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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一
(2)項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為安全檢查日,不得少于兩次;
(5)安全檢查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狀況做出評價;
(9)檢查各級.各部門安全責任的執行落實效果,并向領導報告情況;
(11)處理重大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群眾從中受不到教育不放過;部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領導者)受不到處理不放過。
(4)項目部新開工程向各級安全監督部門申報《施工安全許可證》時可將一至十六項原文復印作為申附件報材料。(不準對外單位借用或復印)
(4)“四寶”用品入庫后嚴禁放在潮濕處,庫房應通風防潮;
(5)使用三年以上的安全帽.安全帶和一年以上的安全網要經檢測后,認定合格和才能繼續使用,否則不能使用。由于沒有經驗,檢測發放使用后,引發事故由發放人負責。
(4)保護好事故現場和搶救傷員,控制事故擴大,減少經濟損失;
(5)配合總承包方隊事故調查工作。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和群眾消防組織。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對消防工作要明確分工,一旦發生火災誰負責報警,誰負責消防車的向導,誰負責現場滅火,誰負責對人員搶救等要落實到人,工作有序。
(3)事故現場的木制作棚.庫房等附近必須設臵消防器材和滅火器;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二
1、 總隊工人級別劃分為,隊長,班長,工人三個等級,大隊長由公司指派并有對工人確定級別的權利及績效工資、獎罰的權利。
2、 工人隊長應服從大隊長工作安排并認真執行,對下屬班長、工人有管理權,包括調動、獎罰、任免、審批報銷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長服從上級領導并順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班長對普通工人擁有管理權,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調動,獎罰,審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指標。
1、 新進員工必須要有“兩表一件”即入職登記表,工資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此人。
2、 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5天,合格者錄用并發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進員工錄用后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4、 工作未滿15天且無特殊情況的提出辭職者一律不發放工資。
三、 現場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隊長、組長根據工作情況制定(月、周、日)工作計劃,并詳細記錄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況。
3、 現場施工中不可與業主方或第三方發生爭執,如出現問題由現場主要負責人與其溝通協商。
4、 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1、 所有員工每天準時出勤,工作時間為每天9小時。
2、 員工請假外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須經大隊長同意。
3、 每個項目考勤由專人負責(隊組長兼任),接受上級隨時檢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員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況不能休息者,可事后進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時,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由帶班領導填寫加班派工單進行記錄,工資另計3元/小時。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記加班工資。
6、 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曠工三天者除名并辭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
1、 施工現場每天由帶班隊、組長組織全體工人進行一次碰頭會,并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及完成情況以便檢查。
2、 工地現場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安排準時參加部門會議,并對會議內容進行詳細記錄。
3、 現場所存在的各項問題應及時向上一級匯報,以便可以迅速解決問題。
1、 各項目單獨設立庫管或由現場負責人兼任。
2、 進場材料設立進場材料明細及材料使用情況統計。
3、 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賬,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交由專人錄入電子文檔備查(出入庫臺賬)。
4、 材料賬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5、 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6、 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周圍環境嚴禁煙火。
7、 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怕雨怕潮的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8、 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9、 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
10、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庫手續,使用單位必須有施工隊負責人簽字確認手續,否則不予領料,出入庫臺賬平衡,每月必須盤庫一次,對剩余物資進行詳細登記,以便合理利用。
1、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工地各項制度。
2、 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尊重領導,不準沖撞領導,有意見可事后解釋,對甲方要求絕對服從,時刻以公司利益為重。
3、 忠于職守,堅守崗位,上班時間不得辦私事,未經處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離崗。
4、 愛護公物,認真負責,對分派給各人的勞動工具,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械維修,加油按有關規定執行。
5、 相互團結,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防火。
7、 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場地清。
8、 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區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活廢物及時清運。
10、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工具等。
11、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現場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 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私搭亂接,規范用電。
15、 各項目現場所制定的各項條例制度應同樣遵循。
(一)懲罰條例
員工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予以開除處理(工資全扣):
1) 違反國家法令、法規者;
2) 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等;
3) 打架、偷盜、賭博、拉幫結派者;
4) 嚴重瀆職者;
5)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者;
6) 連續曠工3次或全年曠工累計達7次以上者;
7) 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者;
8) 工人受嚴重警告處分2次或警告處分3次者;
1)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領導、有侮辱威脅主管的行為者;
3) 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破壞他人財產,不尊重他人等等);
4) 嚴重破壞勞動成果、生產機具、社會公物者;
5) 全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次者;
6) 在工作時間干私活者;
7) 項目組長或小組長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而給予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
8) 工作不利、屢試不見成效者;
3. 員工發生以下行為者,公司予以警告處理(酌情給予處罰):
1) 遲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資10元;
2) 曠工者,每次扣工資20元;
3) 在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服裝不整者,每次扣工資10元;
4) 在工作時間吸煙、吃零食、嬉戲打鬧者,每次扣工資20元;
5) 在工作時間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資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資50元;
8) 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資20元;
9) 在工作時間偷閑、怠工者,每次扣工資20元;
10) 在工作場所喧嘩、發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資20元;
二)獎勵條例:
1) 在年底,對隊、組長、技術骨干依據全年表現給予相應獎勵;
2) 在一個工程中,有突出表現者,工程結束后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九、 所有員工,在公司項目較少時,公司有權降低工資。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三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四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五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篇六
(一)適用范圍:本守則適用于壹碗茶茶樓所有員工。
(二)宗旨:本茶樓將經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供給舒適方便的用餐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本茶樓的宗旨。
(三)目標:把壹碗茶茶樓辦成廣東省著名餐飲連鎖店,追求利潤和使每一位顧客滿意是我們要經營餐飲業首要的兩大目標。
二、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本公司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公司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適宜。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經過考核,貼合錄用條件者,均有可能被錄用。
(二)體格檢查:貼合錄用標準者在正式錄用前,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辦理錄用手續。以后員工每年體檢一次,保證身體條件貼合崗位工作要求,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公司有權勸其離店休息或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三)試用期:受雇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期滿確定正式崗位,部門主管及人事部認為不合格者可酌情延長試用期或辭退。延長試用期滿后仍不稱職或犯有過失者,將被辭退。
(四)辭退、辭職
(2)辭退:員工因工作不稱職或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生過失,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甚至開除。
三、店規
(一)員工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二)儀容儀表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凈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水鞋、涼鞋等出此刻酒樓內,穿皮鞋的要擦亮。
(2)男員工不準留長發,大鬢角,小胡子,怪發型;女員工化淡妝,不準頭發過肩,不得濃妝艷抹;女性若留長發,上班時必須盤發;全體員工當班時不得佩戴手表、發卡以外的首飾物品;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油。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翹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后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口袋、不得兩手插放胸前、不要呆板不動,依墻、靠壁或依椅靠柜;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奔追逐等。
(三)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不以膚色、種簇、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時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不主動握手,異常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說話要有分寸、語氣要溫和,語言要文雅。
(4)不要詢問客人的看齡,異常是女賓;不要詢問客人的履歷,工資收入,衣物價格;對奇裝異服或舉止奇特的人不可圍觀、不可交頭接耳、不可評頭論足;對傷殘和有缺陷的人士不可歧視,服務要更周到。
(5)酒店員工必須向所有過往的賓客主動打招呼問好,員工之間遵循下級給上級問好的原則。
(四)勞動紀律:
(1)按部門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班,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代他人簽到或打卡,不得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需調班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征得上級同意后方可調班,上班時不準串崗。
(2)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蔥,生蒜等食品。工作時間不許大聲喧嘩、說笑、追逐打鬧,扎堆閑談,脫崗串崗,下棋、玩牌等,服務時間不得吸煙、飲酒、吃零食。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摳腳指等干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下班后或上班前不得在酒樓內游蕩閑逛。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樓營業地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機、看電視、哼唱歌曲、小調等。
(4)不準抄吃、抄喝、抄用酒樓內物品。不得將酒樓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送人或給客人超標準供應。
(5)堅持站立服務、微笑服務、熱情待客、說話和氣、舉止文雅、注重禮貌。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服務時不可與客人過于親近或糾纏、攀談。賓客對女員工有不軌行為,應設法巧妙回避并速報主管。
(6)不準索要小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不準偷聽、偷看或者傳播黃色書刊和錄音錄像制品。
(7)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工作,遵紀守法,執行規章。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動,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嚴守公司秘密。
(8)必須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用具,注意節儉原材料,節儉用水、用電、用氣、用油;注意設備的維護、保養,不私拿公司的物品。
(9)拾到客人物品或遺留物品,不論多少一律上交吧臺或收銀臺登記并報告經理,由經理按規定處理,不得隱藏和私分。
(10)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要團結協作,互相配合,平等相待,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現象要批評、教育和幫忙,不得隱瞞包庇。
(11)轉接電話或和客人交談,要使用本崗位禮貌語言,面帶微笑,口氣溫和。
(12)親友探訪:無所特殊事宜,上班時不得在酒樓內會見家屬親友。員工外來電話,接線員不予轉接應婉言拒絕,可讓對方留下聯系方式待下班后處理。如有緊急特殊事宜,應報告其上級,由其上級轉告本員工。
(五)工作考勤:
(1)每位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打記時卡,打卡后應將卡片放回原處,嚴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卡,違者給予處罰。
(2)穿好工作服后,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到。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等,以備核查。
(六)制服:
(1)公司視不一樣崗位和職務發給不一樣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著制服,所穿制服必須堅持整齊、清潔。
(2)員工領取新制服,需交必須的制服押金,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并取回押金。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無法修整或遺失,將扣除制服押金。
(七)工作證和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班時應佩戴工號牌,領導與保安部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制服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人事部報告,并由本人賠償損失后補發新證(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職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人事部。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它物件帶進酒樓內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閱讀的書刊帶進酒樓。下班時不得將酒樓內任何物品攜帶出去,保安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員工若需將酒樓內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樓外,需持主管簽署的證明和保安人員的放行條。
(3)檢查人員不得有傷被檢查人員人格的言論和行動。
四、員工福利:
(一)休假:
(1)節假日:按市政府規定,本酒店員工可享受十日有薪假期:元旦一日假(公歷一月一日);春節三日假(農歷年初一、初二、初三);國際勞動節(公歷五月一、二、三日);國慶節假(公歷十月一、二、三日);三八婦女節(公歷三月八日,午時婦女享受半天休假)。
(2)婚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適齡青年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貼合晚婚年齡的享受有薪假期七天。
(3)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其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幸去世,可申請三天的有薪喪假。
(4)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事先請示上級,經批示后方可請病假,假條備人事部。病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病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住院(但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由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提議條)。
(5)事假: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必須先請示上級,經批準后方可請事假,假條備人事部,未經批準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工作崗位。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確有特殊情景。
(二)教育培訓:公司為了提高員工的管理水平,服務水準、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員工必須理解教育培訓,受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要為公司服務,否則必須賠償所支出的有關培訓費用。
(三)生活福利:
(1)按公司規定的范圍,員工能夠享用公司的福利設施,包括衛生設施、員工宿舍,但需辦理手續,得到許可后方能使用。員工不得帶親朋好友留宿員工宿舍。
(2)員工上班時間每一天可享用兩餐免費餐或按公司的規定發給生活補貼費。
(四)災害補償:
(1)員工因公而致傷、病、殘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治療并報告人事部,治傷養傷期間照發薪金并酌情給予醫療補貼。
(2)員工因公而致亡者,將按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條例之規定辦理補償。
五、表彰
本公司員工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能夠表彰
(一)表彰條件:
(2)愛店如家,進取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的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進取開展市場銷售,對酒樓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5)嚴格控制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防患于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功勞者;
(7)拾金不昧者,為酒店贏得聲譽;
(8)幫忙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9)維護酒樓正常營業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者;
(10)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者;
(11)發現事故苗頭不對及時匯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減少酒店損失者;
(12)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二)表彰形式: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狀、授予獎品、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由基層領班、主管報告經理,由經理報告總經理批轉人事部。
六、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重者扣發薪金50元,輕者進行批評教育。
1)班不打工卡或請他人代打卡及代打卡者。
2)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3)工作態度不認真,不履行職責,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4)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5)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不滿。
6)工作時間看電視、聽收錄機、看書報等。
7)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飲酒,唱歌及酒后上班。
8)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丟雜物、果皮等。
9)未經允許使用客人的設備、設施、用品。
10)將未用設備挪為它用。
11)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
12)上下班不走職工通道。
13)無故遲到、早退。
14)上班時睡覺。
15)未經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16)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和電腦等。
17)下班不理解保安檢查。
1)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無心工作;
2)對上級不尊重不禮貌,違反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
3)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煸動他人破壞或企圖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
4)對賓客粗暴或不禮貌,對他人施加暴行、威脅或勒索。
5)蓄意損耗、損壞酒樓或客人物品;
6)拿取或偷食酒樓或客人食品;
7)擅自攜出或企圖攜出酒店物品;
9)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貪污或企圖貪污公司的錢物;
10)制造謠言或惡意中傷本公司的聲譽或其他員工的名譽。
11)行為不端,作風不軌,喪失人格、店規和國格;
12)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災、傷或其他事故;
13)在酒樓內打架、爭吵、粗言穢語、賭博、喧嘩。
14)盜竊酒樓、賓客或同事的財物,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據為己有;
15)出示假的病假條;
16)嚴重違反酒樓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17)泄露公司機密;
18)違反公司安全條例及安全管理制度;
19)將賓客、同事的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供給假信息。
(3)員工凡有下列條款之一,重者解雇輕者勸其退職:
(a)在酒樓內斗毆、恐嚇、威脅、危害同事;
(b)工作時間內醉酒或服食麻醉藥物;
(c)有不道得行為或耍流氓;
(d)將犯罪分子帶到酒樓作案,或介紹娼妓;
(e)攜帶違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易燃品等進入酒樓內,違反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f)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
(g)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h)月累計無故曠工達三天以上;
(i)利用公職謀私利,與賓客串謀損害公司利益;
(j)傳播、收看黃色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
(k)拒不理解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l)
(m)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n)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o)丟失公司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p)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保刑事法律。
(二)處罰方式:
(1)批評教育:當面或在必須范圍內進行批評教育;
(2)扣發薪金:按犯錯誤程度和認錯態度決定扣發薪金額;
(3)發過失書:寫檢討書,發過失通知書,得三次過失者,自然被解雇;
(4)降職處罰:寫檢討書,降職處理或調動其工作;
(5)勸其退職:寫檢討書,勸其退職;
(6)解雇處罰:員工犯有重大過失,公司可對其立即解雇。
(三)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第(1)條中任何一條,由領班或直接經理執行;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能夠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七、安全守則: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F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并及時查找處理防患于未然。
(3)禁止客人小孩在酒樓內玩火、玩電、玩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火警。如遇火警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堅持沉著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切斷一切電源開關,并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掉;
(4)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大火撲滅;
(5)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用泡沫撲滅;
(6)如火勢擴大面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7)保安部要通知消防、公安部門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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