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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結合學校往年招生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是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前身為創辦于1978年的浙江省物資學校,是首批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教育部電子商務教學資源庫項目主持單位、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四年制高職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擁有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項、二等獎1項。先后榮獲全國職教先進單位、教育部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特等獎、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等榮譽;連續兩年浙江省教學業績考核優秀。
第三條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高職學歷證書。學校設有物流技術學院、汽車技術學院、管理技術學院、財會金融學院、商貿流通學院、數字信息技術學院、文化藝術學院7個學院,開設29個全日制高職專業(物流、汽車、電子商務等品牌專業、財會類傳統優勢專業、物聯網技術等新興專業、空中乘務、藝術品經營與管理等特色專業;兩個本科專業:與工商大學合辦智能物流、與浙江師范大學合作辦汽車維修工程教育),建有100余個校內實訓室和220余個校外實訓基地,其中3個中央財政專項支持的實訓基地,6個中央財政支持專業;28門省級以上精品課程,7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四條學校以“立德為本、致用為宗、崇尚優化、追求卓越”為校訓,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培養學生創業、創新能力;依托優秀的傳統文化和先進的企業文化,培養職業技能和職業精神高度融合的“專能精、通能強、素質高”的現代和諧職業人。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崗位適應能力強,新生錄取分數線和畢業生就業率一直在全省同類院校中領先,近10年我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都在98%以上。
第五條學校高度重視國際交流、產學研結合和校企合作。學校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職業教育和培訓聯系中心,注重與國際優質高職教育品牌的合作,與新加坡管理發展學院、英國格拉斯哥城市學院等開展合作辦學,開設了酒店管理、國際貿易、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專業,并招收國際留學生來我校進修學習。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職教中心授予我校UNEVOCCENTREAWARD獎牌和證書。
第六條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66號,占地面積576.5畝,建筑面積26.96萬平方米,館藏圖書總量100萬冊。在校生規模8800余人,擁有較為雄厚的專兼師資隊伍,教職工近600人,專任教師380人,雙師型專任教師比率超過85%,近40%教師擁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36人)。
第七條學校培養目標是立足浙江、面向全國,面向流通產業為主的現代服務業及其上下游相關產業,培養具有職業必備知識和較強的應職應崗能力、團隊與市場意識、創新與奉獻精神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創新創業型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17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計劃300名,學制均為3年,具體招生專業、科類、人數如下:
專業號 | 專業名稱(高職) | 科類 | 人數 | 2016年學費標準 | 備注 |
1 | 會計 | 普高生 | 45 | 6900元/年 | 學費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復的2017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另行公布。 |
2 | 國際貿易實務 | 普高生 | 25 | 6900元/年 | |
3 | 物流管理 | 普高生 | 30 | 6000元/年 | |
4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普高生 | 45 | 6600元/年 | |
5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普高生 | 45 | 6600元/年 | |
6 | 酒店管理 | 普高生 | 20 | 6000元/年 | |
7 | 空中乘務 | 普高生 | 48 | 6600元/年 | |
8 | 表演藝術(汽車營銷與模特藝術) | 普高生 | 23 | 9000元/年 | |
9 | 空中乘務 | 中職生:旅游服務類 | 7 | 6600元/年 | |
10 | 空中乘務 | 中職生:文秘類 | 5 | 6600元/年 | |
11 | 表演藝術(汽車營銷與模特藝術) | 中職生:旅游服務類 | 5 | 9000元/年 | |
12 | 表演藝術(汽車營銷與模特藝術) | 中職生:時裝表演類 | 2 | 9000元/年 | |
合計: | 300 |
注:以下內容中用專業號來簡述專業。如:“專業1-5”指會計、國際貿易實務、物流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
第四章報名與考試
第九條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每位考生可報考不超過5所高職提前招生試點院校。
第十條實施進程安排。
2016年12月—2017年1月 | 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請和報批工作。 |
2017年1月—4月 | 做好學校提前招生的宣傳工作。 |
3月10日—4月10日上午9:00 | 考生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zjtie.edu.cn)報名,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下載《報名確認表》備用。 |
4月11日8:30—15:30 | 1.考生若符合素質特長項得分條件,請在此時間提供佐證材料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并交復印件一份。2.報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表演藝術這三個專業的考生本人到學校進行身體初檢。 |
4月12日 | 考生查詢學考折算成績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公布分數線,獲得綜合測評資格考生名單揭曉。 |
4月12日—13日 | 上線考生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在線繳費。 |
4月15日 | 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參加相應專業的綜合測評,材料要求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考生須知》。 |
4月底至5月7日前 | 公布考生總成績各項分值。 |
5月7日前 | 學校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5月7日8:30-17:30 | 學校將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 |
5月9日8:30-17:3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0日8:30-17:30 | 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1日8:30-17:3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2日8:30-17:30 | 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3日8:30-17:3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4日8:30-17:3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5月16日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7日-30日 | 公示錄取名單。 |
5月31日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6月1日后 | 郵寄錄取通知書,具體日期待定。 |
第十一條報考條件:符合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已辦理報名手續并取得報名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已撤銷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高中生或中職生,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只參加該專業的綜合測評。
2、在報名和考試時需提供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浙江省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考生根據各專業限定的考生科類進行報考。
3、對于普高生的學業水平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成績,專業1-5要求至少2門為C等以上(含C等)且其余3科目均為D等以上,專業6-8不設最低要求。對于中職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不設最低要求。學考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
4、報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表演藝術(汽車營銷與模特藝術)專業的考生,身體需符合下列要求:
(1)酒店管理:
a.女性身高163-172cm,男性身高175-185cm,五官端正、膚色正常、體態勻稱;
b.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c.聽力不低于5米;
d.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深蹲無障礙;
e.無精神病史,無影響身體功能的慢性疾病;
f.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2)空中乘務、表演藝術:
a.空中乘務專業:女性身高163cm至175cm,男性身高174cm至185cm;表演藝術專業: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174cm及以上。面容姣好,體態勻稱;
b.每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0.5(C字表);
c.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
d.聽力不低于5米,且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
e.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f.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
g.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第十二條報名費:110元/人。無特殊原因,報名資料和報名費不退還。
第十三條網絡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并在規定時間內繳費。
第十四條身體初檢。
報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本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選拔環節。
第十五條提前招生總成績組成。
所有專業滿分600分。普高生滿分600分=學考折算分300分+綜合測評300分(含面試和素質特長項)。中職生滿分600分=職業技能考試300分(理論知識成績+操作考試成績)+綜合測評300分(含面試和素質特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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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學業水平測試5門科目成績換算后分值之和,滿分為300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組成。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各科滿分80分;技術科目滿分30分;自選科目滿分3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成績最優的一門,考生需在規定的查分時間核對折算成績。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語文/數學/英語 | 80 | 50 | 20 | 5 | 0 |
技術/自選科目 | 30 | 20 | 10 | 3 | 0 |
確定綜合測評名單時,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和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均以我校網絡報名截止日之前的成績為準;計算提前招生總成績時,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知識成績均以考試院最新提供的成績庫為準,并計入總分。
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我校僅認可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成績。
第十七條確定綜合測評名單。
普高生:按學業水平測試換算分值之和從高分至低分,專業1-5以各專業招生計劃450%比例劃定分數線,專業6-8以各專業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優先選擇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若出現同分且最低分考生學考折算分均相同,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中職生:按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各專業(各類別分開計算)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獲得測試資格者需在規定時間內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在線繳費。未繳報名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綜合測評。
第十八條綜合測評
1、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2、測試內容、形式和測試方式:
(1)會計、國際貿易實務、物流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90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35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6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35 | |
5 | 英語口語 | 6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2)酒店管理: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 | 65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60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5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55 | |
5 | 英語口語 | 5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3)空中乘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及專業相關能力 | 60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 | 80 | |
3 | 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 | 70 | |
4 | 英語口語 | 50 | |
5 | 才藝表演 | 2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4)表演藝術: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及專業相關能力 | 55 |
2 | 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 | 80 | |
3 | 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 | 70 | |
4 | 英語口語 | 45 | |
5 | 才藝表演 | 3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3、面試按照考生報名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4、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5、素質特長項。
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在網絡報名截止前取得獲獎證書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的,且符合下列項目要求的,可獲得相應分值。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可直接錄取 | 根據省考試院優秀中職生免試升學錄取政策錄取,不占提前招生計劃 |
全國行業職業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6分 | ||
國家級前三名 | 1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6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 | 3分 | ||
文藝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0分 | ||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新競賽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1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
同時符合上述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考生素質特長項在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條按照各專業考生的提前招生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按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數100%的考生確定備錄取名單。
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優良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普高生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的次序優先錄取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良的考生;中職生則按照操作考試、理論知識的次序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
如參加某一專業綜合測評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的90%錄取。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體檢。
1、各專業的考生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工作。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體檢結果不適宜擬錄取專業學習的考生應在綜合測評結束前主動提交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2、酒店管理、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報考這兩個專業的考生請在綜合測評前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肝功能正常證明。部分服務性企業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3、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報考此專業的考生請在綜合測評前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證明。
第二十二條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將經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報送至浙江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上進行雙向選擇。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它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第二十五條學校以英語為主要外語語種培養學生。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六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六條學校紀檢工作組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申請報考,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照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八條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東區學正街66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310018
招生熱線:0571-86928112,86928113(兼傳真)
網址:http://zsb.zjtie.edu.cn
招生微信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
E-Mail:1873555891@QQ.com
監督電話:0571-86928212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2017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簡章之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簡介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是全日制省屬公辦高職院校,前身為浙江省物資學校,創建于1978年,2000年升格籌建高職院校,2002年1月,正式建院。目前,校園占地面積576.5畝,建筑面積26.96萬平方米,在校生8600余人,館藏圖書總量100萬冊。中科院院士楊叔子擔任學院名譽院長。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職業教育和培訓聯系中心、首批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教育部電子商務教學資源庫項目主持單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擁有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項、二等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2項。先后榮獲全國職教先進單位、教育部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特等獎、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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