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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對采購的呆滯、積壓、質量低劣材料嚴格把關不予驗收入庫。
2、對采購的無使用對象的特殊材料不予驗收入庫。
3、對一般材料超儲備定額懸殊的不予驗收入庫。
4、對短線物品的儲備應視用途所需,不能超過1--2個月的用量,超出者不予驗收入庫。
5、驗收成件包裝物資要進行抽查,凡質量、數量、規格、品種與材料清單不符的不予驗收入庫。
6、驗收數量不足的,應由采購員及時補回。
7、以上入庫所造成后果由倉管員負責。
(二)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能投入使用。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財務部主管和采購經辦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匯報,請求采取有效處理措施。
(三)物資檢驗合格后,倉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送貨單上的要求簽字。
(四)入庫時,倉管員要認真如實填寫《入庫單》、《領料單》,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送貨單一起交財務部記帳。
(五)對暫時不能退回的不合格物資,應隔離堆放,并作好標識,嚴禁與已入庫的物資混雜在一起。
(一)物資的儲存與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并標明物資名稱等;上架的物資應根據區域劃分進行擺放,并標明物資名稱、編號等。要分開食用與非食用分開,常用與非常用分開,工具與材料分開,整齊統一。貨架存放做到上放輕、下放重,中間放常用。
(二)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物資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查點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齊。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領用方便。
(三)倉管員對倉庫物資應根據其自然屬性和倉庫的實際情況,認真保管,嚴格做好防火、防盜、防投毒、防鼠、防蟲蛀、防銹蝕、防變質、防受潮、防桶漏、防失油、防塵污、防老化、防凝固、防受凍、防變形、防破損等工作,使公司財產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
(四)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倉管員應及時報告財務部,并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的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行為。
(五)倉庫所存物資未經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一律不準出庫。
(六)倉庫要加強安全保衛措施,禁止非倉管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倉管員應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一)倉管員應按'推陳出新、先進先出、按單領取、嚴格控制'的原則發放物資,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放,四減數'。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發放失效、霉變及其他差錯等損失,倉管員應負責。
(二)倉管員在發放物資時,應嚴格審查派工單、采購計劃審批單,確認是否經倉庫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否則,倉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三)倉管員在發放物資時,應與領物人認真清點,當面檢查所領物資質量等,并與使用人在出庫單或領用單上簽字確認。未經簽字確認,物資不準出庫。
(四)物資發放完畢,倉管員要認真填寫《出庫單》或《領料單》。《出庫單》或《領料單》需經領物人簽字確認。工具借用人要填寫《工具出借登記表》,所有憑證倉管員應認真妥善保管。
(一)倉庫原則上每月25日前完成盤存一次,核對帳目和實物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必須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并提出和實施糾正失誤的措施。
(二)盤存時,由倉管員負責,倉庫所屬部門另派人協助,財務部派人監督。
(三)盤存完畢后,倉管員應向采購員提出各類物資的合理庫存量和目前庫存量,以便采購員及時進行采購,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同時降低庫存成本。對過期、失效等物資,在查清責任后要及時報財務部作報廢處理,并辦理有關報廢手續。
(四)倉庫應對各類物資分門別類建立物資臺帳,嚴格臺帳登記制度。
(五)每月末制作《庫存盤點表》,根據表內數據,做到'月初庫存+當月入庫量=月底結余十當月出庫量'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財務會計記帳。
(一)管理標準
1、庫房建有標牌,倉庫規章制度,倉管員崗位職責。
2、物品標識明確,安全方便,擺放整齊。
3、三凈:物品干凈、貨架干凈、庫房干凈。
4、庫房利用率60%以上。
5、帳本清晰明了,帳實相符。
(二)倉管員須知
1、倉庫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
2、材料領用、入庫手續、報表填制與統計。
3、庫存物資的代號、名稱、標記、規格、型號、產地。
4、庫存物資的保管、保養方法。
5、庫存物資規格質量標準、外觀質量鑒別,取樣檢查方法。
6、物資簡單的性能用途。
7、一般常用材料的價格。
8、面積、體積、容量的計算,各種換算。
9、各種工具的使用。
10、倉管員每周要就物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回訪,若發現虛報及挪作他用的,要及時報告主管按規定進行處理。
11、倉庫員必須嚴格計量器具的標準,定期送計量局校驗一次。
12、記帳要做到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收貨、盤存及時。
13、允許范圍內的誤差和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要及時上報,以便做到帳、物、資金一致。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分公司的車輛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負責辦理車輛的保養費和養路費。
2、司機出車必須根據派車單所要求的前往地點、時間、執行任務的事項去完成任務。如有變化,應事先請示或事后報告。
3、司機執行任務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政府規定和交通法規,隨車人員不能縱容司機違犯交通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4、司機要做好每天的車輛行駛記錄(如車公里、車次、行駛小時和所加油料的統計等),月底匯總后報行政部主任。
5、車輛實行指定司機負責管理,其他人員未經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車輛。經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況。
6、主管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并做好保養記錄,保證車輛正常行駛。保持車身內外清潔、衛生。
7、車輛維修要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能修復的零部件盡量修復使用。需要更換的部件先報告行政部,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后購買。
8、車輛必須按分公司指定地點停放。司機如不按規定停放車輛,所造成的損失(如車輛丟失等)由司機本人負責。
1、分公司領導用車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門用車,要提前申請。市內用車,提前半天申請;市區以外用車,提前一天申請。用車申請單要經部門主任簽字后交行政部審批。
3、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用車申請單,區分任務的輕重緩急,充分發揮現有車輛的效率,盡量做到經濟、合理、高效地統一安排車輛。
1、安全行車,愛護車輛,做到'三勤',保持車容整潔和性能良好,出勤率達95%以上。
2、發生行車事故,視情節輕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判決書》意見確定其責任:應付損失費在1000元以內的,罰其修理費的10%;損失費達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內的,罰其修理費的15%;損失費達20xx元以上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另定百分比進行處罰,但不得低于20%;對造成傷亡事故者,處罰不在本文規定之內,另按交通事故處罰原則及有關規定處理。
3、未經領導同意出私車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費和賠償費都由本人負責。如保險公司賠款后,財務可按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為標準,向其本人扣罰總金額的50%。
1、市內出車。不分出車次數及行駛里程,每月發給司機出車補助150元。
3、業余時間出車,按有關規定發加班工資。
4、行政部憑派車單,按月統計,作為司機業績考核依據。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本責任書適用之職位范圍:本責任書應用管理處主任、管理員之任務。
二、本責任書考評形式:考評分自評、互評、住戶評議、上級鑒定四種,每月、每季、第年進行一次,采用工資獎金相結合之考評形式。
三、本責任書之考評項目:責任區住宅樓及公共設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災、刑事案件、小區秩序;保潔、清潔、綠化;住戶評議;工作作風、紀律;工作日記及房屋管理檔案。
1、要熟練掌握好物業管理之有關知識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樹立為住戶服務的思想。
2、要切實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物業情況,合理安排責任區的所有員工之崗位(注:保安員之崗位應與保安隊長協商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其余員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崗位上報公司領導審核確定)。
3、要熟練掌握好責任區內之管理有關資料(其中包括收樓數據、鎖匙交收情況、維修情況、配套設施情況、入住情況、租戶情況、治安巡查、探訪登記數據、清潔衛生情況等數據),且要有條理地進行整理歸檔。
4、統籌監控好責任區內之客戶服務、治安、維修、清潔、綠化等方面的工作,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辦事,確保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治安秩序良好,業主滿意(注:公司將于每月不定期組織人員到各花園檢查,檢查結果按本辦法獎罰標準執行)
5、要及時組織人員修復損壞之樓宇及設施。
6、按公司之規定及時安排工作人員修復業主/住戶要求之維修。
7、嚴格按照公司之規定組織人員做好責任區內之裝修監控,嚴防違章事件發生。
8、嚴格按照公司之要求辦理裝修手續,嚴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裝修工程。
9、確保責任區內正常之生活條件不受影響,嚴禁無緣無故停水電供應及公共設施之正常使用。
10、確保責任區內工作人員保持服裝整齊清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配戴好員工證。
11、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及時地處理一切違紀事件。
12、嚴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組織員工做好住戶、探訪者、車輛、物品之出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公司規定之工作程序接待業主/住戶,并作好有關記錄。
14、有效、有禮及時處理業主之投訴(業主投訴的問題如能及時處理應實時處理,如確不能及時處理的,應要同業主另約時間到時安排人員跟進投訴)。
15、不準與業主發生一切任何之私人經濟來往,嚴禁以任何借口向業主索要什費及錢物。
16、按公司之規定組織好員工之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員工之積極性,做到人盡其才。
17、按公司之規定按時、按質組織好員工之巡查工作。
18、積極做好本花園之宣傳工作,定時按質整理告示箱及宣傳欄,堅持每月更換一次版面之要求。
19、認真積極地做好工作日記及周報表,按時按質召開周務會。
20、積極及時地處理突發事件,且要將此事件作好詳細記錄并要匯報公司(注:如發生重大事故除了組織人員處理外,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司按指示處理)。
21、要保守公司之內部秘密和業主/住戶資料(公安機關查案要求除外),不得假借公司名義或用職務之便做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22、認真審核水電工所抄之水電表,準確率達100%,并按時上交公司。
23、積極配合財務部做好管理費及其它費用之收取工作,努力使管理費收費率達到95%以上。
24、認真做好轄區內之水電管理工作,確保水電損耗達到公司規定之要求。
25、要積極主動管理好花園日常工作,按質完成公司領導下達之臨時任務。
26、要服務公司領導之安排,不準有瞞騙、恐嚇公司領導之行為。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強化組織觀念,維護正常的勞動、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對工作不服從分配,經教育仍不能到職到崗的視為曠工處理。
三、做到按時上下班。
嚴格考勤制度,各物業管理站必須堅持每日簽到考勤。月底匯總,于次月1日報經理審查后交財務科備案,是每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之一。
四、對無視公司工作紀律,屢次違反,將調離其本人工作崗位或待崗學習。
五、嚴禁打架斗毆,聚眾鬧事。
六、水電工要嚴格執行水電工崗位責任制,水電查抄及費用征收應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
八、對業主提出的各種合理性服務要求,在規定范圍內的要立即去辦。
九、業主(或使用人)對收費(含代收費項目)標準提出異議時,要首先向其耐心宣傳解釋上級的規定和批準的收費標準,直到業主理解和滿意為止。
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
行統一表彰。
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二、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三、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五、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
考勤制度
一、全體干部、員工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二、各物業站應對所屬人員的簽到出勤情況予以監督簽寫,不得弄虛作假,公司將不定期檢查。
三、財務部應對職工請假情況通過請假報告做好記錄和匯總,并以此計算員工工資。
四、凡因查抄水電等入戶占用的非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事后也不予以補休,可適當安排提前1小時下班,但不能推遲上班時間。
五、考勤記錄要于次月1日報交經理,待審查簽字后備案并編制當月工資表,不得無故拖交。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手續傳遞制度。
二、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后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一、由專人負責對水、電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建立水、電等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要齊全。
三、操作人員即水、電管理員要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四、水、電管理員要定期查抄水、電表,編制每月水、電的收費、損耗情況。
六、如業主發生水、電、暖損壞時,水電工應在短時間內給予修復,最遲不能超過24小時。
七、水、電、暖管理員設備房應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八、保證路燈、樓道燈完整無損。出現損壞及時修復,最遲不能超過兩天。
九、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一、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維護物業小區治安秩序,保障小區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確保小區內休閑椅、路燈、草坪燈、圍墻護欄、圍墻燈、消防栓、電子監控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的完整無損,確保小區的安全。
三、對小區內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治安保衛有關規定的宣傳工作。
四、負責管理好小區內交通秩序。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和特殊性任務。
一、保潔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堅守崗位,行為規范。
三、環衛保潔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運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潔。
2、小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每日清掃,綠地內不得有人為性垃圾,路燈每月清潔1次。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1.目的
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保證業戶及物業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各管理處的消防安全管理。
3.內容
3.1各施工單位(含管理處,公司有關維修部門)在小區內的施工需動火的工程,必須事先向管理處申報,辦理動火作業手續,經管理處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處須明確監管責任人并進行施工監督,各施工單位動火完畢后立即清理現場,防止留下火種而引起著火,并通知管理處驗收。
3.2管理處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變壓器室、供配電房、停車場(庫)、發電機房和樓層動火)必須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并做好防備工作后才可動手火。
3.3動火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3.3.1動火前“七不”:
3.3.1.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3.3.1.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3.1.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3.3.1.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的容器、未經清除不動火。
3.3.1.5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未經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動火。
3.3.1.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3.3.1.7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3.2動火中“四要”:
3.3.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3.3.2.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3.2.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3.3.2.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3.3動火后要“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然后才能離開現場。
3.4供配電房、發電機房及其他重要機房內禁止堆放易燃物。禁止吸煙,并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設備(器材)旁邊禁止堆放任何雜物。
3.5各走道、樓梯口等疏散部位要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狀態,禁止業戶在走道、樓梯、垃圾桶旁燒紙、焚香。
3.6管理處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公司制訂的消防管理規定。
3.7管理處所有員工均應愛護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消防設備、設施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以保證設備、設施、器材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規定
1.?目的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業戶和物業的安全。
2.?適應的范圍
適應各管理處的消防檢查管理。
3.?內容
3.1消防安全管理機構
各管理處應視實際情況設立專門的消防監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設置消防監控職能,并建立三級防火機構,明確各防火責任人職責。
3.1.1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第一級消防責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總經理負責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確定委員會成員人選,并明確其職責。保安隊作為公司常設消防安全職能部門,具體承擔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3.1.2管理處主任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管理處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3.1.3保安主管作為第三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消防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3.2.1一級檢查由物業公司指導、監督各部(或崗位)組織實施。
3.2.1.1每位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處理本身能夠解決的不安全的因素,本身不能處理的應及時提交上級主管,否則,發生事故由該崗位當班人員及其主管負責。
3.2.1.2保安主管負責對小區的消防設施,消防安全情況及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日常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巡視檢查記錄表》。
3.2.1.3保安主管每月將消防安全情況總結后向管理處主任上報。
3.2.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主任組織實施。
3.2.2.1管理處主任每月組織保安隊、工程維修組等分部對轄區設備、設施、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檢查。
3.2.2.2檢查內容應包括管理處各部門(崗位)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火情隱患及整改情況。
3.2.2.3.管理處主任每月向主管總經理和公司第一級消防責任人提交管理處消防安全工作總結。
3.2.3三級檢查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實施。
3.2.3.1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對各管理處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
3.2.3.2檢查內容包括管理處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消防監控中心管理規定
1.目的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確保消防監控中心的正常運行和安全。
2.適應的范圍
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
3.內容
3.1消防中心實行專人輪班,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值班記錄。
3.2消防中心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出。
3.3每天值班員要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
3.4出現或接到報警信號,應立即檢查信號真偽情況。
3.5值班室內嚴禁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3.7消防中心應配置手持滅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頭盔、防煙罩等消防器具。
3.8沒有設置消防監控中心的多層樓宇小區應由管理處值班室和值班人員承擔并履行以上職責。
4.記錄
值班記錄表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二年。
5.附件
無
消防演習規定
1.目的
保證應急方案在實踐中的正確使用,確保業戶和物業安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的消防演習。
3.內容
3.1.演習要求
3.1.1實地演習的次數,各管理處可視物業類型具體制定。一般要求每年至少一次,演習時間一般安排在冬季。
3.1.2演習的義務消-防-隊員應按在冊人數不少于50%人員參加,各管理處要盡可能發動業戶參加。
3.2演習形式
3.2.1模擬實戰訓練,按接警、出動、指揮、分工配合及臨時處理等綜合動作演習,檢驗是否符合應急方案要求。
3.2.2模擬實戰訓練,從接警出動到現場,按實戰要求出水、泡沫滅火,同時進行搶救和疏散人員,物資的訓練。
3.2.3演習范圍可分整個單位綜合性演習,也可分部分、分段開展演習。
3.3演習注意事項
3.3.1演習前必須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組織,做到演習人員明確演習任務、方法和要求。
3.3.2要選擇適當時間,并預先貼出通知,盡量不影響業戶的正常生產和生活。
3.3.3點火實戰演習時,必須做好相應安全保衛工作,落實有關人員職責,確保保障措施的有效執行。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火警應急規程
1.目的
明確火災應急處理程序,確保業戶和物業的安全,并將損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的火警應急處理。
3.內容
3.1火災報警程序。
3.1.1發現火警時,立即拿起對講機或電話(普通或消防)向消防監控中心或管理處值班室報警,也可啟動手動報警器,使樓層警鈴、火災報警器的信號傳到消防監控中心。
3.1.2用電話或對講機報警時,必須講清下列事項:火災發生的點;火勢大小;燃燒物質;報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3.2接到報警后的處理辦法。
3.2.1消防監控中心拉到報警的信號后,利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員立刻前往火警現場。如火警誤報,應通知消防中心消除警號;如證實火警情況嚴重,由再場最高負責人立即向119報警,并通知消防中心啟動報警設施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施救,并利用現有設施進行滅火。
3.2.2消防中心利用消防廣播,引導人群利用消防樓梯向安全地點疏散;使非消防電梯降至首層;切除非消防電源,啟動應急電源;啟動相關防、排煙風機、消防泵。
3.2.3管理處主任到現場指揮滅火,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責任人也要立即到現場參與滅火,其他人員則堅守崗位,隨時聽從指揮。
3.2.4派人到小區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指示消防栓位置。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火災時人員疏散、搶救工作規程
1.目的
保證火災時及時疏散人員、正確開展搶救工作,確保業戶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是各管理處火災時人員的疏散和搶救
3.內容
積極搶救受火災威脅的人員,是滅火工作的首要任務,當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根據救人任務的大小和現有滅火力量,首先組織參戰人員救人,同時部署組織一定力量滅火,在力量不足的情況下,應將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3.1.疏散救人的方法。
3.1.1由指揮部發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廣播引導人們從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帶,物業部負責安排疏散工作。
3.1.2散順序:首先為著火層人員,其次是著火層上一層人員,再次為著火層上二層人員,并依次往上。當火災層以上很可能受火災影響的人員全部疏散后,開始依次疏散火災層下一層、下二層人員。
3.1.3與此同時,管理處主任和保安主管、保安員還要依次檢查各樓層保證所有人員按要求撤離。在檢查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地點:墻角、門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體的下面,因為人驚慌時,常常躲在這些地方,尤其是兒童。
3.1.4當樓層火災面積大,受困人員較多時,可先引導、疏散受困人員到安全地帶,然后再設法轉移到地面。
3.1.5如被困人員無法利用消防樓梯疏散時,可利用云梯、曲臂車等登高工具,架設在樓房安全位置實施搶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繩搶救被困人員;也可張開救生網或帆布,把棉被鋪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員跳-樓逃生。
水淋濕門窗降溫,清除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勢蔓延過來,若房內有救生器材,則引導他們使用這些器材,如救生繩、緩降器、救生袋進行自救。
3.2疏散救人時要注意的事項。
3.2.1在火災情況下,所有的電梯都自動鎖在第一層,疏散時切記不要等電梯,要由消防樓梯疏散較為安全。
3.2.2疏散時,要用濕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煙氣嗆住導致窒息。
3.2.3疏散時,要沿著緊急出口標志批示的方向走,并要彎腰或爬行前進,因煙氣都懸浮在上部。
3.2.4大廈緊急疏散時,切記要由首層向大廈以外跑,不要錯走到地下室。
3.2.5為搜查未疏散人而進入關閉的房間之前,要先手試一試門,看是否很熱,如果很熱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開門一定要憋住呼吸,因為煙和熱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間內火比較大而手邊沒有滅火工具時,應立即將門關上。
3.2.6對受傷的人員,除在現場進行急救外,重傷者還應及時送往醫院搶救治療。
4.記錄
無
5.附件
無
火災時物資疏散、保護工作規程
1.目的
保證火災時物資的疏散和保護,確保業戶的財產安全并將損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管理處火災時物資的疏散和保護。
3.內容
疏散與保護物資,是滅火過程中的又一項重要任務,對受火勢威脅的各種物資,以及業戶的貴重物品、車輛、設備以及圖書檔案資料等是采取疏散還是就地保護,要根據火情來決定,其目的是盡量避免或減少國家和私人財產損失。
3.1需要疏散與保護的物資的幾種情況:
3.1.1重要物資受到火、煙等直接威脅而無法保護時,要進行疏散,特別是業戶貴重物品和不能用水撲救的'物資,必須立即疏散。
3.1.2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較大壓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設備,在火勢威脅下有發生燃燒、爆炸或散發毒氣的危險時,要抓緊疏散或加強保護措施。
3.1.3當物資妨礙消防員接近火源而影響滅火行動時,要盡快搬移。
3.1.4對有助火勢蔓延的物資,要迅速轉移,
3.2疏散與保護物資的要求和方法:
3.2.1一般情況下,應先疏散與保護貴重的、有爆炸和毒害的以及處于下風方向的物資,然后疏散和保護受火勢威脅較小的、處于上風方向的物資和其他一般物資。
3.2.2在受火勢威脅的情況下,要用水槍掩護疏散物資的人員,保護他們的安全。
3.2.3疏散搬走物資時,對貴重和爆炸物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損壞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3.2.4疏散出來的物資不得堵塞道路,應放在免受火、水等威脅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護,防止丟失和損壞。
浸濕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蓋,不能用水冷卻的可設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將其與火焰隔開。
3.2.6對疏散到集中地的物資真登記,以備認領方便及備案。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司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房產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和物業公司負責實施。
第四條?總公司、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辦公室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設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安全責任人為公司總經理,下屬各公司安全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為各公司行政主管領導,部門、辦公室的安全責任人分別為各部門或辦公室主持工作的負責人。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公司設立內蒙古海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整個海亮廣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子公司、部門、辦公室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第六條 公司實行各部門崗位安全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第七條安全管理辦公室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本公司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經營業態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第八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九條?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各子公司、部門、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條?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3?、執行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海亮廣場?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2?、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二條?各部門、辦公室的設兼職消防安全員,并在海亮廣場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和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部門、辦公室的兼職消防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應時常對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海亮廣場各區域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此外,還應給各部門、辦公室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個經營業態場所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第十九條 場所內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且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阻擋。
第二十條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第二十一條 經營場所內的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及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統一由專人負責。
第二十二條 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第二十三條 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第二十四條 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0cm?)。
第二十五條 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第二十六條 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2m?,并保證隨時暢通;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和燈頭都應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第二十七條 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50cm?;倉庫中不能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使用的電燈泡不能超過60w?;庫房中所設置臨時電線的存在時間不能超過兩星期。
第二十八條 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第二十九條 配電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不得儲存雜物和堆碼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種電器、照明設備及線路的安裝、使用以及配電室的清潔維護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第三十條 當班人要上崗時須穿絕緣鞋,帶電作業時須安排兩名以上監護人,作業時掛牌操作,并有專人守衛電閘箱,高空工作時系好安全帶;配電室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人員必須經過訓練,提高搶險自救能力;每日需有電工晝夜值班,對設備運行要定時巡視,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一條 凡在配電室安裝電氣設備、線路等的,必須經工程部門負責人同意的,由電工操作安裝;秩序維護部、配電室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對本公司所屬地區進行電氣安全檢查,并且認真做好記錄。
第三十二條 機房內不得會客、吸煙、動用明火、儲存雜物和建筑用品,不準堆碼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十三條 機房工作人員需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運行、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嚴格履行職責,做好工作記錄,交-班接-班認真檢查,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玩耍(麻將、撲克、棋類等)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機房機器需要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拭劑、涂料、攪抖等物料應到指定地點辦理,并不得隨意棄置現場。
第三十五條 機房如需電氣焊接時,嚴禁調兌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機油,應放置到專門地點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六條 機房內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并且實行責任制,誰在崗誰負責,遇有火災、火險立即撲救;機房內所有設備、電氣線路要經常檢查保養。
第三十七條 辦公區嚴禁吸煙,并在明顯位置張貼嚴禁吸煙和防火的標志;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第三十八條 辦公區無人辦公時,應關閉所有的照明燈;辦公區的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在工作結束時,關閉電源。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消防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經營的。
2?、堅持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四十條?對無視消防安全工作,多次違反有關消防法規,或經指出仍拒不改正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扣除一定數額的考核獎或開除等處罰。
第四十一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安全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員工規章制度
1. 員工守則:
(1) 遵守客戶、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調動。
(2) 熱愛工作,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實事求是,工作積極。
(3)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不拉幫結派,損公肥私;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遲到、早退。
(4) 上班時統一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態度熱情,服務周到。
(5) 上班時統一說普通話,不準講粗話、臟話、家鄉話。
(6) 上班時不能隨地吐痰、吃零食、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聊天或看書、看報、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7) 員工代表公司形象,在與你所服務的人員發生沖突時,不得頂撞,盡量保持克制,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而有損公司形象。
(8) 在崗位上要認真工作,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級安排所定任務,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失職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達標。
(9) 不得盜竊公司、客戶、同事的財物,一經發現,照價賠償和承擔全部處罰,扣除當月工資作抵押,并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戶的機密。
(11) 如在檢查衛生不合格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扣獎金、辭退處理。
(12) 在工作時,如遇水災或火警時要及時通知保安人員或現場主管,并積極協助處理好善后工作。
(13) 積極接受上級和客戶考評,相互溝通、廉潔自律,增則節支,學習公司規章制度,進行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公司效益和企業形象,建立一支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隊伍。
2. 員工因清潔質量檢查不合格的,作記過處理。
3.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將作警告、記過罰款處理。
(1) 員工上班工作服不整潔、不干凈、皺折、破爛的。
(2) 服裝的紐扣沒扣好、領口、袖口、衣下擺等處的內衣外露、外翻、鞋子不干凈的。
(3) 工作牌沒有在正確位置佩戴整齊,臟、舊、破爛而沒有及時更換的。
(4) 頭發沒有按標準進行整理的(男:短小,最好為寸頭、無胡須;女:束扎整齊洗凈、梳順)。
(5)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的。
(6) 員工在工作范圍內說粗話、隨地吐痰、穿拖鞋、相互閑聊、呆站、大聲喧嘩、清潔工具、清潔材料隨處亂放、隨便舞弄清潔工具或其它棍棒的。
(7) 員工在上班工作中收集紙皮、易拉罐等廢品的。
(8) 員工將清潔工具晾曬、擺放在公共場地,經教育仍不更改的。
(9) 對裝修工人任意拋灑、堆放裝修垃圾時,員工與裝修工作或住戶爭吵的(遇此情況要立即告知項目點管理處,由項目點管理處進行處理)。
4.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過或辭退處理
(1) 員工因清潔質量或者言行舉止被管理處投訴的。
(2) 本公司員工相互爭吵的,或與管理人員、客戶發生爭吵的。
(3) 員工擅自移動客戶或顧客放置的物品、雜物的。
(4) 員工在工作中引燃易燃易爆物品的。
(5) 員工謾罵或威脅他人的。
(6) 員工在工作時間擅自接私話的。
(7) 員工故意浪費材料的。
(8) 員工在工作中,應積極主動的完成自己的清潔工作,在清潔工作中對不易做干凈的地方借故推托的(遇此情況如自己不懂時應向主管或班長請教怎樣處理,根據所需材料和工具要主動班長或主管提出,由班長或主管到公司去領取進行處理)。
(9) 員工在工作中,對主管指出的不足之處沒有立即改正或因客觀條件不能及時改正,但又沒有按期完成的。
(10)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未嚴格執行著裝要求的。
(11) 員工遲到、早退15分鐘之上者。
(12)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外出超過15分鐘之上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13) 員工在工作中躺坐休息、看書、看報、睡覺、亂添亂畫、抽煙、吃東西的。
(14) 員工曠工半天或半天以上的。
(15) 員工不服從管理的。
5.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作記大過并辭退處理,造成損失的按價賠償。
(1) 員工隨地大小便,嚴重影響公司和客戶形象的。
(2) 員工因玩忽職守,影響工作和造成損失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3) 員工私自使用甲方或客戶辦公用品(電話、傳真、復印等),按偷盜論處。
(4) 不愛護并損壞、丟失清潔工具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5) 員工如引燃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原因)啟動火警系統,造成人為驚慌和混亂的。
(6) 員工在清潔各種玻璃、金屬表面、木質地面、石材表面時亂劃或腐蝕其表面,造成嚴重后果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7) 員工故意損壞或偷藏他人財物、偷吃他人食物的(參照《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8) 員工毆打他人的。
(9) 員工在上班期間,與項目點所在單位發生非工作性接觸,損害公司利益公司利益和形象。
(10) 員工因病、事請假者,如沒有準假而擅自離開崗位者。
(11) 員工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離開的(需提前一個月上交書面報告,經主管簽字同意,交經理審批同意后,待公司安排接替的人到位后方可辭工)。
6.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1) 工作認真負責,清潔工作做得好,受到客戶書面表揚或所在工地被評為區、市、省衛生文明小區、清潔先進單位的。
(3) 員工如遇突發事件(如火警、水災等)立即告知客戶并積極主動配合做好善后工作的`。
(4) 積極舉報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員工(如偷盜等),經查證屬實的。
7、其它事項
(1) 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急病或交通意外) 須請假者,應盡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滿或未滿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則不計工資。
(2) 在清潔過程中,發現電梯不銹鋼、地面花崗石、墻面、天花、燈飾及其他物品(如不銹鋼煙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報警器、開關等) 遭嚴重劃傷、損壞、丟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后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環境衛生工作制度
1、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干凈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2、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00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3、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凈、美,并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4、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5、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6、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于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于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么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閑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閑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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