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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承諾書篇一
(校方留底)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聯絡,明確教育管理責任,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1、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于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棒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2、不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桿上、窗戶上,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圍墻、建筑物,不到學校建筑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4、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樓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不爭先恐后。
5、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由學校派人修理。
6、體育活動、實訓課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7、不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不騎摩托車上學。
8、佩帶校牌出入校園,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學、不出走,放假期間不滯留學校,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9、遵守交通法規,不盲目搶道、強行搶道,騎行自行車時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賽車,步行時走右行人行道。
10、校外不與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與人沖突、打架斗毆,不義氣用事做違法的事,不因小事魯莽沖動而鑄大錯,不糾結他人在校園周圍閑逛、滋事。
11、絕不離家出走,未經家長同意不在別人家過夜,不留別人在自己家過夜,住校生不容留別人住宿,通校生不進入學校宿舍。
12、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不喝酒、吸煙。
13、頂崗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和企業相關的安全制度和條例。
14、絕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5、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擅自外出郊游、野餐。
16、同學間發生矛盾時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絕不因沖動而動刀、棒、石頭、火等能造成人身傷害的東西。
17、學會判明是非,不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
18、堅決做到:拒絕xx,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上述承諾,承諾人將嚴格守約,請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承諾人: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二
區衛生局:
本申請人申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對于衛生行政部分告知的內容已清楚、全面了解,將認真履行告知的義務,接受衛生行政部分的.監視治理,并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1、本單位所報備案申請材料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正確的、真實的、有效的。
2、在實驗室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中,自覺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治理條例》及相關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治理的要求。
4、根據核準的內容從事病原微生物檢測工作,不擅自改變病原微生物檢測項目范圍。
本申請人保證:如違反了國家有關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治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申請人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章)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三
為了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提高住校生安全紀律意識,有利于住校生在校愉快的學習,保護人、財、物的'安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對全體住校生進行以下安全紀律教育,請全體住校同學遵照執行。
一、嚴守學校紀律,不私自出校門,外出必須向班主任及管理者請假。學生應按學校及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
二、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產,節約用水用電,正確使用自來水龍頭,離開寢室關掉電燈及門窗,人為損壞或丟失財物要照價賠償,如分不清責任,其賠償費用由宿舍全體人員分擔。
三、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回寢室就寢。不準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或做有礙他人學習和休息的事情。夜間熄燈后嚴禁點燃蠟燭、油燈等,不帶火源入宿舍,不聽勸告者,進行紀律處分。
四、學生宿舍每晚熄燈后加閂宿舍前、后大門,關大門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再出入寢室,不從宿舍內往外拋東西;不從高處往下跳;夜間要注意上下床安全。
五、宿舍要經常保持清潔,每天打掃衛生,整理好被褥及生活用品,做到整潔衛生。要維持室內、室外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果皮、紙屑、雜物和亂潑水,不得弄污墻壁和門窗。
六、時刻注意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校內活動安全、路滑時注意行走安全、周邊環境安全,不做不安全的一切游戲和活動,身體有病要向老師報告及時就醫或。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及插頭,禁止在宿舍燃火。
七、嚴禁學生酗酒、吸煙,嚴禁寢室內存放鐵棒、管制刀具等,嚴禁個人或與同學私自下河堰洗澡,違者按有關校紀進行處理。
八、任何人不得帶外人到學生宿舍留宿。嚴禁亂串寢室或到其它寢室亂拿東西,男女學生不準互串宿舍。
九、學生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貴重錢物隨身攜帶或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
十、周五下午放學后要直接回家,注意安全,周五和周六學生一律不得私自在校食宿。周末要在家里與家長溝通并適當幫助做家務勞動,沒經過家長的同意不能到它處玩耍,周日下午5:30到校,不得提前和推后到校。
十一、同學之間要相互團結,互相禮讓,不要發生糾紛,不與社會閑雜人員玩耍,有什么不和諧或受人欺侮的情況要及時報告老師處理,不準私自了結,更不允許糾集校外人員到校打架斗毆。
十二、學校住宿生由王福堂(主管領導)、侯新朝王新娥(分管領導)、張新朝(男一舍)、李景民(男二舍)、王妮(女一舍)、賀盈利(女二舍)各班主任負責管理,學生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工作,接受他們的檢查、管理,有違紀不聽教育的要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本規定,并互相監督執行,凡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律責任自負,如使公共財產、個人財物受到損壞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并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四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府及區委、區府關于加強行風建設的要求,堅決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按照“緊扣雙高目標,聚焦精品教育,構建和諧校園,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工作目標和要求,我作為我園加強行風建設、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代表我園向社會、家長和學生承諾:
一、進一步加強教職工職業道德建設,樹立良好的幼兒園形象,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一)堅持正確的教育觀、學生觀、質量觀,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堅持廉潔從教,不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物、禮金;
(三)恪守職業道德,敬業愛生,樂于奉獻。
二、自覺遵守國家、市、區關于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
(一)嚴格執行不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的規定;
(三)嚴格執行不得向學生推銷和代購教輔材料規定;
(六)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
三、我園加強對教職工遵守職業道德規范的管理,加強對招生和收費全過程的監管,決不允許我園各類人員違反師德規范、違反亂收費規定。
四、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接受家長、學生的監督,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監督和檢查。
五、真誠地歡迎社會各界、家長和學生對違反師德規范、違反規定亂收費情況進行舉報,對各類舉報,我園將認真進行調查,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有關人員嚴肅處理。
本園舉報電話:xxx
xx第二實驗幼兒園園長: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嚴密防范危及中學生安全的事件發生,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全校安全工作抓細抓緊、抓實、抓出成效,確保校園安全。學校與各中層領導簽丁安全責任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嚴格實行安全責任制。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的觀念,充分認識加強中學生安全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安全工作小組,對師生反映的安全重點、熱點、難點問題能解決的決不拖延,一時不能解決的本著誠懇、負責的態度、耐心細致地做解釋工作,樹立公仆意識和為師生服務的思想。
2、加強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處、室、級部、班級負責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實到部門、處、室,落實到具體的人,形成學校安全工作網絡化、具體化、責任化。
1、安全教育的內容。
政教處、教務處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同時兼顧對教職工的教育。
2、安全教育的目標。
政教處、教務處必須根據不同年齡學生身心特點確定安全教育目標,形成教育遞進層次。應使學生樹立安全觀念、法制觀念和公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法規,維護公共安全;熟悉生活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和事故發生后請求救助的基本途徑,具備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識、危險判斷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形式與方法。
政教處、教務處要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利用活動類課程時間等,定期集中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課堂教學、各類活動和社會實踐之中。放假前、開學初是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要著重向學生介紹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等。
1、校舍安全管理。
各處、室應加強校舍安全管理,為師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總務處在學校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法規進行。加強對懸掛物、高處堆放物的管理。定期進行校舍勘驗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學校。
2、消防安全管理。
總務處應在教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鍋爐房、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藥品規格正確、藥性有效。應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上晚自習等)的場所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政教處應組織有關人員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嚴禁將煤油燈、蠟燭、煤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3、用電安全管理。
總務處應定期對電源線路、電器設備等進行檢查,防止因漏電或線路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政教處應教育學生嚴禁在宿舍私自接線安裝各類電器,嚴禁使用電爐、電褥子等電器。
4、實驗安全管理。
教務處、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護、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章進行實驗教學。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驗收、保管、領用、消耗等情況學校應保存完整詳盡的記錄。實驗室必須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校外大型集體活動的管理。
各處、室組織學生參加的社會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等各種大型活動,應經校長批準,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逃生應急方案。嚴格實行學校大型校外活動批準制度。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跨縣域)參觀學習、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應經校長批準。
2、校外活動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各處、室組織學生外出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嚴禁組織學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參加活動。組織學生參加實驗、實習、勤工儉學等活動應堅持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人身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操作規程,有針對性地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加強勞動保護。
3、交通安全管理。
各處、室組織學生集體活動租用的車輛等交通工具,應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按規定運行。學生活動嚴禁租用證件不全、車況不良的交通工具,嚴禁使用農用車、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嚴禁超載運行。
4、其他注意事項。
各處、室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加撲救各類火災、防汛、防洪和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以外的各類活動。
1、學校體育教育的安全。
教務處應加強對體育課教學及校內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加強運動技術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體育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應規范完善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的學生,應進行區別教學。學校的體育器械、實驗設備等教育教學設施,總務處應嚴格按照安全和衛生標準配備,并定期進行檢修。
2、學校衛生安全。
總務處應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在衛生部門的指導幫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按國家規定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用藥的,應依據法律法規,按國家統一指導原則在衛生部門幫助下進行。處、室有責任抵制其他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以預防和保健等名義向學生推銷藥品或保健品的行為。
3、飲食安全。
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開辦。食堂工作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經衛生防疫部門批準持證上崗,并進行定期體檢。食堂工作人員在出現可能傳染、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或排除)相關病癥后,方可重新上崗。食堂設施設備及食品采購、加工、貯存等均應遵循相關法律、規范的規定,必須嚴把食品質量關,不得從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處購進食品,不得允許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校內經營食品,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學校食堂,特別是學生餐廳不對社會公眾開放。
1、加強安全值班。政教處必須完善校園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人員晝夜值班,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及時實施有效處置。
2、嚴格門衛制度。政教處、總務處應完善門衛制度,防范各種外來的滋擾侵害,建立并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進入校園,不得擅自進入餐廳、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
3、放學秩序管理。安排領導值班,在上學或放學時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秩序混亂引發事故。
4、宿舍管理。政教處應加強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的管理。教師不得將異性學生單獨帶到宿舍進行談心或輔導。
5、財產管理。總務處應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應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6、校園周邊治理。政教處應與公安、工商、交通、衛生、文化、綜合治理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承諾人:
日期: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六
為了加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上下學及節假日在家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我一定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對孩子的教育工作,認真履行家長的監護職責,為此,我向學校鄭重承諾如下:
一、教育子女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熟知交通規則,遵守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時刻提醒自己注意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增強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和管理子女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和不滿12周歲子女騎自行車上學。
三、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閃趕快行”,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不向過往車輛拋擲石塊,不在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戲鬧等,發現孩子的不良交通行為要及時教育和糾正。在假日期間負責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監護,包括孩子的衣、食、住、行、走親串游、交通安全,特別在雙休日期間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學習,做到不在馬路上騎單車玩耍、不玩火、玩炮、玩電器,預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農藥中毒。
四、教育子女乘車時不要擁擠,要遵守“先下后上”規則,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不要在車內戲鬧或大聲喧嘩,下車時不要急于橫過馬路,要注意道路上有過往車輛,確認安全后再行走。
五、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五不”原則,即:不搭乘無牌無證車輛及各種農用車、三輪車、拼裝車、改裝車、報廢車等安全技術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非法營運車輛;不搭乘超載超速車輛;不搭乘車況不好的“老爺車”;不搭乘駕駛員有問題(酒后、疲勞駕駛等)的車輛;不搭乘電動車上放學。
六、不使用(也不能租用)無牌無證、報廢車輛,農用車、三輪車 、“病車”、電動車、摩托車等不符合法定載客要求的車輛接送子女上學。采取最安全的方式接送孩子上、放學。
七、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其他應該遵守的交通法規。
八、教育孩子在校外各種場所注意安全,遵守規則,遇突發事件(包括防食品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防暴力的襲擊等突發事件)會使用急救電話求救(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九、密切與學校聯系和溝通, 共同教育學生,及時糾正學生不良交通行為。
十、凡因家庭因素及家長未盡到責任沒有履行上述條款造成本子女安全事故的,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七
為貫徹執行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冀政〔xx)69號〕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國市教育局在各級各類學校中實行"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的實施方案》,我作為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崗位的學校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并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實。
2、積極協助校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安全工作負分管責任。
3、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4、組織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處室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安全防范設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最佳狀態。
6、積極配合校長對本校發生的意外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協助校長處理善后事宜。
7、積極抓好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若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處罰:
1、本人職責范圍內發生事故,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2、同時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3、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4、如發生不依法報告或者防礙、拒絕事故調查處理等嚴重行為接受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長期有效;若崗位發生變更,按新崗承諾執行。
承諾人簽字:
xx年 月 日
學校安全承諾書篇八
我校為學生提供了住宿服務和管理,制定了較為詳細的住宿管理條例。請學生與父母認真了解住宿相關規定,與學校積極配合,共同促進學生的成長。
1. 住宿生必須嚴格執行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早晚自習,不得隨意外出。在晚休后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離校。有特殊情況的,必須通知父母接,同時向值班老師說明,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2. 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制度,熄燈后不準大聲喧嘩,不準使用蠟燭等照明工具。
3. 不準接待外人到宿舍留宿。
4. 不準吸煙,喝酒,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紙屑,雜物及亂倒剩飯。
5. 不準損壞門,窗,床等公共財物,違者按維修費用賠償。
6. 不準私接電線,電燈,電爐及其他電器。
7. 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起床后床上用品一定要放好,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宿舍衛生每天要打掃,保持宿舍整潔。
8. 宿舍長負責安排督促值日等宿務工作,注意關窗鎖門,確保財產安全。
9. 每晚實行宿舍點名制,由宿舍安排的學生將宿舍成員就寢情況向值班老師匯報。
10. 違反管理條例者取消住宿資格。
學生與父母簽字后視為認可并接受學校的住宿服務和管理。
學 生 簽 字:xx
家 長 簽 字:xx
父母聯系電話: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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