要依據。同時,根據已脫貧戶貸款用途規范使用情況和還款積極性等,從信用等級、授信額度、財政貼息、富農卡發放等方面入手進行合理獎懲。
四、精準防貧、跟進保險服務,確保脫貧戶不返貧。x縣產業與金融的發展形成了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但受生態脆弱、干旱少雨等因素影響,群眾發展產業受自然災害、疾病等因素影響較大,因病、因災、因意外致貧返貧情況突出。為此,我們將保險機制納入脫貧致富的“工具箱”,推動商業保險與產業發展、市場需求有效融合,創新推出了“扶貧保”“防貧保”。量身打造“菜單式”保險。2016年為全縣所有農戶量身打造了“2+x”菜單式扶貧保,其中“2”屬于基礎險,包括家庭綜合意外傷害保險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x”屬于選擇性險種。根據群眾產業發展需求,量身打造了肉羊收益保險、黃花菜價格指數保險等特色產業保險,由農戶根據自身實際選擇險種,這種保險“組合拳”的做法較為靈活,群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條件和能力組合購買,既兜住了因病因災因意外致貧返貧底線,又為群眾發展產業增收致富保駕護航,更培養了群眾保險意識。實行保險普惠政策。縣委、政府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對已脫貧戶“扶貧保”“防貧保”實行低保費、優保額的特惠政策。2018年以來,我們對全縣農戶扶貧保險、防貧保險執行一個標準“普惠”政策,對農戶人身保險和產業保險部分保費進行財政補貼。2021年為進一步優化完善銜接期內保險服務工作,我們在以往“扶貧保”工作的基礎上,調整名稱繼續開展“防貧保”工作,保留了家庭綜合意外傷害保險,并對產業保險險種進行了優化。截止11月底,已脫貧人口投保x戶次x萬元,理賠x戶次x萬元(因保險尚未到期,理賠正在進行)。建立風險保證基金。設立了x萬元“扶貧保”風險分散補償金,保險公司在一個保險周期內虧損的情況下,虧損部分由風險分散補償金承擔60%,保險公司承擔40%,在盈利的情況下,盈利部分x%返回風險分散補償金,周轉使用的盈虧互補機制,在確保已脫貧人口脫貧路上不掉隊、致富路上不返貧的同時,也保證了保險公司的投保積極性和理賠及時性。
五、精準管理、加強信息監測,確保金融機構“管得好”。為了進一步鞏固小額信貸在脫貧攻堅中的金融支撐作用,我縣通過采取精準統計、統籌協調、全面分析等方式,開展小額信貸月統計監測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精準統計,實現金融統計數據共享。我們利用智慧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獲取已脫貧戶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成員信息、家庭財產收支信息,并從金融保險機構采集已脫貧戶貸款、保險信息,最終形成以縣級為單位的金融數據庫,實現了縣、鄉、村、戶四級數據共享,做到了對各銀行和各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的有效監督,確保了小額信貸工作的有序開展,推動了全縣金融扶持工作的創新發展。統籌協調,實現金融數據網絡統計。針對我縣金融數據只對中國人民銀行一家金融機構提供的單一性,縣政府統籌協調各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議,由幾家銀行共同探討實現金融統計網絡化的方法,形成以數據采集、分析、管理為一體的全縣小額信貸數據庫,可以在網絡中清晰地掌握全縣分鄉鎮、分銀行統計貸款的數據,并實行貸款統計實時更新,將各銀行導入的數據進行匯總統計,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橫向使各家銀行比服務,縱向使各鄉鎮比工作,為縣委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全面分析,實現金融風險科學預警。我們根據每月小額信貸發放情況、運行情況、放貸效益等方面,全面分析小額信貸發展狀況。建立了“紅黃綠燈”小額信貸風險預警機制,及時掌握已脫貧戶的收入、信用、貸款用途及還款等信息,通過“金融管理系統”隨時更新家庭財產信息、收支數據、第三方平臺數據、信用情況等及時做出結本清息還款預警,實現了統計信息的科學管理,統計數據的精準監測。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五
(一)部門職責
1、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街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2、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系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3、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率、利率、匯率和價格等重要經濟手段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建議。
4、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劃,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監督各項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根據國家規定,提出商業銀行貸款直接融資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建設項目和縣上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
5、研究提出我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引導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負責限額以上和審批權限以內的外資項目。
6、貫徹和執行國家、省物價工作方針、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監控物價總水平,制定和調整縣管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標準。
7、研究和協調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項目建設,使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街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
8、研究擬定投融資、計劃、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律、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西部大開發的綜合協調工作。
10、負責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就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11、負責全縣國防經濟動員工作。
12、負責我縣與友好地區對口扶貧工作。
13、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14、負責管理國家及省、市政府投資的各行業(包括以以工代賑和其它扶貧項目)的建設資金和項目。
15、負責編制全縣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及前期費用安排計劃。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指導管理下屬單位工作。
(二)機構設置
我系統共有7個單位組成,包括機關本級1個、6個財政撥款全額事業單位。其中科級行政單位1個:吳堡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科級全額事業單位6個:吳堡縣重大項目規劃評估中心、吳堡縣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心、吳堡縣科技創新發展中心、吳堡縣招商服務中心(掛吳堡縣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牌子、掛吳堡縣聯合征信中心牌子)、吳堡縣糧食和物資收儲中心(掛吳堡縣糧油質量檢驗站牌子)、吳堡縣價格認證中心。
二、2020年年度部門工作任務
(一)提出2020年國民經濟計劃
2020年計劃全縣gdp達到億元,同比增長。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2億元,同比增長,其中,縣本級固定資產投資19億元,同比增長。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億元,同比增長1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5元,同比增長;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0元,同比增長。財政總收入15000萬元,同比增長;地方財政收入5280萬元,同比增長。
(二)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初步擬定, 2020年共安排重點項目84個。其中:重點建設項目42個,包括新建26個、續建、改建或擴建16個,項目總投資229710萬元,2020年計劃投資100875萬元(其中政府投資57417萬元);重點前期項目42個,計劃總投資149541萬元。
(三)全面啟動“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
全面開展“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努力實現各類規劃部署同步、內容銜接與規范管理。完善“十四五”規劃編制目錄,將縣級各類規劃編制納入目錄清單。積極跟進、密切配合省市發改委規劃編制工作,力爭2020年年底完成縣級“十四五”規劃初稿。
(四)抓好易地移民搬遷后續扶持工作
2020年計劃在全縣6鎮為5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配建規模養殖產業示范點6處,項目概算投資3000元,已向省市上報計劃并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2400萬元。計劃在怡馨小區配建衛生室和文化活動室,在龍山惠民家園配建幼兒園、衛生室、文化活動室、公廁,在怡家小區配建文化活動室,確保搬遷群眾和城鎮原住居民享有同等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
繼續做好全縣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工作。協調水務、交通、電力等工作部門扎實推進安全飲水、通村道路、電力扶貧等鞏固提升項目。
對標國家東西部協作及蘇陜協作總體要求,結合兩地實際及協作合作具體情況,聚焦陜西省、市、縣“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堅持經濟互補、合作共贏原則,積極開展兩地黨委、政府以及對口部門、鎮互訪交流,深入謀劃研究協作合作內容、拓寬協作合作領域。細化、實化相關結對部門、鎮、村結對幫扶措施,充分用好、用實幫扶資金及人才技術,全力推動協作事項、合作項目落地。深入研究細化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優化營商環境,圍繞蘇陜協作孵化園項目建設,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做好來吳入駐企業政策落實,確保項目落地生根。繼續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招聘會等協作,充分用好儀征力量,引導更多人口轉移就業;積極開展訂單式技能培訓,保障兩地產業合作項目用工數量及質量,推進更多貧困人口就近就業。
(七)全面做好營商環境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營商環境方面:統籌推進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十大行動,定期召開專項會議,及時協調解決推進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持續深入開展企業大走訪、大調研活動,暢通企業和社會反饋問題渠道,健全問題,臺賬,逐項銷號、逐條踐諾,樹立誠信守諾的良好形象;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傳播“好聲音”、凝聚“正能量”。對政策落實不力、破壞營商環境或影響行動落實的人和事,要毫不留情地進行公開曝光,嚴肅查處反面典型案件,對侵害企業利益、損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形成有力的震懾。
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做強信用市場。不斷引導企業在經濟活動中使用信用產品,在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產權交易、資質認定、監督管理等領域,擴大對信用產品的使用,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查詢、評估、披露等信用服務體系。根據各方信用信息需求,建立我縣信用信息歸集與更新的長效機制,逐步完善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大對各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聯絡員的培訓。加強全縣信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將收集到的各類信用數據及時上傳“信用中國(榆林)”信用信息平臺,做到“應公示、盡公示、全推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和信用獎懲機制。廣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誠信人物、誠信企業、誠信群體”以及各部門信用建設成果,曝光失信行為。開展誠信主題活動,結合部門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誠信文化氛圍。
(八)完成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包括部門本級(機關)預算和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吳堡縣重大項目規劃評估中心、吳堡縣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心、吳堡縣科技創新發展中心、吳堡縣招商服務中心(掛吳堡縣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牌子、掛吳堡縣聯合征信中心牌子)、吳堡縣糧食和物資收儲中心(掛吳堡縣糧油質量檢驗站牌子)、吳堡縣價格認證中心。
單位名稱
擬變動情況
吳堡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部門本級(機關)
吳堡縣重大項目規劃評估中心
吳堡縣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心
吳堡縣科技創新發展中心
更名并升格
吳堡縣招商服務中心
保留并掛牌
吳堡縣糧食和物資收儲中心
組建并掛牌
吳堡縣價格認證中心
涉及機構變動的部門,如下屬單位變動和預算劃轉尚未完成的,按原情況說明,并說明下屬單位擬劃轉情況。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55人,其中行政編制20人、事業編制35人;實有人員62人,其中行政25人、事業37人。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18人。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六
為進一步實施好金融扶貧工程,根據《關于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x〕7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貧困戶增收脫貧為出發點,利用郵儲銀行小額貸款,由銀行按市場化運作,同時引入信貸保險機制,降低貧困戶貸款門檻和風險,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提升貧困戶自我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二、實施范圍
本著“政府主導、銀行支持、市場運作、保險介入”的原則,主要覆蓋全旗100個重點村。
三、合作單位
旗扶貧開發辦公室、郵儲銀行興安盟分行、保險公司。
四、合作x容
(一)貸款規模:2億元左右。
(二)貸款利率:執行固定年利率6%。
(三)貸款貼息:年貼息3%(逾期貸款不給予貼息),其余部分由貸款戶承擔。
(四)貸款期限:同期貸款期限為1年,銀行一次授信3年循環使用。
(五)貸款對象:主要面向全旗100個重點村,其中x年建檔立卡系統脫貧戶2978戶、8734人口,x年建檔立卡系統脫貧戶7109戶、21451人口,合計10087戶、30185人口(以x年10月11日系統數據為準)。如戶主不符合貸款條件,由嘎查村、鄉鎮審核把關,可推薦其家庭成員作為貸款申請人,并做好個人征信查詢授權手續。
(六)貸款額度:為貧困戶發放5000元(含)至50000元(含)免擔保、免抵押的信用貸款,按實際需求情況確定貸款額度,不搞“一刀切”。
(七)保險事宜:積極引入信貸保險機制,本著貸款人自愿投保的原則,在保險公司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實施共同調查評估的基礎上,根據保險相關條款規定,為有貸款意愿和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貸款履約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等服務,有效保障貸后風險。具體x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八)風險保證及補償事宜:在合作銀行設立風險保證資金專戶,銀行按風險保證金10倍比例放大貸款規模。風險保證資金按申請貸款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定期存款方式及時足額存入指定賬戶。同時,按照《x自治區金融扶貧富民工程風險保證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風險補償事宜。
五、貸款流程
(一)農牧戶主動申請。貸款申請農牧戶按照生產項目需求,本人主動申請并填寫《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業務申請表》(附件1),要求詳細填寫申報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個人征信查詢授權書及其他銀行貸款金額,保證信息的真實性,經本人簽字同意后將書面申請材料上報至所在嘎查村。
(二)嘎查村調查推薦。嘎查村委會調查摸底貸款申請戶基本信息、生產經營情況、個人信譽情況、是否有其它銀行貸款、貸款余額、是否有再貸款能力及還款能力等。按業務流程在《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業務申請表》(附件1)上填寫推薦意見并蓋嘎查村公章,上報至鄉鎮政府審核。
(三)鄉鎮審核。鄉鎮審核嘎查村提交的貸款申請材料。審核貸款申請戶屬性,評估嘎查村集體信用等級、嘎查村兩委班子工作能力及責任心等。按業務流程在《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業務申請表》(附件1)上填寫審核意見并蓋x鄉鎮公章,匯總相關申請材料,將《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申請匯總表》(附件2)上報至旗扶貧開發辦公室。
(四)郵儲銀行核查。郵儲銀行嚴格按照旗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鄉鎮、嘎查村貸款申請戶信息進行逐一核查,將核查意見及時反饋旗扶貧開發辦公室,要求x容詳細。
(五)扶貧開發辦公室審批、扶貧開發辦公室利用全國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采集系統確認郵儲銀行反饋的核查意見,將《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確認表》(附件3)提供給郵儲銀行。扶貧開發辦公室要嚴格把關貸款實施范圍及貸款對象。
(六)貸款發放。郵儲銀行、保險公司按照旗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確認表》(附件3)為準,辦理貸款、保險等相關手續,確保按時按額發放貸款。
六、相關要求及責任
(一)貸款戶
1.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2.貸款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本人簽字同意;
3.必須按借款協議要求的規定時間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二)嘎查村
1.嚴格審核貸款申請人所提供的材料,確保信息真實性;
2.積極配合銀行、保險公司做好相關貸款手續;
3.將符合貸款條件的申請人推薦給所轄x鄉鎮政府;
4.配合銀行部門做好貸款回收工作。
(三)鄉鎮政府
2.負責評估嘎查村集體信用等級、兩委班子工作能力及責任心等;
3.對本貸款用途進行監督;
4.配合銀行部門做好貸款回收工作。
(四)郵儲銀行
1.審核旗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貸款申請相關材料;
2.按旗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鄉鎮、嘎查村和申請人明細發放;
3.按照貸款戶申請貸款金額及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額度;
4.負責按期按額回收貸款本金及利息。
(五)旗扶貧開發辦公室
1.會同鄉鎮、嘎查村,掌握貸款戶真實信息;
3.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確保貸款順利發放及督促回收。
七、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旗扶貧開發辦公室牽頭負責金融扶貧“小額信貸”項目的組織實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協議要明確和體現以下x容:旗扶貧開發辦公室確定項目嘎查村和產業發展方向、推薦貸款對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安盟分行按旗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計劃,自主承貸、放貸、收貸,并建立專門臺賬,指定專人每月向旗扶貧開發辦公室報送貸款投放總額及x鄉鎮、嘎查村、貸款戶、產品、金額、利率、期限、用途等明細。
(二)做好協調聯動。按照方案要求,由旗扶貧開發辦公室牽頭,建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相關工作計劃,統一宣傳x容,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和困難。
(三)完善風險防控。建立健全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機制。旗扶貧開發辦公室、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興安盟分行與保險公司要按照協議,相互配合,積極履行各方職責,共同把控風險,確保項目可持續。
(四)建立考核機制。建立x旗金融扶貧“小額信貸”使用臺賬和統計監測制度,認真執行金融扶貧監測報表制度。明確考核目標,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機結合,對考核指標的運用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督查,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使用該貸款出現不良貸款率連續3個月上升的鄉鎮,停止該項業務,組織清收,直至達到監管要求。
八、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變動,進行實時調整。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七
xx年是全面決勝脫貧攻堅、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為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效,推動我縣穩定實現由貧轉強、跨越發展,根據中央、省、州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精神及^v^縣委縣人民政府《切實做好2020年脫貧攻堅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以^v^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為指導,以實現“一脫貧三促進六個全覆蓋”為核心目標,以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為重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扎實推進“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清零,補齊短板弱項,高質量完成剩余脫貧任務,全面鞏固脫貧成果,確保如期脫貧不落一人、穩定脫貧返貧可控、和諧脫貧社會認可,實現全縣整體脫貧。
二
(一)確保剩余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到2020年底,確保全縣國家現行標準下未脫貧的1605戶3999名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二)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和新增貧困人口。鞏固提升116082人脫貧、227個貧困村出列的脫貧成果,進一步提升脫貧質量,確保“兩不愁三保障”問題全部清零,確保村級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確保已脫貧戶穩定脫貧不返貧,確保貧困人口不新增,確保全縣與全國、全省、全州同步全面進入小康。
(一)剩余貧困人口脫貧
1.開展全面調查。一是組織結對幫扶干部對1605戶3999名未脫貧人口入戶調查,全面準確掌握未脫貧對象家庭成員、吃穿情況、住房保障、安全飲水、主要收入來源、勞動能力、就學就醫、發展需求及主要致貧原因等情況;二是對未脫貧對象分類管理,并緊扣致貧原因,按照一戶一策、一戶一幫、一戶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則,有針對性地制定到戶、到人幫扶措施。
2.綜合施策完成剩余貧困人口脫貧任務。綜合施策全面完成脫貧任務,確保不落一人。一是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制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無因貧輟學;鞏固未脫貧人口全部參保、全部實行家庭醫生簽約;重點對未脫貧對象開展危房改造、易地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監測住房安全狀況,確保住房安全有保障;進一步改善未脫貧人口安全飲水條件。確保義務教育、住房安全、醫療救助、飲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進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線”融合,堅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符合條件、互相納入”;落細落實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扶持等綜合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農村低保動態監測,推動低保調標落到實處,穩步提高救助水平,實現應保盡保;三是深入開展“戶幫戶親幫親、互助脫貧奔小康”行動,加強“老病殘”等特殊貧困人口幫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基本生活的困難群眾;四是對部分有勞動能力的剩余未脫貧人口堅持通過發展生產增收,確保有產業發展能力、意愿的未脫貧戶產業扶持全覆蓋,與新型經營主體利益聯結全覆蓋,未脫貧戶都有至少1種增收致富門路,重點對未脫貧人口推行“以購代捐”等形式支持發展產業;五是對有勞動能力的未脫貧人口,精準實施就業扶貧,拓寬就業渠道,提高勞動組織化程度,推動擴大貧困勞動力就業參與度,優先保障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為脫貧對象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六是防止為脫貧而脫貧,杜絕算賬脫貧、虛假脫貧和突擊脫貧。
(二)鞏固脫貧成果防止返貧
3.保持脫貧攻堅政策總體穩定。堅持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一是對已退出的貧困村和貧困人口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加大精準幫扶力度;二是強化基層幫扶力量,做到駐村工作隊伍不撤;三是強化脫貧攻堅工作監管督導工作,對工作松勁懈怠的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及時提醒,對工作作風不實、脫貧攻堅不力的行為及時糾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嚴把貧困退出質量關。一是對已脫貧人口開展全面排查,認真查找漏洞缺項,分類精準施策,逐戶對賬銷號;二是重點關注脫貧監測戶和未納入建檔立卡的邊緣戶、低保戶、殘疾戶、散居特困人員等對象,及時將返貧人口和新致貧人口及時納入幫扶,加大對大病重病戶、意外受災戶的臨時救助力度,防止返貧、漏評、錯退和新致貧現象發生;三是加強部門數據信息比對,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問題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產業扶貧。堅持主導產業引路、特色種養結合、幫扶主體帶動,因地制宜引導貧困戶發展產業,力爭有勞動能力和產業發展意愿的貧困戶每戶有1個產業增收項目,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委托幫扶或股份合作幫扶方式獲得穩定收益。實現有貧困戶的村(社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全覆蓋,發展產業的貧困戶與幫扶主體利益聯結全覆蓋。確保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穩定達5萬元以上,非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穩步發展。一是全面建立全縣產業扶貧臺賬,落實“一戶一策”幫扶措施;二是鞏固發展柑橘、百合、烤煙、特色養殖等主導產業,積極培育油茶、茶葉、菊芋等新興產業,采取幫扶主體帶動,因地制宜引導貧困戶發展產業的方式,確保有勞動能力和產業發展意愿的貧困戶每戶有1個產業增收項目,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委托幫扶或股份合作幫扶方式獲得穩定收益;三是按期兌現產業扶持資金,全面鋪開實用技術培訓,積極推動小養殖、小庭院、小作坊、小買賣“四小”經濟加快發展;四是盤活集體資產、創辦經營實體、發展集體經濟產業、入股分紅、服務創收等模式,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同步對光伏、小水電等已產生效益的集體經濟項目,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收益穩定到位;五是防范發展產業失敗風險,對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產業發展影響較大的貧困農戶和經濟組織由相關單位專門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術指導和資金傾斜力度;六是繼續實施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和精準扶貧特色農業保險項目,對發展產業的貧困戶給予金融支持和保險保障。
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實施方案篇八
根據國家扶貧辦、財政部、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x〕78號)和全省金融扶貧x現場工作會議精神,為推進全市金融扶貧工作,切實解決當前工作中農村金融信用體系共建共享難、依靠誠信貸款難、免抵押免擔保貸款難等問題,確保金融扶貧政策盡快落地落實,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學習借鑒“x金融扶貧模式”,組織實施好金融助推脫貧攻堅工程,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推動金融服務到村到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實發揮金融政策與扶貧政策的協同效應,共同助力全市打贏脫貧攻堅戰,力爭提前實現“兩個確保”脫貧目標。
二、幫扶模式
直接幫扶。對有就業創業潛質和一定技能素質,有意愿發展產業的貧困戶,自主貸款創業脫貧。
合作幫扶。通過“龍頭企業+貧困戶”“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貧困戶”等模式,帶動一定數量貧困戶利用貸款資金,依托特色優勢產業鏈發展,實現增收脫貧。
股份幫扶。將參與股份合作的貧困戶財政扶持資金或自有資金入股,由適度規模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統一管理和生產經營,結成聯股聯利的共同體,實現股份到戶、利益到戶、收益到戶。
托管幫扶。通過貸款傾斜、財政貼息、保險補貼等形式,引導經營主體托管幫扶無勞動能力或勞動能力不強的貧困戶,對貧困戶的土地等生產要素統一開發管理、統一經營核算,貧困戶享受項目收益分成。
企業幫扶。鼓勵企業通過貸款擔保、訂購農產品等形式吸納貧困人口就業,帶動貧困人口增收,對于扶貧帶貧效果顯著的企業,優先給予扶貧貸款,并給予財政貼息。
三、工作措施
(一)合力推進。各縣(區)要整合縣鄉村和金融機構的力量,采取政銀融合、三級聯動的模式,建立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鄉級金融扶貧服務站、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三級服務網絡,制定規章制度,明確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形成“牽頭推進有機構、辦理服務有人員、貸款發放有流程”的工作格局。
一是政府引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舉措,科學確定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加強監督考核。成立領導小組,壓實各級責任,高位推動金融扶貧工作;強化政銀合作,明確銀行職責分工和業務范圍,建立由縣、鄉、村金融服務組織與銀行等多方參與的信用評定與創建工作機制,做好信用評定;組織鄉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協助金融機構做好項目申報、審核、公示、貸后管理、貸款回收等工作;組織政府相關部門及銀行機構做好小額信貸示范點創建工作;大膽探索貧困戶“聯保”、駐村工作隊“參保”、致富帶頭人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代保”等多種擔保方式,擴大扶貧貸款覆蓋面;探索將農民“三權”(農民居民住房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大型農機具、農村知識產權、農業設施等納入貸款抵(質)押范圍,提高融資額度;推動支農資金由財政直接補貼向財政與金融信貸相結合、主要依靠信貸支持轉變,撬動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向農村。
二是銀行主推。人行x中心支行、x銀監分局牽頭,各相關銀行機構具體負責,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助推脫貧攻堅。各相關銀行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在班子成員中明確1名同志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并抽調3—5名工作人員組成工作隊,到分包縣(區)指導開展金融扶貧小額信貸相關工作。制定專項考核評價辦法,對分支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對金融扶貧工作探索盡職免責制度,激發工作人員積極性。做好信用評級,突出政府牽頭,人民銀行推動,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原則,比照x縣、鄉、村三級聯動模式,推動全市農戶、新型經營主體信用評級工作有效開展。精準發放貸款,堅持將風險補償基金、貸款擔保基金等與信貸資金捆綁放大的做法,將資金放大5至10倍以上為農戶貸款,保證貸款總額度。脫貧攻堅期內,分片包干主要責任銀行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貧困戶的貸款,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執行,縣級財政給予全額貼息,貸款期限3年以內、5萬元以下;對帶貧企業發放的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按照貸款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10%,縣級財政根據帶貧企業帶動貧困戶數相對應的額度按照年利率2%進行貼息。創新貸款模式,推廣“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多種模式,與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加大對產業脫貧的信貸投入。支持發展“訂單農業”融資和產業鏈金融,由新型經營主體擔保,貧困戶貸款,銀行放貸,形成多方聯動、協同推進、共同受益機制。加強扶貧小額信貸示范點建設,通過樹立典型、輻射帶動,實現打造一點、建成一批、帶動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推動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工作深入開展。
三是擔保跟進。壯大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7個貧困縣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額度達到1億元以上,增強服務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其他縣(區)以現有政策性擔保公司為依托,增加扶貧擔保資本金x萬元,將扶貧信貸擔保業務增加到現有政策性擔保公司內,確保扶貧信貸擔保額度在5000萬元以上。引入擔保增信,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免收擔保費,對帶貧龍頭企業按1%/年收取擔保費。試點建立村級扶貧互助擔保基金,支持貧困村扶貧互助社與金融機構合作建立扶貧互助擔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貸額度,由金融機構根據入社農戶申請提供擔保貸款。
四是保險護航。將農業保險作為支持金融扶貧的重要手段,積極發展扶貧貸款保證保險。開發適合貸款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和特色農業互助保險管理模式,發展產業收入保險、產量保險,擴大價格指數政策性保險范圍,支持保險機構開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險和高保障農業保險。堅持賠款到戶,通過銀行卡發放,提高理賠時效。推廣脫貧攻堅專項保險服務項目,支持保險企業構建針對貧困人口特點的扶貧保險產品體系。
(二)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各縣(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和風險緩釋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政府、銀行、擔保、保險“按比例分擔”的風險共擔機制,為金融扶貧建立多道“防火墻”。
一是按比例分擔風險。對扶貧貸款實際發生的風險,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建立政、銀、保、擔、投等“三位一體”“四位一體”“五位一體”的風險分擔機制。即政府(財政設立風險補償金)、銀行、保險、擔保、投資等機構按比例分擔風險。(x縣與合作銀行、省農信擔保公司、省擔保集團簽訂了《金融助推x縣脫貧攻堅試驗區合作協議》,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貸后風險,由政府設立的風險補償金與銀行、省農信擔保、省再擔保集團,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擔;對帶貧農業經營主體的貸后風險,由政府設立的風險補償金與銀行、省農信擔保、省再擔保集團,按照20%、20%、40%、20%的比例分擔,形成了“四位一體”的風險共擔機制。)
二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市財政設立x萬風險擔保補償基金,根據各縣(區)風險規模大小,給予獎補。各縣(區)統籌相關資金設立風險補償金,x年貧困縣區要分別設立不低于x萬元的金融扶貧專項風險補償金、非貧困縣區不低于1000萬元的金融扶貧專項風險補償金,政府要按照放貸規模相應增加風險補償金額度,確保金融機構的放貸額度和期限滿足脫貧攻堅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各縣(區)業務主管部門要承擔金融扶貧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建立扶貧貸款熔斷機制,對鄉鎮貸款不良率超過5%的和行政村貸款不良率超過7%的,停止貸款發放。銀行部門要加大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高貸款管理水平,做好財務管理、風險評估、動態監測等工作,加強貸后管理,防范風險。擔保部門要為扶貧貸款提供擔保,創新擔保業務模式和產品,加強貸款項目監管,不斷提高擔保服務能力。保險部門要做好補充,發揮好風險阻隔、經濟補償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貧風險。
(三)建立三級服務體系
一是縣級服務。組建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可由縣扶貧辦、金融辦、人行、監管辦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縣級中心人員由縣扶貧辦、金融辦、人社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農業局、農辦、公安局、法院、人行、監管辦及各專業金融機構等單位抽調專人組成。
1.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對農戶和中小微企業信用評級進行指導,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數據庫。
2.負責本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帶貧作用明顯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申請的受理、批轉和督辦。
3.負責本地區扶貧擔保基金、風險補償基金平臺建設和業務運轉。
4.負責本地區農村產權評估、流轉交易平臺、融資擔保、風險緩釋機制建設和業務運轉。
5.負責扶貧小額貼息貸款利息補貼的及時撥付。
6.負責本地區不良資產處置及不良貸款清算、償付工作。
7.對本地區金融扶貧服務站、金融扶貧服務部進行監督管理,實施業務指導。
8.完成金融扶貧臨時性工作。
二是鄉級服務。組建鄉級金融扶貧服務站。設主任1名,由主管扶貧工作的副書記負責,設副主任若干名,可分別由鄉(鎮)扶貧辦主任和駐該鄉(鎮)金融機構負責人擔任,另抽調3至5名專職人員(駐該鄉鎮的金融機構至少2人以上參加)負責具體工作。
1.政策宣傳:收集、整理黨和國家的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定期、不定期開展金融扶貧政策宣傳活動,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并熟知相關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審核、整理村級金融服務部農戶信息,建立全鄉(鎮)農戶信用信息電子檔案,實現農戶信用信息共享。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等工作。
3.申貸受理:收集整理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申請及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及時報送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
4.監督管理:對區域內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進行監督管理,對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安排到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的工作進行督辦。
5.組織落實:配合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良資產清收等工作。
6.完成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三是村級服務。組建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設主任1名,由村級脫貧攻堅包村責任小組組長或村支書擔任,成員由村級脫貧攻堅包村責任小組組員或村組干部、黨員能人組成,每村至少5人以上。
1.政策宣傳:收集、整理黨和國家的各項脫貧攻堅政策,定期、不定期開展金融扶貧政策宣傳活動,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并熟知相關政策。
2.信息整合:采集、整理本村農戶基礎信息,建立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
3.申貸受理:收集整理農戶貸款申請及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及時報送鄉級金融扶貧服務站。
4.配合工作:配合縣級金融扶貧服務中心、鄉(鎮)級金融扶貧服務站做好信用體系建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良資產清收等工作。
5.完成鄉級金融扶貧服務站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四)大力推廣“信貸+信用”精準扶貧模式
大力推廣普惠金融,創新小額信貸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寬授信、嚴管理、守信激勵、失信嚴懲”原則,研發推廣“普惠授信”金融產品,實現扶貧小額信貸的“應貸盡貸”,專項支持貧困戶生產經營。
1.適用范圍:全市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包括已脫貧戶)。
2.貧困戶申請:有貸款意向的貧困戶根據信用評級條件,填寫信用評定申請書,向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提出申請。
3.村級評定: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組織相關人員對提交申請的貧困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貧困戶信用信息采集評級系統評定辦法》的指標要求進行信息采集,并確保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
4.信用評級:村級金融扶貧服務部將采集的貧困戶信息輸入全省《農戶信用信息采集評級系統》,鄉金融扶貧服務站、縣金融扶貧服務中心綜合公安、司法、社會服務等部門的信息,形成貧困戶信用評分及信用等級,并張榜公示。貧困戶信用共設四個等級:a、aa、aaa、aaa+。信用評級結果實行動態管理,根據貧困戶家庭條件變化,按照評分情況及時提高或降低等級。
5.授信額度:根據信用評級確定授信額度,a信用戶最高提供純信用貸款5萬元;aa信用戶最高提供純信用貸款10萬元;aaa信用戶最高提供純信用貸款15萬元,aaa+信用戶最高提供純信用貸款20萬元,無信用不予授信。一次授信、三年有效、隨借隨還、周轉使用。
6.信用運用:不同信用等級享受同等級的免抵押、免擔保純信用貸款。
7.扶持政策:對信用評級中的貧困戶,享受“兩優惠、一貼息、一加分”的政策。“兩優惠”即優惠貸款利率、優惠貸款周期,“一貼息”即財政貼息,“一加分”即信用評級加3分。
四、強化組織保障
(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市級建立金融扶貧專項工作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政府金融辦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國開行x分行駐x扶貧專員,市扶貧辦、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x中心支行、x銀監分局、x保監分局及市屬農發行、農行、農信辦、中國人壽、人保財險、x農險、中華聯合保險、人保健康保險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各縣(區)政府常務副縣(區)長為成員。金融扶貧專項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金融辦。同時設立工作專班,定期召集會議,研究解決金融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注重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在金融扶貧工作中的引領作用,實現農村基層黨建與金融扶貧有機結合。
一是“雙簽”。縣鄉黨委、村級基層黨組織與金融部門雙方簽訂精準扶貧工作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義務,并相互監督履行職責,共同為貸款戶辦實事。
二是“雙辦”。基層黨組織與基層金融機構共同建立精準扶貧辦公室,實現固定地點、固定時間、固定人員為貧困戶服務。同時向基層金融機構介紹轄內經濟發展情況、貸款需求及資質優、信用好的貸款戶。金融機構結合基層黨組織提供的信息資料,建立貸款需求檔案,篩選出符合條件的貸款戶并及時提供金融服務。
三是“雙評”。基層黨組織要協助金融機構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開展信用評定,有效拓寬信用覆蓋范圍。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建檔、授信和評級工作,深化“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不斷增強貧困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的誠信意識。
四是“雙控”。各金融機構要做好貸款管理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大力協助金融機構認真開展貸前調查。貸款發放后,要積極協助銀行深入所轄貸款戶,對貸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為鼓勵貸款戶誠實守信行為,將貸款償還情況與信用評級綁定,對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提高其信用評級,在下次整體貸款利率執行下浮,降低貸款戶融資成本,對違約率較高的降低其信用評級,在下次整體貸款利率執行上浮,加大其違約成本。
(三)強化考核督導。將此項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工作范圍,適時對該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工作開展情況行不定期進通報。對因推諉扯皮,導致政策落實不到位,扶貧效果打折扣的額,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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